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睁开了眼, 宋寅总算松了手,拇指在我下巴上摩挲了几下,挑着眉一副好整以暇的表情望着我道:“还记得这道疤吗?”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当宋寅这句话出口, 眼角的余光碰巧就瞥到宋宇和周笛清同时浑身一震。
这道疤我当然记得, 是六年前宋宇二十九岁生日当天那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之后留下的, 说起来当时我就觉得宋宇一定是知道一些内|幕的, 而他也间接在我面前承认了他不愿意告诉我幕后黑手是谁因为他有苦衷,现在他和周笛清的反应都这么大,难道是?
“看来你也猜到了。”宋寅仅用一根手指挑起我的下巴仔细端详那道永远都没办法恢复的伤疤, 啧啧道,“阮霁桐你知道吗, 其实有时候我真挺同情你的, 被两个男人争来争去, 到头来还得陪他们一起死。”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已经没有心情再和宋寅绕什么圈子了。
“我想说的不正是你心里在想的吗?”宋寅假装露出一副吃惊的样子,“我都暗示得这么明显了你该不会还没猜到当年你遭遇的那场车祸是周笛清一手策划的吧?”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 但亲耳听到还是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宋寅又添油加醋地补充道:“用一场车祸就成功把你从宋宇身边弄走了,说起来这里面你姐姐阮霁枫也出了不少力,否则你以为周笛清肯那么尽心尽力地帮梵霁漆器搞上市?”
提到姐姐,我就下意识地反驳宋寅:“你不要挑拨离间!我不信!”
“不信?”宋寅撇了撇嘴, 不在意地耸了耸肩, “你这条小命都被我攥在手心里了, 你觉得我还有什么必要在这里和你浪费时间?”
“姐姐不会那么对我!”我只能重复地强调。
宋寅道:“周笛清不是什么好东西, 阮霁枫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可以问问宋宇,当年阮霁枫之所以会和他结婚是不是因为他是宋万卓的儿子?”
宋寅的话好像在提醒我什么, 思绪也不受控制地回到了多年前我躲在宋宇办公室门外偷听到的他和姐姐的对话,一直以来在姐姐的描述中她和宋宇的相遇、相知和相爱都堪比唯美的童话故事,后来离婚也不过因为激情褪去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爱对方而已。但那次偷听到的谈话和宋寅今天的说辞无不在挑战着我对姐姐的一贯看法,她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是披着艺术家皮囊的狡诈商人,这些我都清楚,可我决不能接受姐姐拿我作为周笛清为梵霁漆器搞上市的交换筹码!
“还有呢?”最初的激动过后,我反而镇定了下来,“你还知道些什么,趁你还没来得及杀了我统统都告诉我。”
宋寅有短暂的吃惊,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我也不闪躲任由他打量,半晌之后他笑了笑,道:“当然,我会让你死个明白的。”
我也笑了笑,道:“谢谢。”
宋寅被我噎了一下,眼珠子转了转似乎在考虑我是不是在跟他耍什么花招,我一派坦然,他自然也看不出什么,随后才又继续说道:“宇燊创意旧址被烧,还记得吧?”
我道:“你是想否认那场火不是你放的吗?”
宋寅摇了摇头:“是我放的,不过这也要多亏了周笛清给我出的这个主意。”
“今天似乎成了周笛清的批|斗大会。”我觉得可笑,“我没记错的话,似乎还是他把你从里面给弄出来的,你这么恩将仇报,真的好吗?”
我说的当然是反话,不过宋寅好像没听出来,对周笛清嗤之以鼻道:“我落得今天这个下场还要拜他所赐,我会以德报怨?”
“宋寅,你他妈要杀就杀,说这么多废话不嫌浪费时间吗!?”周笛清始终还是坐不住了,“今天我落到你手里算我倒霉,但你也别想能活着离开上海!”
“威胁我?”宋寅一听,也顾不上我了,扔下我就朝周笛清走了过去,周笛清也是个眼睛长头顶的,一脸鄙夷地瞪着宋寅,宋寅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七八个耳光,直扇得周笛清的两边脸颊都高高地肿了起来,看了自己的杰作,宋寅才解气了些,一脚踩在周笛清的命根子上,狠狠地碾,“都自身不保了何必还要逞什么口舌之快。”
男人最脆弱的地方,被这么不知轻重地乱踩有多痛可想而知,只见周笛清痛得冷汗涔涔脸色煞白,可他愣是没吭一声,依旧用野兽般凶狠的眼神狠狠盯着宋寅,一副想把宋寅生吞活剥的样子。
宋寅大概也没想到一向养尊处优的周笛清能这么有骨气,拍了拍周笛清的脸算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狗杂种,你真以为自己多有手段?到头来还不是落到了我手里?”
“呸!”周笛清冷笑着吐了宋寅一脸的血唾沫,仍是不可一世的高高在上,“我如果是狗杂种那你连狗杂种都算不上,如果不是因为姓宋你他妈连条狗都不如,给我提鞋你都没资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王八蛋!你有种再说一遍!”宋寅显然被周笛清这话刺激得够呛,本想好好羞辱周笛清一番结果反过来被羞辱了,这样的奇耻大辱他自然咽不下这口气,一手扣住了周笛清致命的咽喉,用力之大绝对是下了杀心的,因为周笛清原本痛得煞白的脸很快又因为窒息涨得通红。
我哪里见识过这样的场面,当时就被吓得有些说不出话,这时,宋宇幽幽地来了一句:“大哥,你上当了。”
宋宇这样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我虽然没听懂,不过很有效地救了周笛清一命,因为宋寅一听自己上当了立马就转移了注意力,暂时放过了周笛清,转向宋宇,正中下怀地追问道:“我上什么当了?!”
宋宇低垂着眼眸,淡淡道:“他就是想让你亲手杀了他,这样只会脏了你的手。”
201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