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铃声的响起解放了一群躁动不安的人,对于三中这种痞子学校来说,学习是不务正业的事情,他们的人在教室里,心已经在游戏里厮杀,成群结队的学生情侣或去学校旁的小旅馆开房,或者去学校里的小花园接吻,单身狗要么回宿舍睡觉,要么去网吧玩耍。
当然,办正事的也有,砍人,打架就是正事。
但有这么一伙人,他们没有走,就连已经开好房的都不去了,李帅来到了教学楼隐蔽的房门外,啪得一脚把门踹开,人潮就涌了进来,说是人潮,其实也就三十个人,但却是三十个靠谱的人,真心跟着冷枫的人。
他们一听李帅说枫哥要成立社团,很多都产生了生理反应,这也真是奇了怪了……
两名兄弟又进来了,一名兄弟拿着一条软中华进来,一名兄弟扛着一箱古井贡酒,人已经到齐了,就差冷枫了,少年们新鲜的热血已经被浇了汽油,就差冷枫这个烧火棍来了……
暖壶提了过来,还有一个铜盆,开水倒上,好酒烫上,小烟一分,喷云吐雾。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听那步履间流露出的气质,错不了,是冷枫。
李帅整理了下衣襟,对着一屋的人说道:“别特么抽烟了,列队欢迎!”
轰!
三十个人分成两列,目光炙热地看着门口,一阵香风扑面而来,冷枫穿着一身中山装,内里是白衬衣,杨亦穿着一身旗袍,测漏修长的大白腿,冷枫挎着杨亦,款款而来。
而就在这时,三十道风华正茂的身影微微欠身,三十声血气方刚的声音响彻一片:“大哥好!大嫂好!”
冷枫神情淡定,杨亦笑不露齿,来到了众人身前,冷枫的目光在这三十号兄弟脸上扫了一遍,满意地点了点头,微笑道:“不错,年轻气盛,年少轻狂,我冷枫需要的,就是你们这种敢打敢拼的人。”
“那些离开了我们的人,我不会挽留,那些诋毁过我们的人,我不会放过,今天晚上,我们将成立自己的社团,大家都是社团元老,无论以后我们能走到什么高度,都不要忘记在这个陋室中的开团之义!”
冷枫的话就如同如同一团烈火点燃了少年的热血,引起了强烈的响应:“枫哥威武!社团威武!只不过,社团叫什么?”
冷枫一笑道:“社团的名字,等大家喝过了血酒以后再说。”
李帅递上了一个碗,冷枫拿出一把小刀,对着手指猛地一割,滚烫的热血滴在碗里,所有人都照办,当轮到杨亦时,大家说道:“大嫂就免了吧,意思到了就行了!”
杨亦一笑,大步上前接过刀说道:“怎么?小看我这个大嫂吗?”
杨亦说完,将那刀往芊指上一割,一道口子出现,鲜血滴落,她的眉头连皱都没皱一下,当即就赢来了满堂的喝彩。
“大嫂威武!大嫂威武!”
李帅启开热酒,倒入血中。
冷枫高声道:“干了这碗酒,兄弟一起走!”
全员喊道:“干了这碗酒,兄弟一起走!”
饮罢,所有人再度把目光投过来,他们在等待冷枫宣布社团的名字。
冷枫掏出一根香烟,李帅上前点上,冷枫抽
了一口,闭上眼,素面朝天,在这房间中来回踱步了起来,谁也没有出言打扰,因为一个社团的名字关乎士气,马虎不得。
一根烟抽完之际,冷枫终于停了下来,抬起头,朗声道:“决定了,社团名字就叫作——不死鸟!不死鸟,无论受到了多么沉重的伤害,哪怕羽毛被人一根一根拔掉,肢体被人斩碎,血骨被人打散,只要它还有一个片羽毛,一丁点血肉,都能够浴火重生,永生永世,生生世世,不老不死,不伤不灭,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不死鸟!!”
冷枫说完后,整个房间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每个人的心神都似乎随着冷枫的话语冲上了九霄云外,鸢飞戾天,神游太虚,当回过神来时,他们体内名为‘青春’的火山瞬间迸发,群情振奋,血脉偾张。
大家喊道:“不死鸟!好一个不死鸟!不死鸟!不死鸟!不死鸟!!”
李帅说道:“枫哥,学生混子那么多,我就服你……”
冷枫一笑道:“混子?那是庸碌之人对我们的定义罢了,因为不甘于平凡,所遇才混,因为不想被制约,所以追求自由,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他们叫我们混子,那我们就是混子好了,他们认为混子是混蛋,那我们就是混蛋,不死混蛋!”
好一个不死混蛋,简直是最贴切不过的形容了。
冷枫又说道:“既然是社团,就要有社团的体制和法则,李帅,在场的三十人中,有一半是你以前的兄弟,你是第一个肯舍弃过去跟我冷枫的人,为了不辜负你这份信任,你今后就是我们不死鸟第一个堂口风神堂堂主。”
“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风林火山,这是我们不死鸟以后的架构;进我不死鸟者,情同手足,犯我不死鸟者,虽远必诛,这就是不死鸟的法则!”
