处理完温暖的事,向南给罗城打了个电话,沉声:“替我查一下林夕现在的住处。”
罗城一头雾水,跟着恍然大悟:“难道你想通了,准备去跟她谈股票的事?”
向南默了默:“不是,我想追她回来。”
“……” 罗城那头安静了半晌,爆发出吼声:“这太好了!这他妈比去谈股票更好啊!”
向南没多解释,径直说道:“她的车早上从医院离开,你去查下监控,看开到哪个小区,打听下她住几栋几号。”
“得令!” 罗城语气铿锵,仿佛立正敬礼的士兵。
跟着他想起件事:“南哥,你今天不是要带团去迪拜考察,还去吗?”
向南想起这事来。近几年,迪拜政府极大地鼓励国外投资商到迪拜发展,政策上相对宽松。此次前去考察,便是由向南带队,随行的还有特约的媒体,为期三周。
也就是说,如果他去,等到回来时,就只能在林夕的婚礼上,给她闹洞房了。
向南语气一凛,反问:“你说呢?”
罗城忙不迭地摇头:“不去,当然不去。” 顿了顿,又补充:“只是,你不去,撇下这么多人,准备了这么久,还要参加什么迪拜总统晚宴,怎么跟人交代啊?”
向南思量片刻:“马上通知副总裁刘旭明,让他全权代表我。”
打点好公司的事,向南驱车去了菜市场。想起林夕刚搬到盛世时,她就四处跟人打听哪里有菜市,家门口的大超市她不爱去,就偏爱那种鸡毛乱飞,鱼鳞遍地,嘈杂拥挤的老市场,哪怕很远,车子开不进入口,她只能沿着小路走进去,溅一脚的污泥点子。
回来之后,她就会眉飞色舞地跟他讲,在菜市场上,哪个阿婆又教了她怎么分辩菜的好坏,哪个屠夫大叔叫她漂亮小姑娘,少要了她的钱,哪个老头又收了新的蛇,和药材一起泡在玻璃的酒罐子里,好吓人……
那时他分明是不感兴趣的,却不知道为什么,对她说过的话,他都记得。只要愿意去想,就会想得起来。
在市场里兜了一圈,向南买了只老母鸡,阿姨现场给他宰杀,放血拔毛清除内脏,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像小时候他跟妈妈去市场看到的一样。
现在想来,竟恍若隔世,那样接地气的生活,如今已离他非常遥远。
七七八八地再买了些别的菜,都是适合体虚之人食补的,向南拎着满满的两大袋子往回走。罗城很快透过交管局的关系,追踪到林夕车子的去向,又在那小区稍作疏通,就查到了她具体的地址,给向南发送过去。
林夕回到住处,吃了几块巧克力补充分,之后便上床静养。昨晚晕倒,被向南救起的事,她不愿去想,也习惯了不去想。
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区区二十一天。而她和向南分开,已经快半年。
倚在床头,她把笔记本电脑搁在腿上,拿绘图软件慢慢地给自己的新设计配色。
她的作品不多,工作室也没怎么透过媒体宣传,但奇怪的是,每次只要她有新作,就会马上被人拍走,而且是同一个人。她曾问过助理小美,买家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小美说来付款的那个只是助手,真正的买家好神秘,她也没见过。
小美戏说,肯定是她众多疯狂的追求者中的一位。那时她笑了笑,也没往心里去,从小到大,追她的男人不计其数,说得高傲一些,这就是美貌的背负。见多了执着的追求,人就不容易被感动,更何况,她从来都只选她想要的,不管想要她的。
指尖在鼠标区域上轻点,林夕边上色边不由自主地想,如果不出意外,自己正在绘制的这副作品,应该也会落入那个人手上吧。买来做什么呢?若是追求者,怎么从来不露面?
