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顺风顺水到达婆罗洲,对于王天的到来,这位称霸婆罗洲的坤甸王献上了自己巨大的热情,不说两艘花银子都买不到的战舰,就是王天那似若玩笑般“逍遥王”封号,也足够他上心了。
但是王天并不关心坤甸王对他的态度,也不关心那帮海盗去留,这些自然有坤甸王的手下会很好的安置。他首先要确认王怀南的身份是否真的是他的后人,当然婆罗洲方面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最多就是开棺取出那块玉佩,当然这是最不可取的手段。
这是他自明朝留下的两支血脉之一,断绝在这片莽荒之地,想到他是死在番邦之人的乱枪之下,使他对荷兰这个小小番邦是无比痛恨。
不过看到这些为了能有一口饭吃而飘洋过海讨生活的华夏子民,他又有些钦佩。他为了王怀南必须去找荷兰人的麻烦,但是首先要为这些人的安全考虑,如果因此而牵连到他们的安全,那么就是一件得不尝失的事情。
王天立即在心里定下主意,他是不会放过巴达维亚总督的,也不介意把巴达维亚闹得个天翻地覆,如果荷兰国敢替小小的总督出头,他更不介意跑去荷兰国一趟。
打定了主意,王天就登上了前往华人口中名叫椰城的巴达维亚的快船,他的这一举动,在婆罗洲众人的眼里是疯狂的,那里是有着两千重兵守卫的军事大镇,一个人想要去挑动它,是一种送死的行为,完全吓翻了整个婆罗洲,坤甸王急急召集士兵,分乘三艘战舰追赶王天,想把王天劝解回来以后再寻找报仇的机会。
但是王天是什么人?没有什么危险能够让他看得上眼的,前往就是刀山火海,他都可以一路轻松的趟过去,区区两千人的小部队,他只当一盘葱。
快船入海之后,王天就直接弃船从空中走了,认准方向一路疾飞,不到半天的时间就到一座沿海城市的上空,掏出一张地图仔细的对比了一下之后,确认这座城市就椰城。
看准一个没有人影的角落,王天隐住身形落了下去,然后转入一条大街,这是一个贫富差异巨大的城市,街上随处可见沿街乞讨的乞丐,不时有装饰豪华的马车驶过,更有一队队的巡逻士兵在巡街。
由于椰城属于荷兰人的地盘,加上婆罗洲发展形势良好,在椰城的华人已经很少了,大部份人是土著居民,承受着荷兰人的沉重盘剥。
王天并没有马上冲总督府而去,而且也不屑做偷偷摸摸的刺客勾当,每到一个地方他总会遛达一圈,先看看异域风情,然后再上门闹事。
现在的椰城可以看作一个军镇,虽然看似繁华,但是总有一股血醒之气,在街上巡逻的士兵总是用一种怀疑眼光的看人。
王天一身的行头明显不是本地人的打扮,与华人也不尽相同,华美的明式衣衫,水墨画的描金折扇,一眼看去就是一个翩翩公子,十足的上流人物,站在街上,顿时迎来了无数的眼光,尤其巡逻兵更是紧紧地用怀疑的眼光盯着他,但是又不敢冒然上前。
对于人们的好奇目光,王天已经是见得多了,自然是视若无睹,神情悠闲的沿街而走,那一队五人的巡逻小兵一边跟在他的身后,一边叽哩咕哩的交谈一番后就分出一人脱离了队伍。
王天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也不需要知道他们在讲些什么,反倒是对这个椰城的建筑起了极大的兴趣,街道两边的建筑说得上是风格迥异,与马尼拉相仿,但是让王天皱眉的是街面上是一片的脏乱差,也许是刚刚下过雨不久,污水遍地,街边的小沟更是臭不可闻,蝇蚊乱飞,才走了一小段路,干净的薄底快靴就沾满了污泥,环境比马尼拉真相差太多。
前方的一条小街口忽然钻出五个大汉,高矮胖瘦各异,带头的是一个又高又胖的四十多岁年纪的大汉,上身套着一件黑色短衫敞开着怀,露出一身的黑毛,下身一条黑色灯笼长裤,脚上布脚,如同一阵风般往王天的方向迎面走来。
“呵。”王天轻轻地笑了起了,眯起了眼睛,正想着怎么去生点事端出来,正巧有人送上门来了。
双方的距离在脚步下越走越近,一头是巨型大汉在急匆匆赶路,一边是翩翩公子在悠闲逛街,这个场景有那么一点点反差。
双方就这样碰在了一起,黑衣大汉仿佛因为赶路而不经意撞上了翩翩公子,体重超过两百斤的大汉撞过去,谁吃亏都不用脑子去想,旁人开始换上了同情的眼光看向王天。
可是王天会让大汉撞倒在地吗?这是不可能的,虽然人家本来是找碴的,他好借机发挥,但是他也不能这样让人给撞倒了,身形稍稍一偏,只是擦身而过,但是那把描金折扇轻轻得往前一伸,立即戳穿了黑衣大汉敞开的黑衣,只听得“嘶”的一声长响,撕开了一个长长的口子。
黑衣大汉神色一怔,一张大嘴马上裂开了,那一双眼睛睁得如同铜铃般大小,声如霹雳:“小子,走路不长眼睛啊?明明看见本大爷急着赶路,却不躲开,现在又把大爷的衣服给弄破,你自己说要怎么个赔法?”
