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

在城里住了三年的泥哥儿终于要回农村老家了,因为父母要去城里打工,所以泥哥儿两岁时候,被父母一同带进城里,后来因为泥哥儿父母所在的工厂倒闭,所以泥哥儿不得不随着父母回到家乡

这三年来,也甚是有趣,据泥哥儿的母亲所言,泥哥儿四岁的时候,有幸吃了一回炸鸡腿,从此泥哥儿便深深的爱上了这个玩意,每次路过炸鸡店,都要在门口赖着不走,隔着玻璃门向里边望,满眼放光的看着里面的炸鸡,这不看不要紧,但一看啊,泥哥儿就像被饕餮附了体,整个脸贴在玻璃门上看里边的炸鸡腿,以至于脸都被压变形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泥哥儿的脸和玻璃融为一体了。

每每看到这,泥哥儿的母亲都会摇摇头,拉着泥哥儿就要走,可这泥哥儿哪有那么容易屈服,母亲一拉,泥哥儿就坐在地上嘟着嘴看他的母亲,看到此景,泥哥儿的母亲就要去拉他起来,泥哥儿就大哭大闹说肚子饿,要进去吃东西,引得路人驻足观望

泥哥儿母亲拿他没辙,只能带着泥哥儿进去点了个最便宜的炸鸡,泥哥儿见到这炸鸡,手也不洗,直接撕开一个鸡腿,便狼吞虎咽起来,弄得满脸是油,而这个时候,泥哥儿母亲就会在一旁看着泥哥儿吃炸鸡,满脸笑容,泥哥儿吃完一个鸡腿,才发现母亲只看着他吃,不曾动手,于是泥哥儿便叫母亲一起吃,而泥哥儿母亲却换了一副表情,满脸嫌弃的看着泥哥儿,说道:“这些都是垃圾食品,我才不要吃,吃了闹肚子,你吃这么多,生病了我没钱给你看病”。听到这话,泥哥儿便毫无顾虑的把烤鸡全部吃完。

付完钱后,泥哥儿母亲便带着泥哥儿回租屋了,因为家境不是很好,买不起房子,只能租房子住,这租的房子只六十来平,住着三个人略显拥挤,但泥哥儿却非常开心,因为这住所离泥哥儿父母工作的地方近,所以泥哥儿父母三年来一直住在这里,泥哥儿也在这小屋子里度过了他的智力启蒙阶段

三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泥哥儿终究是在农村出生,所以回农村对泥哥儿来说并不是什么伤心事,反观,泥哥儿还特别高兴,泥哥儿平常就爱看电视,看到了不少农村风光,所以泥哥儿心目中的农村一直是天堂圣地,一片生机,没有高楼大夏,没有车辆喧嚣,更没有勾心斗角的人际关系,一切都是那么靓丽,那么安静,那么纯朴

泥哥儿离开农村时才两岁,不懂记事,回来时已然五岁,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记事能力,泥哥儿刚回到农村,就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看啥都稀奇,路边的野花野草都是泥哥儿的重点关注对象,时常蹲在路边观察野草野花,颇有一番研究学问的模样,一蹲就是一个多小时,常常把泥哥儿累的两腿发麻

这泥哥儿和泥哥儿的父母回到农村老家啊,泥哥儿父母就要去接泥哥儿的姐姐侨儿了,说来也怪可怜的,侨儿这孩子,自从父母和泥哥儿进城里后,就被扔到了亲戚家,农村常言,不是自己家的孩子不用那么疼,管吃管住就行了。所以泥哥儿姐姐侨儿的童年并没有母爱父爱,但也正是这样,侨儿的性格在同龄人中尤为突出,独立,坚强,不服输等等优秀品质都体现在了侨儿身上,但也有一点不好,那就是倔强,这可能和侨儿的成长环境有关,缺乏管教与爱,导致侨儿听不进任何人的意见,包括父母的意见,听三姑说,有一次侨儿还和一个男孩子打架,打得那个男孩子抱头鼠窜,灰溜溜跑回家跟家人说,也正是因为这样,侨儿挨了那个家长的一巴掌,可当侨儿向三姑告状时,三姑却不予理睬,这给侨儿带来了极大的心里创伤,导致了侨儿小小年纪就比同龄孩子叛逆得多

可侨儿这没有父母关爱的日子也随泥哥儿和父母的回来而结束了,这也算得上是万般不好中的一件好事吧

这泥哥儿和侨儿的父亲刘二,是个有酗酒、赌博等坏习惯的人,常年的酗酒使得刘二的身体有些发福,人送外号牛哥,早些年学过兽医,本可开间兽医诊所,过上平淡但却温饱的生活,但无奈刘二不思进取,早把知识忘记光了,而这泥哥儿和侨儿的母亲宋蒽,是一名贤惠的女人,勤俭持家,吃苦耐劳用在这个女人身上再合适不过,听说年轻时候还是班花,追求者甚多,其中就包括刘二,其实年轻的刘二并没有这么不堪,刘二的爷爷是地主,家里很富有,刘二也因为从小受到良好教育,颇有大家公子之气质,谈吐文雅,举止言谈之间充斥着文人墨客的气息。后来土地改革,人民当家做主,所以地主也不复存在了,刘二也只能随大流进城找一份踏实工作,一来二去也就认识了宋蒽,回到农村结婚,然后就有了侨儿和泥哥儿,侨儿比泥哥儿早出生五年,所以泥哥儿出生时侨儿已经记事

但由于生活所迫,泥哥儿出生两年后,夫妻俩再次打算进城找工作,侨儿当时已经七岁了,有了生活自理能力,而泥哥儿才两岁,什么都要赖着父母,所以泥哥儿就跟着进城了,可怜的侨儿则被扔到了亲戚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