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师父开始整日都见不到人了,他吩咐我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然后我干完了那些活儿,就坐在白家弄堂院子里跟大爷大妈唠嗑。
从他们口中我得知,师父曾经在六年前来过这儿,并且,那个叫白小晴的女鬼其实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了。那时候,白家要比现在有钱的多。
也是在白小晴死去后,白家的生意越做越不好,最后只能一家人都挤在一个弄堂里。
我不免有些咋舌,这真是一个悲剧。
可是,比这更悲剧的是,我开始做梦梦到白小晴了。
梦境,是这样的——
很多人都是完美主义者,只是他们表现的并不明显。像什么门当户对,破罐子破摔,好花配好瓶,均是因此而延伸出来的。生而为人,怎能无遗憾?
璀璨的烟火盛放在一个还算凉爽的夏夜,而白小晴也是在那样的夜晚,带着满身的疲倦与无尽的心痛登上了轮船。
那是一个诞生无数奇迹与无数变数的时代,那是属于如烟花般绚烂的一代人的回忆,其中,也有白小晴这朵芙蓉花盛放的痕迹。
在那场夹杂着海风与浪声的旅行开端,任何人都无法让它调头,在这里没有读档与存档。倘若,没有这次必须离开故土的事情,白小晴可能永远都不会对陈徽军说,她喜欢他,她想嫁给他。
但是这场仓促的告白失败了,也因此,白小晴不再对同样仓促决定的留学之旅而感到喜悦。
爱情是无法勉强的。
她不自觉想到她曾在书本上看到的话:无论是弥漫伦敦的雾,还是江南下的细雨,或者是北平的暖阳,都能引得人遐想联翩。在那美丽的地方,一定有才子在等候着佳人。
白小晴走的时候哭红了眼,但她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困扰。她纤细的手指拽着有她一半高的行李箱提手,步伐倔强又坚定。只有风看得到她的眼泪,只有风听得见她刻意压下的呜咽。
她十五岁,这个年纪的女孩儿,若是生在乡下,定是已经要嫁人了。但她生在商贾人家,故而接受了西方教育。
当她乘船来到英国时,她不得不承认,有一瞬,她真的被这份美丽与奇异惊诧到。白小晴弯腰捧起一把柔软的金色沙粒,在初升太阳的照耀下,那金闪闪的一片,像是星星。
她看到那里有贩卖龙虾、螃蟹的英国孩童,也有迎接她们这些留学生的英国青年,还有一些正在吃水果的老水手。一切都和谐而美丽。
放下那些事吧,在这里努力学习,不辜负父母。
这个脆弱而坚强的女孩儿咬紧牙关,她扬起属于她的自信笑容,走在了队伍的最前方,一路上用熟练的英语与迎接的青年们对话。
他们和她谈笑风生,只是偶尔会开几个恶俗的小玩笑,而白小晴尽管精通英语,但对于英国“歇后语”“民间传说”并不了解,她一头雾水的模样更是惹得青年们哈哈大笑。
ωwш¤ ttκд n¤ ¢ o
青年们告诉白小晴,现在学校在放暑假,留学生们要租房,最好在学校附近。
“在这个1917年的夏天,白小晴离开了她生活了十五年的国家,远渡重洋来到英国留学。”
“在所有人都必须坚强而勇敢的年代,白小晴是一个奇迹。”
人间纷扰,谁又能真正拥有爱情呢?就像是在这沼泽中寻找遗失的金币,到最后只会一无所有,还极有可能丢了性命。
在英国留学的日子是匆忙而愉快的,当篱笆上爬上藤蔓,当白雪降临到人间,当初春抽出它的第一缕枝芽……不知不觉,白小晴已经在这异乡生活了半年。
与她同级的不少留学生都曾对她示好,他们称她为一道美丽的风景,这让白小晴觉得不自在。
她在伦敦穿的打扮与在中国无异,很少购置新衣裳,但这并不影响她的美丽。那张还带着稚气的面颊,精致、粉雕玉琢,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只觉得讨人可爱。
白小晴是一个天资聪慧的人,她五岁便能识文断字,深得父母喜爱,在一众兄弟姐妹中,白小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优秀长姐。
父母的重视、自己异于常人的天资和拼命的努力,让她一直未曾吃过任何苦楚,除了淋徽军。
她现在想起他,心脏都在隐隐作痛。
于是在回到故乡后,她曾经多次打探那个与她青梅竹马的男人。
每当我梦到那男人扭过头,向白小晴张开双手时,就会惊醒。浑身大汗淋漓,如同从泥水里打捞出来一般。
我想,我是撞邪了,可是,我已经有五、六天没见到师父了。
我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