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如果我将红巨蟒,也带来这里就好了,不用爬山爬得这样辛苦了!”五人爬到半山腰的时候,余靛荷气喘吁吁地叹息道。
斯田福见余靛荷疲态尽显,于是下令道:“大家坐下来休息一会吧!我看大家都累了。”
肖小芬满头大汗,红润的脸色在雪白肌肤的衬映下,白里透红显得更为美艳动人。肖小芬边擦汗珠,边说道:“好吧,找个凉爽的地方坐坐吧,我们都满身臭汗。”
“好啊!我也累了,歇一歇再走也好。”余艳娇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余艳娇刚才听余靛荷提起红巨蟒,就走到余靛荷身边问道:“妈妈,你刚才说开红巨蟒,那条红巨蟒能爬这么高的山吗?”
虽然,余艳娇和斯继宇在农场与红巨蟒朝夕相处,但他俩不知为何,竟然对红巨蟒毫无兴趣,竟然从未骑过红巨蟒,所以不知红巨蟒追风逐电、日行千里的厉害!
余靛荷从背包取出矿泉水,喝了一口后,望着余艳娇,丝丝一笑答道:“红巨蟒当然能爬上这座高山!红巨蟒不但不把这座高山放在眼内,就算是十座百座这样的大山,红巨蟒也不放在眼内,你以后骑一骑它就知道了。”
斯田福这时又回忆起,过去那些惊心动魄的日子,感慨万千地对余艳娇说道:“余艳娇,这条红巨蟒立过不少大功,你可不要小看它哦!”
“妈妈,”余艳娇想起昨晚钓鱼之事,又问余靛荷道:“但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你能吸引海洋生物近身,而我却不能?海洋生物一见我就逃跑了,包括那条凶恶丑陋的海怪,我不是克隆自妈妈你吗?”
余靛荷抬头望着余艳娇,道:“可能是DNA意志改变了你的基因,使你与我有所不同。现在看来,你更像一个陆栖人,较适合在陆地生存。而我就较为复杂,我觉得我更像一个水陆两栖人。”
“妈妈,你的基因中也含有红巨蟒的基因吗?”余艳娇又问余靛荷。
“是的。”余靛荷诲人不倦地答道:“我的基因中,不但含有红巨蟒的基因,还含有很多其它史前动物基因。只是不明显,你们才无法感应出来罢了。我也不知那些海洋生物是如何感应出来的,一见到我就围过来我身边。”
斯田福觉得这个话题挻有趣,马上接着对余靛荷说道:“只有同类,才能感应出同类的基因。我们能感应出余靛荷你的人类基因,但感应不出你的动物基因;动物能感应出你的动物基因,但感应不出你的人类基因。”
斯继宇一直在旁倾耳而听,这时插
进来对余靛荷说道:“靛荷姐,如果用你的基因来制造‘基因超光速粒子’,可能更容易在宇宙寻找生存空间。因为,越复杂的基因,其DNA意志就拥有更多的适应生存环境变化的改造余地。”
“继宇弟,”余靛荷温情脉脉,凝视着斯继宇说道:“我已经制造了很多自己的‘基因超光速粒子’了,能不能在外太空的其它星球立足生存,就看她们的造化了。”
余艳娇蹲下身子,握住余靛荷的一只小手,微笑着说道:“妈妈,我是克隆于你,也是第一个人类‘基因超光速粒子’在地球降生的人,只是我无缘飞向太空。我还想问你,如果红巨蟒也能在其它星球降生,那么,人类在其它星球没有制造出交通工具前,也不愁没有交通工具了,因为可用红巨蟒作为交通工具啊!”
余靛荷用手,轻轻拨弄了一下余艳娇的秀发,望住余艳娇的眼答道:“你说得没错!红巨蟒等等动物及植物的‘基因超光速粒子’,我已经着手制造了。而且红巨蟒是选在第一批送上太空,不过那些凶猛动物不会第一批送上太空。”
“那么,还有谁是幸运儿,被选上而第一批上太空呢?”余艳娇急问道。
余靛荷顿了一顿,喝了一口矿泉水答道:“第一批送上太空的‘基因超光速粒子’,初定只有少量人类、粮食、禽畜和红巨蟒等的‘基因超光速粒子’。因为这些‘基因超光速粒子’,就算寻找宇宙生存空间失败,被迫返回地球降生,也不会对地球人生活有太大影响!红巨蟒虽吓人,但它不会攻击人。但如果是猛兽大量返回地球降生,那么影响就大了!”
