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4.10

一路出了凤栖宫,太子貌似平静实则心里还是烦躁。

行至御花园,有两个小太监在那里小声议论。

“晋王殿下在校场请陛下考校武艺呢。”

“晋王殿下据说武艺极好,当年还是陛下亲自教的骑马射箭呢。”

“好想去看看晋王殿下的风姿。”

“算了吧你,还是老老实实在这里侍弄花草吧。”

太子的脸当场就阴了下来,陈起见状不妙,赶忙站出来把那两个小太监驱散开来。

“殿下。”

“走,去校场看看孤那个皇弟武艺究竟有多高强。”

刚进入校场,便听到声声喝彩。

熙帝坐于台上观看,台下是一个颇大的场地,晋王身着一袭宝蓝色绣金线劲装在太阳下耀眼生辉,胯下的黑色骏马在场中奔驰腾跃。晋王骑在马上如履平地,开弓搭箭,几乎是一眨眼,靶子上便多了几只箭矢。

“好!”

熙帝站起身,大声叫好。

一旁的禁军护卫均纷纷附和,更显场中人声鼎沸。

“太子也来了?”

太子赶忙上前几步行礼,熙帝叫起,说道:“太子,来看看你皇弟风姿。”

太子走到熙帝身边,从台上往场中看去,面上挂着温文的笑,袖下却握着拳。

晋王射完一筒箭,策马驱向看台这处。

“父皇,儿臣的骑术和箭术没有退步吧?!”

熙帝满脸赞叹,“没有退步,很好很好。”

晋王本就长得英气勃发,此时爽朗一笑,更显气宇轩昂。

与之相比,站在台上的太子却是黯淡了不少。

太子武艺不错,但箭术不精,幼年时不知被熙帝拿来与晋王比过多少次,也因此刚才听到那两个小太监的议论才会大变神色,来到此处又见晋王大出风头,更是让他忍不住咬牙切齿了起来。

能在圣上身边服侍的又有几个是傻子,两相对比一看,自是太子落了下乘。

“那儿臣就放心了,在封地的时候,儿臣勤学苦练,生怕退步了让父皇失望。”晋王说完,看向太子,“皇兄是否下来试试?难得父皇今日高兴,咱兄弟二人全当博君一乐。”

这句话有种把太子架在火上烤的意味,下场吧,太子还是清楚自己短板之处的,不下场,父皇那里会怎么看他?

这该死的晋王!

熙帝回到座椅上坐下,端起茶盏,“太子可要一试?”

“儿臣……”

看到太子脸上的犹豫之色,熙帝面色冷淡起来。

太子一咬牙,“儿臣愿意一试。”

这话一说出来,太子反而放松了,他转头笑着对晋王道:“皇弟,孤从小箭术就比不过你,到时候可要手下留情。”

这话说得意味深长,人皆尽知晋王箭术高超,晋王主动提出要和太子比射箭,那不是那故意为之吗?就算赢了,也会让人议论说是胜之不武,同理太子就算输了,事先也是打过预防针的。

不得不说这皇家之人,个个都是不简单的,随便一句话后面就隐藏着无数坑。

场内人的视线移到晋王身上,只见他沉吟片刻,面露歉意,“倒是臣弟考虑不周了,为免显得胜之不武,要不皇兄选个可比试的?”

见晋王如此识相,太子也是松了口气。

可比什么呢?

旁人禁军护卫中有人插言,“要不两位皇子殿下比击鞠?”

击鞠算是大熙朝王公贵族都较为喜爱的一项运动,包括熙帝年轻那会儿兴致所来也会下场打一局,只是如今年纪大了,便丢下了,可皇宫中还是有专门用来击鞠的球场的。

关键不在这,而是两位皇子如果不比射箭几乎没什么可比的,拳脚剑术相争,难免会错伤,伤了谁都不是件小事。而且单人相比,输的一方难免会大失体面。击鞠就不一样了,而是两队人相比,就算哪方输了还可以归咎于同队之人不配合。

为了怕这两位皇子逞勇斗胜闹出矛盾,下面人可真是费劲了心思,要不然到时真出了什么事,此时在场的人都免不了会迁怒。

见熙帝面露赞许,那插言之人才放心提起来的心。

熙帝都同意了,太子与晋王也没什么可说的。

只是今日肯定是不成了,时间也不够,便改为了后日,给双方一个可以准备的空档。

出了校场,太子还有些反应不过来,这明明是来看晋王‘武艺究竟有多高超的’,怎么成了两人比赛击鞠。

不过见熙帝面露兴趣的样子,太子心里也鼓了一把劲儿。总要把那晋王比下去,才能彰显他的太子之尊。

萧皇后和许贵妃那里也得到这个消息,两人还没未把各自儿子招回来问清楚情况,熙帝又下了一道圣谕,此次击鞠比赛文武百官王公贵族子弟均可参与,胜者领头赐祥龙腾云佩,其他参与人员各有封赏。

