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力挽天倾(廿七)

“明日一早,某便要回长安了。”

河东节度使府,崇贤院花园之中,王抟一边散步,一边对身侧落后一步处的王笉说道。

“是,叔父。”王笉静静地应了一声。

“说说看,为何忽然改变主意,入股这么一大笔钱。”王抟的语气也格外平静。

王笉的脚步微微一滞,道:“奴以为,入股东升新城,于我王氏,确有大利。不光是在钱财上有利,同时也能进一步夯实与河中乃至河东的关系。”

王抟沉默着,缓缓走出十余步,忽然道:“那个庐阳县主杨潞,你担心她?”

“叔父说笑了,奴担心她作甚?”王笉立刻回答。

王抟轻哼一声:“早叫你恢复了女儿身装扮,你偏要担心那些有的没的。你男儿装束时,李正阳与你是朋友,你女儿装束时,他就不能与你是朋友了?你既然坚信他是实诚君子,又何必在这上面多虑!”

他似乎微微叹了口气,顿了顿,又道:“如今时间拖得久了,你再要去捅破这层窗户纸,反倒麻烦了。而且,某瞧着那杨家娘子对李正阳只怕也颇有好感……某听说这女娘在外时间长,又是暗中做细报之人,形形色色哪种男人未曾见过?但越是这种女子,一旦动了心,却又格外固执,偏偏她那耶耶对她又宠信得很,那万一她真要是有了这份心思,她耶耶从淮南河东之关系考虑,恐怕多半就会顺水推舟,暗示李克用去联这一姻。到了那时,事情就不好办了。嫣然呐,我王家纵然能帮李克用稳定河东根基,甚至在士林中改善名声,可在他那等人心中,却是未必比淮南十万披甲有用……你这一拖年余,已经快要失了先手了。”

王笉微微张了张嘴,又紧紧抿上,过了半晌才道:“奴既答应正阳兄主持河中医学院,总不能以假面目示人,本就是要恢复女儿装扮的,只是……”

王抟微微皱眉:“你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顾虑忒得多了……又只是什么?”

王笉叹道:“陛下敕令正阳兄迎驾,如今却又被韩建请去了华州,但近日河中各军连番严训,显然在为迎驾做出准备。而与此同时,河中节度使府其余事务也同样一件都不曾落下,工、农、商、兵,那一处没有大动作?正阳兄虽是千年难遇之奇人,怕也分身乏术,疲不堪言,奴此时前去自承乃是女身,岂非给他乱添麻烦?”

王抟忽然站住,转头道:“此时你怕给他添麻烦,某只怕今后你想给他添麻烦,都没有机会了。”说罢也不管王笉如何应答,竟然径直去了。

王笉怔怔站立当场,细细思索回忆方才李曜与杨潞一举一动的每一个细节,好半晌之后,才微微摇了摇头,转身往自己小院去了。

杨潞回到河中节度使府理贤院时,天色已然不早,好在节帅府规矩严格,似杨潞这般贵客,其膳食整日都有准备,竹韵与荷香两名贴身侍女命人将饭菜承上,服侍杨潞用罢。杨潞忽然问道:“某来这些日子,下面的人居然不能弄清旁边崇贤院里那叔侄二人的身份,以至今日某本欲使李正阳承我一份大大的人情,却不料半路杀出个太原王氏与我抬价,弄得功亏一篑……有此可见,妙坊在河中,根基仍是太浅。”她微微一顿,问道:“你们二人谁愿主持蒲州之细报?”

竹韵与荷香对视一眼,齐齐摇头:“奴只愿长随县主身侧。”

杨潞蹙眉道:“独掌一坊,每年过手的钱财不下十万贯,数年之后,又可由某为之物色好人家许之,妙坊中多少小娘愿意独掌一坊,你二人竟然不肯?”

二女同时跪下,道:“奴婢侍候县主经年,实不愿分别。”

杨潞见二女如此,也不禁心中一软,叹道:“罢了,不愿便不愿吧,蒲州妙坊主事之人,某再物色遴选便是。”她说完,忽然眼珠一转,闪过一丝狡黠,笑道:“你二人早已知道,李使相便是当日的王照,那日在来蒲州的路上又听了戴判官的那番话,是以心中打了小算盘,想随某一同进这节帅府为女主,是也不是?”

