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忧没有用任何的工具,甚至都没有说手,有没有对马儿说什么,因为距离比较远,大家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大家能很清楚的看到,马群之中有一匹马,大步向胡忧走过来,然后用马头拱胡忧的手。
这是非常亲密的动作,别说是马,就算是人,也要非常相熟才会做去这样的动作,而且能影响人的因素真是太多了。马则不同,先不说在场的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在此之前,胡忧与这里的马儿没有任何的交集。他不认识这里的马,而这里的马也不认识他。单说与马交流,就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办到的事。
可这还不是最吃惊的事。
马,居然在胡忧的面前卧了下来。
真是要命,要知道马就算是睡觉都是站着的呀。
“哗……”
忍不到的一阵惊叹声。虽然胡忧早已经证明过自己的能力,但这样的事还是把他们给惊着了。
这是什么法术吗,居然让马儿就那么认可了胡忧。
天之角的山地很少,大部份全都是草原。马在草原上的重要性,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非常清楚的,能得到马儿的认可,在天之角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
在胡忧之前,不是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但他们绝对不可能像胡忧那么轻易的就获得马儿的认可。很多人,穷一生的心力,天天和马一起睡,都无法真正的得到马儿的认可呢。
胡忧跟马儿玩了一会,这才拍拍马头,让马儿回到马群之中,大队往山坡这边走。
七小队这会包括查百胜在内,看向胡忧的眼神都非常的奇异。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世上还有这样的事,在此之前他们更是从来都没有想过这样的事会发生在他们的面前。就算是查百胜这个九级强者,都做不到胡忧这样的事。
“大家都看到的吧。”胡忧满脸笑意。他今天这么做,可不是为了显摆的。他可没有时间做那么无聊的事。
胡忧真正的目的,是想让第七小队成员与马儿建立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这是他想出来的一种快速进级办法。
近身法师修炼的是心,这一点胡忧早就已经知道,可是要怎么样去炼心,这就不是那么好办的事了。胡忧可以利用自己的纯龙血和对人体气脉的感知让七小队全体进级为初级法师,但是他不可能一直都用这个办法把他们一直送到九级。
别说胡忧没有那样的本事,就算是有,胡忧也不会那么做的。老话说得好:只有自己学到的东西才是自己的,别人给的始终都是别人给的,那不是自己的呀。
此时,胡忧已经把七小队看作是自己的班底,七小队的成长对胡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往严肃点说,胡忧能不能在天之角得到快速的发展,能不能把天之角的力量拉回中原打败江念祖,都得看第小七队呀。
一个人就算混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子,只有更多的人一起出手,才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在这方面,胡忧的头脑一直都是非常清醒的。
“在有一天,家族的人就到了。”查百胜看着那混在马群之中的七小队队员,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一开始,他真是不知道胡忧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但是当胡忧之外的七小队队员成功与马儿建立起信任关系之后,他终于明白了。
居然用这样的方法来升级,别说是查百胜没听过,就算是整个天之角怕也从来都没有人想到这样的办法。而事实证明这个办法真的行之有效的,现在的七小队,已经不再是青一色的初进法师,半数的人都成功的升到二级。
这才多久,就算是第一个成为初级法师的巫咬金,从升级到现在也不过是四个月的时间而已,这就已经是二级了。
每想到这里,查百胜都有些脸红。他可是公认的天才,可比起七小队这些小伙,查百胜就算是傻子了。查百胜可是用了近三、四年的时间,才升到二级的,四个月,真是不敢想像。
关键这还不是特例。
如果只有巫咬金一个人进级,那还可以解释为巫咬金的天赋好,可是到目前为止,七小队已经有一百多个二个法师了,这简直就是批量生产呀。
事实就这么摆在眼前,不服都不行。不服,你可来来看!
