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风瑟瑟,寒鸦乱啼。
一名少年口中嚼着一根干巴巴的狗尾巴草,懒洋洋的躺在墙角,对呼啸而过的寒风恍若不觉,要睁不睁的一双眼睛,只在过往的人群里扫来扫去。
这少年名叫林逍,在这黄沙镇也算小有名气,人称小探花。在黄沙镇,“探花”一词暗指梁上君子之流。
正当这时,一串铜铃般的笑声传来,宛如天籁之音,落入林逍耳中,让他眼前骤然一亮,嘴角扯起一抹冷笑,悄然起身,神不知鬼不觉融入人群,紧跟过去。
“老李,这不是林逍那坏小子么?”
“哎,林逍打小无父无母,真是可怜。石老头又在几年前染上恶疾,下半身瘫痪,成了个废人。在这吃人的世道,一个孩子要生存下来,何其的艰难啊。”
“你还别说,这坏小子挺仗义的,对咱黄沙镇的人从来不出手,瞄的都是些外来的富贵,不像黑虎那帮天杀的。”
路边传来窃窃私语声。
林逍命途多舛,打小苦难连连,为过活不得不街头挣命,就这样天落一口,地捡一口,竟也给活了下来,却落了个小探花之名。不过,当地人大多对其却没有太多的厌恶,相反却有一丝怜悯。
“小姐,你快来看,这不是府下人常说的糖人么?”
一名古灵精怪的少女,娃娃脸红扑扑的,粉嫩的仿佛能滴出水来,纤细小手白嫩如玉,正举着一个模样精致的糖人,叽叽喳喳地叫出声。
“青儿,你这个小蹄子,一路上叽叽喳喳没个消停,你没看到小姐正烦么?”穿紫色锦缎小袄的少女表现出不满,小鼻子皱成一团。
“哼哼,你们这两个鬼丫头,平日里就爱斗嘴,现在出来也没个消停,真是该打——”白衣女子柳眉一竖,眉宇间的忧愁一闪而逝,没好气地白了二女一眼,笑骂道。
这绝美女子叫林青婵,出自大都城的林氏家族,不知为何偷偷地溜出大都城,路过黄沙镇,恰好赶上一年一度的庙会。
林逍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的绝世佳人,不禁多瞅了几眼,她娇躯修长有致,披着一袭华贵的白色羽衣,小蛮腰上系着一枚紫色铃铛,行走之间,带起一阵清脆的悦耳声。风过,撩起一缕如墨青丝,柳眉淡扫,秀眸灵气,琼鼻翘挺,樱桃小嘴,勾勒出一张倾城的容颜,浅浅一笑,如同尖尖荷叶上的晶露,纯的没有一丝杂质,浑然天成。
在七八丈外的林逍,不动声色地紧跟着,将林青婵三人的谈话尽收耳中,眉头不由浮现一道黑线,对于这三人的谈话很是无语,连哄孩子玩的糖人都没见过,这怎么可能?
这也难怪,林氏家族在大都城乃数一数二的大势力,赫赫有名,地位非同一般,素日里家教甚严,接触的都是达官贵人,名爵贵胄,怎会知道民间这些小玩意儿?
林青婵这一回偷偷溜出来,如同刚出笼的金丝鸟,见到任何事物,都觉得十分新奇,一来二去,眉宇间凝聚的那抹忧愁,全部抛到了九霄云外。
足足跟了小半个时辰,林逍这才寻到机会下手。多年的“探花”生涯,让他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弦歌台,乃是黄沙镇平日举办庆典之类的地方。
庙会之日,弦歌台内外喧声鼎沸,车水马龙,比肩接踵,显得格外的热闹。距弦歌台不远处的空地上,四周围了一群人,神情兴奋,卖力叫嚷着,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林青婵三人兴致勃勃地围了过去。
只见不大的场地之上,低矮汉子平躺在石凳之上,胸口压着块一块不大的石板,另一个高大魁梧的汉子,满脸横肉,手拎一个大铁锤,一道怒吼从口中勃发而出。
胸口碎大石!
蓬——大铁锤重重落在石板上,传出一道炸响,如同蜘蛛网般的裂痕,向外延伸而出。咔嚓……石板碎裂的响声,也在这一刻传出,引起一阵尖叫。
“胸口碎石,毫发无伤,真是好功夫啊。”
“大哥,这功夫咋练的?你能教教俺不?俺拜你为师行不?”
