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趁火打劫(2)

张登高心里暗爽,看来火候快要到了!他装作心情沉重的表情,对高英说,你要多劝劝他,人活一口气,精神不能垮,说实在的,我也很后悔呀,不了解王建国、李海峰的为人,接来这么个烫手的山芋,这种人就应该把牢底坐穿,不能让他们活在世上到处害人。律师说,对方提交的证据,挪用的资金有五笔,其中最大的一笔是1000万,是高举借给朋友注册公司验资用的,一个星期后钱又还回了公司;另外四笔是个人的借款,三笔50万,一笔100万,至今未还。高英说,别人整你,何患无辞?任何一笔就够了。要是判刑的话,这得判几年?李律师说;法院都采信的话,怎么也得判5年以上。张登高接了个电话,起身准备出门。他说,今天就到这儿吧。我约了省检察院的朋友,探讨尽快把高举取保出来的办法。高英连说感谢张总费心,需要花钱就打招呼。张登高佯装发怒,花点钱算什么?只要能尽快把人捞出来,高英和律师离开了张总的办公室。

西安市检察院准备向法院对高举提起公诉了。因为高举是驼城市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该由驼城市中院审理,行使管辖权。当西安市检察院向西安市中院提起公诉时,西安中院就要提请省高院对高举挪用资金案指定管辖。高英此时和高举的婆姨就住在西安,她们已是心急如焚,现在的目标已经不是取保候审了,因为司法程序的启动没有强力干预是难以阻止的,加上还有人在暗中使劲推动的话,高举此刻只能是待宰的羔羊。现在的目标是争取不判实刑而判缓刑,这样就省了坐牢服刑的劳役之苦。

李律师近日听到一些谣传,据说整高举的人不光王建国、李海峰,背后还有张登高。这是他们策划的一个阴谋,意在谋取高举的股权,高英也有耳闻,只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要果真如此的话,这个世道也就太险恶了。为了追逐利益、金钱,可以不择手段,不惜动用国家机器——公检法来暗算别人,强迫交易,高英实在不敢往下想了……昨天探监时,记得高举还说:“姐,找人把股权买走吧。不想折腾了,只想过几年平平淡淡的安逸日子。”难道高举在监所也听到传闻?抑或是遭到什么人的引诱或威胁?高举的婆姨也催促说:“大姐呀,卖了吧。就找张登高买。这几年我实在受够了,算算看,这5年,两次被关进看守所,时间差不多一年半;被砍伤住院差不多半年,都是钱惹的祸。咱们生在驼城,一辈子能花多少钱?有房有车,要那么多钱干啥?舍财免灾。趁着还能动,咱过几年安生日子吧。”说到伤心处,她的眼泪就又哗哗流出来了。高英安抚了弟妹几句,卖的主意已经悄悄在她心中敲定了。

高英上门找张登高提出卖股权的想法。张登高一声叹息地说:“为什么要卖呢,怪可惜的。现在煤矿的形势可是一片大好,价格噌噌往上涨呢。”高英说:“再不卖就要被人整死在大牢里了。”张登高警觉地问:“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谣言?我也听手下人说,说什么我也参与了王建国、李海峰整高举的行动。真是笑话:我的煤矿光驼城就有好几个,你们是知道的。你们这点股权对我而言是小菜一碟,一点也不稀罕,我有什么必要干这么下作的事,落得个千古骂名?”高英说:“我也不相信社会上的流言蜚语。你张总的为人在驼城是有口皆碑的。这次还得求你帮帮忙,出手相助,买了我们的股权。我们这几年实在太累了,也被整怕了。只想过几年平平安安的生活。”

张登高观察高英说话时表情真诚,语气坚定,不像试探或使诈。他装作很为难的样子说:“我手头上钱倒是有,就是这价格——”高英赶紧接着说:“价格好商量。反正你也刚收购王建国、李海峰的股权,自然会有一个参照。”张登高听完高英的话,心中有底了,看来对方不会漫天要价。他试探地对高英说:“你开个价吧。”高英犹豫地说:“我是公务员,不是生意人。一个女人家,更不懂讨价还价。还是你说吧,你说了就算。只是你必须保证我弟弟不要判实刑,争取判缓刑,当然最好无罪释放。”张登高为难地说:“这时候无罪释放可能性不大。因为羁押期就快一年了,无罪释放就意味着公安、检察院都错了,高举可以名正言顺地申请国家赔偿。在中国,你是知道的,公安局、检察院岂能轻易认错?至于价格,你看这样行吗?参照王建国、李海峰的成交价,你们的股权值5000万,考虑到高举受过罪,我在此基础上再给你们加上100万。你看怎样?”

