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第295章 逃脱法律制裁?想什么呢,判死

这场庭审

总体来说,缺乏的是主要口供问题。

换句话说

吴昊的犯罪行为,已经过去了四年的时间。

吴昊认为已经没有了证据,能够证实其有罪。

所以才在庭审上,显得有恃无恐。

苏白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此时审判长席位上的余成,也认为这个案子,有一些棘手。

按照目前公诉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而言,的确是没有达到可以判决的条件。

可是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指向了吴昊。

所有人的心里面也认定了吴昊就是强迫的张燕。

但是没有证据.…

缺少了关键的口供,这个案子的确是不好进行处理的。

咚咚咚!

法槌敲响。

余成面对吴昊开口:

“请被告人注意自己的情绪,现在还没有到宣布判决的环节。”

“进行提醒一次。”

话音落下,紧接着,将目光落在公诉人李晓的身上。

“公诉人还有没有证据需要进行补充.”

李晓开口:“有的审判长。”

“我方有一本张燕生前的笔记,记录着犯罪发生的过程。”

“同时,这场庭审上还有相关的证人能够证明吴浩的犯罪行为。”

审判长:“请进行详细的描述。”

“好的。”

李晓继续开口:

“在张燕生前的笔记中。”

“详细的记录了自己在上学期间所遭遇到的问题。

在吴昊对张燕的犯罪进行后,张燕对于这件事情也记录了下来。”

“其中.”

“张燕在笔记中描述,她是被吴昊强迫的。

当时在酒店房间内,她喝醉了,只有浅薄的意识。

对于吴昊对她的侵犯,她有挣扎过。

可是这种挣扎的力量很小,最后让吴昊得逞。

并且,在吴昊得逞之后。

吴昊利用其发生关系的视频图片,对于张燕进行了强迫。”

“最关键的一点儿是——”

“本案中涉及到的相关证据,和吴昊的口供。

都表明过吴昊和张燕发生了关系,并且张燕有过出台的证明。”

“笔记中的记载与实际中发生的事项相吻合。”

“基于以上,可以进行初步的判定,在张燕笔记中所记录的事情,是真实发生的。”

“..审判长,我想请证人进行发言。”

“申请通过,请证人出席发言。”

在余成通过了公诉人的申请过后。

李晓开始对证人进行了相关性的提问:

“证人马雪,你和张燕在当初是朋友的关系。”

“你对于张燕身上发生的事情有了解嘛?”

马雪开口:“我有了解。”

“当初我是和马雪一起出去玩的,我记得在当时,是吴昊非说要送张燕回家,并不是张燕说的不想回家。”

“其他的呢?”

“比如说张燕有没有和你说过,她当初被侵犯的事实?”

马雪思考了一会,然后才开口:“这个倒是没有。”

“我们当时的年龄都不大,还没有成年。”

“对于这种事情,张燕肯定不好意思说,因为在当时这种事情是一个很丢人的事情。”

“但是有其他事情。”

“我也是后面才想明白的。”

“在那次的聚会以后,张燕整个人的精神特别的不好。

经常会出现恍惚,就好像受到了什么很大的伤害一样。

我后知后觉才明白过来,那是因为张燕遭受到了吴昊的侵害。

导致了张燕会出现精神恍惚的情况。”

“那我想请问伱,在当初张燕和你关系要好,她有没有表示过,喜欢什么人之类的?”

马雪摇头:“这个倒是没有,不过她倒是在先前经常提起到过一个男生。”

“这个男生是吴昊吗?”

“不是。”

“那她提这个男生的表现是什么?”

“表现..表现就是一种很正常小女生暗恋的表现。

有时候我们开玩笑,张燕还会语无伦次的反驳。”

“那么张雪有没有提及过对吴昊的印象?”

