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点便没用,正是饿了。”
遗玉听见李泰这么说,又响起刚才在楼下长孙夕随口的一句话,蹙了下眉,这细微的神情被他看见,问道:
“怎么了?”
遗玉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比起什么早点,她在意的另有其事,只是要想好如何开口。
她将书案腾出一片空荡,又铺了两张白纸,打开食盒,端出一大一小两只瓷碗放上,大的里面盛着半碗色泽白细的米皮,小的那碗里面放着切好的青瓜丝、笋丝和面筋,将两者拌在一起后,又取了几只装有盐水和醋等调味品的瓶子,添在里头,拿着银头箸小心地搅拌着,出声道:
“《坤元录》,究竟是写给谁看的?”
“嗯?”李泰不明她为何突然说起这个。
遗玉手上动作未停,低头看着碗里诱人的白色和翠色,语调随意地像是在说家常:
“你瞧,我现在长安,可我是蜀中人士,这楼下正在编稿的,有可能是高州人,有可能来自徐州的,也有可能是维州的人,我们都是大唐的子民,可我们依然有自己的故乡,当有这么一部著,记录了大唐的国土,记录了我们的家乡,从它们的得名,地望、沿袭,到它们经历的每一个朝代、每一件史事,这些让我们看清楚自己的家乡,可是——”
她话语一顿,抬起头,叫他看清楚自己眼里的希翼:
“通过这部著,我们想看的,不只是自己的家乡,还有别人的家乡,若是少了一些特别的东西在其中,那我们在阅到别人的家乡时,便只是一句话,一段文字,冷冰冰的,甚至很多时候根本想象不出它们的模样,那你知道,这是因为少了什么吗?”
李泰没有答话,静静地看着她,清冷的眼底被引出了莫名的光彩,似在鼓励她说下去。
“是情感,”遗玉认真道,“是家乡人寄托的情感,这些情感可以是歌谣号子,可以是民词小调,也可以是神话传说,如你刚才所讲,《坤元录》不是《诗经》,可《坤元录》是写给天下人看的,不只是长安人、蜀中人,或是徐州人,难道你不希望,等到千百年后,当后人们再次翻读起它,看到的,将会是整个大唐。”
李泰紧紧地盯着她眼里闪耀着的希望,神色已是动容,正要开口答话,一阵突兀的掌声却猛地从旁响起,打破两人间流动奇妙的气氛。
“啪啪啪——”
遗玉和李泰同时扭过头去,看着远处不知何时站在楼梯口的人,那个仍在使劲儿拍着巴掌的墨衫青年,遗玉不认得,可是在他身后站着,一袭银袍,正望向她的清俊男子,是杜若瑾吧?
“卢小姐说的好”青年拍着巴掌大步走上来,两眼放光,有些语无伦次地对遗玉道,“在一部著里加入情感,这样才会让阅到的人看到更多,哎难怪我总觉得编稿时,少了些什么,可不就是情感么。《坤元录》可不是那些写好后,摆在秘楼锁起来‘供奉’的著作,这是写给天下人看的,给天下人看的哈哈”
“不知这位是?”
遗玉站了起来,李泰此刻的眼神足以叫人心里发毛,可这青年却能完全无事掉,大笑后,摸着后脑勺,对遗玉嘿嘿道:
“卢小姐不认得我,敝姓齐,齐铮,是这文学馆里的小小学士,对卢小姐景仰已久。”
遗玉心里好笑,说什么景仰,一听便知是夸张地客套话,她点点头,“齐学士,”又冲杜若瑾一笑,道:
“杜大人,别来无恙。”
杜大人,她叫他杜大人,杜若瑾心里升起淡淡的失落,仍旧露出温煦暖人的笑容。
两年未见,当初那名风度翩翩的佳公子,气韵变得愈发温文,也难怪会被韩拾玉那小姑娘给惦记上,而今身为长安城最年轻的国公,又是千金难买一作的画坛大家,更难得的是,遗玉从程小凤口中听得,杜若瑾尚未婚配,这不摆明了就是长安城里排名第二的黄金单身汉么,唔,再过几个月,等李泰同她成了婚,想必他就是第一了。
“别来无恙,卢小姐。”
杜若瑾这句“卢小姐”叫的轻轻的,正在怪想的遗玉并未觉出异样,李泰却要更敏感些,瞥了一眼杜若瑾,出声道:
“不知杜大人到文学馆来,有何贵干。”
“哦、哦,”齐铮后知后觉地冲着李泰弯腰行了一礼,“殿下,是铮在酒楼遇上杜大人,然后带他来的,您上次不是提到,要添几幅图试试看吗,铮便厚颜请了杜大人过来。
“正是如此。”杜若瑾又看一眼遗玉,道,“刚才听见卢小姐那般言谈,忽有所感,若殿下有此意,杜某愿意代为作画。”
这是,她一年前曾经和他提到过的插图一事?遗玉惊讶地扭头看向李泰,从他面无表情的脸上得到确认,心情微妙起来,原来这个在某方面十足自我的男人,还是有听进去她的话的。
有杜若瑾帮忙,当然是最好,李泰就是察觉出他的来意不会是让人高兴的,但是全没有放过这个劳力的想法,简单地交流之后,又从地上找了一叠文稿给他和齐铮去一边琢磨,便端过遗玉拌好的那一大碗凉皮,拿起银头箸,夹起一根,慢条斯理送进嘴里,酸咸又爽口的味道,叫他略扬起眉。
“这叫什么?”
