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74.什么是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哪些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申请入党人经党组织讨论研究,被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除党章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外,一般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向党组织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入党信念坚定;

(2)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较积极。

175.党支部接到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要否观察一段时间才能讨论能否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接到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如对其情况比较了解,一般应及时讨论能否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便及时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如因特殊情况,党支部对申请人不大熟悉,需要一段时间了解,推迟讨论也是可以的,但时间不宜太长,并要及时与其谈话,不能将其长期搁置,不予理睬。有的党组织认为,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要观察半年至一年,才能讨论能否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实践证明,这样做不利于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而且容易挫伤申请人的积极性。

17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有哪些?

申请入党的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对他们进行以下内容的教育:

(1)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当前应重点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2)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党的基本路线,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是中国强盛的根本保证。从而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纲领、任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初步确立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懂得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法宝,从而自觉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5)除以上的教育内容外,还应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进行现代科学技术和其他知识的教育,增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17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申请入党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应当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培养教育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落实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做到组织上有人管,思想上有人帮,作风上有人带。

(2)通过“双学”小组、系列讲座、短期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系统地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规定的教育内容,使他们逐步做到思想上入党。

(3)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优秀党员命名表彰大会以及党内其他有教育意义的活动,让他们直接接受党内生活的熏陶。

(4)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让他们在完成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增强党的观念和群众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5)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和分析,并与他们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178.培养联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其主要任务有哪些?能否请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担任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其主要任务有: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培养联系人,一般由本单位党员担任。在特殊情况下,如申请入党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而本单位党员又由于水平限制,难以履行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职责时,可以请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担任培养联系人。

179.党支部应多长时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因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入党动机是否端正;二是思想觉悟是否高;三是政治品质是否好;四是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是否积极。考察的结果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表》,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180.怎样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

入党动机,是指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是推动人们争取入党的精神力量。正确的入党动机概括地说,是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有些人入党动机是不正确的,甚至是错误的。看一个同志入党动机是否端正,从大的方面讲,主要看三个方面:一是看其有无为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二是看其有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三是看其有无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觉悟和要求入党的实际行动。

181.怎样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

思想觉悟,是指对社会、政治问题的认识、态度,以及对个人的社会责任的认识等。由于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处的地位、环境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以及各种内在因素的差异,人们的思想觉悟程度也不同。因

此,党组织应从多方面考察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当前,应当着重看其能否正确认识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克己奉公,不谋私利,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能否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能否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一切错误的东西,做到是非分明,自觉抵制,并敢于开展批评斗争。对思想觉悟很低的人,党组织绝不能吸收其入党。

182.怎样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品质?

政治品质,是一定的政治原则和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中的体现,是一个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生活条件中,通过一定的社会生活实践和教育的熏陶以及个人自觉的锻炼和修养逐步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品性。审查一个同志的政治品质,主要看其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按原则办事;对组织和同志是否忠诚老实,光明正大。对那些为了达到个人某种私欲,见风使舵、看人办事的人,拉关系、搞派性、背后做“小动作”的人,文过饰非、弄虚作假的人,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的人,造谣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人,等等,绝不能让他们进入党内。

183.入党积极分子是否都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表》?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表》是基层党组织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的一种有效措施,它对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有促进作用。但这不是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硬性规定和必备的手续,各单位也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或创造出更好的方法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是否都要填写此表,各单位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可以都填写,也可以选择部分重点培养教育的积极分子填写。

184.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单位时,调出和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单位,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以及党组织对其鉴定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调入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并落实对其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包括指定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

185.什么是发展对象?发展对象与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有何区别?

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分析研究,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

发展对象与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人经党组织讨论研究,被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对象,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对要求入党的人不同阶段的称谓,也是衡量申请入党人的成熟程度的标志。

186.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一般应具备哪些条件?

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调动工作单位,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不到一年的,除个别表现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党组织对其进行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并经考查,基本达到要求。未进行上述内容的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甚了解或知道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187.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的程序有哪些?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培养联系人提出建议。

(2)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和青年)。

(4)党支部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5)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88.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有哪些程序?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程序主要有:

(1)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团员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推荐对象的初步人选。

(2)团支部委员会将推荐对象的初步人选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初步人选的情况,然后由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4)团支部委员会将团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一式三份报上级团委(含授权审批接收团员的团总支,下同)审查。

(5)上级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议,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表》分别送给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

(6)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团组织推荐的对象,并将讨论意见及时反馈给团组织。

团支部(总支部)和团委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参照上述程序组织推荐,并负责填写《推荐表》。

189.怎样保证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的效果?

