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再涉命案(二)

我回到铺边上坐了下来。头铺问我:“你姓啥?”

“姓宋。”我瞅瞅他答道。

“是不是五一的,大宋?”头铺的问。

“是。”我说。

头铺说:“你不认识我?”

我侧过头看了看他,随后摇了摇头。

“你上次过失杀人开庭时,是我开车拉的你么。”他说。

“你是法院的?”我问。

“嗯,你这记性!”头铺说。

我说当时根本就没注意。他告诉我他叫王焱,晚上在单位打麻将,他出来买东西,过马路时,有两个小子瞅他,王焱骂了他们两句,他们也出口骂王焱,他一气之下,掏出手枪追上去,给人家打伤致残了。现在给定的故意伤害罪。但他说官司可以重打,这样打的话,按重伤判,没有缓刑。他说,他再提审时就说,用枪把儿打那小子,那小子抢枪时,枪无意走火,伤的他。

我说:“笔录还好改了吗?”

“办案单位已找人了,受伤那小子,外面也找了,同意要点钱,就不追究了。”王焱说。

如果这样的话,按过失伤害定罪,罪就轻了,能判缓刑。我问王焱,:“号里有星子吗?“他说:“烟和火都没有了,这几天他没提审,号里就他一个人能进来烟。

我走到铁栏杆前,听听走廊里没动静。我喊七监房的杨树江,杨树江是鸡西恒山区的,因赌博将他人刺死,定的故意伤害罪。曾和我在一个房里关过,关系处得挺好。我出去后曾托武警给他送过烟和吃的。刚才进来时,我们曾打过招呼。我进号后,他没有吱声,一般的情况下,会传话给临号,让关照一下。但杨树江没这样,也没必要这样做。可以说他了解我,也相信我一进号会解决好的。

杨树江听到我的喊声,他问我什么事儿?我让他给我弄个星子。他告诉我马上办。

好在那个年代没有监控,杨树江通过留所犯人给捎过来一块火石,一盒羚羊烟。我顺手把烟扔给王焱一盒,王焱用铝勺把火石镶上,我俩各点了一支烟,我回身问他们都谁会吸烟?有四个人说会吸。我拿出两支烟,让他们两个人。其实,对于他们这就算挺奢侈了。一般的情况下,一支烟掰四节,然后分给四个人,每人用纸卷上抽。号里人能否抽到烟,完全在头铺的,路子广,进的烟多,号里人也就能借光多抽点。烟的来源多种渠道,一是提审,二是武警,三是拘留号,四是各个监房有朋友。拘留号的人在外面干活带回来的烟多,有熟人可以成盒给你,其他房有关系硬的能成条进烟,也可援助你。在我拘押之后,我基本上垄断了百分之八十的用烟,这都是后话。

号里人分到烟抽,都挺感激我,看得出这帮小子憋够呛了。王焱说已经断烟两天了,随后他问了我的案子的简单经过。

这时,前面几个监房开始和我喊号,六房里押着我叔伯小舅子,五房押着所继生,四房押着二弟振库,二房押着三弟振平和施龙。各号头铺都告诉我,他们在号里挺好的,让我别惦记。

几天来,王焱让我和他睡在一起,晚上盖着他的警大衣。王焱也挺后悔的,他说,那天他不借别人枪,也许出不了事儿。他问我:“后悔不?”我说:“谈不上后悔。当时,我已经拉不开,妻子遭调戏,被我劝解,而后,华宇又穷追不舍,我不可能看着妻子和弟弟受伤害。只是现在挺闹心的。二弟再有一个多月就高考了,去年只差四分。今年这一年的复习,希望最大,但即使他放出去能赶上,恐怕也受影响。”王焱问我:“这次结婚多长时间了?我说:结婚八天。”他说:“上次事听说是差七天结婚出的事儿?”我自嘲道:“不能怨出生的生日、时辰不好,上苍注定让我历经磨难。”