斯继宇对荔枝还是回味无穷,跳了起来就说道:“我有一个提议,就是荔枝的‘基因超光速粒子’,一定要放在第一批。如此美味清甜的贡果,根本不怕在地球大面积播种降生。”
“好吧!度完假,我回到农场实验室,第一时间就制造荔枝的‘基因超光速粒子’,这样你满意啦!继宇弟。”余靛荷撇了斯继宇一眼,窃窃的笑道。
“非常满意!如果荔枝在农场或这座高山上播种降生,我就更满意!靛荷姐,起码不用像昨早那样,去偷摘荔枝了。”斯继宇讲完之后,哈哈大笑,引得各人也大笑起来。
他们五人谈笑风生地休息了一会儿,又继续向山上行去。
他们计划先上到山顶,看一看风景,然后边下山再边打猎,这样他们就不用背着猎物,上山下山的那样辛苦了。
又走了约莫两个小时,他们五人就到达了山顶。
这时已近中午时分,太阳当空高照,酷热难熬。不过在高居临下的山顶,看到北面葱葱郁郁的重岩叠嶂、和南面一望无际的蔚蓝太平洋,就什么酷热、辛劳和疲倦都忘却了。
在山顶上,大家都非常兴奋,还情不自禁地高呼拥抱起来。
这个山顶,不知为何光秃秃的寸草不生,尽是硬如盘铁的花岗岩。约莫五米乘十米见方的一块山顶平地,没有树可遮荫,也没有树可挡目,看风景可一览无遗,只是酷热难熬。
斯田福未购买这栋别墅前,曾驾驶直升机在这山顶降落视察,见到这里比刘华庸海边溶洞那座山更高、更有气势、也更粲然可观,才决定在这个山脚购买别墅。
这山顶,虽然听不见海浪拍打岩石发出如交响乐般的声音,但这山顶与天更接近。早上日出时,还见到云海飘飘,恍如置身于天堂之上。加上这座山,只是山顶无树,而下面全是原始森林,有众多野生动植物,使从小就喜欢大自然的斯田福,深深爱上了这里,才决定在这座山脚下重筑爱巢。
他们五人在山顶,停留了约半小时,看完绚丽多彩、美丽如画的风景后,为了躲避当空的烈日骄阳,于是移师到稍下的树阴里吃午餐。
草草吃完带备而来的干粮午餐,稍事休息后,他们就开始一边下山、一边打猎。
他们不是从南面上山的原路下山,而是从北面的另一条路下山,因为斯田福听说,北面半山腰里有野猪出没。斯田福是担心大家吃腻了海鲜,于是提议打野猪,想换一换口味,吃一吃山上的野猪肉。
他们五人沿着千百年来,人们走出来的羊肠小道,一步一步向山下走去。沿途见到什么野味就打什么,但从不深入追踪,因为他们今天的目标,是野猪而不是其它野味。
他们在下山路上,偶然间会碰到一些斑鸠、果子狸、穿山甲和野兔等之类的野味。对于这些次要目标,他们能马上将其打下来或捉下来的,就将其打下来或捉下来。否则,他们就不理会而急急下山,争取时间赶往野猪的栖息地。
他们的运气还算不错,下山路途中还打到一只鹧鸪、一只斑鸠、一只果子狸和二只野鸭,还意外地捉到一只穿山甲。
这只穿山甲,还是由余靛荷首先发现的。当时余靛荷兴致勃勃左看右看,结果就赖在了最后头。后来余靛荷发觉地上有一团东西很特别,这一团东西全身披满比母指甲稍大的盔甲,缩躲在地上的腐叶中闪闪生辉,余靛荷一见就大叫起来:“这是什么?你们快来看,是不是树上菠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