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匹良种马,凌晓天在最近的一个城镇卖掉,一共赚了将一千枚金币,一匹好马的价值在一百枚金币左右,他开出的价格相对来说并不算高,所以很快就被马商全部买走。
“呵呵,不错,跟人打一架就有一千枚金币的收入,这比做生意来钱都快!”凌晓天高兴的走在大路上,道:“老不死的,有了这一千金币,上学的费用基本上够了吧?”
“差不多了!”老不死的说:“主要看你会不会节省,要是整天的大手大脚的话,估计撑不到你毕业的时候!”
“切,难道上学的几年,我就一分钱也赚不到吗?”凌晓天很不服气的说:“我什么时候是大手大脚的人了,这些天我才花了几枚金币而已,难道比不知道人在谈恋爱的时候花钱是很快的吗?”
“当然知道,我说的就是这个!”老不死的笑嘻嘻的说:“你这几天的时间啊,每天最少一枚金币,这么算起来的话,在一个女孩子的身上,你一年的花费最少要三百多个金币,要是你同时跟三五个女孩子一起谈恋爱的话,要花多少钱你心里应该有数儿!”
“不是,能跟几个女孩子一起吗?”凌晓天一脸荡的问道,老不死的前面的那些话算是白说了,他听进耳朵的也就后面的一两句!
老不死的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凌晓天,说:“只要你养的起,就算是娶一百个老婆也没有关系!不过呢,一般情况下,有钱的或者是贵族男人都只会娶一个门当户对的老婆,作为正妻,征得正妻的同意方可纳妾,不过一般都是娶一些平民或者是某些很小很小的贵族家的女儿,当然,也有很多人的正妻并不同意自己的男人纳妾,那就只有偷着来!小子,你又不是没见过,你那个不成材的叔叔不就有两个老婆吗?”
“哇哇,真是太爽了!”凌晓天高兴的说:“幻云我爱你,一夫多妻啊,哈哈哈!”
老不死的哼道:“不过呢,并不是所有的有钱人和贵族都有纳妾的习惯,越是素质高文化高的人,越是提倡一夫一妻制度,只有少数人才选择纳妾!毕竟女人是一种十分麻烦的动物,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一个女人等于五千只鸭子的说法吗,只要你不嫌麻烦,尽可以取一大堆老婆回来!”
“不麻烦不麻烦!”凌晓天笑着说:“一点儿也不麻烦,呵呵,我以后一定要把全最漂亮的美女都娶过来,做自己的老婆那该多幸福啊!”
“有你后悔的时候”
中午的阳光实在是太热了,凌晓天估计照这样的行进速度,还得一个多小时才能到家,那时候没有被累死,也得渴死,就想也不想的展开了翅膀,大不了晚上返回贝鲁特的时候只用一次化羽术,又或者今天根本不用回去了!
飞在天上的感觉就是爽,凉快了许多,刚飞出去三分钟,下面的一队马车出现在大路上,每辆马车上都插着一杆小旗,上面绣着一个大大的“厉”字!
难道是厉家的货物?凌晓天不由的多看了几眼,从车队行使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往麒麟镇的,那就一定是厉家的东西。
一共八辆马车,每辆车配备车夫一人,押车者一名,最前面是两名骑士,最后面也是两名骑士。
凌晓天笑着说:“老不死的,前一段时间厉家可没少挤兑凌家,前几天不是还想对采药工人下手的吗,今天咱们也来做一会山大王,劫了他们家的货物,怎么样?”
老不死的说:“可以!别看整个车队有二十个人,但是拥有斗气的却只有四个,就是前后那四个其实,走在最前面的那人三十三级,剩下的三个都是二十多级的斗士,你倒是可以应付的来!”
“那就好!”凌晓天笑嘻嘻的说:“一车货物怎么着也得价值几百上千金币吧,厉家不是号称财大气粗吗,我就让厉巴图吃个哑巴亏!”
说完,凌晓天扇动翅膀朝着一边飞去,神不知鬼不觉的落地,然后快速跑到了大路上,车队马上就要走到这里了。
“小子,你准备怎么办?”老不死的问道。
“很简单,把自己伪装成山贼!”凌晓天一脸的贱笑,说:“上次厉康永不是让佣兵装成盗贼的样子吗,我就给他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三下五除二,凌晓天换了一套黑色的衣服,用一块布蒙住自己的鼻子以下,额头和头发也用黑布包了起来,只留出一双眼睛。
现在想想还是做地球上的抢匪比较好,只需要在路边的便利店里买来一双女人的黑色,套在脑袋上就行了,不但实用,而且透气性很好,呜呜,可惜这里没有卖这种的!