1987年5月6日,大兴安领发生的震惊世界的特大森林火灾,此时,我已经被押四天了,一场大火把山城人烧得人心惶惶。即使火场离加格达奇有近千里的距离,据中国在加拿大防火机构买回来的资料显示,大火正以时速五十公里宽五十公里长的速度漫延,国家正在调集各方面力量控制这场火灾。

果然没有出乎我的预料,公安机关在对本案定性上,态度已经显露出来,根本没有按防卫考虑的意思。5月9日,针对这起案件的当事者以流氓群殴,进行游街示众,凡是参与的双方都定的一个罪,仅有玉玲没被弄出来游街。值得让人费解的是,这场打斗反而能与“5.6”大火牵连上。车上按装的喇叭里播放出的内容在措辞立罪上有些荒唐,说什么:5月6日。我大兴安岭发生的特大森林火灾,无情的大火肆掠着我们的家园,全区人民正在全力以赴地奔向火场,昼夜扑火,而以宋振岭为首等人,不去参加扑火,在区里滋事殴斗,聚集了数十人,大打出手,造成他人死亡,伤残的恶劣后果。”(屁,该事件是5月2日下午发生的,而大火5月6日的事,5月9日说我不去打火,我想去,公安机关让我去吗?)

游街事件之后,玉玲被释放了,前后关押了九天,三弟振平、施龙、所继生被拘留了十五天释放的,而二弟振库和叔伯内弟审查了十九天予与释放的。最后,仅剩我一个人了,我的心情稍稍地轻松了许多。我清楚按流氓殴斗定罪,根本定不住。如果按有罪认定的话,也只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按故意杀人罪定案那就明显地失去法律水准和公正性了。

在预审科提审时,我问办案人,当时在现场后期我听到一声枪响,不知是谁放的?办案人告诉我说是我家邻居陈凤国家孩子二军,我打听是否伤到了人,办案人说:“没伤到,是小孩做的**枪。”另外,我试探地打听被害人华宇其它部位有没有受伤?因为一刀刺伤肚子,死亡性很小。办案人告诉我,刀伤到了肝上,流血过多死亡。

检查机关批捕是按故意伤害罪定的性,批捕前没有提审。无疑人命关天,如果按有罪起诉,就没必要提审了,假如对防卫性质存有争议的话,也应提次审,这足以说明两级机关没有按防卫考虑。因此,在心理上加深了我对诉讼过程中的小心和谨慎。一是每个环节考虑细致;二是伤害罪与杀人罪性质上慎重。两个罪有两个相同的特征:一是主观上故意;二是客观上都造成了对方的死亡。而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主观上,伤害的故意和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从刺到的部位等综合分析,我国刑法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1983年“严打”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有关规定,犯故意伤害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1997年新刑法才规定,故意伤害罪有死刑,但故意杀人罪的判刑时由高刑(死刑)往下量定的;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时由低刑(十年)往高量定的,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首先考虑的就是死刑。因此,杀人罪的性质恶劣,也决定了判刑由重到轻的原则,法律的规定还是比较客观的。

如果说,我刺死的是一般家庭的被害者,我的案件最低可以按防卫过当认定,但由于被害人华宇家的特殊社会关系,不能不让我对这场官司产生高度的重视。

在羁押期间,我通过多种渠道,搞到了《刑法学》、《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书籍。在开庭前,我争取系统地研究一遍。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好这场官司,就必须研究法律,只有自身主观上努力到位了,一但借助外界力量,才能尽最大的限度把官司打好。

我担心的问题是,害怕这起案件速战速决、草率结案,这样对我处理显然会不利。而目前,我的外界因素非常薄弱。我争取把案件往后拖一拖,在最后打这场官司方面,里外都能尽最大能力有个充分的准备。于是,我决定在个别细节上计较起来,阻碍案件进展的速度,不管能否管用,先试一试,但由于人命关天,不能有太大的细节出现变化。否则,容易歪曲事实,按杀人罪定案,二则以投案自首认定的话,就达不到从轻的目的,我等待着提审。

