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淑兰点了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差一点点,我没事的二哥,就是有点吓到了。”
听到姜淑兰这么一说,沈凌武的心才终于落回了原地,还好,还好,他来得还算及时,“可你身上为什么那么多血啊?他打伤你哪儿了?”
姜淑兰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的血迹斑斑,又摇了摇头,“不是我的血,是他的,我用镰刀砍了他一刀。”
这下子,轮到沈凌武傻眼了,张大了嘴巴俯瞰着自己面前的娇小女人,唇角抖了好几下,愣是不知道说点什么好。
用镰刀砍了他一刀……
说的这么轻描淡写的,真的好吗?
“对了二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沈凌武在供销社当临时工的事情她是知道的,可他怎么会来找自己,还来得这么巧?
“我来上班的时候凌云就跟我说了,你们这里有个同事人不咋地,怕你有危险,让我每天吃饭的时候看着点你。我前几天都看到你了,可是今天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你,怕你有事才过来的,幸亏我在这儿上班来了,不然的话,今天你自己怎么办?”
沈凌武后面说了什么,姜淑兰根本没有听进去。
她只注意到了沈凌武说起了沈凌云,眸子里尽是满足笑意。
没想到他这么用心,给二哥找工作的时候还不忘了她,竟然让二哥特意过来照看着她。
“淑兰?淑兰你怎么了?”
“啊?我没怎么啊。”
沈凌武指了指地上的何志刚,“这人怎么办?要不要送到警察局去?”
姜淑兰摇了摇头,“他这人不要脸的很,送警察局也是白搭。二哥,你不用管他,这屋子现在太乱了,二哥你帮我把那些东西规整规整,我去找件衣服换了去,不然等会儿人来了看到不好。”
沈凌武点了点头,开始收拾起来。
姜淑兰则先走到了何志刚的身边,用脚踢了何志刚两脚。
“趁着没有人在,你赶紧滚吧,下次你要是再敢对我动手动脚,我一定会让你这整只手全部断掉。”
何志刚被胖揍一顿,现在只想快点逃离,哪会和姜淑兰再狡辩,忙点了点头,逃也似的跑走了。
沈凌武看着他跑了,忍不住朝着姜淑兰道。
“淑兰,就这么放过他就行了吗?万一他以后再对你……”
沈凌武觉得就这么放过了何志刚不太靠谱,那人在他手里吃了大亏,以后养好了,说不定会对淑兰怀恨在心,到时候一定会再找机会对付淑兰的。
姜淑兰不以为意的摇了摇头,“二哥,没事的,你放心,我心里有主意的。”
何志刚这个人在这儿欺负了这么多人还没有被开除,说明是有底牌的,不然的话,凭着大家对他的怨气,只怕这人早就被撵到老家了。
可他却一直相安无事,说背后没有点什么她都不信。
沈凌武向来是个粗莽直爽的人,弄不清这些弯弯绕,就听了姜淑兰的话。
“你自己有数就行,时间应该也不早了,我就先回去干活去了。”
*
如果是上辈子,姜淑兰碰到何志刚这种事情,一定是守口如瓶,不敢告诉沈凌云半句。
但重活一世,她十分明白夫妻之间彼此信任有多重要,相互之间的沟通才是让他们夫妻感情长久和睦的重点。
于是,当沈凌云下午来接她的时候,她一坐上车就跟沈凌云说起了这件事。
“我知道艳梅姐俩口子在黑市卖衣服的事情是被谁给告了。”
沈凌云乍一听这句话是不以为意的,现在世道艰难,他顾得上自己就不错了,旁人的事他并不关心。更何况之前还淑兰说那人被抓了还误以为是她,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这事儿只要跟你无关,就不要管他。他们既然敢去那边,就要有被人发现的觉悟。”
听着沈凌云冷淡的语气,姜淑兰抿了抿嘴,伸手环住了沈凌云的腰。
“凌云,对不起,我有件事骗了你。”
沈凌云身子一僵,自行车跟着顿了一下,而后差点儿晃倒,沈凌云急忙又把脚踩了起来。
“什么事?你别跟我说董艳梅在黑市做买卖,你也掺和了。”
姜淑兰摇了摇头,“我哪里敢?其实那天她被抓走的时候,她不但怀疑是我告她的,还嚷嚷了好半天,别人都以为是我,这一个礼拜大家都离我远远的。”
沈凌云闻言心一沉,“那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
姜淑兰瘪了瘪嘴,“这段时间你忙着职称考试的事情,我哪里敢拿这种事情烦你?再说了,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你知道不知道有什么用?”
沈凌云听了之后,不由得皱了皱眉。
转念又想起了姜淑兰刚刚说的第一句话。
“你说你知道谁告的密了?不会是那个姓何的吧?”
姜淑兰一听,不敢置信的抬起头,看着沈凌云的后脑勺。
“你怎么知道的?”
“他今天对你干什么了?他有没有欺负你?”
沈凌云说着,直接将车子朝着路边一刹车,车子停了下来,姜淑兰顺势从车后座跳了下来,沈凌云停好车就转过身来上下打量她。
姜淑兰急忙朝着他摇了摇头,“我没什么大事的,就是身上可能有些小伤,他想欺负我来着,反而被我宰了一镰刀……”怕沈凌云误会她把人宰死了,姜淑兰急忙解释了一嘴,“我只是割伤了他的手臂,他不会死的。”
沈凌云一听到姜淑兰说何志刚准备欺负她,只觉得心肝肺都要气炸了,哪还管何志刚会不会死,一把就把姜淑兰给抱在了怀里面。
“你没事就好,那个畜生不如的东西,宰死他都活该!”
幸亏淑兰不是,要是有事的话,就是把何志刚给宰了也抵不了什么的。
这一刻,沈凌云不由将姜淑兰抱得更紧了。
姜淑兰趴在他怀里,视线正好落在了马路对面,就看到路过的人对着他们俩口子指指点点,姜淑兰恍然回神,这可是在大街上啊。
这个年代,拉拉手都是有伤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