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忧不幸而言中。
林河帝国同意和朱芳菲合作,出兵与不死鸟军团开战。
胡忧听到这个消息愣了一下,赶紧告辞海塞冬赶回不死鸟军团。虽说林河帝国的部队从准备到进攻还得有一段时间,但时间对胡忧来说已经不多了。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对朱芳菲的反目,胡忧确实是有责任的,严格来说,他怪不了朱芳菲。是他先让朱芳菲的光明帝国支离破碎,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他这样的行为对朱芳菲的伤害非常的严重。
朱芳菲不过是以牙还牙。
失去了现代文明,赶路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车子动不了,马儿又已经退化,跟本跑不出速度,更多的时候,胡忧只能更两条腿,还好他的腿还不算慢,要不然真是只能坐在路边哭了。
因为有李秋水的提醒,胡忧在赶路之前专门给红叶去电,要求胡忧派专人严密的留意车辆、飞机等因为文明倒退而无法启动的装备,一但发现它们有重新获得动力的迹象,马上第一时间通报。
文明的进退掌握在敌人的手上,这样的战斗胡忧还真是从来没有遇到过,想想都感觉难呀。
这天,胡忧来到再来城。这是原华夏联盟的一座北方城市。因为经济比重低,又不是军事重镇,这里一向不怎么引人注意,要不是为了赶路。胡忧也不会经过这里。
才一进城,胡忧就有种回归一百年前的感觉,虽然因为文明倒退的关系。大多与现代文明有关系的装备都已对无法再用,但建筑物、街道这些已经建成而又不需要移动的物品依然是可以用的。
就拿那些高达数百层的摩天大厦来说,虽然里面的电梯已经不能启动,但大厦本身还是存在的,它能让人看到它曾经的文明。而这再来城,街道狭小,房屋除了少量的二楼木楼外。大多都是石板平房,目光所到之处。多是看到坐在门前或树下纳凉的老老少少,他们穿着或蓝或绿的百年前相当流行的粗布衣服,悠然自得。
落后而宁静。
胡忧突然想像如果整个文武界都是这样的生活状态,那应该就没有什么战争了吧。
可惜这不过是美好而不切实际的想像。战争是人类永远无法睡醒的噩梦,只要有人,有利益,那就一定有战争。胡忧穷一生所努力的目标不过是拉长战争爆发的间隙,从不敢想能给世人带来永远的和平。
可这里为什么会依然保留百年前的样子?
如果不是急于赶路,胡忧真的很想留下来解开这个谜。不过胡忧还是决定在这里留一夜,他给自己的借口是天色已经有些晚了,连日的赶路这身体也有些扛不住,有必要好好的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接着赶路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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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老人家的指点下,胡忧来到再来城唯一的客栈——再来客栈。
因为几乎没什么异乡客的关系,再来客栈显得十分冷清。胡忧走进客栈的时候小二就在打瞌睡。
有客上门,小二相当的热情,又是上茶,又是上水净手,很让人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由其是在连续的赶路之后。更感舒服。
“客官是要住店还是用饭?”一阵忙活后,小二这才打听胡忧的来意。看来这里的生意确实不怎么样。小二怕一开始就问会把好不容易上门的客人给吓跑了。
“也住也吃,客房酒菜都有吧。”胡忧边说着,边打量这间客栈。
客栈是木制的两层楼结构,前边是店,后边应该是厨房,让胡忧有些意外的是透过窗子,隐隐能看到一个大马厩。
在别的城市酒吧,那里应该是停车场吧,而现在,居然是个马厩。
看到马厩,胡忧想起从进城到现在,一辆车都没见到过。胡忧当然知道文明的倒退已经让车失去了作用,可这里的城民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车都给扔了吧。开不了的车,最可能被停在路边,而胡忧却没见到过。
这么古怪的一座城,胆小点怕是不敢来吧。
全店就这么一个客人,上菜还是挺快的,没一会功夫,两菜一汤一大碗米饭和一壶酒摆在了胡忧的桌上,不是胡忧吝啬舍不得多要,而是这店一共就这么些吃喝,想要别的花样,看来得另找他地。
“小二哥,不忙的话,一起坐下吃点如何?”
论消息灵通,首推茶馆酒楼,胡忧想在小二的身上多少弄此关于这再来城的情况。
“那感情好,不过我已经用过饭了,就陪你喝一杯吧。”这里的饭菜就这两样,小二天天吃早腻味了,不过那酒嘛,却怎么也喝不够,好的就是这口。
有好的就好。
胡忧先让小二多拿两壶酒,这才和小二吃喝起来。
“小二哥,我看这里挺静的。”
“谁说不是呢。”小二喝了一大口酒,道:“这再来城一年到头也来不了几个外乡客,能不静吗?”
“以前也这样?”