在检查机关提审时,我针对个别细节进行了补充。这样,案件的进度受到了牵制,检查机关将卷案退回预审科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需一个月的时间,而从六月份检查院提审一次后,有四个多月没有提审我,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检查机关除了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起到检查监督作用外,重要的一点将代表国家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能否诉讼成功,完全取决于诉讼材料的质量。因此,检查机关对材料要求的比较严格,材料越细,公安机关就要下功夫收集证据。假如,检查机关退回几次要求补充侦查,不禁牵制了诉讼的进度,可能对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产生厌倦和惰性心理,这也是目前我所企盼的结果。因为从迹象表明,司法机关是按有罪追究我的法律责任,那样,我要在提审中,摸一摸所谓能定罪的关键性证词;其二,赢得时间,学习一下法律知识,打官司不能凭感觉去打,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为诉讼赢得有利的条件;其三,案件的出入性太大,甚至牵扯到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须尽全力请一位名律师,在省或国家有影响的大律师。虽然从八十年代我国诉讼程序中,恢复了律师制度,律师在审理案件中还起不到关键性的作用,但这起案子,律师的介入多少对案件最终的公正性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我相信一名好律师也一定会对这类案子感兴趣的。

在这段时间里,我要争取找到一位在省或全国有影响力的律师帮助我。

10月份的一天夜里,号里的人都酣然入睡,我的心情很烦躁。这次出事,可能会改变二弟振库的一生命运。去年高考时,也是最后一次高考机会。为了迎接考试,能安下心来复习,班主任让他担任班干部都没接。结果,临近高考时,不禁家中再摊这么大的事儿,而且把二弟振库也牵扯进来呆了二十来天。前段时间我从看守员口中得知,振库现在在职高读书,可以肯定,振库没有考上大学或放弃了。

正在似睡非睡之际,耳畔听到看守员的脚步声和手里拎着的钥匙串的声音,可能又进新人了,我心里想。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看守员停在了十监房前。“宋振岭,穿衣服。”看守员说。

“夜审”我大脑马上意识到。这是司法机关的一种审问方式,采用夜审,让人联想到案件可能发生突破性的变化或案件的重大性。进行夜审,容易给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带来精神上的压力。突审没有思想准备,很可能一系列的攻势会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在看守所羁押长了,这类现象偶尔会遇到。

我慢慢地把衣服穿上,用时间来调整自己的情绪。

我被带到了预审科。仔细环视了周围的人,足有七、八位,是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办案人,还有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另一位是检察院的副检察长。瞧这阵容可不小。如果对一般的案犯会造成很大的压力。不过,我很坦然。因为案件没有出入了,也只是针对我的口供有点想法,用夜审来制造一种心理压力,找点意外收获!

办案人让我坐在审讯凳子上,我犹豫了一下。 10月的夜晚,对于大兴安岭来说,已经很冷了,刚进审讯室就感到一丝丝凉意,袭遍全身,有些发抖。我想一话道破,送我回去,让他们拿证据说话。但一想,不能太冒然行事儿,看清楚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再说。于是,我坐了下来,铁凳子有些冰屁股。忍一下吧,心里想。

主审是检察院的副检察长,给我先讲了一通政策,之后话锋一转说,这几个月他们一直在调查取证,找了许多知情人。今天提审我,是给我一个认罪态度的机会,让我如实交待我刺华宇的经过。

我说我已经交待清楚了。副检察长说:“ 你以前交代的不对,和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不一样。”

“第一,你可以按证据起诉我;第二,你想让我怎么说?现在只能存在这两点。因为该交待的,我已经交待完了。”我回答说。

公安局副局长喊道:“你站起来!”我说:“谢谢!”

预审科的一位办案人员说:“哎,你小子,还不老实呢!”