杨潞与王笉不同,毕竟是掌握淮南情报机构之人,特别是身处青楼日久,对于这种话,虽然当着戴友规这等身份特殊的年长男子时仍有些不自然,但对自己的贴身侍女说起,却是毫无顾忌,竟然说得如此直白。

竹韵荷香二女面色微微有些不自然,只是低着头。杨潞哂然一笑,摆摆手:“怕什么?倘若日后真有那么一天,你二人随我同入此门,却不失为一桩好事。”

二女见她将话说到这般地步,只得忍着脸红道谢。杨潞却又道:“不过,此事戴判官却未曾处理妥当,怕是还有些波折。”她皱着眉头道:“戴友规辩才虽已冠绝淮南,可到了李正阳面前,仍是略逊一筹,被他一番说辞下来,连……那件事都没有真个说明,只是旁敲侧击提了一下,李正阳也不知是装傻充愣还是怎的,偏是不接话茬,真是气煞我也!”

二女忍不住同时噗嗤一笑,竹韵道:“县主何必着急,奴家听说当日李使相曾有一诗《赞霍骠骑》,怕只怕这位使相郎君如今根本未曾想过这些事儿,戴判官既然不敢直言,他哪里能一下子便听得出来?大虫也有打盹的时候,李使相虽然料事如神,也未必恰巧就能想到这上面去呀。”

荷香也道:“正是,县主,您要是急着来蒲州为女主,还是要自个想些办法才是道理。”

杨潞听得连连点头:“不错,不错,还得靠我自己想办法……嗯?你竟敢套我的话!”她佯怒道:“我偏不急,让你们两个自去思春,哼!”说罢起身,拂袖便往内堂去了。

荷香掩了掩嘴,小声道:“竹韵妹妹,你说……县主不会真就不提这事了吧?”

竹韵无奈地白了她一眼,道:“荷香姐,你比县主还小着一岁,你都急了,县主能不着急?你只管等着好消息便是了。”

荷香松了口气,忽然有些羡慕地道:“妹妹最小,难怪不着急。”

竹韵摇头叹道:“奴家只是明白,这事啊……轮不到咱们来急。”

两个小妮子说悄悄话的时候,李曜仍在白虎节堂偏厅接见听到李袭吉传话后前来拜访的张敬询。

“水利工程方面,倘若要兴这三大工程,只怕不仅要河东军械监大力襄助,而且我河中军械监还需延揽人手。”张敬询年纪不过三旬上下,微黑有须,清瘦精干,说到此处,微微一顿,补充道:“如今我河中军械监自上而下,以河东为范进行了‘改制’,但各司都还只是搭了个架子,人手远远不足。譬如水利司,河中军械监水利司常员三百一十七人,各自负责规划、技术、选材、监督等各方面,而到工程进行之时,其为之效力的番户、杂户、工匠、丁夫足有数千乃至数万之多,我河中如今却哪有这般基础?节帅,如今河中军械监水利司,常员不过二十九人,除开司长一人、副司长两人、财务总监一人和工程总监一人之外,其余办事各‘处’,每处只剩三四人,这三大工程要几乎同时开工,他们就是一个人劈成两半,也做不成啊。更别说番户、杂户、工匠、丁夫等,我河中哪有河东充足,这三大工程便是只开一个,怕也很难按期按质完工……以上种种,还请节帅明鉴。”

李曜眉头深皱,右手食指轻轻敲打着面前的横案,轻声道:“人手问题,待某想想。”张敬询点头,小声应了个:“是。”

李曜此前在河东军械监时,对于人手问题的确没有太过担忧,但河东与河中的确颇有差别。不论河东还是河中,军械监的人力资源都受到整个大唐朝廷制度的影响,大唐的官府手工业劳动力组成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因犯罪而成的官奴婢和刑徒、流徒;另一部分是征自民间的各类工匠和丁夫。朝廷对这两部分人的役使和管理有一套成熟的办法。凡犯谋反和谋大逆的人,其家庭男女老幼及奴婢一律籍没入官,统称官奴婢。其中有伎巧者各从其所能,散配诸司劳作,妇女工于缝巧者没入内侍省掖庭局,剩余无伎能者统配司农寺,由司农寺再视具体情况散配诸司杂作。遇有皇帝赦宥,官奴婢可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官奴婢、番户、杂户皆当色相婚,不得逾越。