“.我记得只是提过一嘴,说吴昊家里有钱,可人品不太行,她不是太喜欢吴昊这个人。”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在询问完马雪这名证人。

李晓将马雪的回答简单进行了整理,紧接着开口:

“审判长,基于以上陈述的几点,包括马雪作为证人的回答。”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从客观的事实角度上讲。”

“张雪对吴昊的印象,处在一个中等的水平,甚至有些偏下。

而不是吴昊所讲的,喜欢的程度。”

“从这一点可以看得出来,吴昊刚才在庭审上陈述张燕说过喜欢他,不想回家,这种说辞,存在着一定的说谎可能。”

“证人证言和物证中,都已经表示了,吴昊的犯罪行为是其个人主观意愿。

与吴昊发生关系,不是张燕的主观意愿。”

“根据以上,可以看的出来。”

“发生关系并不是张燕的主观行为。”

“那么由此可以推定吴浩具有一定的强迫行为。”

“检方申请驳回吴昊刚才的陈述。”

“.”

李晓的陈述简单明了。

说白了..

就是通过证人证言和张燕的笔记。

来驳回吴昊刚才说张燕喜欢他这件事情。

从而判定,吴昊的陈述是假的。

这么一来,关于吴昊的翻供情况,不能成立。

继而进行相关的判决判定问题。

可是在李晓陈述完毕后,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

吴昊的委托律师孙石岩,举手示意进行发言。 先前被告方的陈述都是吴昊在讲。

可是这一次,公诉人的询问,以及证物和证人证言的出现。

需要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才能进行回答。

一个不小心回答错了,就可能会出现什么其他的情况。

吴昊没有法律经验,不一定能够回答好。

再有。

吴业在这场庭审上出了不少的律师费。

他也不是那种只拿钱不办事的律师。

谁给钱,帮谁办事。

办的好与坏,取决于给多少。

这个案子他要了那么多的律师费,肯定要出力的。

在得到审判长的示意后,孙石岩开口:

“审判长,针对公诉人以上提出的几个问题。”

“我方想针对以上几个问题提出异议。”

“首先——”

“张燕的笔记中记载了事情的发生经过,物证处可以证实笔迹,的确是由张燕进行记载的。”

“笔记是真实存在的.…”

“可是谁也不能够证明,笔记中记载的事件是真实发生的。”

“因为笔记中记载的事情都是由张燕的主观进行叙述的。”

“是站在张燕的角度上记录下来的,也就是张燕个人的主观行为,不涉及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不能确保是真实发生的事件,笔记上记载的事情,有没有存在污蔑的可能性?”

“有!”

“那么张燕的笔记就不可以作为庭审上指控我方当事人吴昊的证据!”

“因为笔记上的记载是主观证明,而不是客观事实和直接证据。”

“第二,关于证人证言的问题。”

“公诉人刚才询问马雪这名证人的问题是偏向于张燕的情感问题。”

“询问的原因是基于吴昊陈述的——张燕喜欢他,是自愿和他发生关系。”

“到底是不是自愿,这个问题稍后再讲。”

“从情感问题的角度而言,情感这是一个非常飘渺的问题。”

“在宿舍能讨论对哪个人有好感,并不代表着喜欢,对哪个人有意见,也并不代表着不喜欢。”

“在较小的年龄中,存在着一定的口是心非行为。”

“有时候感情可能是一瞬间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变化很多,影响的因素也有很多。”

“谁也不能够确认张燕是不是喜欢吴昊,谁能知道她当时内心的真实想法?”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张燕不喜欢吴昊。”

“也不能够确定吴昊说的是谎话。”

李晓再次开口:“根据马雪这名证人的陈述,张燕不是非常愿意跟着吴昊走的,而是吴昊要主动送张燕回去。”

“针对这一点怎么解释?”

孙石岩笑着开口:“这一点也很好解释。”

“如果张燕不是非常愿意跟着吴昊,那么吴昊就算是强行要将张燕送回去,其他人会答应吗?”

“提起这个问题,我倒是想反问证人一个问题。”

“你在当时,是怎么确定张燕不是非常愿意跟着吴昊走的?”

“如果你能够确定张燕极其不愿意,你们两个的关系那么好,为什么还要将张燕交到吴昊的手上。”

“让吴昊把张燕送回去?”

“这在潜意识中是不是已经认定了,吴昊送张燕回去没有任何的危险?”

