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豪看着对方,很镇定的:“我很讨厌有人骂我妈!”
声音很具威严,听得出这是在警告。
对方却很盛气凌人:“老子就骂又怎么了,你绊到了老子,还觉得应该是不!”
他还是很淡定的问:“我们认识吗?有仇吗?”
“从现在起,咱们认识了,也有仇了,不给老子把事情说清楚,有你受的。”
店主过来摆出一副和事老的态度劝说都忍忍气。
生事的西装男给他一吼:“给老子滚一边去,这里没你说话的份!”
店主陪着笑脸说:“我做小本生意的,你们在里面闹起来我的生意没法做啊,要打起来坏了东西我可更亏不起,各位大哥有什么事帮忙到外面去,行不?”
另一西装男又给他一吼:“你再在这里废话N多,信不信老子马上给你砸了!”
店主的笑僵在脸上,很无奈,不知所措。很显然,对方这架势是黑社会,他可惹不起,没见过老虎咬人,老虎吼还是听过的。黑社会,杀人不眨眼啊,多数在官场上还有保护伞!被抓进去马上就能出来,干更更疯狂报复的事情,小老百姓哪里惹得起。
李志豪为他解了围,他站起身,对两西装男说:“走吧,有什么事,咱们到外面去说。”
说着径直往外走。
两西装男对望一眼,似乎还有点意外,还是个有胆的角色!但也并未放在心上,他们可也不是吃素的主!
李志豪走出店门,两西装男左右把他夹围着,担心他逃跑的样子。
李志豪说了句让两人都很意外也很吃惊的话:“我知道你们是故意找茬的,我的脚放在里面,不是非常用心是绊不到的,而且还绊得那么自然,就说明你们还挺有本事。说吧,有什么目的?”
两西装男对望一眼后,一人说:“没什么目的,就是看不惯你小,想教训你!”说罢劈脸就是给他一拳。
他满以为,他这一拳肯定会让对方摔个狗啃屎,爬起来的时候一边的脸上会比熊猫还难看。
他错了,大错特错。
李志豪什么人,经过长时间特殊训练的特种兵啊,反应之快无法形容。在对方的拳才出手,他也出手了,将对方的拳头给一把抓住了,然后用力一拉,脚在下面一绊,对方很干脆的,不经商量的摔倒,摔了个名副其实的狗啃屎。
另一人见状赶忙闪身跳开,看李志豪当看怪物一般,很吃惊。
不由得他不吃惊啊,他们两人也不是一般人,都进过三年武校,平常打架至少可以一个人对阵五六个没问题。然而,他的同伙一出手,就阴沟里翻了船,李志豪的反应之快,动作之迅速,干净利落,名副其实的一高手。
李志豪看着那摔倒的说:“现在我可以承认你是我绊倒的了。”
其同伙说:“想不到
你还是飞机上伸出来的那只手。”
李志豪不懂意思,问:“什么飞机上伸出来的手?”
其同伙说:“就是高手。”
李志豪也挺幽默:“算是吧,不过也不是很高,充其量也就直升机的高度,赶客机的高度差远了。”
摔倒的爬起来后,因为狼狈,所以很生气的对同伙说:“和他废话什么,动手啊。是喊你来打架,不是演戏,要什么对白!”
说着又挥拳冲向李志豪,这一次他尽管有所防备,而且进攻得小心,但还是没有逃得了狗啃屎的命运。另一西装男在对方又再一次摔倒同伴的间隙,偷袭出手,结果和同伴还是没什么两样,被摔倒了,唯一不同的是,他摔的表示狗啃屎,是是四脚朝天。
两人爬了起来,有点对他畏惧了,他们怎么摔倒的都不清楚,就更弄不清楚李志豪了。这时候,他们都觉得很难堪,骑虎难下。
继续动手吧,只不过跟拍电影NG一样,多重复几个镜头而已;走吧,也未免输得太狼狈,太丢人了。
李志豪看穿他们的心思说:“现在,你们什么都不要想,打,还差得远;走,我不会答应。唯一的选择,就是告诉我,为什么?”
一人问:“什么为什么?”
李志豪说:“为什么要找我的茬。”
他说:“无可奉告,道上自有道上的规矩。”
李志豪冷笑:“如此说来,你们还是杀手级的人物了?”
