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陈志远都被选为了物理课代表,又被老师安排坐了同桌,这个小天才就是典型的学神,不需要听课就可以完成最难的题,上课睡觉,下课网吧。
当我们其他人上课认真听课时,对着一些难题百思不得其解时,就能看到他飘来鄙夷的目光,我被他这幅样子气得要死,却也毫无办法,毕竟,实力的确有巨大的参差。
而他激起了我的叛逆心,选择了用另外一种办法去应对,上课和他两个人打扑克,下课和一群男人一起去网吧打传奇,我陷入一种奇怪的虚荣心,仿佛这样子,我就好像可以和他一样聪明。
终于被老师发现了,我一个女生,第一次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狠狠的痛骂一顿,我很羞愧,满满的歉意的认错:“王老师,是我不好,我会改的。”
“你知道你现在的时光是多么珍贵吗?你现在的任何一个做法可能会改变你的一生,你的天赋很好,但不如陈志远那么好,我不想你松懈了之后后悔终身。你回去好好想想,我相信你会知道怎么做。”王老师痛心的说。
李晶会时不时的来座位找我聊天,若无其事的和陈志远搭话,而作为她好朋友三年多的我,察觉到她对他的态度的微妙。这好像是我认识她这么久,她第一次对一个男生这样。从来都落落大方的她,偶尔会表现出女生的娇羞,和对一个人在意时的小心翼翼。
晶和我一起出去散步,总是不自觉的和我聊起他,“他真的好聪明,他的样子好可爱。”满脸少女怀春的样子,大大的眼睛里面都是爱慕与欣赏。
我搂住她的肩膀,和她靠的更近,因为我要问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所以你觉得你有多喜欢他啊?”
她陷入沉思的表情:“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看到他就很开心,无论他说什么我都觉得很有意思。”
作为她最好朋友的我,心领神会,寻找一切机会让他们相处。在他打篮球的时候,陪她一起去操场边聊天,她的眼睛一直在追着他的身影;和他一起去网吧打游戏的时候,她坐在我旁边,她的身子却永远对着他的那台电脑;拉着他们俩一起去食堂吃饭,他一边胡吃海塞一边漫无天际的大侃特侃,我从她的脸上看到了崇拜。
慢慢的,他们俩走的更近了,我脱离了这三个人的小队伍,他们有时候会放学一起结伴回家。
我很替她开心,因为晶在我心目中就是最完美的女孩,她皮肤白白的,很温柔,浑身都散发着书卷气。
而我成绩虽然更好一些,却没有一副好学生、乖乖女的样子,本来就不白的皮肤,在军训后晒的黢黑,精瘦的身材,胳膊和腿上从小就有肌肉,从小就总被认为是体育生。我脾气急、倔犟、不服输,就好像一个男生。
为什么我要和晶做朋友,因为她就是我想要自己成为的样子,所以我好希望她会幸福。就好像我喜欢的童话故事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