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辽北,薄寒潜冷。昏黄的茂林与延绵的丘陵纵横交错,凉风习习拂过,林动影晃,一眼望去犹如层叠波浪。天空蔚蓝而一望无垠,几朵闲云悠然变幻,干净的让人心旷神怡。
徐无县北郊外的丘野上,一支二十余人的骑队由西向东呼啸而过。骑士皆简衣劲装打扮,或持长弓,或带套索,时不时有人发出吆喝,驱赶骑队前方一群慌乱逃窜羚羊。为首者是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与身后众人不同的是,他上身多穿了一件软皮短甲,坐下马背上还装备了一副不知名的奇怪坐具。
正是借助这副奇怪的坐具,少年可以单凭双脚保持身体平衡,专门空出双手来弯弓搭箭,即便是在高速疾驰过程中也丝毫不受影响。
一路追猎,身后众人早已对少年矫健身法惊叹不已。他们当中不乏经验丰富的骑猎手,但却没有一人能做到一边疾速行进一边开弓放矢,并且还能保证极佳的精准度。
只听少年大喝一声:“中。”
弦动,弓惊,箭鸣。
带着寒光的箭头劈开空气,“嗖”的一声追入一只成年羚羊的腹部。
随着羚羊一声哀呼,羊群丢下受伤的成员一哄而散。受伤的羚羊摇摇坠坠继续奔行了一段距离,最终绝望的一头栽倒在地。
“快看,大公子又射中了。”
“大公子真是神箭法!”
“才半天光景,十三箭中九箭,可谓景桓侯在世。”
“少啰嗦,赶紧把羊给收拾了。”
在众随从的欢呼簇拥下,少年放慢马速向羚羊栽倒的地方靠去,不过此时他的脸上并没有任何得意和欢喜的神色,反而拧着眉头颇显沉思,时不时低下头检查坐下那副奇怪的坐具。待到翻身下马后,其他众人纷纷跑上前去收拾猎物,少年则只是轻描淡写瞥了一眼尚在残喘粗气的羚羊,随即也没有太多在意,转过身开始调整马背上的坐具。
“大公子,”这时,一名中年汉子牵着自己的马从后面走上来,恭敬的对少年打了一声招呼,“一早就见您在马背上装备这些物什,还不知这究竟是何物?如此架在马背上,会不会使马颇有不便……”说到这里,他语气不由加重了一些。
被唤作大公子的少年淡然笑了笑,拍着坐具说道:“洪叔,我岂会不知你最仔细这些马。你且安心,我装的这坐具名作马鞍,下面这踏环名作马蹬。此二物不仅能让骑者坐下时更属实,同样还能减少马脊骨磨损,真正是一举两得。”
洪叔略显尴尬,不过犹是问道:“大公子此言当真?”
少年笑道:“我祖昭何时欺过洪叔?”
洪叔深知大公子自幼知书达理,近年来更是持重老成,对庄园上下皆能礼待,所言之话自然不容置疑。当即,他连忙颔首应道:“那是,那是,是在下多嘴了。”
少年继续检视坐具,用手比划了一下马蹬的环,微微摇头说道:“尺寸不对,还得改进。”
洪叔奇怪的问道:“大公子,这马鞍和马蹬似乎并非出自胡人,在幽州也不曾见过此物,莫非是中原那边捣鼓来的新鲜玩艺?”