王天笑了,想不到来找他麻烦还是华人,而且这个大汉的脑子转得还挺快的,于是斜了他一眼,故作不屑地道:“不过一件破衣,能值得多少钱?”
黑衣大汉顿时怒吼:“你说什么?一件破衣?大爷这一身衣服是请西洋的设计大师设计定做的,足足价值千两银子,整个南洋就只有本大爷这一套。你们告诉他,这衣服值不值钱?”他身后的那几个跟班立即同声附和。
王天哈哈一笑道:“这么说,你的意思就是说要本公子赔你千两银子了?”
黑衣大汉嘿嘿笑道:“那是自然,你弄破了本大爷的衣服,自然要作价赔偿。这个道理本大爷走遍天下都是说得清,所以,小子,乖乖拿银子出来,省得本大爷招来荷兰人,把你抓起来投入大牢,那时的滋味可就不太美妙了。”
王天故作为难的道:“本公子还真的有点害怕了,可惜的是本公子身上没带银子,那该如何是好?”
黑衣大汉恶狠狠地道:“什么?没银子?那么,小子,只好请你去矿山挖矿了,什么时候赚够了银子,什么时候再放你走。”
王天笑嘻嘻地道:“本公子既没银子,也不想去什么矿山,倒是想去你家做大爷,你肯吗?”
wωw ¤т tκa n ¤C〇 黑衣大汉勃然大怒:“你想做谁家的大爷,找死!”说罢伸一双蒲掌大手向王天抓来。
王天伸手轻轻一掌就把黑衣大汉的手拍开了,不轻不重给了他一下,既打痛了他,又没有多大的问题,完全是剥人的面子。
果然黑衣大汉气得火冒三丈:“小子,你竟然敢还手,看本大爷不抽死你。大家还楞着干什么,抓住这小子,往死里给我揍他!”几个跟班听到老大的招呼,嗷呜一声就围了上来,挥起拳头就往王天的身上招呼。
可惜这几个打起架来都没有章法的人,如何能碰得王天的一根毫毛,这个一拳挥出,王天的描金折扇就敲在他的手腕上,顿时打得他手腕骨折,那个一脚踢出,描金折扇就敲在那人的小腿上,“咯”的一声小腿骨就断了,几扇子敲过去,倒下了一地的断手断脚的人,抱着断手断脚在地上翻滚呼叫。
“#¥¥%¥—……—”一阵叽哩咕噜的叫喊声从身后响起,那队巡街的五个荷兰士兵平举着手中的火枪围了上来,长了锋利的刺刀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
“%%¥¥%¥#¥%*—……”王天不懂他们在讲些什么,不过从他们的表情上看都不会有什么好事情,只是他本就是个胆大妄为的人,又是来找荷兰总督的麻烦,更不用怕什么。
黑衣大汉被王天一扇子敲掉了手骨,另一只手捂着断处,痛得满头大汗脸色发白,突然的变故让他吓傻了眼,立即明白自己一脚踢到了铁板,但是看见荷兰兵出头,胆子又大了起来,在这里荷兰人就是天,躲到了荷兰兵的后面咬牙切齿道:“小子,千万不要得意了,你已经犯下了无故伤害他人的重罪,荷兰的大爷要你识相点,乖乖地跟他们走,然后洗干净屁股坐牢房去。”
王天的眼光掠过几个荷兰兵,射在黑衣大汉的身上,眼睛里有一种冰冷的寒意让黑衣大汉一紧。
五人的巡逻队对着王天再次叽哩哇啦叫喊了起来,可是王天却充耳不闻,反而仔细的打量起他们手里平举着的火枪起来。他们握着的火枪与大清兵装备火枪有明显的不同,那次在北京城见识到的火枪需要几个人一起操作,速度慢不说,威力更是不强,对他的身体没有半点的伤害,不知道这几支火枪的威力会怎么样,会不会给他带来伤害。
看到王天无动于衷,几个荷兰兵再次叫了起来,明晃晃地刺刀逼到了王天的身上,只要稍稍再进一点,就要刺穿他的一身锦绣华贵的衣衫,刺进他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