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奥特曼,你什么时候跑得这么快,是不是最近有锻炼?”终于招架不住林静曼穷追猛打的陈浩,弯着腰摆出stop的姿势,喘着粗气,额头上布满细细的汗水,“别再追了,累死我了!”
被风洒落一地的梧桐落叶在夕阳照射下,通过光反射出金黄色的光,头顶是红霞渲染的天空,几个穿着海军服的学生追跑着彼此,带着青春的活力,从林静曼身边经过,在看到陈浩的那一刻,便同时停下了脚步,红着脸,像是学妹遇见帅气学长时,脸上带着腼腆的笑容。
虽然在这个几乎都被钢筋水泥所覆盖的城市里,欲望与物质不断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可是在某些不经意发现的角落里依然保留着原有的古韵,就像是那些埋藏在人们心中原有的善良与淳朴。
就好像周围这片用红砖铺砌的墙壁,墙的那一头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枇杷树下,轻轻拉起手中的二胡,悠扬的声音似乎在诉说着对过往的追忆。
在夕阳的衬托下,似乎穿越了时光,回到从前满是红砖砌瓦的时代。那时的他们就像刚刚跑过去学生一样,稚嫩,纯真。
“怎么说老娘我也是当年省队长跑那银牌的,知道投降了吧?我看你这耗子还往哪里跑?哼!”看着双手举白旗求饶的陈浩,林静曼双手叉腰,捋过从额头上落下来粗大的汗水。
粉嫩的脸蛋在红霞渲染的天空下变得更加绯红,大摇大摆将礼物甩在肩膀上,一手揽过陈浩的脖子,称兄道弟的往前走。
这是用漫长的时光,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感情,没有男女之间的爱做前提,在林静曼的心里,对陈浩的感情,高于友情,却永远不会越过爱情那条界限,也许这就是人们口中蓝颜,不,也许对她来说,哥们更加的贴切。
这些多年来,他们彼此吵过无数的架,闹过无数次的别扭,好几次都走到了绝交的份上。可是,每一次,当黎明的曙光重新照射在床上翻来覆去整夜失眠的林静曼时,楼下总会传来陈浩呼喊自己的声音,看着满头大汗的他,昨天的吵闹,怨恨化成青烟,悄然而去。
“喂!奥特曼,你这样在马路上勾肩搭背的,就不怕,被仰慕我的女粉丝误会,断了我的姻缘线。到时没人嫁我,怎么办?”陈浩转过身,看到旁边带着浅浅笑容的她,心中洋溢着淡淡的幸福感。让我这样静静的守护在你身边就好。
“不会啦,放心吧,耗子!你有见过哪个情侣是这么勾肩搭背的么?真正的情侣是:男朋友小心翼翼的揽过身边那个小鸟依人的女友,重点的是位置在手臂与肩膀,而不是脖子,知道么?”,林静曼白了他一眼,有些生气,刚才还沉浸两人伟大纯洁的哥们感情里面,现在却活生生被泼了一身冷水,于是一边说走在街边的梧桐树做起现场示范来。
“再说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此刻站在身边的我,绝对不是你心中的对象,面对你这个阳光帅气,英俊不凡的钻石暖男,有哪个女朋友在约会的时候,会穿着宽松卫衣搭着破牛仔裤,帆布鞋出来,除非那女压根不爱你,诚心恶作剧,想丢你的脸。”
对于林静曼滔滔不绝的个人总结及动作示范,像及那些在恋爱里程牌,摸爬滚打好几年的老手在与自己分享经验。
“啧啧啧…看不出来嘛!奥特曼,经验挺丰富,实践性不错,你不是恋爱白痴吗?难道背地里,泡了好几个靓仔,亲身体验出来的个人经验?”
“嗤…”林静曼走到陈浩面前,又一次揽过他脖子,勾肩搭背的继续往前走,“就你这德性,怪不得泡不到妞,虽然我是爱情空白,那电视上不就这么演的么?没见过猪走路,也吃过猪肉好不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