少年似是而非的一笑,随即说道:“这是最近几日我一时心思信手做出来的。可惜尚有缺陷,待到仔细改进过之后,我定会让全庄上下都配备齐全。”
听到这里,洪叔脸生疑虑,却又不好质疑大公子的话,毕竟对方才是祖家庄的少主人。
看到洪叔如此明显的担忧之色,少年再次笑了笑,他并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对方身为祖家庄马场管事,只要与马匹相关的事物都会投入百分心意,这等尽忠职守是难能可贵的。不过他现在也不方便说那么多,毕竟自己提前发明出马鞍和马蹬,新事物的出现或多或少都会遭受质疑。
“今日我之所以能驰骋善射,皆是依赖这马鞍和马蹬的功效。多说其他无益,他日洪叔你亲自试过便可知此物的利害。”
洪叔惶然,干笑了两声,正待要开口说话,不远处那些正在打理猎物的随从当中有人欣喜的叫了一声:“快看,这是一副天眼角。”
很快,又有人回过身来冲这边唤道:“恭喜大公子,得了一副天眼角。”
少年将坐骑缰绳交给洪叔,转身走向围着猎物的众人跟前。一名年龄相仿的随从捧着刚刚从羚羊头上挖下的一对羊角,忙不迭的递了过来,羊角根处与双手上都还沾着鲜热的血迹。少年没嫌恶血迹,拿起一支羊角对向半空,从带血根部的“羚羊塞”看去,依稀可以看到腔内的角髓,并有一条极细的裂痕直通角尖。结合浑厚的质地和近一尺的长度,确定这正是一副难得的天眼角无疑。
羚羊角本是一味中药,而天眼角的药性要比寻常羚羊角更优质。尽管天眼角还到不了世所罕见的程度,但对于猎人们来说最起码算是一个好兆头。
“好的很,”少年大笑着将羊角放回随从手上,爽朗的说道,“今日高兴,除这对天眼角回去后孝敬给阿公之外,其余所获猎物皆赠予大家平分。”
在场众人听了,无不高声欢呼感激。他们大多猎户出身,虽不缺一份肉食,但主人家将猎获之物予以打赏,其中含有信任和认可之意,当然会倍感珍惜和荣幸。
将羊角单独包裹好收入专门的行囊中,羚羊尸体则用绳索捆扎牢实,驮在马背上。
一切打点周全,天色刚过晌午。从清晨到现在,一行人连续奔波,离开徐无已足有四、五十里的路途,无论人马皆显出几分疲惫之态。身为队伍中年龄最长的洪叔,建议在此地略作一番休息,喝点水、吃些干粮之后再行上路。少年并无异议,于是众人三三两两寻着合适的地方落座歇息,放任马匹在附近悠然吃着干草。
祖昭在一处山梗上坐下,任由清烈的阳光铺洒在脸上。他眯起眼睛望向远方天与地交接的地方,心中油然生出几丝感慨的苗头。
穿越来到这个年代已经有七个年头,不得不说光阴如白驹过隙,他不仅完全适应眼前全新的环境,同时也在所难免为今后的生存谋划打算。尽管他运气还算不错,穿越成幽州右北平郡徐无县祖氏一族族长的嫡长子,祖上三代皆为戍守边疆并军功在身的军官,并且还与几百年后那位中流击楫的东晋大将同出一门,家大业大,是名副其实的一方豪强望族,过公子哥奢靡生活不成问题。
只不过唯一的不幸是他来到了一个错误的年代,汉灵帝熹平四年,而七年之后的今天正是光和六年。崩溃大汉王朝的黄巾之乱即将登上历史舞台。
在过去七年里,他无时无刻不在为迎接乱世到来而做着准备。早几年年龄尚幼,除了积极孝顺长辈、礼待上下以及循规蹈矩师学儒法,摆出一副乖巧明事之外,其他方面能做的都很有限。好在北方边境地区民风彪悍尚武,再加上军人世家的背景,学习文章之余少不了舞刀弄枪的机会。自己利用现代人的锻炼方式,多少算是练就一身硬功夫。
如今已够志学之年,对于古代人而言已经具备一定言行的能力,在未来小半年的时日里,他自会将精力集中在应付黄巾之乱上面。
前路到底该如何,有太多不可知的地方!
这时,早先年龄相仿的随从取出一只圆鼓鼓的水袋,小跑着送到祖昭跟前。祖昭从万千思绪中抽回神,接过水袋仰头大饮了一口,一抹嘴巴,痛快的吁出一口气。
“祖季,腊月便是你束发的日子,家里可曾请长辈给你取好名字?”递回水袋,祖昭闲聊似的向对方问道。眼前这位少年随从与他本是同宗同族,不过却因为是偏支庶出,家境不丰,所有族中地位并不高,平日里便安排在几位长辈家中打杂。
古代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给孩童起名字多是敷衍了事,唯独到了束发的年龄才会在条件允许之下取一个正经的名字。“季”是最小的意思,祖季仅仅是自家人随意的称呼,而像祖氏这样人口众多的望族,被称呼为祖季的后生可不止一、二人。
“承大公子关心,家父前几日刚刚去访过三叔公,三叔公给提了一个‘平’字。”祖季一边收好水袋,一边恭恭敬敬的回答道。
“平平整整,是个好名字。今后你可要做一个平整的人。”祖昭点头赞道。
祖季憨厚的笑了一阵,难掩自己同样对“祖平”这个名字的喜爱。
“你也是长大的人了,今后可要更懂事才是。整日不要只顾着玩耍,书多多少少要读一些,明白吗?”略顿一会儿,祖昭又用说教的口吻说道。他与眼前这位堂兄弟的关系还算亲近,早几年便在一起练马习武,深知对方生性憨直,学不得多少书本上的东西,倒是一味心思愿意舞刀弄枪,倒是一个可以信任和收拢的人。
“是,是,家父不止一次说过,叫我一定多跟大公子学习。”祖季显得不太好意思,搔了搔脑袋,语气含糊的说道。
祖昭知道有些人天生不是读书的材料,所以并没有对祖季多唠叨,只是谅解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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