高英犹豫了一下,说:“就按张总说的办,感谢张总的慷慨和仗义。不过我还得跟我弟高举通通气。”张登高接着说:“你和高举商量好了那就可以马上签协议,高举的事我向你保证尽最大的努力判缓刑,但有些事还得你们配合,找到关键证人将那几笔借款合法化,尽量洗清那笔1000万的挪用账。”

高英辞别了张登高,起身时感到一阵晕厥、恶心。她定了定神,心想原本也没有指望张登高能出多么高的价,多了100万你还得念及他的人情。可谁曾想过,1个亿的价值就这样白白被人抢走5000万,包了一个100万的红包施舍给你,还得感谢人家。而这一切,都是你主动求人家买的。你主动让对方开价,你还得当面再三表示感谢。这是什么世道?这是什么逻辑?

高举在看守所签完《股权转让协议》时,长长舒了一口气,身上一阵莫名的轻松,心中却是五味杂陈。就好比你历经千辛万苦、受尽人间磨难,好不容易将一棵儿养到5岁,却主动请别人抱走了。那种滋味:鼻腔酸酸的,口腔苦苦的,耳朵烧烧的,眼睛湿湿的……

3

高英接到张登高的通知,高举的事情已经摆平。只是需要几个关键证人来抹平那些证据。譬如说,当时的董事赵牧之、钱进,还有财务总监张慧能,他们可以出面作证,“听说过”高举借钱的事。尤其是张慧能。他可以说高举打过招呼,自己没有签字是因为经常不在驼城,答应回来补签。回来后又忘了之类的证言。总之需要你去做这些人的工作,应该有点难度。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会自己栽赃陷害自己呀。

张登高太过自负了,他完全低估了赵牧之、钱进和张慧能的正义感和觉悟。高英通过电话请这些人作证时,根本没人拒绝。原因倒不是对高举有什么同情——他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而是对于王建国、李海峰的做法的反感和义愤。尤其是在经赵牧之核实了张登高也参与了这种卑劣的行径后更是怒火万丈。因为唇亡齿寒啊!赵牧之已经十分清楚张登高的棋局中下一步招数了——“香江亮剑”已不可避免。

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办案警官在深圳寰宇大酒店首先传唤张慧能。高英在此之前对于什么时间高举借给谁多少钱已经罗列了清单用短信发给了张慧能。张慧能心中有底,所以警官问起来也就应付自如。下面是部分询问笔录:

问:高举借1000万资金给朋友注册公司验资的事你知道吗?

答:知道。记得当时我没在驼城。说是给一个姓赵的朋友验资用。

问:这么大的数目,你有没有请示董事长或跟其他董事打招呼?

答:记得给当时的董事长赵牧之汇报过。

问:董事长怎么说的?

答:董事长说帮忙验资是常有的事。他让我盯着钱,用完就赶紧打回公司。

问:公司有财务制度吗?动用这么大一笔钱都需要谁来批准?

答:我曾经搞过一个财务制度,后来被王建国、李海峰否了。王建国另起炉灶搞过一个制度,因为没开董事会,高举也没认可,其他董事也没认可。所以可以说始终没有成型的财务制度。

问:你回忆一下,高举把公司的钱借给个人的事有么?有哪几单?

答:印象中好像有一笔60万借给一个姓王的女的,她是搞房地产的。好像当时跟公司签过借款协议。还有一个姓刘的借过50万。

问:这些借款你都签过字吗?

答:啊,时间太长,忘了。

问:你回忆一下,高举还有个人借款至今未还吗?

答:应该有。他是总经理,经常会有办证呀应酬呀公益单位拉赞助呀等需要现金支付的事,一般是高举先借钱,然后凭发票回公司再报账。

问:你再想想,高举是否有一笔50万的借款至今未还?

答:想不起来了。这不算什么。王建国、李海峰从公司借走1300万还至今未还呢。也没开董事会,也没报账。这才是挪用资金呢。这世道,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问:高举个人的借款你并没有签字?为什么?

答:我经常不在驼城。可能是财务出纳小李打电话请示,我口头同意,答应回公司补签。可回公司后又给忘了。

……

警官说:“你在这里写上这样一句话——情况属实。以上证言是我亲口所述。张慧能按照要求写上这句话,签字画押,匆匆离开了酒店。

张慧能找了一个公用电话亭,将警官的问话一五一十告诉了赵牧之、钱进。赵牧之刚接到警官的电话,正在驱车去寰宇大酒店的路上。

高举最终的《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人高举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缓刑考验期限,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从高举被刑事拘留到戴着缓刑的帽子重获自由,整整一年。张登高踌躇满志,眼看着王建国、李海峰相继出局,对于攻下最后一个堡垒,“一统江湖”,他认为只是时间问题了。他让香港的律师起草一份律师函,分别呈送给赵牧之和钱进——

敬启者:

关于召开香港好百年有限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函

鉴于:张登高董事长相继收购王建国、李海峰和高举等股东的股权,在合资公司的股份份额已达50.3%。本董事长提议于2006年3月1日在香港好百年公司召开董事会,望各位董事拨冗前往出席。

董事长:张登高

2006年2月1日

赵牧之接到开会通知,力邀钱进火速赶来深圳湾大酒店。他对钱进说:“战书来了,咱们香江亮剑吧!得瑟的,他以为自己是秦始皇横扫六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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