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她从屏幕前抬起头来,微微一愣。邵孟?应该不是,她说过她要静养,让他先回去。桃芝?应该也不是,如果是,她早就扯着嗓子嚎起来让她去开门。陆川?倒是有这个可能,虽然一般他过来之前,都会先打电话,不过也许是有什么事。
趿拉拖鞋下床,她走到门边,解开锁,握住门把一拉,看清来人之后,整个愣住。
向南站在门外,穿着黑色的羊绒大衣,脸上表情有些复杂,视线里暗藏了几分忐忑,正安静地注视着她。而他的手上,拎着两个大塑料袋,袋口冒出几片碧绿的青菜叶子,一看就是从市场采买了过来的。
林夕瞬间错愕,很快又浅笑起来:“向主席,找我有事?”
向南眸色黯了黯,自从分开之后,再见面她就一直那样叫他,仿佛他和她之间,就只剩商场上逢场作戏的情分。老死不相往来,这中间尚有口气在,她这样云淡风轻地拉开距离,倒像是两人真的没什么渊源了——不过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怨不得她。
“你可以叫我名字,或者不用称呼也可以。”
林夕勾了勾唇角,疏离地笑道:“这恐怕不大合适。我跟向主席一来不是朋友,二来没有私交,所以不能直呼姓名,还是界限清楚一些比较好。”
向南胸口一滞。以前她是怎么喊自己来着?亲爱的,哈尼,达令,喂,臭混蛋,讨厌鬼,向南,你。
现在她叫他,向主席。她说要跟他,划清界限。
苦涩地扯扯嘴角,他低声问:“可不可以让我进去?” 说完几乎是屏住呼吸,在等她的答案。
林夕视线在他脸上巡梭片刻,敛了笑:“向主席,以我们的关系,让你进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恐怕不大合适。”
言下之意,请回吧您。
向南安静片刻,突然长腿一迈,就强自踏入了她的门槛。
高大的身躯一下子逼近,林夕先是下意识地往后一退,等到反应过来,想要伸手去关门时,已经来不及了,向南宽大的手掌抵在门上,骨节分明的手指扣住门沿,身子再往前进一些,侧身将门关在身后。
林夕见状,清秀的眉头不由微微蹙起:“你这是做什么?”
向南平静地答:“登堂入室。”
“请你出去。” 林夕清丽的瞳仁里,已然有几分不悦,但她身上穿着宽松的质睡衣,脸上不施粉黛,透着病色,气场一下子就弱了许多。
比起她以前西装盘发,在公司训斥下属,气场十足的模样,现在这句请你出去,在向南看来,简直不痛不痒。他自己也清楚,一旦让他进了这个屋,除非他愿意出去,否则她根本拿他没有办法。
环视屋内一圈,面积约莫百来平,地中海风格的装修,看起来简洁大方,又富于风情。他很快定位了厨房的位置,拎着两袋菜径直朝那里走去。
林夕见他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反而有要在厨房生火做饭的倾向,不由跟过去,站在厨房门口,冷声警告:“你要是不走,我就报警。”
向南把菜放在流理台上,兀自拉开各个橱柜,确认用具的位置:“你要报警我不反对,不过你确定你想把事情闹大?”
林夕一滞,稍作衡量,亦觉得她这唬人的招数对他起不了作用,在她苦思怎么才能把他弄出去时,向南已经脱下大衣,搭在客厅沙发,又来去自如地回到了厨房,挽起袖子打开水龙头,从塑料袋里拿出根山药洗起来。
林夕上前几步,把水龙头关上:“你来这里干什么?”