官奴婢常役无番,番户一年三番,杂户二年五番,番皆一月。除从事官府手工业的生产劳作外,还从事建筑、苑囿、蔬菜种植、家畜饲养等业,这看朝廷如何调拨。朝廷对官奴婢、番户、杂户立有专门的户籍,由役使诸司和尚书省工部之都官司共同制订管理。

根据有关格式条文,每年正月,役使诸司要将本司官奴婢、番户、杂户等以类相从,造籍二通,一通报送都官司,一通留存本司。到了十月,诸司再将本司官奴婢、番户、杂户中黄口以上者“并印臂送都官[司]阅貌”。都官司则要“条其生息,阅其老幼而正簿”,并关牒尚书省户部之金部、仓部,拨给诸司官奴婢、番户、杂户以必要的衣食供应,以保障他们几乎无偿地为官府劳作。至于刑徒,是因犯罪被判徒刑之人,流徒是因犯罪被判流刑之人。

《大唐六典》载:“其应徒,则皆配居作。”其注文曰:“在京送将作监,妇人送少府监缝作。外州者,供当处官役,及修理城隍仓库,及公廨杂使。犯流应任居作者,亦准此,妇人亦留当州缝作及配舂。诸流徒罪居作者,皆着钳,若无钳者,着盘枷,病及有保者,听脱,不得着巾带。每旬给假一日,腊寒食各给二日,不得出所役之院,患假者倍日役之。”很显然朝廷对刑徒、流徒的役使更为残酷,管理更为苛刻,刑徒、流徒的处境更加艰难,其劳作更加具有无偿性。

当然了,官奴婢、番户、杂户及刑徒、流徒人数较少,不是官府手工业的主要劳动力。主要劳动力是朝廷根据需要从各地征调的各类工匠和丁夫。大唐虽然风气之开放冠绝古时各朝,但仍实行划分士农工商四民界限的政策,朝廷对民间工商业者立有专门的世袭匠籍。《大唐六典》所云“工商皆为家专其业以求利者”,《尚书工部·总括》所云“工巧业作之子弟,一入工匠后,不得别入诸色”的规定,证明了大唐匠籍确实存在。

匠籍则按照工种不同而分类编制,载明各工种工匠的人数和人名,每三年一造,县以籍成于州,州成于尚书省,由尚书户部总而领之。通过县州造籍,户部总领,大唐朝廷对各地工匠建立起详备的档案资料。匠籍而外,在工匠的组织方式上,朝廷又按地区进行划分,对工匠实行类似于对府兵的编制管理,即所谓“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火,五火置长一人”。团设有团头;团头、火长一般由朝廷指派,对朝廷负责。在工匠的征发和役使上,朝廷根据需要,按籍索匠,直接下帖于团头,团头则督率团内工匠应时而作。

若稽留延误,法律上有明确的治罪条例,即“丁夫杂匠,被官差遣,不依程限而稽留不赴者,一日笞三十,三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而将领主司(谓亲领监当者)则罪加一等,一日笞四十,三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朝廷“少府监匠,一万九千八百五十人,将作监匠,一万五千人”,即是“散出诸州,皆取材力强壮,技能工巧者”,亦即征自各地民间,而且工匠“不得隐巧补拙,避重就轻”。

丁夫的征发与役使略同于工匠,为方便起见,朝廷以户为单位编制有专门的差科簿。被征发到各类官府手工业机构中的工匠在朝廷官吏的严格管理下,按照有关规章具体劳作。在《大唐六典》明确规定:“凡教诸杂作,计其功之众寡与其难易而均平之,功多而难者,限四年三年成,其次二年,最少四十日,作为等差,而均其劳逸焉。”其注文曰:“凡教诸杂作工业,金银铜铁铸凿镂错镞,所谓工夫者,限四年成,以外限三年成,平慢(漫)者限二年成,诸杂作有一年半者,有一年者,有九月者,有三月者,有五十日者,有四十日者。”对不同的役作项目的完成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

对工匠的技术培训及役作的宏观管理也有着严格规定:“钿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辂)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槊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弁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技。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皆物勒工名。”