“凳子太冰屁股,让我站起来,我说谢谢很正常。”

“你能不能老实交待问题?”公安局长说。

“交待完了,但你们不给按防卫认定,是你们的事情。”我答道。

公安局长问我:“你知道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具备几个条件?“

“正当防卫按法律规定应具备四个条件。“我告诉他。

检查院的办案人插嘴道:“宋振岭,难道你就这么有把握,坚持你的口供?”

“不是坚持我的口供,实际就是这么个过程。”我说。

他又说:“我问你。冯德秀你认识吗?”

“认识。”我随口道。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他又问。

“我妻子的表哥。”我答道。

“宋振岭,你是他表妹夫,对吧?他接着问。

“对。”我又回答。

“他不会陷害你吧?”他又问。

“正常的情况下,他不会陷害我。”我答道。

“什么情况下,属于不正常。”他追问。

“譬如,在欺骗,威胁,引诱下,套取的证词,就是不正常。”我回答说。

“宋振岭,我可以告诉你,冯德秀已向我们提供说你曾描述用一只手抓华宇的头发,另一只手刺的华宇,根本就不是在威胁到生命的情况刺的华宇。”检查机关办案人摊出了底牌。我心里想;这是一份没有价值的证词。

“首先,,我对这份材料的由来产生质疑;第二,据我回忆,被害人华宇当时是寸发,而不是长发,冯德秀所描述的一只手抓头发,一只手刺的华宇,显然是他胡编乱造的事实,这一点你们可以查卷宗被害人的照片。因此,冯德秀这番不切实际的描述,一定是受到了威胁或诱骗;第三,更为主要的是,当时我右手伤残未愈,四根肌腱被切断,根本就没有抓力,早晨起床是我爱人帮助穿的衣服,到街里看电影时,所继生用自行车驮的我爱人。我的右手吃不上力,这些事实,你们可以查证。另外,我这有伤口为证;第四,进一步讲,冯德秀的证据,从法律角度讲是间接证据,也就是传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我可以断定,在取冯德秀的证据中,一定受到了恐吓而出的这份不负责任的证言。

检察院的人又说:“那么,宋振岭,你爱人不会陷害你吧?”

我有些冲动地说:“你们是说,假如我爱人也这么讲,你们可以用两份间接证据定罪,对吗?”

办案人说:“可以。”

我说:“你们不必提审了,可以送我回去了,从今天你们展开的攻势来看,就是一场‘蒙古炸’你们可以不相信我,但我相信法律。”

公安局副局长有些动怒地说:“我们还审不了你了呢?给他戴上镣子!”