几分钟后,马车到了,凌晓天这身打扮,加上大大咧咧的站在路中间,恐怕是人都能想到他要干什么。
“小子,你想要干什么?”最前面的骑士名叫梅勒斯特,手持一柄锋利的长枪,直指凌晓天,道:“识相的,赶紧让开路,不然的话有你好受的!”
后面的两个骑士拍马前行,四个人站成一排,后面的车夫跟押车的人一点儿也不害怕眼前发生的事情,毕竟他们走的这条线路是很安全的,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盗贼出没,再说了,毕竟只有凌晓天一个人出现,就算是盗贼能怎么样,前面的四个骑士一定三下五除二的将其解决掉!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凌晓天有模有样的摇着头晃着脑袋说:“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四个骑士同时一怔,因为凌晓天前面的那句话实在是太“生僻”了,在幻云上,没有人会这么说,凌晓天可不知道,还以为四个人被自己吓住了,笑着说:“放心吧,我只是为了财物,对人命没有任何的兴趣,留下马车跟上面的货物,我保证不为难你们!”
“哈哈哈哈哈”四个骑士一起大笑起来,梅勒斯特道:“小子,我劝你还是睁大眼睛好好看看吧,还学人家做盗贼呢,我看你一定是哪个马戏团的小丑儿,演戏的本事真是不错啊!赶紧滚蛋,我们不与你计较,就当是走了这么远的路上,发生的一个小笑话而已!”
NND,敢说老子是个小丑儿,凌晓天恨恨的说:“我也劝你们,最好不要小看我,因为那样的话,你们会后悔莫及的!”
“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样让我们后悔,别以为自己蒙着脸我就听不出来你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梅勒斯特喝道:“赶紧滚!”
后面的一帮车夫跟着笑起来,对凌晓天指指点点的,全都是一脸的不屑之色。
MD,看不起老子,凌晓天心念一动,长剑出现在手中的同时也开启了斗气,脚下出现了六角星芒。
梅勒斯特眉头一皱,不过马上就舒展开来,道:“克尔,你去教训教训他吧,没想到这小子还是个斗士,真是给咱们做斗士的人丢脸啊,做什么不好,做盗贼!”
“是,大哥!”名叫克尔的年轻人说,他是四个人之中斗气实力最差的一个,二十二级的斗士,在他们看来,对付凌晓天这样一个十几级的斗士是小菜一碟!
克尔翻身下马,另一个其实回头笑着说:“大家正好趁此机会好好的看一场戏,休息一下!”
克尔亮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柄跟梅勒斯特差不多的长枪,一般情况下,骑士们最喜欢使用的就是长枪一类的长兵器,长刀大戟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合体!”凌晓天暗暗交代老不死的,话音还没有落下,人就已经冲了过去,毕竟他手的里兵器比克尔的短,近身才是最好的选择。
“当”
克尔刺向凌晓天的一枪被他用长剑荡开,长剑一绕一搅,克尔的长枪差点儿没有脱手而飞,他实在是太大意了,以为以自己的能力,就算是简简单单的刺出一枪,也够凌晓天受的,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别说克尔根本没有出全力,就算是出了全力,也不是凌晓天的对手,凌晓天现在的斗气实力在三十级以上,一个刚过二十二级的斗士在他面前,能有什么作为?
克尔大骇,想要将长枪撤回来,再次组织进攻,可惜凌晓天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猛地上千一步,长剑急刺,最后停在他的咽喉处。
脖子上的那丝凉意直冲大脑,克尔不敢动了,两个人现在的样子就像是被定格了的画面一样。
“刷”凌晓天长剑一抖,克尔的银质耳环飞了出去,他并不想要这些人的命,他们只是负责押送货物的人,不是厉家的人,实在是没有必要为难他们!
“当啷”克尔手中的长枪掉在地上,梅勒斯特和其他两个骑士也很吃惊,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克尔在一个十几级的斗士面前,连一招都过不了,就已经落败,要是人家没有手下留情的话,这一剑绝对已经刺穿了他的脖子,绝无生还的可能!
还剑入鞘,凌晓天的动作一气呵成,十分的行云流水,要不是亲眼所见,梅勒斯特根本不会相信有这样的事情。
“现在还怎么说,是我滚蛋啊,还是你们把马车留下!”凌晓天冷冷的说:“明确的告诉你们,这不是什么阴沟你翻船,对付你们这几个小鱼小虾,根本就算不上什么!”
车夫们也都吓了一跳,几个人从车上跳下来,做好了随时逃走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