胡忧点点头,道:“看他们的情况,应该再有一天就差不多了。后天吧,后天我们就离开这里。”
“这么急?”虽然胡忧一早就已经和查百胜说过会把七小队拉出去,让他们经历风雨,快速长大,查百胜也已经同意了这个事。可是当胡忧提出准确的时间表之时,查百胜还是感觉有些意外。
其实应该说是不舍。
换了任何人处在查百胜现在的位子上,怕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七小队在胡忧的调教之下真是太让人喜欢了。只不过短短的四个月而已,就已经有一百多个二级法师,最差的也已经接近二级,随时都可能进级。
这七小队队员,有一个算一个可都是宝呀。谁不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热着,恨不得全都留在自己身边,随时都可以看到他们才放心吧。
可胡忧却要拉着他们去经历风雨。
胡忧口中的风雨可不是老天下的雨,那是人类世界的风雨——腥风血雨呀,轻则受伤,重则送命。
胡忧呵呵笑道:“不急了,现在离开刚刚合适。接下来的时间对我们来说非常的重要。”
“嗯。”查百胜也知道自己是有些关己则乱,胡忧的说法是对的。别的不说,只单说这野人谷就不是七小队久留之地。他们这次是硬生生的从大象族的嘴里把野人挖出来塞到自己的嘴里,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人敢说没有风声被透露出去,一但是让大象族收到风,这野人谷立马就会成为天之角最可怕的地方,真是离开越早越好呀。
又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似乎是宿命。
无论愿不愿意,胡忧都从来不能在一个地方呆上太久的时间。无论是在现实世界还是在天风大陆,他一直都在走,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每一个地方都只不过是他的驿站,从来都没有真正停下来的时候。
龙族的支援人马已经到了,胡忧把野人谷交到查百胜的手里。相信心查百胜的能力,只要大象族不马上对野人谷进行反扑,查百胜就一定能在野人谷得到足够的好处。
对野人谷,胡忧并没有做任何的具体安排,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对查百胜说了一些而已,他相信查百胜会知道要怎么做的。能白手起家,自己建立起一个家族的人,绝对不可能是草包。
“少帅,我们接下来要去什么地方?”杨风烽并不担心他们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有胡忧在,他用不着去担心这些,他只是好奇胡忧要带他们到什么地方。
胡忧笑笑道:“这正是我想要问你的,如果换了是你,你会想要去什么地方?”
“我?”杨风烽愣大了眼睛。在修炼方面,他也可以算得上是天才人物,但是在统御方面,他虽然是七小队的队长,却并没有多少外出的经验。这要让他来决定,他还真是不知道可以去什么地方。
胡忧微笑着鼓励道:“想到什么说什么就好了,不需要太具体的地名,只要说出你的考虑就可以。”
“嗯。”杨风烽沉吟着。胡忧的话让他陷入了思考,他知道胡忧一直有意在栽培他,他不能让胡忧失望。
“我觉得,我们应该去一个热闹的地方……”
足足十分钟,杨风烽这才开口。其实就算是胡忧不问,这样的问题他自己也有考虑过的。在胡忧的有意培养之下,他已经慢慢的有了一定的领导意识,开始学着从全局的高度去想问题。
“继续说下去。”胡忧鼓励道。在中原地区,胡忧有朱大能、候三、甚至是红叶、西门玉凤这样的强力属下,可是在天之角,他只有一个东方晗羿可以帮他的忙而已。东方晗羿在商业方面的能力不容置疑,但是在其他的方面,特别是在军事上,她就不怎么行了。
虽然很多人觉得胡忧是神,但是胡忧自己知道,神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也会饿,也会累,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要想发展出一支强大的有战力的部队,就必须得培养出大量的人才,只有把一大批人才笼络到自己的身边,打下良好的基础,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势力。
谁都没有见到打仗的时候皇帝第一个冲上去的吧。真正干这些事的,还算是下面的人。
杨风烽一开始说得有些磕磕绊绊,慢慢的也就顺滑了。因为这个事他确实是有想过,所以这会心里多少还是有一些底的。至少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天之角大多数地方都是草原,并没有城镇,石原平也不是城镇,却是天之角最热闹的地方之一。
石原平是一个聚集地,与天之角其他的聚集地不同,石原平没有圩日子,也没有赶圩这样的说法,它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那么热闹,都可以做交易。
据上了年纪的人回忆,五十年前,石原平并不是这样的。那时候这里不过是一个很小的聚集地,别说是天天都有那么多人,就算是到了圩日子,都绝对不可能有这么多人。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改变,是因为大象族。天之角排名第一的大象族并不是一直都那么强大的,五十年前,大象族在天之角并不怎么为人们注意,因为他们的实力并不足以让人们高看他们。当时怕是谁都没有想到,大象族居然会以不可思意的高速,吹气球一样的膨胀,短短不过几十年的时间,就成为了天之角的新霸主。
大象族的崛起成就了石原平,这是无容置疑的。
“很热闹!”