“戴就戴,你怎么给戴上,怎么给摘下去!”我气愤地说。

不大一会儿,办案人从看守所取来一个十八斤重的镣子给我戴上了。所有的人撤到另一个房间商量问题去了,仅留下一个人看着我。

约有十几分钟左右,又过来一名预审人员,连同看管我的那位,把我送回了监房。此时,已经是后半夜一点多了。我戴着镣子回监房时,惊醒了很多狱友。

第二十六章 有情相伴(三)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三)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三)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三)第二章 艰难履迹(一)第九章 走入高墙(三)第二十四章 拥抱自由(三)第二十九章 多少无奈(三)第六章 难中有情(二)第三章 283个日夜(一)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三)第二十九章 多少无奈(一)第一章婚前枪声(二)第八章 极度煎熬(五)第十五章 放飞明天(二)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一)第十二章 接受挑战(二)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三)第九章 走进高墙(一)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二)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二)第九章 走进高墙(二)第八章 极度煎熬(二)第二章 艰难履迹(二)第二十四章 拥抱自由(三)第二十二章 千锤百炼(三)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二)第八章 极度煎熬(四)第六章 难中有情(三)第八章 极度煎熬(二)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二)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三)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二)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三)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一)第二十七章 一路高歌(三)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一)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三)第六章 难中有情(三)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三)第五章(再涉命案(二)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三)第二十六章 有情相伴(一)第二十八章 初春季节(三)第八章 极度煎熬(四)第十九章 悠悠岁月(三)第六章难中有情(二)第十二章 接受挑战(一)第二十八章 初春季节(三)第六章难中有情(二)第五章 再涉命案(一)第六章难中有情(一)第二十六章 有情相伴(一)第六章难中有情(二)第二十八章 初春季节(二)第六章 难中有情(三)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三)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四)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三)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三)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二)第十三章 情感羁途(三)第九章 走入高墙(三)第二十九章 多少无奈(二)第二十九章 多少无奈(二)第十五章 放飞明天(三)第十三章 情感羁途(三)第十二章 接受挑战(二)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四)第七章 拥抱死神(四)第二十四章 拥抱自由(一)第二十七章 一路高歌(二)第二十二章 千锤百炼(二)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三)第六章难中有情(一)第二十一章 世纪之痛(二)第一章婚前枪声(二)第十九章 悠悠岁月(三)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一)第二十一章 世纪之痛(二)第三章 283个日夜(二)第十五章 放飞明天(三)第一章婚前枪声(二)第十三章 情感羁途(三)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二)第十章 集训生活(一)第十五章 放飞明天(三)第一章 婚前枪声(一)第二十五章 让爱从容(一)第十九章 悠悠岁月(一)第十七章 情系我心(一)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三)第二十六章 有情相伴(二)第一章婚前枪声(二)第六章 难中有情(二)第六章 难中有情(三)
第二十六章 有情相伴(三)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三)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三)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三)第二章 艰难履迹(一)第九章 走入高墙(三)第二十四章 拥抱自由(三)第二十九章 多少无奈(三)第六章 难中有情(二)第三章 283个日夜(一)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三)第二十九章 多少无奈(一)第一章婚前枪声(二)第八章 极度煎熬(五)第十五章 放飞明天(二)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一)第十二章 接受挑战(二)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三)第九章 走进高墙(一)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二)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二)第九章 走进高墙(二)第八章 极度煎熬(二)第二章 艰难履迹(二)第二十四章 拥抱自由(三)第二十二章 千锤百炼(三)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二)第八章 极度煎熬(四)第六章 难中有情(三)第八章 极度煎熬(二)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二)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三)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二)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三)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一)第二十七章 一路高歌(三)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一)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三)第六章 难中有情(三)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三)第五章(再涉命案(二)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三)第二十六章 有情相伴(一)第二十八章 初春季节(三)第八章 极度煎熬(四)第十九章 悠悠岁月(三)第六章难中有情(二)第十二章 接受挑战(一)第二十八章 初春季节(三)第六章难中有情(二)第五章 再涉命案(一)第六章难中有情(一)第二十六章 有情相伴(一)第六章难中有情(二)第二十八章 初春季节(二)第六章 难中有情(三)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三)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四)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三)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三)第十八章 体会温暖(二)第十三章 情感羁途(三)第九章 走入高墙(三)第二十九章 多少无奈(二)第二十九章 多少无奈(二)第十五章 放飞明天(三)第十三章 情感羁途(三)第十二章 接受挑战(二)第三十章 再入囹圄(四)第七章 拥抱死神(四)第二十四章 拥抱自由(一)第二十七章 一路高歌(二)第二十二章 千锤百炼(二)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三)第六章难中有情(一)第二十一章 世纪之痛(二)第一章婚前枪声(二)第十九章 悠悠岁月(三)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一)第二十一章 世纪之痛(二)第三章 283个日夜(二)第十五章 放飞明天(三)第一章婚前枪声(二)第十三章 情感羁途(三)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二)第十章 集训生活(一)第十五章 放飞明天(三)第一章 婚前枪声(一)第二十五章 让爱从容(一)第十九章 悠悠岁月(一)第十七章 情系我心(一)第十四章 心有天空(三)第二十六章 有情相伴(二)第一章婚前枪声(二)第六章 难中有情(二)第六章 难中有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