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童辉一脸的笑容,我暗叹果然每个男人都是色狼,童辉和钟凌他们一些主持人,从阿布扎比到了花花世界,哪有不享受的道理?
我没有怪罪他们的意思,况且男人在一起的话题本来就只有女人、金钱和权势,童辉如今想要让我玩得开心,当然是朝着女人方向说。
我笑了笑,拒绝道:“还是算了吧,我对金钱交易没有兴趣,有哪些热闹的地方,我倒是可以去看看。”
“也是。少爷乃是天之骄子,少夫人们个个美若天仙,怎么会对那些庸脂俗粉起兴趣?”童辉立刻改嘴道,“要不这样吧,香港的兰桂坊热闹的酒吧迪吧很多,我们坐在露天酒吧,看看街头的美女们也不失为一种乐趣呐。”
我听得眼睛一亮,“辉叔,想不到你四十多岁了,居然还是这么青春不老,坐在大街上看美眉的事情,本来该是没权没势的年轻人才做的啊!”
童辉嘿嘿笑道,“少爷您这就不懂了吧?当少年的时候,的确会如此的轻狂,随着年龄的增大,普通人就会变得越来越沉稳,不会再去做无聊的事情……但我们是什么人?金钱、地位、美女,哪一样没有?所以现在我仿佛又回到了少年时代,喜欢化妆了后,到处去飙车、打架和泡妞,坐在马路边上对着美女吹口哨,那更是常有的事情。”
我长叹一口气,拍了拍童辉的肩膀,“辉叔,你真是个阳光少年,小侄自叹不如!”
“呵呵。少爷您过奖了。”童辉一副很荣耀的样子,“您小时候的性子也很活泼的,我们经常带着您出去玩儿,要不是后来大小姐阻拦,恐怕您早就被我们训练成花花公子了。”
“我现在不算吗?”
听到这话,童辉翻了翻眼睛,“少爷,您未免太小看您地身份了吧?堂堂花家的大少爷,除了大小姐是您的第一正妻外,再来一百个老婆都不算多。这样花家才能开枝散叶,发扬光大嘛。”
听他连续两次提起姐姐,我的表情蓦的变得黯然起来。
这一次回到咸阳后,我曾经打了个电话给爹娘,说自己找不到姐姐,可他们仍旧在说,姐姐和我在玩游戏。要我慢慢的找。
老实说。我现在已经在怀疑,是不是姐姐出了什么意外,所以爹娘才隐瞒着不告诉我,如果是那样的话……我简直不敢想要是真的没有了姐姐,我的生活将怎么过。
所以我强迫自己相信,相信爹娘所说的是真地,只不过会在午夜梦回时,才会偶然有一些心伤和害怕的感觉。
童辉和钟凌一样,都是看着我长大的。如今一见我这个样子。他立刻明白了我的忽然情绪不好,是因为了什么。
“少爷,大小姐肯定不会有事儿的,她肯定是在哪个地方修炼,不然也不会这么无缘无故的消失掉了。”
“可是姐姐从来没有联系过我,爹娘也不肯说,我实在是担心呐。”
“哈哈哈。担心什么?怕大小姐有事儿?”童辉笑道。“少爷您是关心则乱啊,老爷和夫人是什么人?且不说这个世界上有没有能伤害到大小姐的人。就算是有,大小姐因此受到了伤害,您认为以老爷和夫人地性格,会一直呆在阿布扎比,不出来为大小姐报仇吗?”
对啊!