这是胡忧对石原平的评价。这里的热闹自然是比不了鼎盛时期的浪天、龙族这些地方,但是以天之角的环境,石原平的发展确实已经可以说是相当不错了。
草原上没什么人会像中原那样盖房子,一来成本太高,二来搬家还不方便。天之角是一个马背民庭,无论龙族也好,大象族也好,他们的生活方式大致都是相同的,更别说其他的势力了。
石原平有一些石头屋,但是更多的还是帐篷。帐篷的搭建没什么个性可言,样式都是那个样子,只不过是大小不大一样,所用的皮子有些差异而已。但是一溜几千顶帐篷排下去,看着还是很壮观的。
“真是很热闹。”杨风烽的声音有些激动。他会激动不是因为他第一次来这里,而是因为是他的提议,他们才会来到这个地方。
这就是杨风烽口中热闹的地方,也是距离大象族最近的地方。把第七小队拉到这里,是需要冒一定风险的,杨风烽在提出来的时候,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可是胡忧却很轻易的就同意了。
这里,就将是七小队经历风雨的地方,杨风烽提议的。
巫咬金、韦双河可没有杨风烽那么激动,他们更多的是紧张。从小生活在山里的他们,还是第一次来到这么热闹的地方,这里的东西,很多都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而这里有可能出现的危险,怕敢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想像得到的吧。
“放松一些,用不着这样。”胡忧看了巫咬金两人一眼,呵呵笑道。第七小队已经全体拉到了石原平,不过他们还没有真正的进入,胡忧四人是先行来看情况的。
“好。”巫咬金勉强一笑。他也想放松下来,可这不是说说就行的,他还需要一些时间。
“感觉怎么样?”
应该看的都看了,胡忧找了一处小吃店坐了下来。这里是石原平的中心地段,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说起吃喝,天之角比起中原地区真是差得很远。到不是说这里没得吃,天之角的牛羊吃食比中原地区要充足很多,但是在吃法上,这里和中原地区就没得比了。
很多人错以为越是食物丰富的地方,就越是吃得精,吃得有花样,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的,真正吃得有花样的不是食物丰富的地方,而是那些食物并不怎么丰富的地方。因为他们的食物来之不易,不舍得就这么随随便便吃了就算,在他们看来,要对得起吃下去的食物。
正是因为这样,缺粮食地区会想尽办法的把食物做得更加的精细,甚至要想办法把一些不怎么好吃的食物弄好吃,弄得大家都爱吃。
天之角并不缺食物,这里地广人稀,水草肥美,随随便便养一只羊就可以小羊长大羊,大羊生小羊,只要不是特别懒,运气特别不好的家伙,并不需要担心会找不到食物。
食物太过丰富,让人提不起兴趣去花那么多的心思在这上面,所以天之角的吃食都很简单,就像胡忧四人此时摆在桌上的这样,每人一大碗马奶酒,正中的地方是一只烤羊脚,如此而已。
这可不是胡忧在省钱,而是这里确实没别的东西。
杨风烽知道胡忧问的是他,接话道:“这里很热闹,人流量也很大,就算是大象族的地盘,也不可能详查每一个人的来历,我们全加起来也不到三百人,要混进来绝对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只是……”
说到这里,杨风烽顿了一下,道:“只是我们都没什么与人打交道的经验,怕是会有人看出来什么。”
杨风烽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这里怎么说也是大象族的地盘,明里暗里绝对有不少大象族人在监控着,七小队成员天赋是不错,但与人打交道的机会真是太少了,在那些老鸟面前,露出破绽怕是无法避免的。
说心里话,就算是杨风烽都不敢说自己不会出问题呢。
胡忧笑笑道:“你的担心是正确的,不过这也是我们的目的。不经历风雨就不可能长大,七小队需要这么一个环境。至于暴露,到是不那么可怕,我们完全可以给他们一个新的身份,只要不让别人知道太多也就可以了。”
“我同意少帅的意见。”韦双河道:“这确实是一次不错的学习机会。”
这段时间,韦双河都不怎么开口。这话还是他今天第一次开口。至于他心里在想什么,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胡忧深深看了韦双河一眼,没有多说什么就把目光转到巫咬金的身上。巫咬金的回答到是比较平庸,也没有提出任何的反对。
七小队被临时拆散,石原平哪怕是规模再大,开进一支三百人的队伍也并是会引人注意的。胡忧这次是来训练部队,而不是来打仗,自然越是低调越好。
