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6

chapter16

我们的课程依旧很紧张,紧张到每天都是疲惫的。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拿起我的笔,在上面书写我想写的一点东西,有诗,有自己随即编出来的小说。这几年网络文学很是吸引人,同样也吸引了我。我们一帮大男生喜欢看那些玄幻文学,可能是在男生心里对于那种光怪陆离的社会充满向往的,向往着那种修炼,快意恩仇的生活。

我就是这样,最明显的一个人,有时我在想,哪天我可以穿越到那些所谓的异界,也成为一个家族的废材子弟,每天受人欺辱,然后再哪天突然地到一个神秘的逆天宝贝,有一个盖世高手的灵魂居住在里面,我可以拜他为师,然后开始吊丝的逆袭。陈重说我有那种自恋情结,喜欢,喜欢扮猪吃老虎,这是小说里最狗血的剧情。刘倩说我乐观,在最艰难的境地还不忘了有一天可以成功。或许我是有点自恋,但不排除自恋是自信的比较级,说白了就是自信过头。至于乐观,我不否认,这一向是我的强项。

我每天的生活虽然没有数不清的零用钱,但可以温饱自足,解决吃喝拉撒是没问题的,偶尔还可以拿剩下的钱买一本自己喜欢的漫画,晚上做完作业拿出来小品一下,当然这是在忙碌的高中生活里偷闲罢了。我一直认为自己还算一个文学爱好者,喜欢看各种的青春美文,读一些和高考与学业无关的各种书籍,然后在自己的拿个小本上写下那所谓的观后感。

我每天也会自己很疯狂的写自己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的人认可,也没有编辑来找我出版,或者签约什么的。不管啦,谁让我是一个乐观的人,自己写自己的,继续默默无闻下去了。

我的日子一页一页地翻着,转眼,由冬天一下翻到了夏天,羽绒服变成了毛衣,又变成了体恤,厚厚的加绒棉鞋也变成了帆布鞋。而我的意识依旧沉沦,没有改变。总在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适的理由,以辩护自己虚度光阴的无奈性必要性。虽然我已经高二了,每天习惯的写作业,但我还是对这些不理解,有时会放轻松,消磨时间。不屑求得任何他人的理解,只为了让住在同一个身体里的另一个带有良知的我摆脱罪恶感,继续消磨。

虽然我现在依旧没有找到自己的另外一种活法,每天乐此不疲地活着,白天在学校当好好学生,依旧努力的做作业,在老师眼里还是那个很努力的学生。晚上回到家,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把那些功课就丢到一旁,拿起漫画书,或者拿着纸笔写一些狗血剧情的小说,写小说最大的快乐就是,想让谁怎样,就让谁怎样,想让谁和谁在一起,就让谁和谁在一起,在小说里,在我的笔下,可以操控那些人的命运,体验一下当主宰的快感。慕容雪知道后,说我心理有问题,应该去看心理医生,她很恐怖的说我有很严重的精神疾病,内心分裂。我对此无言以对,只有继续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翱翔。

高二的课程在如火如荼地紧张进行着,我们每天享受着来自考卷和作业的打压,我有时精神冲动的想要去找刘倩表白,可每当我走到她们班级门口,看到她在那里认真的做作业,写考卷,心里就会有一个声音响起:“算啦,不要去耽误别人学习了,有什么话等到毕业再说吧。”所以从此以后我一直想说的话,一直没有说,或许是我怯弱,害怕失败,害怕被拒绝,直到她离去,这些话都没有说出口。难道真如那个电影所说的,青春时的我们,在面对很多人,很多事,最多的不是得到,而是失去,错过以及来不及。

我的爸妈每天工作很忙,经常在全国各地的跑,有时会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感叹:“草原的星空真美啊。”有时也会在新疆的戈壁滩上,感叹大自然的伟大。虽然我已经高二了,我发现我还不会自己做饭。在吃了一个礼拜的方便面后,不知道从哪冒出勇气的我发誓要学会做菜,起码要喂活自己。我不想再啃方便面和吃各种速冻的食品,不想再做一个精神空虚,肉体也营养不良的蛀虫。如果我再这样吃下去,估计在死很多年后会成为一个木乃伊。

我要自食其力,把自己的胃养的丰满。于是以后我又多了一件有趣的事,学做菜。做菜是个技术活,时间,火候掌握不好,做出来的就砸了。我想做我最爱吃的红烧肉,所以我拿着菜谱,学着做。红烧肉是热菜菜谱之一。提起红烧肉,大家自然不能忘记那位将吃红烧肉事业推向高峰的人--苏东坡。

正是由于他的努力,红烧肉才得以从基层走向了上层,从老百姓的菜锅走上了文人墨客的餐桌。其实,那个源远流长、名响大江南北的东坡肉说穿了也就是红烧肉。考究红烧肉的历史,确实难以说清楚它产生于何时、何地,不过,由于东坡先生孜孜不倦的努力,从他那时起,红烧肉就正式的走上了历史的舞台。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从这首苏东坡的《食猪肉》诗,不难看出苏老先生不仅是“每日早来打一碗”般的“好吃”,而且,还深谙红烧肉“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的烹饪之道!

以五花肉为制作主料,最好选用肥瘦相间的三层肉来做。红烧肉的烹饪技巧以砂锅为主,肥瘦相间,香甜松软,入口即化。红烧肉在我国各地流传甚广,是一道著名的大众菜肴。我先照着书让所说将五花肉切成麻将大小的方块,放到锅里煮5分钟后将肉取出,用凉水冲净盛盘待用。

然后将锅洗净置小火上,锅里放少许底油,随后在油里加20克白砂糖,并用勺子快速搅拌。待糖化开冒泡,再放50克水,搅匀后把汁盛入碗中待用。开始都还很顺利,但以后的步骤就不行了,不是被锅里的油烫伤,就是着急盐放多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终于大功告成,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上桌了。

顿时食欲大开,大力的犒劳饱经方便面摧残的胃。从吃以后的我不用再往快餐店跑,过自己的小资本主义生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菜,在昏暗的台灯下,写写作业,闲来时写一些带有年轻人气息的小说,累了,喝杯咖啡提提神。陈重说我太会享受生活,小资情调太严重。杜宇说我以后一定是家庭妇男,他就是这样,永远搞不清楚什么是主题。

我生长的城市在以光的速度飞速发展着,在这里不用十年一变,或许五年你就会发现它变得不一样了。人们每天都在奔跑,习惯奔跑的我决定停下来,看看脚下的风景,开始放慢节奏,不急不躁,没有太吵的音乐,没有紧张的生活感,这种中庸式的生活让我慢慢的习惯这种慢生活节奏,学会享受环境,享受自然。

中国当代学者林语堂,被誉为中国古典文化的最佳传承者之一。他崇尚“自由和淡泊”以及“智慧而快乐的生活哲学”。在《生活的艺术》一书中,林语堂写到:“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当一个人优闲陶醉于土地上时,他的心灵似乎那么轻松,好像是在天堂一般。事实上,他那六尺之躯,何尝离开土壤一寸一分呢?”从他的语言中,我们不难看出,大自然中的草木、土壤对于林语堂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同样现代的我们是否也要放下那心里的紧张感,去寻找一个慢的生活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