向南顿了顿,把山药搁到一旁,拿架子上的毛巾擦干净手,身子转过来对着她。
他深邃的眼底有什么情绪疯狂地在涌动,面上仍显得克制,低缓地说:“对不起。”
除了这三个字,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表达他的歉意。他什么都没能为她做,连她最痛苦的时候,都没陪在她身边,还一直误会她。他根本不敢去想象,她流产时,会有多痛苦和无助:“上次你掉进泳池,我原本是打算救你,看到傅夜司来,我才去救的温暖。”
林夕沉默地望着他,眉眼极淡,看不出情绪,片刻后才轻声道:“现在说这些,没有意义。”
“对我有意义。道歉和解释,都是我欠你的。” 向南顿了顿,补充道:“我知道是温暖拉你下去,我和她已经断绝了往来。”
林夕清恹的眸子里平静无波:“你的道歉和解释我不需要,你跟谁往来或者不往来,也不关我的事。话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还麻烦向主席带着你的东西离开我家,你也知道,我现在身体不好,需要多休息。”
说完,她转身欲走,向南上前一步,抓住她手腕,脱口而出:“别嫁给陆川。”
林夕回眸,沉默地望着他。
“如果你要嫁人,也该嫁给一个相爱的人,何必把自己的未来葬送在那样的联姻里?”
林夕安静须臾,轻轻笑了:“你怎么知道这一定是葬送?陆川就算现在有情人,也不代表他对那人认真,否则不会选择结婚。更何况人是会变的,在这桩婚姻里,我说不定也可以很幸福。”
“你不会幸福。” 向南笃定地说:“因为你跟我是同一种人,基因里天生就带着偏执。你要是能跟一个人凑合过,把那当做幸福,你早就放弃我了,十年来你有无数的机会,比这更好的机会,去嫁人,去凑合,但是你都没有,因为你做不到。勉强去联姻,婚后你只会痛苦。”
林夕脸上的笑容慢慢僵硬起来:“就算我会痛苦,也不关你的事,至少我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向南眼神犀利:“是你想要的,还是你爸想要的?”
林夕面无表情地拂开他握在她腕上的手:“我爸想要的,就是我想要的。”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去了卧室,关上门,咔嗒,落了锁。
向南在厨房听见她关门落锁的声音,摊开掌心,上面竟是薄薄一层细汗。情势已经火烧眉毛,他没有时间慢慢来了。
所谓病急乱投医,黔驴技穷,走投无路,他到现在才知道是什么滋味。婚礼就在约莫三周之后,两个他得罪不起的高干家庭,一众声名显赫的政商权贵,要阻止这样的联姻,对他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而且问题的关键,是他连突破口都没有,哪怕他已经做好会闯下大祸,受到惩罚的觉悟,但是没人配合,凭他一己之力,根本不能成事。
两家的父母自不必说,利字当头,肯定不愿意退婚,他也拿不出任何理由,来说服他们不伤和气地退婚,除非两个当事人,林夕和陆川互相都愿意。
陆川那边的情况,他还不是非常有把握,如果要让他同意退婚,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理由,也许可以考虑利诱,或者抓他的软肋。但是问题就出在林夕这边,除非是她自己真心实意地愿意退婚,否则不管威逼还是利诱,对她都没有用。
眼下,他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先试着说服她,如果她还愿意听他的话,那么退婚这件事,办起来就相对容易些。
把买的土鸡切块洗净,备好姜、蒜、椒等调味品,和当归党参红枣枸杞一起放入锅内炖,之后加入补气的山药,小火慢煨。
炖汤的间隙,他又煮上米饭,手脚麻利地炒了几个小菜,虽然离他上一次亲自下厨已经很久了,但这就和骑自行车一样,一旦学会了就永远不会忘。
把菜和汤都端上桌,盛好米饭,望着摆满的桌子他唇角浮起极浅的弧度,以前都是她做好菜等他,现在倒过来,他不怕她对他如何冷漠,只怕连这个机会都没有,因为一旦她走入婚姻,他和她就再也不可能了。
到林夕的卧室前,他蜷起食指中指,在门板上轻轻敲了两下:“在睡吗?”
里头安安静静,没有一点回应。
他再敲了两下,柔声:“饭做好了,出来一起吃吧。”
林夕躺在床上,视线落在门缝下的阴影,她原本是打算补眠,可是向南没有离开,一直在厨房剁剁切切炒炒,她没办法入睡,干躺到现在。
在向南第三次敲门之后,她掀开被子,趿拉拖鞋下床,走过去解锁拉门,语气中夹着一丝不耐:“我不是说了请你离开?”