而击鞠比赛的时间也被延后了,推到十日后,熙帝的原话是让两队好好准备,至于其他意思那就需要个人猜想。

这下整个皇宫乃至整个大半个京城都炸开锅了,这祥龙腾云佩可是熙帝当年还是太子的时候先皇赐予的,熙帝爱若珍宝,太子讨要了几回,圣上都没松口,这次居然拿出来准备赏人了。还允许各家子弟参与,这可是在圣上面前露脸的大好机会啊,有机会的自是都不会漏过。

一场简单的击鞠比赛,因为熙帝突来的一道圣谕变了味道。

本来一波平静的池水,也开始暗藏汹涌起来。

***

击鞠也就是所谓的打马球,想要击鞠击得好,必须骑术精良。

京中贵族子弟少有不会击鞠的,但打得好与不好还是有所分别。

一队是为十人,也就是太子队和晋王队各自必须招揽九人才能凑够一只队伍。让谁上不让谁上是个问题,马球打不打得好也是个问题。

不过这一切怎么可能难得到太子与晋王呢,还不到晚上的时候,人员名单背景资料就报了上来,只等他们勾画。

太子的反应是如何,晋王不知道,他只知道这对他来说是一个良好的机会。藩王不允许结交朝臣,可没说不允许结交朝臣勋贵家的子弟。

许贵妃与晋王的打算本就是如此,只可惜太子一系一直盯得紧,他们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这下喜从天降不请自来了。

许贵妃一系能想到的,太子一系的自然想得到。

可这是熙帝的圣谕,谁也不能反驳,说出个不字就是在反对圣上,他们暂时也只能把目光拉回来投注在击鞠比赛之上,争取能把祥龙腾云佩拿下来。

相较于太子那边很快确定出参加名单,组织人训练起来,晋王这边动作却是慢了不少。

不但各种人前人后打听各家子弟谁人击鞠打得好,还频频上门拜访或者到球场检验其水平。似乎非常热衷要挑一个好的击鞠人员,而不是考量谁家势大谁家父辈得用。

这场击鞠风波底下多的是眼睛盯着,晋王的如此表现不光熙帝看了颇为满意,连一些眼光老辣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晋王此举得当。

与之相反太子那边,参与的人员全是一些聚集在靖国公背后又或是太子背后的各家子弟。各家势力倒是不小,可惜龙蛇混杂,有那么几个报上来的人击鞠可是打得众所皆知的臭。

太子和靖国公当然明白这些,可惜作为一个派系代表的人物就不免要考虑方方面面,圣上所说的各有封赏,只看赏的话自是没人争抢,可要是封,各家多的是没有荫补子弟需要在陛下跟前露脸博个前程,所以有时候妥协是一件无可奈何却又不得不接受的事情。

晋王过了五日才将将把人员凑齐,凑齐后自是要在一起训练默契度什么的。

这时候又一个问题来了,晋王府因为晋王多年在封地并没有建击鞠场,皇宫倒是有一个,只可惜日日被太子占着。晋王带着人错开时间去训练了一次,第二日球场便被太子提前占了,晋王只得在外面求助于他人,最后还是晋王队伍里城阳伯世子把家中在城郊的击鞠场贡献了出来。

“太子啊,你让臣怎么说你才好呢,这种时候不应该正是表现兄弟谦让的时候吗?”

“外祖,昭儿没有,孤这是被人坑了!”太子也说得咬牙切齿。

坑了?靖国公满脸愕然。

“孤事后问过了,晋王去训练时,专门看管此处的宦官只说了一句‘太子殿下等会儿会来训练’,话还没说完,只是想与他商议怎么把两队人错开。晋王那厮却说既然太子殿下要在此处训练,那臣弟便另找地方,然后便带人离开了。没多大一会儿,这消息就传得到处都是。”

话听完,靖国公也差不多明白其中的意思了。

可如今不管你怎么说,外面都在传太子独横,把晋王挤兑出去找一个小小的城阳伯家的世子借了击鞠场。

“好啊,这晋王好手段!”

里子面子都占完了,旁人绝不会说晋王如何丢人,只会说太子挤兑分封出去的弟弟,而陛下那里怎么想就更不用说了,朕还没死你就这样对得朕宠爱的儿子,那朕死了呢?

什么东西都是经不起猜想的,想多了不会把旁人吓着,只会给自己增添烦恼。

“那孤去找父皇说明情况?”