若工匠造作不遵章法,法律上有明确的治罪条例,具体负责监当造作的官吏也难辞其咎。《唐律疏议》卷十六《擅兴律》工作不如法条曰:“诸工作有不如法者,笞四十,不任用及应更作者,并计所不任赃、庸,坐赃论减一等。其供奉作者,加二等。工匠各以所由为罪。监当官司,各减三等。”以保证官府手工业制成品的质量。在某些大型工作中,朝廷还实行工头负责制。如武后垂拱四年修建明堂,由薛怀义“充使督作”,凡役工数万之多,施工中“置号头,头一阚,千人齐和”。柳宗元所撰《梓人传》也记载了梓人指挥群工役作的情况:对这个梓人,群工“皆视其色,俟其言,莫敢自断者”。

这里的号头、梓人一类的工头,并不是朝廷官吏,是由朝廷指定的技术方面的负责人,刚才张敬询提到的水利司“常员”中,就包括了这些技术人员和负责人员,只不过在李曜改制之后,河东、河中军械监的这类人员,已经算是朝廷吏员了。

虽然从规矩上来,朝廷的征召和管理似乎也还算合理,但事实上大唐工匠,无论是长上匠,还是短番匠,抑或是中后期大量出现的明资匠、和雇匠,一般都是以服徭役或色役的各种形式,近乎无偿地为官府尽着隶属关系之下的多种义务。朝廷虽有纳资代役的规定,但往往是官样文章,且有些工匠是不准纳资代役的,《大唐六典》即规定“巧手供内者,不得纳资”。总而言之,工匠和丁夫的征发役使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既然是有强制性,那么地区底子越好、情况越乱、节帅越霸道的地区,工匠的获得显然就越方便。李曜在河东为何不为工匠着急?因为河东乃是李唐的王业之基,人口鼎盛、经济发达、又北临边庭,时常有官奴婢、刑徒、流徒等入境,而节帅李克用常年征战,使得战乱较多,失业的流民也就越多,李曜当初征召的流民可不在少数,不光军械监招揽了大批流民,就连他在洺州刺史任上的时候,也招揽了许多。正是托了这些“福”,当初李曜才一直不愁人手。

然而在河中则大不相同,河中这十年之中,虽然也经历了两场战争,一次是张濬讨伐李克用,其中有部分战事发生在河中境内;另一次就是这次梁晋双方因河中军府归属权纠纷导致的争夺战。然而这两场战争都打得很快,而且波及地域很小,伤亡、破坏都不算大。特别是这一次河中争夺战,李曜对流民安置工作的熟悉程度不必多说,后世那么经验,他虽然是国企干部,可就算是听新闻听到的那些处理手段,放在这个时代也完全够用了。因此,战乱对河中稳定造成的影响,非常之小。

除了没有战乱流民,河中又紧邻京城长安,朝廷显然不会发配多少“官奴婢”来河中军府服役,这就又少了一批人手。也就是说,如今河中军械监的人手,除了河中军械监本有的那批人,以及李曜金蚕脱壳从河东军械监调拨一批之外,其余工匠的延揽全都要靠自行招募,河中农业、商业都比较发达,大多数人只要能活下去,自然不肯去做工匠。

李曜皱着眉头,问道:“河东军械监原有的奖惩制度可曾在河中施行?”

张敬询拱手道:“各项制度都已萧规曹随,严格执行。”

李曜眉头皱得更深了,想了想,又问:“宣传队可曾对此有过覆盖式宣传?”

张敬询微微一叹:“此事是冯书记(指节帅府掌书记冯道)一手督办,宣传组的那些寒门学子着实是将大大小小的村寨都跑遍了,可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李曜以手扶额,一边思索,一边问道:“依你之见,这是为何?”

张敬询道:“某以为,河中与河东不可同日而语,河东战乱频仍,在节帅出任掌军械监前,民生日渐凋敝,因而军械监给出的工钱会显得颇高,各项发明、攻关的奖励更可使人一夜暴富,因此河东失产失业之人竞相涌入。而河中则因为战乱甚少,局势平稳,民间颇有余才,百姓大多能安居乐业,自然不愿放弃本行,来军械监务工。”

他这番话,李曜基本赞同,中国老百姓虽然勤劳、温驯、好统治,但也不得不说,在衣食无忧、生死不愁的情况下,其中大部分人都有一种不愿尝试新事物或者新工作的惰性。从某一方面上来说,这叫沉稳妥帖、不贪功冒进,而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就叫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了。

