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琳以为自己猜对了李胤的想法,可她没想到,李胤给出的回答竟然会是这样。
“会。”这是李胤深思熟虑之后的一个答案。
如果她要是立刻就回答这个没有半分犹豫的话,邓琳或许还会考虑她话里的诚意,可她偏偏是思索了许久才给出的这个答案,这让邓琳的潜意识无法接收。
或许,就跟珈蓝曾经评价过她的那句话一样吧,是她邓琳太偏执了。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请你以后别忘了自己说过的话。”
邓琳说着,手扶着‘床’头的栏杆,艰难地从‘床’上下来,她身上裹着的黑布也因为她的这个动作拖曳到地上,差点甩到了地上点着的蜡烛上。李胤连忙喊了她一声,低下来将她披着的黑布移开到另一边,手不防备,却被蜡烛给烫了一个水泡。
她连忙将自己的手伸回来看了看,倒也没多在意。倒是邓琳看到她这一连串的动作,原本紧皱的眉头松了松,转而艰难地弯下来从一旁窗台上放着的小布包里头找了一瓶伤‘药’出来,递给李胤。
“这是上好的烫伤‘药’,一般人我还不给。”
李胤谢过她,接过来的同时默默在心里腹诽:如此傲娇地说话,这样真的可好?
不过,她也没忘了自己来找邓琳的正事。
“邓婆,你之前说已经知道我来找你的原因了,你说的那个原因,是不是就是有关珈蓝的?阿珏跟客栈里所有的鬼都不见了,我在大堂找到了一本书,上头就写着四个字‘珈蓝有难’,所以我来问问你,关于这件事,你知道多少?”
李胤之所以会想到找邓琳,最主要还是因为之前阿珏在的时候,他跟她说的那些话。以李胤这种不管事的‘性’子,本来遇到别人家的闲事是都不会管的。也偏偏就因为她这样的‘性’子,所以当初阿珏说了那番话的时候,她并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现在想想,她也真的是万分的后悔。
邓琳和阿珏,最主要的还有珈蓝,他们三人,或者再加上一个素未谋面的雁起,这四个人之间,一定存在着某些到现在还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以至于到现在,珈蓝和阿珏的失踪,或许都跟这件事情有关。
邓琳看着李胤,她也是头一次打量这个姑娘。她比她想象中来得要好看一些,不属于那种只会打打杀杀的‘女’汉子。‘女’人啊,就应该是该柔软的时候柔软,该强硬的时候强硬,这样,男人才会更加欣赏。
“你真那么想找到阿哥吗?如果你不‘插’手进这件事里来,也许一辈子都会相安无事,更何况他都把百鬼客栈给了你,你大可一辈子无愁地这么过下去。可如果你找了他,没准都要把命也搭进去。”
邓琳的态度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前边才刚问李胤会不会为了珈蓝舍命,这边却又在劝李胤远离这一场纷争之中。这让李胤不由怀疑,邓琳是不是这两天没吃饭给饿傻了?这语无伦次话不对头的情况是怎么一回事?
李胤回答她的问题,“可你不觉得一个人生活很枯燥很无聊吗?”
更何况,珈蓝曾救过她那么多次,李胤救他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年头不人人都在说知恩图报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吗?更何况,她也不一定会丢了自己的命。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把我知道的那些事情都告诉你。”
邓琳这么说着,忽然席地而坐,将身上裹着的那块黑布缠好自己的身体,然后让李胤就坐在自己的对面,两个人都被一排的红蜡给围绕着。
邓琳开始讲起了以前的事情,而这个以前,最早要从民国八年开始说起。
民国八年,旧上海,珈蓝第一次遇到雁起的地方。
雁起是一个很好的姑娘,虽然这个‘女’人,邓琳也没有见过,但听阿珏说都是这么说的。那会儿他们的生活中还没有邓琳这个人。
雁起第一次认识珈蓝,是在一次宴会上,那会儿,他还不是个长发飘飘的怪里怪气的扒皮老板,那会儿,他不像是一个开客栈的小老板,而更像是穿梭于名利场的上流好青年。
他认识雁起,雁起认识他,就是在他们都彼此风华正茂的好年纪里。他们的结识,缘起于某一日的一场舞会。雁起穿的鞋子掉了跟,只能尴尬地坐在一旁,看着舞池里的人来来往往。却恰巧在这时,一位年轻绅士的男士看到了略显窘迫的她,不知道从哪里给她‘弄’来了一双合脚的高跟鞋,然后拿着它们走到了她的面前,对她说道:
“这位美丽的小姐,可以有幸请你跟我跳个舞吗?”