为了保证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的效果,应做好以下工作:

(1)摸清培训对象的情况。培训前,应当了解培训对象的有关情况和思想状况,以便在培训中能够紧密结合实际,做到有的放矢。

(2)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应针对培训对象的特点,采取自学、授课(辅导)、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也可请优秀党员和老党员作报告、讲传统、谈体会。

(3)注意检查培训效果。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写好学习总结。

同时,要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

(4)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经常了解培训情况,加强检查指导,注意总结经验,帮助解决培训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完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190.发展对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怎么办?

发展对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可安排他们利用一定的时间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学习辅导,加强督促检查。学完规定的文件后,党组织应对其进行考试或考核,并要其写好学习总结,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191.如何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首先要调查清楚发展对象亲身经历了哪几次重大的政治斗争。然后要调查清楚发展对象在这几次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思想倾向,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认识和言行等。主要看他能否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旗帜鲜明地捍卫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能否为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勇于同一切错误思潮和倾向进行斗争;能否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自觉清理思想,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19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怎样正确掌握“既要严格,又不宜太繁琐”?

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党组织要严格审查。以下情况则应从实际出发,不宜太繁琐:

(1)通过查阅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和与本人谈话,情况清楚的,不再调查。

(2)对与发展对象入党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细枝末节,不必调查。

(3)对与发展对象无联系或联系不多、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不要调查。

193.调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时,可否查阅其人事档案?

调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时,可通过有关单位党组织了解,一般不要查阅其人事档案。

194.征求党内外群众对申请入党人的意见,一般采用哪些方式?召开群众座谈会应注意哪些问题?

征求党内外群众对申请入党人的意见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1)个别访谈。即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个别了解,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个别访谈,群众一般没有顾虑,愿意讲真话,效果较好。

(2)开座谈会。即找若干群众集体座谈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可以对某些问题开展讨论,加深了解,有利于统一认识。

(3)民意测评。即将需要了解的内容印制成表,发给有关群众征求意见。民意测评,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一种方式,操作简便,结果准确。

(4)进行公示。即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意见等,通过张榜的形式或以大会的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公布(见附例)。进行公示,透明度高,征求意见的范围广。

党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的目的是要听到群众对发展对象的真实反映和意见。为此,党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时,除掌握会议的人正确引导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每次座谈会的人数不宜过多;二是不要将对发展对象持不同意见的人放在一起座谈;三是不要将党员和非党群众放在一起座谈。否则,将会影响不同意见的发表,群众的意见就难以听到,座谈会就可能流于形式。

195.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时,应注意审查哪些内容?

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时,应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1)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各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措施是否扎实有效;

(3)是否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成绩是否合格;

(4)是否经过政治审查,重要问题是否查清,本人主要经历、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是否清楚;

(5)是否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是否好,群众威信是否高;

(6)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思想觉悟是否高,政治品质是否好;

(7)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

196.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是否都要经党委会讨论?

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应根据不同对象区别对待:工人、农民等群众和一般干部的入党预审,经党委组织部门审查讨论即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入党预审,一般应经党委会审查讨论;同级行政负责人入党预审,除同级党委审查讨论外,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197.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应写哪些内容?

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一般应写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主要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年月、现任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等;

(2)经历(包括学历)。每段经历均应写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部门)任何职;

(3)奖惩情况。应写明何时因何原因受到何单位(部门)给予的何种奖励或处分;

(4)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应写明姓名、称谓、工作单位、职业(职务)、政治情况等。如有重要问题,应将问题的结论、对其影响的程度等情况写清楚;

(5)政治历史问题。应写明问题的主要情节、性质、结论、组织处理意见、本人认识态度等;

(6)培养、教育情况。主要写明申请入党年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列为发展对象年月、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年月,对其培养教育的时间、内容、方法和效果等;

(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主要写明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方式、范围,以及党内外群众的主要反映和意见;

(8)主要表现。应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反映,特别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等政治素质应当具体写明,不能只写工作表现;

(9)支委会意见。主要写支委会讨论分析的情况,包括对其总的评价、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准备何时发展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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