再来城以前可不是这样。
再来城畜牧业闻名,想当年来这里收山货的人那是前客未走新客到,热闹得不行。山货也就是野物,那是打一点少一点,哪经得起这样的滥杀,前后也就几十年的光景,山货就绝尽了。没了山货,来客慢慢也就少了,之后更是几乎没有外客再来。
“没了山货。发展别的也行呀。”胡忧忍不住说道。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靠不住了还不另想办法怎么行。
“都有试过。可我们这里太山,玩什么都玩不过人家,慢慢的,也就没那心思了,反正这样也挺好,财是发不了,却也饿不死。”
再来城田地不多。但很肥,越便种些什么都能有不错的收成。虽说是城,这里大部份人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偶尔上山转转,运气好的也还能弄回到野物。不算是很苦。只不过谁也没有想到,这么过着过着,就过去一百多的。现在的再来城除了在地图上有个名字,几乎没什么人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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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吃完,胡忧感慨良多。要说再来城的人不思进取吧,他们这一百年过来还真不算是太差,至少他们不用经历战火,无论外面乱成什么样,这里依然是风清云淡。吃自己种的粮食,过自己的生活,没什么不好。
再来城是座没什么娱乐的城市。居民都习惯了早晚,胡忧赶了这么多天的路也挺累,早早也上了床,可却怎么也睡不着。好不容易强逼着自己睡去,在半梦半醒之间,隐隐传来的声音又把胡忧给弄醒了。
似乎是什么动物再叫。
胡忧仔细的分辨了一会。得出个结论。声音是从山里传来的,数量似乎还不少。
会是什么呢?
胡忧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可现在天色已晚。难道要进山查看吗?
正为难之时,胡忧想起了那个小二,他长期在这里呆着,弄不好可能知道些什么。
试着开门出来,那小二居然还没睡。这合了胡忧的心意。
“那声音呀,不用怕,是野马来的。”
“野马?”胡忧心中一动,这家马养久都已经退化了,野马可得自己在自然界中拼搏,绝对要比家马强呀。
“这些野马能不能抓?”胡忧试探着问道。要是这些野马是再来城的人保护的,那胡忧就这么一个人,他敢打马的主意,人家就敢的他。
还是先弄清楚的好。
“能呀,可你要它们干什么。这野马肉可不好吃,而且热气,一般人吃了要犯病的。”小二好心提醒道。
“拿来骑不行吗?”
“骑,哈哈哈,我听人说外面都已经是飞船时代了,几万公里个把小时就到,骑马那还不得跑死。”
这再来城与外界的信息交通看来很有问题,居然都不知道文明早已经倒退,别说飞船,连车现在都用不了,用不然胡忧干什么打野马的主意。
“我也就弄回去做个动物园什么的,你知道这些野马怎么抓吗?”
小二大摇其头道:“我可不会这手。野马可凶,一个不好要踢死人的。不过我到是知道一个人对野马应该有办法,要不你去找她?”
胡忧一听大喜,赶紧打听这个人的情况,小二喝过胡忧的酒,又和胡忧挺说得来的,大大方方的把知道的全都告诉胡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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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桂喜,初时胡忧以为是个男的,之后才知道原来是个女的,而且还很年轻,今年才二十岁。
对胡忧的突然出现,钟桂喜很是吃惊。要知道长这么大,她还没与外乡人接触过。胡忧花了好些力气,才让钟桂喜放下戒心坐下来聊几句。
“听再来客栈的小二说你是牧马世家。”
“算是吧,不过我家已经很久没和马儿打交道了。”马早就不是战争资源,牧马世家也早改种地了,毕竟要吃饭呀。
聊了好些时候,胡忧觉得已经和钟桂喜比较熟悉,于是把野马的事给提出来,他想让钟桂喜帮他弄到那群野马,可让胡忧没想到的是钟桂喜怎么都不答应,一个劲的摇头。
胡忧好说歹说老半天,一点用都没有,只能长叹口气,准备离开。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舍得动脑子,冲会有办法的。
“请等一下。”看胡忧要走,钟桂喜又叫住了胡忧,扭捏道:“如果我帮你,你能不能带我出去。”
“出去?”胡忧一时没明白过来钟桂喜指的是什么。
“嗯,我听人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可又很可怕,我想出去看看,又不敢,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你要能带我出去,我就帮你抓野马。”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
胡忧想要那些野马,可说真的,胡忧对马儿不怎么熟悉。以前在天风大陆时,战马都是有专人去管的,他主抓大方向,从没去管过马,要他骑马他没问题,要他把一大群野马带回军团总部,那还真是个问题,钟桂喜主动要求加入,那是再好不过了。
一拍即合。
胡忧和钟桂喜说好了条件,钟桂喜回屋准备应用之物,就和胡忧一起上山。直到这会胡忧才知道,钟桂喜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在再来城这样的地方,一个女孩子是很难独自生活的,如果不是胡忧来到,钟桂喜唯一的选择就是找个男人嫁了。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劳力生活下去。
可钟桂喜并不希望在这里呆一辈子。自从知道外面还有一个更大更精彩的世界,她就一直想着离开再来城,到外面去看看。
之前只听到叫声胡忧就知道山里的马不会少,这进到山一看,胡忧差点没乐疯。远远的山谷中,马儿像蚂蚁一像密密麻麻,或跑或立,有些在吃草,有些在打闹,少说得过万,足够组建一个骑兵军团呀。
“我要把它们全带走,有办法吗?”胡忧压下兴奋问钟桂喜。看得见拿不走,那和一匹没有是一个样的。
钟桂喜被胡忧吓了一跳,之前胡忧可是说是带回去做动物园让人观赏的,她想着最多有个二、三十匹也就差不多了。哪知道胡忧眼睛一红,有多少要多少。
“马儿都是有领马的,只要头马跟我们走,其他的马都可以一起带走,只是这里上万匹的马,只我们两个人绝对不可能看得过来,万一出现什么意外,马被惊着又或是什么的,我们不但一匹得不到,还可能命都没有。”
“需要人手?”胡忧听懂了钟桂喜的意思。要把马全领走是没人反对,可也要带得走才行呀。
“不错,至少需要几百个对马有一定了解的人,不然带不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