童辉说得我眼前一亮,姐姐是爹娘地亲生女儿,如果说世界上还有谁和我一样的关心的姐姐的话,那就是爹娘他们了,他们对姐姐可是跟我一样,都是宝贝得很。
如今爹娘动也不动,稳居在阿布扎比的无恙崖,肯定就是姐姐没事儿,最多只是修炼而已。
想到此处,我心情又忽然转好了来,笑容满面的拍了拍童辉,给三女打了个招呼后,一把拉着他走出了家门。
香港的兰桂坊,在阿布扎比的时候就曾经听说过,这里到处是酒吧和迪吧,无数美女出没其中,东方的、西方地、少女或是少妇……应有尽有,只要你有本事,随便可以带回家去。
但是诚然如辉叔所说,我这样地纯情少年,根本不会喜欢这种纯粹的为了上床而上床,实在是太过无聊,还不如英德宫中的美女宠物。
我现在去看看,固然只是因为无聊,但当我看到童辉的装备和战袍时,我的眼睛都增大了。
才晃了一眼,先一步跑到院子里的童辉,已经穿上了一身亮丽黑色的紧身皮衣,皮靴光滑坚硬,头发抹上了油腻腻地发蜡,一大串地首饰项链缠绕着他的身上,一看就是个标准地暴走族。
停放在他身旁的,是哈雷限量版的摩托车,排量达到惊人的一千六百CC,相当于一辆轿车了,至于外形嘛,和它的主人一样——骚包!
“靠,不用这么夸张吧?”我目瞪口呆中,又带着一丝羡慕。
在阿布扎比的街头上飙车的话,被姐姐抓到会被打屁股的,故而我从来都没有当过暴走族,更没有享受过这种速度与激情。
童辉看出了我的心情,笑嘻嘻的走上了前来,“少爷,怎么样?您也来一辆?”
我皱了皱眉头,下意识的四下看了看,“这个……不好吧?”
“有什么顾忌的,大小姐又不在!”
几句话后,童辉又从旁边的车库里面推出了另外一辆狂野的哈雷摩托车,顺便把一身装备递给了我,“少爷,我们热血男儿不当一回暴走族,怎么算得上青春年少呢?”
我严重鄙视童辉这种欺诈言论,居然把自己说成是“青春年少”,也不知道他害臊不……嗯,应该是不会害臊的了,他早已是没有了脸皮。
不过这么COOL的服饰,看起来好像有那么一点吸引力,我仅仅坚持了半秒钟,就开始更换起了衣服,转眼之间,我也穿上了和辉叔差不多的衣服,只不过人要显得斯文一些,个头和身材也没有他那么魁梧。
现在,童辉对自己的提议是非常的满意,他率先戴上了头盔,脚一蹬,一阵黑烟就从排气管飞了出来。
“少爷,我们出发吧!”
童辉潇洒的手一招,轰鸣声中,我们两辆大号的哈雷摩托车先后冲出了别墅大门。
“嗡
我学着刚才童辉的样子,在经过改装后的哈雷车上打开了尾气按键,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自尾气管中震撼的发出,说句宛如山崩地裂的话,也一点不过分。
还不止是这样,高级铝合金的尾气管中,竟然随着我的加速,而不断的冒出一股股的火花,给我的感觉,就好像火箭正在升空一样。
***!
我现在有些明白了,为什么阳光少年喜欢这样出去,实在是太拉风了,对那些十岁的少女来说,这样就代表着酷!代表着帅!
香港地方狭小,道路倒算是宽敞,路况也不错,童辉带着我在山道中疾驰着,速度渐渐的到了一百二十码,超越了一辆又一辆的汽车,那凶悍的充满攻击性的声响,惹得无数的车辆都不由自主的在我们面前放缓了速度。
童辉一向开得这么快,这是因为他是一个修道者,就算有车祸,他也能凭着道法躲避开危险,故而什么高难度的动作他都敢去做。
不知不觉到了市区,在一个红灯前,车速慢慢的放缓了下来,在郊区的时候可以硬闯红灯,可在比较密集的地方,还是遵守一点交通规则的好,免得引起旁的车子的交通意外。
这不是什么迂腐,暴走族不一定非要以破坏法则为生存目的,童辉等在红灯前,告诉我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个性狂妄,但不会去刻意挑战法律的叛逆暴走族。
“喂,小辉!”
童辉在跟我说话时,并没有揭开面罩,只是通过传音讲话,但就算是这样,凭着他拉风的外形和哈雷车,还是有人认出了他。
回头一望时,公路旁边一个七.十一便利店前,十几个少年少女正兴奋的朝着童辉招手,停靠在他们身前的,也是一大堆摩托车,看样子都不是便宜货,只是比起童辉的来,还是要差上一些。
“是我赛车时的朋友,少爷,我们过去聊聊。”
童辉跟我说了一声,车头一转,越过了公路,冲到了众人的面前一米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