雁起也才二十来岁,原本白皙的面庞一下子烧得通红,好半天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倒是身旁相陪的‘女’伴反应快,拿手肘撞了撞她,冲着珈蓝这个方向使了使眼‘色’。
雁起两手‘交’叠放在‘腿’上,这才略显局促地说道:“我,我鞋子坏了,先生你还是另找他人吧。”
她说完这句话,终于有了勇气正面看向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他穿着一件再平常不过的白‘色’西装,熨帖的西服将他整个人衬得笔‘挺’修长,再加上他的样子本来就长得好,额前的头发全部用发蜡梳了起来,看起来就像是画报中出现的国外绅士一样。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注意到这么窘迫的她呢?
雁起两边的脸颊都可以煮‘鸡’蛋了,怯生生地看着珈蓝。而这场景,用珈蓝以后的话来说,那就是“芙蓉如面柳如眉”,目光含情,眼中流光四溢了。这就是珈蓝脑海中对雁起最深的印象。
“你鞋子坏了?这倒巧了,我这里刚好有一双鞋子,也不知道合不合小姐你的鞋码。我们来打个赌吧,如果这鞋刚好合你的脚,那你就接受我的邀请,跟我跳一支舞,怎么样?”
珈蓝挑挑眉,思路转得很快,说出来的话也一下子就能抓准‘女’孩的心思。
“这……”
雁起为难地看了他一眼,好半晌,觉得再这么矫情下去可能大好的一个机会就这么没了,也就很果断地点了点头,伸手去接珈蓝手里的鞋子。却没想到珈蓝这个男人,太特么会勾引‘女’孩子了,绕过雁起伸出去的手,走到她身边单膝跪地,将鞋子套在了她的脚上。
鞋子不大不小,刚刚好。
雁起没忍住惊讶地叫了一声,诧异又不敢置信地看了一眼珈蓝。
珈蓝本来就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现在更是十分满意自己的这种“判断力”。他趁着雁起还在低头惊诧于鞋子的合脚度,手背到身后默默地对着空气竖了一个大拇指。而在他身后,就飘着一个小鬼。
小鬼就住在珈蓝的客栈里头,好好的大晚上不能出去潇洒居然要被叫到这种地方来帮助他泡妞,这样的认知也是让他觉得非常的不好。
不过谁让在鬼的地盘上,珈蓝就是他们所有鬼的祖宗呢?小鬼即便万分无奈,却也只能继续帮着这个“衣冠禽兽”干着拐骗无知少‘女’的勾当。
可珈蓝却是认真的。他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认真。
他对雁起,真的是一见钟情。
而雁起此时此刻对这一切却毫无所知。她穿上鞋子,就站在珈蓝的面前,抬头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心跳得,似乎有些剧烈。
“小姐,鞋子那么巧,刚好合脚。那我是不是有这个荣幸,可以邀请你跟我跳一支舞呢?”
珈蓝说着,冲雁起伸出了一只手。
雁起脸上终于扬起了今天晚上最真心实意地一个微笑,跟自己的同伴打了个眼‘色’。然后就跟着珈蓝绕进了舞池里。舞池里的灯光昏暗暗的,雁起的手搭在珈蓝的腰间,似乎还能感受他身体里散发出来的那股热气。
这样一个夜晚,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是毕生难忘的。
一曲结束之后,舞池里的灯光忽然就关了。
原本一直揽着珈蓝腰的人突然松了手,挤过层层的人群消失在了舞池之中,一点预兆都没有。珈蓝能夜视,皱眉看着这个穿着白‘色’纱裙仓皇逃跑的‘女’人,见她要去的方向是洗手间,眼中渐渐浮现出一抹深意来。
而与此同时,从舞池中逃出来的雁起一下子就冲进了洗手间,洗手间里早就已经有人在等着她了,是她之前的那个同伴。同伴已经把她的衣服都整理好了带到洗手间来了。
雁起飞快地脱下自己身上的衣服,换了一身不显眼的黑‘色’劲服,将原本披散下来的头发扎起来,一边动作一边问自己身边的同伴:
“今天的收获怎么样?跟昨天比多还是少?”
她将头发全部盘起来塞进帽子里,从背后看过去,倒真的会以为这是个身形瘦削的男人。
她的同伴清点了一下包里的东西,然后回答她:“差不多持平吧。是我们估算错了,来这里的男人,看着个个都有钱到流油了一样,其实都是些装阔绰的土包子,我看下次,我们还是要跟其他人换一下地点。哦对了,刚刚那个男人呢,你在他身上有没有顺了什么东西过来?”
雁起整理衣服的手一顿,随后立马就恢复过来,摇摇头,说道:“也是穷光蛋一个,什么都没有。”
“看来这世上金‘玉’其外的人还真多啊!不过话说回来,他那张脸还有那油腔滑调的‘性’子还不错,说起来,还应该是你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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