但这一点,李曜认为很难改变,至少这不是他一时半会就能改变,甚至不是一代人两代人能改变的,所以就目前而言,他只能想办法克服这一不利因素。

其实如果图方便,多打仗就可以导致流民四起,但这显然与他一贯的宗旨不符。而如果不靠战争,那就只能靠制度改变,再辅以一些细微的小手段潜移默化。

李曜想着想着,忽然又觉得手头的权力不够用,因为如果要从制度入手,提高工匠阶层的社会地位、日常收入,那显然需要中央权力,这不是一个河中节度使可以办到的。

大唐官府手工业的管理经营,李曜穿越前了解很少,穿越后因为掌握军械监,才逐渐明了。朝廷在手工业问题上,其行政管理系统方面,既有负责政令制定与计划下达的尚书省工部这一中央最高政务机关,也有负责落实政令和实施计划的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等中央事务机关,又有具体组织生产的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甲坊、弩坊等署及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诸冶、诸铸钱等监,还有中央和内廷的其他一些机构及地方朝廷的许多机构,上上下下构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庞大的多层管理体系。

这一体系的各级机构均由朝廷官吏掌握,是大唐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方面,相比各节镇的军械监,它的建置更加全面,制度更加完善,上下级机构间的隶属关系清楚,分工明确,职责具体。用后世的话来说,这就是典型的封建官僚管理体制,也是汉代以来官府手工业制度的新的发展。官府手工业由朝廷直接管理经营,政治权力支配干预生产是其最基本的特点。当然在藩镇日渐势大之后,这一体系基本上已经很难直接管辖到地方,如果按照后世的习惯来划分,这中间除了行政部分之外,其余大小作坊的实体,基本相当于后世中国的“央企”。

为何说央企?这些生产实体在管理上有庞大的行政官僚体系负其责,而经营上则以朝廷的统治为基础,保证了官府手工业在大唐整个手工业结构中处于主要的和支配的地位,民间手工业只能处于次要的和服从的地位,形成了自己的发展形态。与门类众多,规模庞大的官府手工业相比,处在大唐朝廷统治之下的民间手工业时常遭受盘剥,始终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以被扭曲了的形式运转,无法正常发展,新的生产方式也难以从中产生与成长。

李曜作为后世国企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自然非常清楚“官办”的优势和劣势,其实他一直是主张民用产品全部放手,政府或者说朝廷只控制一部分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项目的。在目前的大唐,他觉得能够控制武器制造,以及粮食和盐的大批调动基本就够了,只是眼下国家处于实际上的分裂状态,因此构想归构想,还不能实施。

但也许是为了证明“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正确性,远虑他没办法解决,近忧已然产生。发展必然需要人力,而河中军械监却招揽不到足够的人力。那些家中养不活的孩子,其父母宁可他们去应募为兵,也不让他们去做工匠,倒不是因为当兵的收入高过工匠,也不是因为工匠的工作危险性居然能超过士兵,而是因为……工匠地位太低。

“匠籍……”李曜喃喃念了一声,忽然抬头问道:“若我河中废除匠籍制度,敬询,你看如何?”

张敬询大吃一惊,忙道:“万万不可!”

李曜皱了皱眉:“为何?”

张敬询虽然能看出李曜对这一回答的不满,却仍坚持道:“节帅天下名士,如何会作此想?欲为此事,只怕节帅须以一人之身,而逆朝廷以及天下士林。”

李曜心中也是一惊,暗道:“有这么严重?”面上却是不动声色,问道:“何以见得?”

张敬询扬眉反问道:“节帅何故故作不知?”

李曜哂然一笑:“武德九年八月,即位当月的太宗文皇帝发布诏令,说‘通财鬻货,生民常业’,要‘思改前弊,以谐民俗’,命‘潼关以东缘河诸关悉宜停废,其金银绫等杂物依格不得出关者,并不须禁’。这便是为发展隋末大乱之后凋弊的社会经济而鼓励货畅其流,疏通商贸。再如口分田可以卖充邸店、碾硙的均田令条文及工匠可以纳资代役的规定,亦均属有利于民间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某今欲废匠籍,也是在太宗文皇帝当日所行法则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这一思想,有何不可?”