“所以,根据公诉人以上的询问和陈述。

并不能够对我方当事人吴昊的陈述进行反驳。”

“因为在刑法上规定:对于没有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证明的事实,依靠着主观去认定的事实,不予采纳。”

“无论是张燕的笔记,还是马雪的回答,以及公诉人的控告。”

“都不存在着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而是依靠着主观的行为来进行相关的认证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方面,难道还要采纳公诉人提出来的证人证言和证物吗?”

“我方认为,如果进行采纳,那将是对我方法律权益的不公审判。”

“所以我想请合议庭能够考虑到综合因素,对于本次庭审进行相关的判定。”

孙石岩陈述完毕,将手中的诉讼材料放在桌面上。

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

拿钱办事!

这个案子他了解过,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年.…

在这四年时间里面,很多证据和人证都已经消失了。

所以想要判决吴昊有罪,只能从现有的证据上进行出发.…

可是现有的证据,不足以判定。

基于这个条件,孙石岩可以断定,现在的庭审已经陷入到了僵局当中。

并且.…

就算是进行休庭,再继续对相关的证据进行收集。

也不可能判决吴昊有罪。

控告人席位上,张翠满脸惆怅,目光紧紧的盯着,被告人席位上的吴昊。

她难道只能看着吴昊眼睁睁的逃离法律的审判吗?!

可是.…

她的女儿怎么办?

她永远忘不了,自己女儿在自杀时给她遗留的信封。

可是现在呢?!

法律不能给她一个正义,她还能怎么办?

她女儿的冤屈怎么办?

一时之间,张翠的心理有些崩溃。

不过就在这时,苏白注意到了张翠的表情变化,拍了拍她的手掌。

示意先不要着急。

而后举手示意,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开口:

“审判长,我申请进入休庭!”

休庭?

控告席位上的孙石岩有些不理解自己对面的这名国内顶尖刑事律师。

提出的休庭意义是什么。

这场庭审已经基本进入到了后续阶段。

没有实际性的证据,那么提出休庭也只是延缓了一定的判决时间而已。

有意义吗?

根本没有意义!

不过,对于苏白的做法,孙石岩虽然不太理解。

但是也没有太过在意。

本次庭审.…不会再出现什么其他的意外情况。

苏白目光落在被告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身上。

提出休庭当然有提出休庭的意义。

吴昊想要逃避法律的制裁?

想什么呢!

.