遗玉重新在他对面坐下,解释道:“这是我和娘用米粉蒸成的皮子,叫凉皮,拌了笋丝和青瓜,偶尔吃些,可以健脾。”
两人在外那一年,互相都了解了对方的生活习惯,遗玉知李泰春天多乏,尤其是晨冷午热的那几天,完全没有吃饭的胃口,昨日天气忽热,她便和卢氏商量着,蒸了些凉皮出来,特意带来给他,免得他又不吃饭。
“味道不错。”李泰低头,也不顾边上有下属和外人在,在遗玉的注视下,倒认真地一口口吃起这简单地完全不合他身份的食物,就像是他们在外那一年一样,只要是她做的,他都会安静地吃完。
杜若瑾听着齐铮比划,余光落在书案两边对坐的那对男女身上,恍然忆起两年前上元节的那个夜晚,在那间小茶馆里,他们牵着手从他眼前离开,也是这样,明明离得那么近,他们之间,却好似永远都插不进第三个人。
就在长孙夕同李泰就民词小调一事争辩后的第二天,大书楼里正在忙碌的学者们,被秘书郎萧德言前来通知了一件事,那就是要他们将各地的民词小调,和神话异志,挑选后,编入各地志文当中。
接到这个消息,一半年轻的学者,当即便停了手上的工作,去与在大厅一角看书的长孙夕说话。
“三小姐,我就知道,殿下一定会改主意的。”
“是啊,多亏三小姐的劝说,不然我们辛苦采来的东西,就要浪费了。”
只要是在文学馆里待上一年半载的学者,都清楚魏王的脾气,那是一位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主儿,已经决定的事,根本就别想要他改主意,因此,能说服魏王的人,不论男女,或者年轻与否,自然是叫人佩服的。
萧德言站在门口,笑着对身边的人道:
“齐大人,我们昨日真该来听听,咱们那牛脾气的殿下是怎么被劝服的。”
齐铮摸摸鼻子,看长孙夕神色自若地应对着一群人地赞誉,语焉不详道:
“就怕你看到的,不是你想看到的。”
说这话时,他不由回忆起昨日,在满是回音的顶楼上,听到那位小姐的言谈,他心情的激动难忍——
难道你不希望,等到千百年后,当后人们再次翻读起它,看到的,将会是整个大唐?
他是不知道美人三小姐同魏王辩了些什么,但只要是一个心中有志的男人,又怎能会不因那一位小姐的话升起豪情来,更何况是那个暗藏着勃勃野心的男人
这边,长孙夕客气地回应着围上前说话的众人,余光瞟见二楼梯口站着的人影,转过脸,矜笑着点了下头,便又微微仰起了精致的下巴。
遗玉收到长孙夕的笑容,指尖又在扶手上轻划了几下,同样回以一笑,转身走上楼去。
女人之间的过招,往往在不经意间开始,又在不经意间结束,谁胜谁负有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清楚自己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一些人,还是为了一个人。
同一时间,就在东都会的街头巷尾,许多玩闹的孩童,前后追逐着,嬉笑着,拍着巴掌,唱起了朗朗上口的儿歌:
“一等牡丹,三等菊,却将王妃莠草比,惹怒卢姓女,拆破鬼把戏,名是真,评是虚,为利毁人誉,厚颜无人及,好个长孙媳”
而另一头,清晨便从长安城出发的几辆马车,驶到了龙泉小镇的璞真园门口,正要和周夫人出门去京里觅金匠的卢氏,被拦了个正着。
“请问,府上可是卢家二小姐宅处?”
(好吧,这章也成前天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