李曜这其实是在给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因为古代制定什么政策,总喜欢从先贤、先圣的一些旧归着手,太宗李世民不光是李唐后世皇帝的祖宗,也是最有作为的皇帝,搬他出来当虎皮,显然比较有分量。不过李曜这其实也是故意只找对自己有利的一面,事实上初唐及盛唐时期,政府对民间工商业大体上的确采取了相当放任自由,甚至还有某些鼓励发展的措施。但是,即便在当时,其政治上歧视民间工商业者仍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确立下来并严格执行着,这个与历代王朝的做法并无多大不同。

果然,张敬询这种读书人不是像李克用那种大老粗那么好忽悠的,他听了之后立刻便反驳道:“节帅所言,诚然太宗前语,但一事为一事,不可混为一谈。早在太宗贞观年间,初定官品令,文武官共设六百四十三员,太宗即叮嘱重臣房公玄龄:‘朕设此官员,以待贤士。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逾侪类,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节帅,太宗此语不但把工商业者归入‘杂色之流’,而且杜绝了他们入仕为官的途径,我朝对此奉为圭臬,视为一项根本国策。”

李曜正要说话,张敬询却仍不停口,又道:“而高宗皇帝在乾封二年二月时,又‘禁工商不得乘马’。到文宗朝,重臣王涯奉敕详定诸司制度,‘约所司条件令式旧章,从俗酌宜,务遵中道’,并于太和六年上《准敕详定诸司制度条件奏》,就中援引《大唐六典》、《礼部式》、《卤簿令》的有关条文,说:‘胥吏及商贾妻子,并不乘奚车及檐子……商人乘马,前代所禁,近日得以恣其乘骑,雕鞍银镫,装饰焕烂,从以童骑,骋以康庄,此最为僭越,伏请切令禁断。’不仅重申高宗禁令,而且说明我大唐律中亦有明文规定商贾妻子不得乘奚车及檐子,严厉防止工商业者凭借资财以提高其地位。”

张敬询面色严峻,继续道:“不仅如此,在服饰及丧葬方面,朝廷也有明确规定。高祖武德初,即因隋旧制,规定服饰要‘贵贱异等,杂用五色,五品以上,通著紫袍,六品以下,兼用绯绿。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黄’。永隆二年正月,高宗诏雍州长史李义玄曰:‘其紫服赤衣,闾阎公然服用,兼商贾富人,厚葬越礼。卿可严加捉搦,勿使更然。’到武周时,则明令规定,‘富商大贾,衣服过制,丧葬奢侈,报废生业,州县相知捉搦,两京兼委金吾检校’。可见立法依然严格。”

“节帅若说,这些都只是历代先皇偶尔所言,未必可奉为国法宗伦,那么在玄宗开元末年修成《大唐六典》时,以上种种都被以律令形式明文确立下来。《大唐六典》明确划分了士、农、工、商的四人界限,规定‘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还规定州县要‘三年一造户籍,县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总而领焉’,目的之一,就是以‘辨天下之四人,使各专其业’。其中‘工商皆为家专其业以求利者’,有着专门的世袭户籍,不得改易另入他类。朝廷又通过户籍制度将民间工商业者紧紧地与杂色、贱类等粘连在一起。可见,此乃国朝定论,并非轻易可以更易。”

李曜沉着脸一言不发,张敬询见了,又道:“某知节帅为河中军械监缺员之事心中急切,但纵使节帅如今兵强马壮,不畏朝廷责难,但那天下士林呢?民间工商业者被视为‘杂类’、‘杂流’、‘贱类’之观念深入到士大夫甚至一般平民的心中,工商业者被看作是唯利是图的小人,是不能登大雅之堂,更不能入仕为官的。节帅可还记得,武后当政时,张易之兄弟及武三思皆恃宠用权,安石数折辱之,甚为易之等所忌。尝于内殿赐宴,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数人于前博戏。安石跪奏曰:‘蜀商等贱类,不合预登此筵’。因顾左右,令逐出之。座者皆为之失色。武后却以安石辞直,深慰勉之。武后何等人也,敢以女流而称帝者,其父便曾从商,而她亦不得不屈从‘商为贱类’之说,可见天下士林,非一人可以逆之。敬询虽无节帅才学,但既为节帅委以重任,不得不禀直忠言,望节帅三思,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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