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村头半里远的地方,有一片河滩,这片河滩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滩上遍布着光滑的鹅卵石和绿油油的小草。
按理说,这片小河滩无法引起大家的瞩目,因为它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但事实是,在我们村的周围十几里,它很有名。
为什么?
是这样的,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片河滩上经常枪毙犯人,有时一年还会枪毙好几个。
而且,这个小河滩上,还曾经枪毙了一个很牛逼的犯人,据说这个犯人比九命猫的命还要硬,当时法警朝他身上开了整整十二枪之后,才终于命丧黄泉。
如此牛逼的死刑犯,被枪毙后,在我们家乡自然是远近闻名,从那以后,每当有人骂架的时候,总会拿他出来诅咒对方;‘打十二枪才打死的XXX’。
说到这里,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在那个遥远的年代,法警会选择在这个地方枪毙犯人?
依庸才所见,原因主要是有以下两点。
一;地理位置好。
因为这个地方就跟体育馆似的,河滩周围全是高凸地带。
二;周围人口集中。
那个年代,社会很乱,广大的青少年都以当不务正业打架斗殴的烂仔为荣,因此,在这里处决罪犯人,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这样,大家就可以好好遵纪守法,做一个良好公民。
关于第二点,我想我应该并非妄加揣测,因为在那个年代,每次枪毙犯人的时候,浩浩荡荡的囚车前面往往会有一辆宣传车,宣传车里面的高音喇叭往往会高声宣喊,村民们听到之后,会纷纷从家里跑出来,然后,在囚车后面奋力追赶,以便到河滩去观看枪毙犯人的情景。
当然,囚车在这个时候、时速往往也会很低,所以,当囚车慢悠悠地驶到河滩旁的时候,周围往往已经是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群了。
……
由于这个河滩是刑场,所以,一到天黑,村民们都尽量不从那里路过,其实这种现象,不仅仅是那个年代,直到现在仍然如此。
而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河滩还被传言闹鬼,并被传得神乎其神,说是什么有鬼在哭,有鬼在笑,有鬼在打架,据说,还有人亲眼目睹了闹鬼之事。
但不管怎么闹,我对这个河滩始终没什么怯意。
为什么?
因为爷爷在生时经常告诉我,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正因为如此,每次我被‘留’学回来之后,当背着书包从河滩旁经过时,感觉自己的腿脚一点也不发软,心里也一点不发毛。
甚至,心情不爽的时候,我还会捡个石子,在淡淡的月光下,对着河面打一个水漂,然后才拍着手板离开。
回家之后,什么事都没有,晚上睡觉也不会做噩梦。
我最大的期待,就是想亲眼看一场枪毙犯人的情景,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一直未能如愿以偿。
后来,上小学六年级那一年,我终于有了这个机会。
那一年,我们学校调来一个老师,这个老师姓李,分配在我们班教语文。
说真的,刚开始,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新调来的李老师,因为他太严肃,太认真,最关键的是,动辄喜欢打人。
但后来我却喜欢上了。
为什么?
因为这个李老师有个爱好,而他的这个爱好偏偏是我最期待的;每当枪毙犯人的时候,李老师总会跑去观看,哪怕是在上课的时候,也不例外。
而且,他不仅自己跑着去看,还会带领全班学生一起去看。
当然,他不会让我们白看,在看完之后,他会要求我们每个人写一篇作文,将自己的感想全都交代在作文里面。
说来也巧,正好在这一年,河滩上被枪毙了三个犯人。
记得枪毙第一个犯人的时候,李老师正在给我们讲课,讲着讲着,远处突然传来‘砰’的一声枪响。
“枪毙犯人啦。”
李老师诚惶诚恐,将手上的书本一丢,拔腿就往外面跑去。
老师跑了,我们怎么办?
那次,忘记了是谁带的头,见老师跑了,他也跟着跑。
他跟着跑了,我们自然也不讲客气了,于是也跟着跑。
从学校到河滩有一里多路程,再加上我们跑去之前,枪声就已经响了,所以,当我们气喘呼呼跑到那里的时候,犯人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犯人的尸体,心里很震撼,直到现在,我对当时的情景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是个年青的杀人犯,他死的姿势是趴在地上,双臂被反绑着,身上穿着当时最时髦的蓝色中山装和黑色的的确良裤子,脚上也是当时最流行的大头皮鞋,浑身又白又胖又嫩,发型是当时很流行也很有男人味的寸头。
由于他的衣服是往上掀开的,因此,我们能清楚看见他的伤口,子弹是从他的胸口穿过去的,伤口不大,鲜血也不多,但仍然给人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
看到这个杀人犯的尸体后,李老师皱着眉头,一言不发。
到了教室后,李老师先大肆教育了我们一番,然后,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放学后写一篇作文,翌日再交给他审核。
说实话,我以前很讨厌写作文,不过当时的写作水平也很差,憋一个字就跟便秘似的,要老半天。
但那次,我却足足写了好几百字,而且是一气呵成。
第二天,李老师看了我的作文后,大加赞赏,后来,给了我90分的高分。
那年在河滩上的第一个死刑犯被处决后,中间隔了没多久,又被押来了一个死刑犯。
当时,正好是在下课,不知道是谁在起哄‘枪毙犯人了,枪毙犯人了’,于是,很多同学都往学校外面跑去。
这么好的机会,我自然也不会放过,而那次我们也赶得很及时,因为,当我们赶到的时候,犯人还没枪毙。
问题是,周围围观的人太多了,水泄不通,我怎么也挤不进去。
直到枪响之后,我才挤了进去,但在这个时候,犯人已经气绝身亡了。
我很遗憾,悻然而归。
这次,虽然不是李老师带的队,但他仍然让我们每个人写一篇作文。
枪毙第三个犯人的时候,是在六年级的下半期,当时,是百花争艳的春天。
那也是一个故意杀人犯,中年人,跟我父亲年龄差不多。
不过,从他的外表来看,很难跟故意杀人联系在一起,因为,他的样子很老实,就像一个很好被捏的软柿子似的。
在法警们的羁押下,这个中年杀人犯迈着沉重的脚步,往河滩上走去。
在缓缓往河滩上走去的同时,他的眼睛却不断在人群中搜索着,好像在寻找什么亲人似的。
直到枪响之后,他仍然在一边抽搐,一边死死盯着人群。
自然,这次,李老师又让我们每个人放学回家之后写一篇作文。
但我却怎么也写不出来,因为我不知道怎么下笔。
由于这篇作文没有完成,第二天,李老师严厉批评了我。
当然,李老师批评我的原因,不是因为我写不好,而是压根儿就没写。
所以,他问我为什么不写?
我说我不是不想写,而是不知道该怎么写。
李老师说;你前两次不是写得好好的吗?怎么这次又不会写了呢?
我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写。
确实,我在当时不知道怎么写。
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后来,才明白了。
原来,第三个被枪毙的故意杀人犯,不是别人,而是我的一个远房表叔。
当时我不知道,是在后来,我无意中听父亲说了之后,才知道是他是我一个远房表叔。
父亲说,这个表叔是个老实人。
我不信,说,既然表叔是老实人,怎么会故意杀人?
父亲说他也不知道,但这个表叔绝对是个老实人,因为他们从小就认识了……
【完,东莞长安夏岗社区,2017年12月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