“在你同意解除联姻之前,我不会离开。” 向南望着她:“只要你肯退婚,我马上就走。”
林夕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这不可能,我和陆川结婚,势在必行。再说,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向南嗫嚅了下嘴唇,艰难地说道:“我想,要一个机会。”
“……” 林夕望着他沉默了很久,这才开口:“你想要一个机会,所以我就得退婚等你?”
向南视线沉甸甸地落在她肩上,沉默。
“你永远都是这么自私,一点不懂得为他人着想。你要我退婚,那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我会做出联姻的选择,自然有我的理由,不管以后痛苦也好,幸福也好,那都是我选的路,我会自己走下去,不需要别人为我负责。”
顿了顿,她继续说:“更何况,我和陆川结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没有半点转圜的余地,现在说退婚,你让我们两家的脸往哪里搁?你当请那么多人来参加婚礼,是在闹着玩儿?”
她语气极为平静,但一字一字,都像一把把长矛,深深地刺入向南的心里,他沉默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才艰难地开口:“你说的对,我是很自私,但我太想得到你了,自私我也认。”
爱就是自私,就是占有,如果能对一个人放手,只能说明不够爱,现在他哪怕化作魔鬼,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她嫁给别人。
林夕视线在他脸上巡梭,他的表情肃穆凝重,不似在骗她。换做以前,要是听到他说这样的话,她恐怕做梦都要笑醒。而现在,她却只觉得无比麻烦,异常讽刺。
“我给过你十年的机会,你自己没有抓住,对不起,现在机会没了。我不会退婚,你也别再来纠缠我,让我过得安静平常,我就谢谢你了。”
向南眼眶慢慢酸胀,连喉头都在发苦,修长的手指逐渐紧握成拳。看来她对联姻这件事,是认真的,而他清楚她的个性,一旦认定了,就怎么都劝不回来。
他顿时有了种被逼到绝路,束手无策的感觉。如果林夕不愿意配合,他就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铤而走险,兵行险招,而且能不能成功,全在别人的一念之间。
林夕见他垂着视线沉默不语,抬手在身侧的门板上敲了敲,引起他的注意:“我把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你现在可以走了吧?”
向南咬着后槽牙,下颚绷紧:“我不走。”
“……” 林夕挑眉:“难道你都没有自尊的吗?”
“那种东西我现在不需要。” 向南望着她,嘴唇动了动:“我知道错了。”
林夕默了默,摇头:“太迟了,你就像是降落伞,在我掉出机舱的那一刻没有出现,以后也不必出现了。”
向南心脏如同被人紧紧掐住,痛得呼吸困难。他在灯光下投射出的阴影正好覆盖在她身上,看见她眼里闪着忽明忽灭的光,表情却还是那么无动于衷,仿佛是在叙述一件事实——他是真的来迟了。
她的爱起始于他救了她,也会终止于他没有救她,就算是个误会,也因为当时他没解释,变成现在解释也没有用了,更何况,还搭进去一个孩子。
手指不由扣进掌心,长睫掩盖下的黑眸里,悉数堆起痛苦,那种痛,百倍千倍地甚于身体之痛。
悔不当初。悔不当初!
如果时间可以倒回从前,他一定不会那么对她。
只是,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如果。
就在两人僵持之际,门口传来电铃声,林夕擦过他身侧,前去开门。
来人是邵孟,手上拎着数层的保温饭盒,他走进屋内,视线自然落到那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身上,眉心不由一皱:“小姐,他怎么会在这里?”
林夕淡然一笑:“向主席来找我谈点事,马上就要走了。”
向南看见邵孟,眉峰亦是一拧。
“既然向主席要走,那这门我就先不关了。” 邵孟说完沉默地盯着他,眼神催促他赶紧离开,向南也沉默地站着,没说不走,却也没动作。
林夕瞥见邵孟手上拎的饭盒:“你这是带的什么?”