……
四周如同炸开了锅。
林逍见时机已到,不动声色地靠了过去,贴到林青婵身后,却并没急着动手,目光四下一扫,透过人群间的缝隙,见到那低矮汉子从石凳上一弹而起,大手拍了拍胸脯,裂开嘴笑了笑,向四周的人见礼。
“啊——小姐。这汉子并非修炼之人,没有真气护体,仅凭一身强横的体魄,居然能够承受千斤之力,真是太不可思议了。”青儿小脸蛋儿红扑扑的,指着那高大汉子惊呼出声。
“老爷曾经说过,像金钟罩铁布衫这种外家功夫,若是修炼到极致,足可承受万斤之力。”玉儿撇了撇嘴,语气很是不屑。
林青婵似乎已经习惯二人如此,无奈摇了摇头,也不多言,将目光转过去,饶有兴致地打量着。
“嗯,真气?”林逍听到真气二字后,瞳孔骤然一缩,脸色变得难看起来,目光踌躇不定。
五年前,黄沙镇的大财主花重金将独子李天龙送入铁拳门,成了外门弟子。一次,李天龙回乡探亲,恰好遇到其父手下的一批丝帛货物,被一伙强人所劫,押送货物之人,全部被杀死,无一生还……李天龙得知之后,勃然大怒,单枪匹马,凭着一双铁拳,将这伙强人屠杀,一个不留。
一时间,李天龙只身剿灭强人的事迹,在黄沙镇被传为佳话。也正在那时,林逍第一次听说“真气”这两个字,并深深牢记于心,暗暗告诫自己,修行之人万万招惹不得,否则一个不慎,小命不保。
“若这三人真是修行之人,那我这一脚岂不是踢到铁板上了?”
“不过,她们看起来显然涉世不深,对人全无防备,很容易得手。煮熟的鸭子不吃,简直是天理难容……拼了。”
富贵险中求。
林逍狠一咬牙,出手快的出奇,神不知鬼不觉地探囊取物,转身塞入怀中,大摇大摆而去。
林逍刚离开,背后便传来一道粗犷的话音:“俗话说得好,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四海之内皆兄弟。我二人路遭劫匪,侥幸活命,逃至贵宝地,饥饿难耐,不得已之下……”
铜锣敲响。
围观的不少人同情这兄弟二人,从怀中取出几个铜币,投入铜锣之中。
“小姐,这人好可怜哦。”玉儿可怜兮兮地看着林青婵。
林青婵也深以为然,伸手去取银两,却发现香囊不见了,脸色微微一变,黛眉紧蹙……玉儿心思细腻,见到林青婵脸色一变,皱了皱眉头,忍不住问道:“小姐,怎么了?”
“香囊丢了?”林青婵蹙起眉头。
“岂有此理?哪个不长眼小毛賊竟然如此大胆,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看我不抓到他,好好地教训一番。”
“循踪探影,千里追击。千里寻踪术——”
青儿一听,小脸儿上顿时浮现一抹怒色,指尖浮现一缕真气,樱桃小口轻轻念动,顷刻之间幻化为一只青灵鸟,小手轻轻一拖,青灵鸟飞了出去,三人紧随而去。
“哈哈哈哈,有了这好东西,治好我家那老头儿的恶疾,就指日可待了。咦,这是什么?”
在一处僻静的胡同,林逍抖开香囊,七八片金叶子跳跃而出,顿时眼冒金光,笑了出来。蓦然间,一个泛着光芒的白玉瓶滚落出来,林逍轻咦一声,皱眉打开白玉瓶,一股无比诱人的药香扑面而来,他心头一喜,忍不住惊呼:“这……这是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林逍不知道,正是这白玉瓶中的灵丹妙药,差点给他带来杀身之祸,也彻底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财不能露白。”
林逍浑身打了一个激灵,连忙收起白玉瓶,刚要走开,目光不经意间一瞥,不远的角落躺着一个老乞丐,衣衫破烂,头发乱蓬蓬的,正在呼呼地打着瞌睡,眼眸掠过一丝怜悯之色,走到老乞丐身旁,放下一锭碎银子后离开。
待林逍走后,老乞丐睁眼浑浊的眼睛,双眼放光,出手快的不可思议,捡起碗中的碎银子藏入怀中,四下一望无人,松了口气,伸了个懒腰,不一会儿传出一阵呼噜声。
这时,循着香囊上的气息,青灵鸟追击而来,陡然一滞,略微挣扎一下,很诡异地消失不见,无影无踪。
“小姐,我的千里寻踪术居然被人破了,就连香囊上的气息,也被抹除的一干二净。”青儿突然止住脚步,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转过身看向林青婵,语气凝重。
“罢了。无非一些金银和几粒伐骨洗髓丹而已,丢了便丢了吧。”林青婵轻描淡写地道。
“可是……小姐,咱们没了盘缠怎么办啊?难道就这么回去么?”青儿一脸的不甘。
“咱们去大荒城,找我姑姑求援。”林青婵娇喝一声,不再理会二女,转身而去。玉儿瞪了青儿一眼,连忙跟过去。
“这又不是我的错,瞪我干嘛!”青儿撅起小嘴,不满地嘟囔一句,宝石般的大眼睛滴溜一转,掠过一抹喜色,呼喊出声:“大荒城?姑母大人就在大荒城,她老人家一直对小姐疼爱有加,肯定不忍心让小姐嫁给闫森那个花花公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