“陛下会听吗?只会认为你是事情闹大了才明白其中道理,越描越黑罢了。”靖国公叹着气道。

所以才说晋王这手段好,一点小小的事就被他渲染成满城风雨!

“还是好好准备几日后的击鞠赛吧,晋王他们磨合没几日,到时候击鞠场上难免会配合不当,到时候就能有机可乘。现在只要能把祥龙腾云佩拿下来,就能扳过来一城。”

太子打落牙齿和血吞,扭头去玩命训练击鞠自是不必提。

另一边,晋王那队的人也是义愤填膺。

“这太子太霸道了,明明不用,还占着地方不让我们用。”

“就是就是。”

晋王找来当同队的人,自然不会都是无权无势的。只是他那种行为给人一种他是选人不是选家族,有种先入为主的印象罢了,他这队人虽不如太子那边的,可个个都不可小觑。

不是某伯府的少爷,就是某侯府的公子,当然家世背景是一方面,个人能力也是一群官宦子弟中较为出类拔萃的。先甭管能力好否,至少随便出去一个都是称霸京中的纨绔子弟。

表面上对太子那自是毕恭毕敬,扭头过来说几句太子的不是,太子明面里也不敢拿人家如何。太子还只是太子,可不是皇上。

“各位还是不要计较这类小事了,乔世子不是把家中击鞠场拿出来供大家训练之用了嘛,咱们应该想的是几日后的比赛,而不是这些。”

晋王英俊的脸上满是温文尔雅的笑,明明两种不是太能混杂在一起的气质却是在他身上全然体现。看外表是个颇为英气逼人的人,可当他笑的时候却是给人一种君子如玉的儒雅感。

“晋王殿下说的是。”

“晋王殿下风度就是好,不愧是陛下都夸奖的谦谦君子。”

“过奖过奖。”

76| 4.10第9章175|后记二64| 4.1037| 4.10第18章69| 4.10157| 4.1060| 4.10156| 4.1070| 4.1085| 4.10175|后记二175|后记二150| 4.10155| 4.10第20章第7章89| 4.1089| 4.10166| 4.10141| 4.10181|后记八175|后记二68| 4.10第4章152| 4.10154| 4.10128| 4.10100| 4.1031| 4.10177|后记四141| 4.10130| 4.10124| 4.1067| 4.10183| 番外之阮思义vs乔氏64| 4.1096| 4.1073| 4.10148| 4.1063| 4.1066| 4.10155| 4.1097| 4.1060| 4.1096| 4.10第19章129| 4.10174|后记一99| 4.10154| 4.10171|4.10|第16章124| 4.10168| 4.1068| 4.10138|第 138 章166| 4.10101| 4.1089| 4.10176|后记三第1章102| 4.10123| 4.10173| 4.10160| 4.10第18章96| 4.1048| 4.10第6章158| 4.10160| 4.1045| 4.10138|第 138 章136| 4.10170| 4.10168| 4.10166| 4.10第23章152| 4.10136| 4.10173| 4.10173| 4.10179|后记六108| 4.1080| 4.10149| 4.10第20章94| 4.10174|后记一129| 4.10178|后记五166| 4.10163| 4.1089| 4.1089| 4.10142| 4.1041| 4.10139| 4.10
76| 4.10第9章175|后记二64| 4.1037| 4.10第18章69| 4.10157| 4.1060| 4.10156| 4.1070| 4.1085| 4.10175|后记二175|后记二150| 4.10155| 4.10第20章第7章89| 4.1089| 4.10166| 4.10141| 4.10181|后记八175|后记二68| 4.10第4章152| 4.10154| 4.10128| 4.10100| 4.1031| 4.10177|后记四141| 4.10130| 4.10124| 4.1067| 4.10183| 番外之阮思义vs乔氏64| 4.1096| 4.1073| 4.10148| 4.1063| 4.1066| 4.10155| 4.1097| 4.1060| 4.1096| 4.10第19章129| 4.10174|后记一99| 4.10154| 4.10171|4.10|第16章124| 4.10168| 4.1068| 4.10138|第 138 章166| 4.10101| 4.1089| 4.10176|后记三第1章102| 4.10123| 4.10173| 4.10160| 4.10第18章96| 4.1048| 4.10第6章158| 4.10160| 4.1045| 4.10138|第 138 章136| 4.10170| 4.10168| 4.10166| 4.10第23章152| 4.10136| 4.10173| 4.10173| 4.10179|后记六108| 4.1080| 4.10149| 4.10第20章94| 4.10174|后记一129| 4.10178|后记五166| 4.10163| 4.1089| 4.1089| 4.10142| 4.1041| 4.10139|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