第8章 庭审现场53.第53章 招聘!小师妹?!372.第368章 百分百破案率,这破案率怎么来116.第116章 提起审查监察,合议庭成员被带345.第341章 当庭拍桌质问!合议庭如何定义第494章 两难的境地,搬出后台进行警告第461章 有最高院下达指导,胜诉判定!179.第179章 不要民事补偿,只要刑事判决!34.第34章 法评人罗大翔260.第260章 再现经典名场面!反复反驳!180.第180章 判你无期徒刑咋了?该判!111.第111章 你说你程序不违规?那也要把你401.第397章 官媒下场热评,最高院回复!214.第214章 判决结果!小李:太可惜了!388.第384章 被告陈述的什么?观众:去TM的第486章 小李:满足了第463章 败诉了还想把人给送进去?坏到骨子第28章 苏律师,能把对方的女律师送进去吗?288.第285章 移交管辖?一审即终审,网络热32.第32章 还想二审?想的美!第490章 直接寄恐吓信到律所?当我没背景是49.第49章 正当防卫,无罪,当庭释放!!426.第422章 庭审反转,乔丹的名字是不是叫67.第67章 律所锦旗:王牌大律师!第450章 嘴硬是吧?没用!全都带走调查!242.第242章 质问审判长!凭什么驱离我?!第23章 第二次开庭!332.第329章 该判判,该罚罚,还有什么好说第500章 涉及人员,全员判罚!第458章 错误的漏洞?审判长驳回的依据。198.第198章 好家伙!这法律条款算是被你研第503章 把法官给送进去了?417.第413章 省检介入,撤销上诉,某些人:237.第237章 经典陈述!人人平等,不分369等353.第349章 经典时刻,证人出庭!281.第279章 激烈辩诉,审判长的倾向!281.第279章 激烈辩诉,审判长的倾向!第454章 被顶替的人生,推动国内司法重要案89.第89章 前往北都,问就是能胜诉!苏白:72.第72章 企鹅的翅膀,唰唰往人脸上扇233.第233章 连续质问!被告人瑟瑟发抖:再第30章 最后的法庭陈述第478章 唯一的诉讼请求!(张扣扣案)151.第151章 三个字,凭什么?!120.第120章 苏白:听好了,我再教你一课!194.第194章 对方非法侵入我家,我正当防卫447.第443章 庭审公开打脸现场,进行深入调445.第441章 开庭审理,案件的转机!第472章 法官的锤子落下来,小李:送人喽!第499章 最高检下场!一网打尽!55.第55章 接受委托!第4章 打官司也要人情世故402.第398章 指定法院审理,尘埃落定,一个第472章 法官的锤子落下来,小李:送人喽!第511章 最高院,最高立法干涉指导!第19章 离婚官司,用诈骗罪起诉?141.第141章 好家伙,你反咬一口是吧?第471章 震惊的被告,他怎么知道的?69.第69章 冯立坚:眼睁睁看着小白兔被带歪第479章 一条人命,就值一场酒饭?!366.第362章 新的证据!逃罪?不可能逃的掉第25章 叶菲:我成帮凶了?187.第187章 辱母案,情与法的抉择。268.第268章 离谱的巧合,保障应有诉讼权利第493章 省法和国法,省代表怎么和国代表比第22章 你男的,还要青春损失费?!第514章 过年,见丈母娘!267.第267章 通报后续,抓到真正犯罪嫌疑人137.第137章 啥意思?法律是你写的?279.第277章 举报别人,自己反被抓了!224.第224章 判定无异议!下半辈子大锅饭养173.第173章 想要二审上诉判缓?想的怎么那第24章 好家伙,你有抑郁症是吧?!366.第362章 新的证据!逃罪?不可能逃的掉第503章 把法官给送进去了?162.第162章 来了来了,不是你撞的,你为什378.第374章 判就判了,再怎么说都没什么其305.第302章 一起送进去!老李:老冯你是不87.第87章 律所扩大,罗老师来电:给你介绍101.第101章 第一次行政诉讼案件258.第258章 TMD,这么明目张胆?不掩饰一下第30章 最后的法庭陈述447.第443章 庭审公开打脸现场,进行深入调140.第140章 私下诱导和解,掌握证据253.第253章 二审?行行行,我反手把你送进307.第304章 卷宗与委托人陈述不符,被骗了104.第104章 反控:两个字:自愿!你不愿意367.第363章 判定结果,犯罪事实清晰,不得336.惯例:月初总结感谢第18章 合法利用规则制造共同债务第30章 最后的法庭陈述403.第399章 还有什么好讲的?直接让法院发238.第238章 涉及地域保护?四个字,问题不第502章 摁住摁住!来自被告的悔恨!第13章 终审判决!南都银行法务要疯了!108.第108章 案情,这审判员想进去吧?226.第226章 集体诉讼!安药集团后台倒了!211.第211章 驳回审判长意见!庭审爆炸!286.第283章 提起公诉12人,一个都跑不掉!167.第167章 监察审查,提起公诉。