他还是说:“这你不用管。”
李志豪又一声冷笑:“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要出手了。”
他还没来得及动,就僵在那里,因为他看到了一样特别的东西——枪,正对着他。
拿枪的人说:“你不客气还只能出手,可我不客气的话,就得出枪了。按照常理推断,子弹的速度应该比你出手的速度快吧。”
李志豪很镇定,军人具有很多优良品质,其一就是处变不惊,他笑了笑:“应该是。”
拿枪的人说:“所以,我现在叫你跪下,你没有什么意见吧?”
李志豪还是笑:“我只能很遗憾的告诉你,我没有跪的习惯。”
拿枪的人说:“那我就只能给你膝盖一枪,为你养成这个习惯了。”
李志豪点头:“完全可以,关键是你要打准,而且,你还得赶快,周围好多人看热闹呢,或许,还有可能已经有人报了警,当然,也有可能都只是看了热闹,没人报警,你可以慢慢的,象猫耍老鼠一样的耍我。”
拿枪的人这才开始注意四周,远远的,果然有许多人在看着,刚才他是一时情急,没有注意到影响。但他心里清楚,就算被抓进去,也不算什么大事,背后还有大树呢,所以也不是很慌。倒是眼前这个人,相当牛啊,被枪指着,竟然面不改色,还谈笑风生?或者,他是个疯
子?
其实,他哪里知道,李志豪之所以那么镇定,而且还很轻松,除了他过人的心理素质外,更重要的是他有非条常人的本事啊,所谓的艺高胆大嘛。他可以在对手扣着扳机的手指开始动的时候出手,枪还没响,他就可以让对方倒下,他有这个把握。
子弹的速度是很快,可是扣动扳机的速度就差多了。他在部队做过测试,他出拳的速度是0点3秒,一秒种可以出三拳,而一般人从扣扳机到枪响的时间是0点5秒,一秒钟顶多开两枪。
当然,如果距离远的话,他出手再快也没用,但现在的距离,他还是有把握的。
拿枪的人这时候心里很矛盾,真的骑虎难下了。本来他只是拿枪起到威慑的作用,吓吓对方,然后洗刷洗刷对方,为自己捞回点面子,把老板交代的事情也办好了。他心想一般人见到枪了不说会吓得尿裤子,起码也会颤抖一下吧,偏偏这人没感觉,都什么人哪,真是。
但开枪是万万不可的,法制社会啊,通常情况是开枪打死别人,之后自己转身就能看见监狱的大门;可是,要不开枪,走呢?丢人就丢到姥姥家了。
他发觉自己的手有点抖了。
幸好他的同伙给他找了个台阶:“算了,二狗,看他还象个男人,有点种,放他一马吧。”
于是,叫二狗的借坡下驴,再自己给自己脸上贴点金:“今天就给我兄弟面子,而且我也比较赏识有种的人,今天就放你一马了,以后走路小心点,再撞上枪口是会走火的。”
说着收起了枪,还挺神气的走了。
这下轮到李志豪糊涂了,他们就这样走了?这是为什么呢?
有一点他很清楚也很肯定,这两人是故意在自己身上找茬,而自己并不认识他们,与他们无仇,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是别人请他们来的。既然别人请他们来,肯定是想把自己怎么样,不说杀了,那也应该废了啊,就算不废,也应该狠狠的教训一顿啊。
枪都摸出来了,指着了,竟然没开,他们怎么给他的顾主交代呢?
而且,他还清楚一点,在这个社会,枪虽已不是什么西洋玩意,但是,也决不是一般的人玩得起枪,无论是在黑道还是白道,那得有相当的实力。没有上亿的生意,办不了持枪证;没混到大哥的位置,就用不起枪,最起码也要混得风声水起算个人物啊。
这两人到底什么来头,搞什么东东?
再说,他刚才从牢里出来,在山城连熟人都没几个,就更不用说仇人了。唯一的一个仇人,颜人杰,自己不知道他的生活状况,他就更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状况了。而且,自己是伤了他,但已经为此坐过牢,用道上的话说,这梁子已经化了,他没有必要报复自己了,要报复也不是这阵势。
幸好夜还不是很深,要不然还真以为是他妈的见鬼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