“吃的。” 邵孟笑起来:“你刚出院,身子虚,要吃点好的,我回家做好了带过来,你趁热。” 说着就朝餐厅走,没走几步脚下一顿,那满桌的饭菜是?
林夕视线缓缓扫过向南,对停下来的邵孟道:“你把桌子上的饭菜收一下,端去厨房吧,不然你的放不下。”
闻言,向南脸上笼了层青色,表情轻微扭曲,依旧站在原地没动。
邵孟听话地把饭盒搁在桌角,拿过托盘三下五除二地就把向南准备的那桌饭菜收进了厨房,林夕手指扶上大门的门沿,远远地对他道:“向主席,我们要吃饭了,你还是请回吧。”
向南从林夕家出来,愁眉深锁。她态度如此坚决,他再留在那里也不会有任何作用。
郁闷之极,他打电话叫罗城出来喝酒。
罗城在酒吧包间一见他那灰头土脸的样子,就知道准是在林夕那里碰了软钉子,有些想笑,但又觉得不厚道,只好艰难地忍住,安慰道:“没事,这男人追女人嘛,吃几次瘪很正常。她要是不端架子,这么容易就被你追到手,她那自尊心都过不去。”
向南摇了摇头:“她不是在端架子。” 顿了顿,灌一口酒:“她要结婚了。”
“……什么?!” 罗城瞠目结舌,他完全不知道林夕要结婚,只道是两人因为温暖分了手而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向南大致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他说了一遍,罗城听完也陷入了沉默。他几乎从不说自己感情上的心事,现在愿意讲出来,大抵也是撑到极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确实是难办,林夕不是普通家庭的女儿,这场婚礼也不是寻常人家的婚礼。一个的父亲是帝京军区司令,另一个是帝京市长,哪个他们都惹不起,要阻止婚礼无异于虎口拔牙,一个弄不好可能一切都毁了。
“南哥,既然事情都已经这样了,我看很难挽回了。” 罗城有些艰难地指出:“这大概说明你跟林夕没有缘分,要不,咱就别强求了?”
向南黑眸里瞬间泛起寒光,握着酒杯的手背青筋暴起,几乎咬牙切齿地道:“别说强求,就算不择手段,我也要阻止她嫁给别人。”
既然林夕这边态度坚决,那他就只能从陆川下手。只是自己除了钱,还有什么可以拿来跟他交易的筹码?
忽然间,他脑海闪过一个人的脸,眼里有了笑意,细长的嘴角也慢慢地勾了起来。
没两天,向南就收到了陆川的情人,今夏发来的邮件,问他什么时候在办公室,她好把手链还给他。
上次在珠宝店给林夕试手链,她中途被陆川拽走,链子来不及摘,就被她带回去了,之后她又请了几天病假,今天才来上班。
向南收到这封邮件时,心想这时机真是妙得不能再妙,便让她现在上楼。
跟着把陆川结婚的请柬打开来,平摊在办公桌中央,然后便出去交代秘书,等会儿会有个小姑娘给他送东西上来,让她直接放他桌上。
做好这些事,他便躲进旁边的会议室里等待。这个叫做今夏的小姑娘,他跟她打过几次交道,看起来清纯文静,没有一点拜金女的风尘味。
她父亲身患尿毒症,需要庞大的治疗费,跟陆川在一起,想必也是为了钱,更何况,她似乎有喜欢的人,而那个人,并不是陆川。相反地,陆川那边对她,倒显得有些情意绵绵,如果只是单纯地包养,这显然超出界限了。
他猜测,陆川并没有把要结婚的消息告诉今夏,今天他之所以设这个局,就是想让今夏看见请柬。他想试试,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作者有话要说:皮尔斯:下周工作会比较忙,可能不能稳定在八点更新,美女们如果需要追踪更新时间,可以加我新浪围脖,唯其_2014,我在文案上也放了快速关注的链接,大家可以点一下。以后更新,我会在围脖甩个快速传送门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