第8章 庭审现场53.第53章 招聘!小师妹?!372.第368章 百分百破案率,这破案率怎么来116.第116章 提起审查监察,合议庭成员被带345.第341章 当庭拍桌质问!合议庭如何定义第494章 两难的境地,搬出后台进行警告第461章 有最高院下达指导,胜诉判定!179.第179章 不要民事补偿,只要刑事判决!34.第34章 法评人罗大翔260.第260章 再现经典名场面!反复反驳!180.第180章 判你无期徒刑咋了?该判!111.第111章 你说你程序不违规?那也要把你401.第397章 官媒下场热评,最高院回复!214.第214章 判决结果!小李:太可惜了!388.第384章 被告陈述的什么?观众:去TM的第486章 小李:满足了第463章 败诉了还想把人给送进去?坏到骨子第28章 苏律师,能把对方的女律师送进去吗?288.第285章 移交管辖?一审即终审,网络热32.第32章 还想二审?想的美!第490章 直接寄恐吓信到律所?当我没背景是49.第49章 正当防卫,无罪,当庭释放!!426.第422章 庭审反转,乔丹的名字是不是叫67.第67章 律所锦旗:王牌大律师!第450章 嘴硬是吧?没用!全都带走调查!242.第242章 质问审判长!凭什么驱离我?!第23章 第二次开庭!332.第329章 该判判,该罚罚,还有什么好说第500章 涉及人员,全员判罚!第458章 错误的漏洞?审判长驳回的依据。198.第198章 好家伙!这法律条款算是被你研第503章 把法官给送进去了?417.第413章 省检介入,撤销上诉,某些人:237.第237章 经典陈述!人人平等,不分369等353.第349章 经典时刻,证人出庭!281.第279章 激烈辩诉,审判长的倾向!281.第279章 激烈辩诉,审判长的倾向!第454章 被顶替的人生,推动国内司法重要案89.第89章 前往北都,问就是能胜诉!苏白:72.第72章 企鹅的翅膀,唰唰往人脸上扇233.第233章 连续质问!被告人瑟瑟发抖:再第30章 最后的法庭陈述第478章 唯一的诉讼请求!(张扣扣案)151.第151章 三个字,凭什么?!120.第120章 苏白:听好了,我再教你一课!194.第194章 对方非法侵入我家,我正当防卫447.第443章 庭审公开打脸现场,进行深入调445.第441章 开庭审理,案件的转机!第472章 法官的锤子落下来,小李:送人喽!第499章 最高检下场!一网打尽!55.第55章 接受委托!第4章 打官司也要人情世故402.第398章 指定法院审理,尘埃落定,一个第472章 法官的锤子落下来,小李:送人喽!第511章 最高院,最高立法干涉指导!第19章 离婚官司,用诈骗罪起诉?141.第141章 好家伙,你反咬一口是吧?第471章 震惊的被告,他怎么知道的?69.第69章 冯立坚:眼睁睁看着小白兔被带歪第479章 一条人命,就值一场酒饭?!366.第362章 新的证据!逃罪?不可能逃的掉第25章 叶菲:我成帮凶了?187.第187章 辱母案,情与法的抉择。268.第268章 离谱的巧合,保障应有诉讼权利第493章 省法和国法,省代表怎么和国代表比第22章 你男的,还要青春损失费?!第514章 过年,见丈母娘!267.第267章 通报后续,抓到真正犯罪嫌疑人137.第137章 啥意思?法律是你写的?279.第277章 举报别人,自己反被抓了!224.第224章 判定无异议!下半辈子大锅饭养173.第173章 想要二审上诉判缓?想的怎么那第24章 好家伙,你有抑郁症是吧?!366.第362章 新的证据!逃罪?不可能逃的掉第503章 把法官给送进去了?162.第162章 来了来了,不是你撞的,你为什378.第374章 判就判了,再怎么说都没什么其305.第302章 一起送进去!老李:老冯你是不87.第87章 律所扩大,罗老师来电:给你介绍101.第101章 第一次行政诉讼案件258.第258章 TMD,这么明目张胆?不掩饰一下第30章 最后的法庭陈述447.第443章 庭审公开打脸现场,进行深入调140.第140章 私下诱导和解,掌握证据253.第253章 二审?行行行,我反手把你送进307.第304章 卷宗与委托人陈述不符,被骗了104.第104章 反控:两个字:自愿!你不愿意367.第363章 判定结果,犯罪事实清晰,不得336.惯例:月初总结感谢第18章 合法利用规则制造共同债务第30章 最后的法庭陈述403.第399章 还有什么好讲的?直接让法院发238.第238章 涉及地域保护?四个字,问题不第502章 摁住摁住!来自被告的悔恨!第13章 终审判决!南都银行法务要疯了!108.第108章 案情,这审判员想进去吧?226.第226章 集体诉讼!安药集团后台倒了!211.第211章 驳回审判长意见!庭审爆炸!286.第283章 提起公诉12人,一个都跑不掉!167.第167章 监察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