“兄弟们,现在的我们虽然只有三十人,但是华夏国有典故——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我们不死鸟虽然只有三十个人,但我相信,不死鸟的火焰很快就会燃烧起来了。”
“到时候,不死鸟的火光,将照亮整个世界!首先,就从这小小的S县三中,这小小的高一级部开始吧,收服高一砍刀帮之外其他三股在野势力!兄弟会,混子团,牛逼联盟!”
没有错,兄弟会,混子团,牛逼联盟,就是在高一砍刀帮之下,勉强还在支撑着的三大学生社团。
“你砍强子多少刀,今天我就要双倍砍在你的身上!”
突然,激烈的打斗声和叫骂声响起,冷枫透过窗户看去。
“是他?”冷枫一惊道,因为他发现交战双方中最勇猛的那个,就是今天晚上他在主席台上见过的那个无聊的人。
“枫哥,你认识他吗?”李帅微微吃惊道。
“见过,不认识,他是谁?”冷枫问道。
“他是高二扛把子,麟翔,绰号麒麟臂,以前练过武术,因为他打架善用拳击,肘击和铁山靠,所以得了麒麟臂的称号,和他对砍的那个叫李靖,是高三扛把子赵小龙的铁兄弟,因为打架猛,又和华夏传说中的某个神仙重名,所以他的绰号叫李天王……”
李帅的话很严肃,显然,交战的双方都不是什么善茬子。
“嗷…
…”冷枫虽然不知道他说的什么,但一听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当即就一副很惊讶的样子,虽然他一点也不惊讶。
冷枫饶有兴致地点燃了一根香烟,喷云吐雾,他的目光主要集中在麒麟臂麟翔的身上,麟翔打架真的很威猛,左手大砍刀,右手用拳和肘子,用句很二次元的话形容,简直是剑士和武者的集合体啊。
而李天王呢,他是在上厕所的时候被这伙人偷袭的,刀落在了宿舍中,除了他以外的高三学生都没带刀,至于他的刀则是从一名高二混子手中抢过来的,不得不说,也真是有够勇猛的,他被打得节节败退,身上也已经挂彩了。
突然他无意中瞥见教学楼三楼的某间教室中,有一个燃火的烟头,还有林林总总若隐若现的脑袋,他眼珠子一转,竟然撒腿向着楼上跑去,而高二的混子们也开始痛打落水狗,开始了一场楼道上的追逐战。
冷枫看着这一幕无语地摇了摇头:“真是多事之秋啊,今夜,注定令人难忘。”
“枫哥,怎么办?说实话,我和李靖也沾点亲戚,要不要帮他一把,算是让他欠下咱们一个人情。”李帅询问道。
冷枫又点了一口烟,听着楼道上逐渐清晰的脚步声,说道:“帮他一把,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他该庆幸今天晚上打我的人里没有他,否则他就死定了,兄弟们,干仗了!”
不死鸟成员们抄起这教室中的椅子,轰得一声摔碎,拾起凳子腿,站在教室中严阵以待。
轰!
门开了,李靖浑身是血地跑了进来,看到冷枫这伙人时,停了下来,而后面以麟翔为首的高二年纪混子也跑了上来,见到这一幕,堵在了门口,李靖在中间喘着粗气,他的命运,全看冷枫肯不肯帮他了。
李靖在看到李帅的时候松了一口气,说道:“小帅,这是你们砍刀帮的兄弟?”
李帅上前去,对着李靖说道:“靖哥,我李帅从今天起,就不是砍刀帮的人了,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李帅的大哥,不死鸟老大——冷枫!”
李帅一皱眉,狐疑地打量着冷枫,他并没有看出这个小子有什么过人之处。
高一混子,他只服砍刀帮老大雲夜,那是连他的大哥赵小龙都敬三分的女人,甚至还隐隐露出那么点喜欢的意思……
“冷兄弟,我和李帅是朋友,今天这个忙,你要是帮我了,今后你要有什么事,我肯定罩着你!”李靖这么说着,只是他的话,让人听起来有那么一点不舒服。
李帅皱眉了,冷枫则笑了,慢悠悠地走上前去,拍了拍李靖的肩膀说道:“你妈妈没有教过你,求人该是种什么态度吗?李帅是我的兄弟,他的朋友我该帮,但是你记住,我帮你完全是看在帅子的面子上,至于你,我压根就不在乎!”
冷枫的话说完后,李靖的脸色难看了,门口的人分出一条道,麟翔走了上来,看到冷枫时,他也意外了一下,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见面。
麟翔上前,冷声说道:“冷枫是吧?我是来找李帅的,他砍了我的兄弟,这个人,今晚他死定了!”
冷枫抽了一口烟,缭绕地烟雾中,他淡定又坚定地开口道:“不好意思,这个人,今晚我保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