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田福在这第二封信中语气也变了,他用“你”代替了“您”。
他在这封信中的其中一段写道:
“……刘丽,你还记得当初在我俩第一次通电话时,我与你约法三章吗?第一和第二章我已经告诉你了,但第三章我在当时没有告诉你,其实我心里早想好了第三章的内容,就是不准你移情别恋!为什么我当时没有说出口呢?就是因为,我见你爱我爱得如此之深,又怎会移情别恋?说出口不是多此一举吗?因此我就将第三章藏在了心里,一直都没有对你说。
“虽然,现在才把第三章的内容告诉你是属于马后炮,对你并不公平。但就算没有这第三章的内容约束,你也该遵守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不该让丈夫戴绿帽吧?既然你已让我戴了绿帽,我只好,自己将绿帽摘除——离婚!
“而且当时你曾经对我说过,不管我的第三章是什么内容或要求,你都必定无条件全依我。所以现在我提出离婚,你是不能拒绝的……。”
当刘丽收到这第二封信后,知道自己与斯田福的这场婚姻已经玩完,再没有挽回的余地。
于是,刘丽开始着手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婚姻法,夫妻中哪一方犯法而坐牢,另一方无需提出任何理由,都可以随时解除原来的婚约。
因此,刘丽与斯田福的离婚手续,根本没有任何法律障碍。如果说还有其他障碍,那就只有他俩婚后所增加的共同财产和子女、如何重新分配的障碍。
刘丽与斯田福结婚后,所增加的共同财产的重新分配,其实也并不难分配,增加的共同财产对半分就是了。
最困难的是,他俩婚后所增加的子女的重新分配,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分配。
由于斯田福还在服刑,无法照顾自己的亲生幼儿斯继隆,因此斯继隆的抚养权,根据法律自然就判给了刘丽。
至于他俩的女儿余靛荷,由于余靛荷的智力年龄已达33岁,虽然身体年龄只有2岁半,但根据法律规定,依然按成年子女来处理,因为智力年龄只要达到18岁以上就属于成年人了。
而按成年子女来处理,就要由子女自由选择跟谁?结果,余靛荷出人意料地选择了跟随父亲斯田福。
至于那30位四千岁寿命的克隆婴,由于他们的智力年龄只有8岁多一点,而身体年龄只有1岁左右,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依然按未成年子女来处理;再由于他们当初抚养权是由斯田福、余靛荷、刘丽和刘华庸四人共同拥有,所以法院取消了斯田福对那30位四千岁寿命的克隆婴的抚养权,判归其余三人共同拥有抚养权。
当刘丽与斯田福的离婚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就轮到刘丽转不过弯来了,这也是她必须要经历的其中一个后怕。
刘丽万万想不到,自己亲生、与斯田福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克隆自母亲的女儿余靛荷,竟然会在最后一刻,决定跟随斯田福而不跟随她刘丽。
刘丽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会这样?
其实,余靛荷又何尝不是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才被迫做出这种艰难抉择呢?
在父亲斯田福和母亲刘丽之间,竟然要余靛荷必须取一个而舍一个,不准两者兼得。他俩都是余靛荷的双亲啊!他俩都爱余靛荷,余靛荷亦都爱他俩啊!为何规定要舍弃一个呢?
但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不管多么亲爱的父母,在父母离婚时,子女都必须放弃一个至亲,都要分离一个至亲。这对于余靛荷来讲,也实在太不公平了,因为余靛荷的身体年龄只有二岁半,连走路还未走得稳啊,她更需要双亲的照顾啊!
但余靛荷为何宁愿跟随斯田福
、也不肯跟随刘丽呢?
这是由于余靛荷觉得,斯田福实在太可怜了,太受不公平对待了。
因为,斯田福是为了余靛荷和那30位长寿婴的自由才自首,但斯田福付出的代价,不单止是二年刑期,还要戴绿帽子,还要妻离子散!
这样对斯田福实在太不公平了,这使余靛荷顿然产生了巨大的同情心和义气心。
加上余靛荷的复活降生,以斯田福贡献的功劳为最大。
如果不是斯田福破解了牛蛙写在地上的那组“密码”,可能余靛荷直到今天还是实验室里的一堆基因肉团而已。
如果不是斯田福发明了记忆拷贝仪,即那台“化学能增强仪”,以及发明了从头发提取记忆,余靛荷也不可能有如今的超智慧。
总之,各种同情心、怜悯心、感恩心、感情心、义气心和亲情心,等等心理因素交集在一起,就促成了余靛荷,宁愿选择斯田福都不选择刘丽为自己的合法亲人了。
但这一切,暂时都只是一种形式而已。
因为余靛荷在父母离婚后,她并没有搬出来住,她依旧住在农场里,依旧与那些怪兽动物们朝夕相处,依旧在农场实验室做着各种实验,依旧定时定候去探望斯田福、刘丽、斯继隆、刘华庸和那30位长寿婴,一切都与父母离婚前没有多大的变化。
而刘丽同样没有多大变化,刘丽依旧与儿子斯继隆、那30位长寿婴、代母和保母等,住在斯田福的别墅里。
所不同的只是,刘丽的婚配对象变了,刘丽与斯田福办完离婚手续不久,就马上与周文再婚了。
不过,刘丽与周文再婚都是低调处理,没有摆婚宴,没有影婚纱照,连家翁也没见。因为周文的父母早已亡故,而且连葬在哪也不知。
刘丽与周文只是到婚姻注册处拿了一张结婚纸,然后再去了一趟大洋洲旅行,就算完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