当初胡忧宣布要来石原平的时候,七小队成员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一来他们虽然是听说过石原平,却从来都没有亲自来过,这里是什么情况,他们并不是很了解。二来这是胡忧的决定,他们自然也就不需要去多想太多。
虽然胡忧在七小队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士兵已经在心里把胡忧当做他们真正的头子。事实已经证明,只要听胡忧的安排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他们都已经做好了接受的准备。
两个、三个、四个,七小队成员被分成人数不等的小组,分别进入石原平。这一次,胡忧并没有给他们任何具体的任何,而是给了他们半个月的时间。胡忧的要求就只有一点——在石原平呆半个月,呆下去,活下去。
“这样……真不会有问题吗?”杨风烽有些担心的问胡忧。来石原平是他的提意,可是让士兵一分钱都不带的在石原平生活十五天,他真是很没有低。人活着,就基本的三样就是吃、喝、住,这里不是龙族,不会有人给他们无偿的提供之些,如果身上有钱,那一切都还算是好办,这身上没钱,那就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了。
胡忧笑道:“他们都已经长大了,不用担心。”
跟在父母身边的孩子是永远都无法真正长大的,只有独自去经历风雨,才可以让他们快速的成才。很多在父母眼里很有本事的孩子,出到社会真是连草包都不如,而很多在父母身边交滴滴的孩子,在社会上却能如鱼得水,霸气十足。
老话说得好:是骡子是马,拉出去溜溜。
溜过,才知道好不好。
“嗯。”杨风烽点了点头。说心里话,要让他完全不担心,那真是有些太难。他不但担心自己的队员,同样也担心自己。因为大家的条件都是一样的,队员身上没带一个钱,他的身上也没有一个铜板,队员要在石原平生活十五天,他也同样要这样住半个月呀。
“巫咬金和韦双河已经动身了,你也去吧。”胡忧对杨风烽的担心视而不见。也往很多人觉得他这一次的做法没什么必要,但是在胡忧看来,这样的做法那是相当必要的,杨风烽那张苦脸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连这样的十五天都无法坚持下去,那么以后要面对更复杂的环境之时,他们又拿什么去面对?
身边的人全走*了,杨风烽最后一个离开之后,胡忧就只剩下自己一个。杨风烽担心身无分文怎么在石原平活十五天,胡忧却跟本不需要去考虑这样的事,这对他来说真是太容易,跟本没有任何的挑战性。
收拾了一下,胡忧也进入石原平。在进入之前,他给自己简单的扮扮了一下,而确保不会有谁能认出他。
他这样做,自然是想好好的观察队员们的行事,让他们认出来,就看不到第一手的真实资料了。
石原平不是城镇,自然也就没有城墙,无论是谁要进入都很容易,胡忧自然也不例外。简简单单的,胡忧就再一次回到了这片天之角相对比较繁华的区域。
“大哥,这里是空着的吧。”之前已经转过一圈,对这边的情况,胡忧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他知道这里的帐篷都是那些人自己带来的,而他也有一个小帐篷,要想在这里住十五天,首先自然是得把睡觉的地方给解决了。要知道草原的白天是很热,晚上却是能把人给冷死。直接睡草地上那是绝对不行的。
“没有,只管用。”被胡忧称为大哥的汉子爽快的说道。
这也是天之角与中原地区一个比较大的分别。中原地区的人,待人接物都要再三的考虑才行动,而天之角的人大多很爽快,用一句不太好听的话来形容这两地的人,那就是中原地区的人用脑用到死,天之角的人无脑无到死。
其实天之角的人同样很有脑子,他们只是不像中原地区的人那么喜欢在小事上纠结而已,粗犷是他们的真正性格。
“多谢。”胡忧呵呵一笑,也不再多话。这块地他之前就已经看好了,这次是直接过来的,还好来得早,并没有被其他人抢去,要不然又得另找他地。
“要不要帮忙?”汉子看胡忧一个人,弄得有些吃力,出动问道。
和胡忧料想中的一样,这个汉子很热情。
“那就麻烦大哥了,说真的,我真不是很会弄这个,在家里的时候,都是家人弄好的。”胡忧真是一点都不客气。其实他真正的水平要比表现出来的强上太多,二十几年的军旅生涯可不是白过的,搭帐篷这种事,是最基础的,一年不知道要反复多少次,真是想不会都不行。
胡忧之所以表现比较拙劣,是为了和边上这汉子结交。这个人,胡忧之前就留意到,不是普通的生意人。
“小兄弟一定是大家族出来的吧。”汉子边帮胡忧搭帐篷,边看似很随意的问道。小家族可没什么人会帮你做事,只有大家族,才会有专业的服务人员。
“也不算是什么大家族,只是家里人比较宠而已。”胡忧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接下来,应该会很有意思吧。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