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坐在书桌前犹豫,读哪本书好呢?那本引得凌宫梓发飙的《牧羊少年》,她不敢轻易触碰。
“读人类简史。”对面的人发出指令。
夏末翻开那本砖头一样厚的书,结结巴巴念完一个章节,在此期间,凌宫梓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你对智人,尼安德特人什么的很感兴趣吗?”夏末忍不住问道。
“没有,”凌宫梓说,“我只是想从人类种族的繁衍、变迁、发展、演化的历程中,寻找出单个个体生存的意义。”
“个体生存的意义?”夏末问,“找到了吗?”
“没有。”凌宫梓叹息一声,“在时间的长河里,个体的存在极其短暂,如波光一闪,转瞬消逝。对于个体而言,To be or not to be, 也许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生存的意义,应该是个很深奥的哲学题目吧?”夏末抓抓头,“我倒没有仔细想过。”
“是啊,大多数人只是浑浑噩噩地活着,很少有人愿意思考这样的问题。”
“打工赚钱让自己活下来就已经很辛苦了,哪有精力胡思乱想。”
这句话脱口而出,没经大脑。一出口夏末就发觉说错话了,懊悔不迭。她假借的身份是大学生,由父母供养,不是自食其力的打工仔。
她连忙东拉西扯加以掩饰:“这个问题好像很多书里都有提到,好像也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不过《牧羊少年》这本书,倒是提供了一种解答。”
“是吗?”
“我来读给你听。”
夏末打开书本,从上次被打断的地方往下念:
……“在人生的某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掌控,被命运主宰了我们的人生。这就是世上最大的谎言。”
“这种事没发生在我身上。”男孩道。“别人希望我成为神甫,而我决定当个牧羊人。”……
她偷眼瞧了下凌宫梓,见他没有反应,稍稍放心,继续往下念,一直念到
……“天命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人一旦步入青年时期,就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天命了。在人生这个阶段,一切都那么明朗,没有做不到的事情。人们敢于梦想,期待完成他们一生中喜欢做的一切事情。”……
凌宫梓突然插话:“你有自己的天命吗?”
“有啊。”夏末想了想,“我有过自己的梦想,曾经我一心想当科学家,搞科学研究,发明创造,造福人类。”
“呵呵……”凌宫梓嘴角上翘:“居然还有人有这种想法?”
“不可以吗?”
“听上去就像小孩子信口开河。到你这个年纪,没有更具体的目标吗?”
“那时候我各科成绩都很好,数理化都很喜欢,不知道该选哪个,本来可以等两年再定方向的,却没想到……”夏末差点又说漏嘴,连忙刹车,转移话题,“你呢?你有自己的梦想吗?”
“我曾经想成为企业家,像我父亲那样,白手起家,创造财富,造福社会。”凌宫梓一脸苦笑,“却没想到变成现在这付样子。在人生的起步阶段,我的梦想就已经夭折,如果无法完成天命,生存的意义又是什么?”
夏末无言以对。
书房门猛地被推开,一个女孩闯了进来,衣着靓丽,眉目如画,看到屋里两个人,她愣了一下,扑到凌宫梓身上,叫道:“表哥,我回来了。”
“别这样。”凌宫梓无奈地推开她。
女孩撅起嘴:“这么久没见面,也不对人家好一点,人家可是天天想着你,一放假就赶来看你。”
“谢了。”
“表哥,你在屋子里戴什么墨镜?”瞟了夏末一眼,“这次怎么换了个女的?”
“你一个人回来的?”凌宫梓问。
“我和表姑一起回来的。”
“妈妈回来了!”凌宫梓的脸色一下亮堂起来,对夏末说:“今天就到这里吧。”开着轮椅出去了。
女孩没有离开,她一屁股坐在书桌上,歪着头,把夏末上下打量了一遍,笑咪咪地问:“你是来给我表哥念书的?”
“是。”
“来给我表哥念书的人多了去,都是我表哥的小玩意,挥挥手他们就得走人。你可别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
“现在你可以走了,不用再来了。这个暑假由我来陪表哥。”
女孩的话夏末压根没放在心上。这两年她四处流浪,什么人没见过,什么事没经历过,岂能被一个小丫头轻易赶走。三天后,她再次走进大厅,不料在楼梯口被女孩拦住。
“你怎么又来了?”女孩质问。她十五六岁年纪,身材不高,体型微胖,站在楼梯上却是一副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样子,“说过不要你来的,脸皮真是厚。”
“你谁呀?”夏末不客气。
“我叫王娇婻,是凌宫梓的表妹。你没听到我叫他表哥吗?”
“你不过是个表妹而已,我干嘛要听你的?我只听雇主吩咐。”
“你……”女孩气得跺脚。
薛管家匆匆赶来:“表小姐,你这是在干什么?”
“薛姨,”女孩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夏末,“叫她立刻走人。”
“李同学是宫梓亲自选的,我怎么能叫人家走呢。”薛管家上去搂着女孩,哄她说:“蓝莓蛋挞刚刚出炉,你最爱吃的,快来。”一阵风似的把她给拉走了。
夏末走进书房,凌宫梓已经在里面了,问道:“我表妹为难你了?”
“没什么。”
“娇婻有点任性,你不用理她。我选的人,谁敢动。”
“你选的?那天面试你在场?”
“呃……”
“你在里面是吧,所以放了隔断。”
“呃……以前都是薛姨选的,这回我想自己选……”
“为什么选我?”
“这……我也说不清楚……”
“你选错人了。”夏末情绪突变恶劣,脱口说道:“我不是T大的学生,现在是不是该叫我走人了。”
凌宫梓沉默了一会,说:“你心情不好,我陪你去沙滩上玩儿吧。”
夏末向窗外望去,一直向往的阳光沙滩此刻蒙上了一层灰色,变得黯淡无光。
“不去。”
“我给你看样东西。”凌宫梓想了想说,“跟我来。”开着轮椅出了房门。
夏末懒洋洋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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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椅在回廊上前行,拐弯抹角毫无障碍,像是长了眼睛一样,最后驶进西边最末端的一个房间。凌宫梓在墙壁上摸索着按下一个按钮,落地窗帘缓缓打开,露出一排拱形花窗,各种颜色的玻璃拼成美丽的图案,阳光穿过玻璃窗,五彩斑斓的光晕洒落在白色的地板上。
“哇哦……”夏末惊叹。
“漂亮吗?”凌宫梓伸出手,似乎要托住五彩的光线。
“太美了,就像小时候玩过的万花筒。”夏末说。小时候父亲给她买的玩具,把一只眼睛凑在小孔上,轻轻一转,里面的碎玻璃就组成一幅多彩的图案,被内置的三棱镜多次反射,无限扩展,千变万化。小时候的夏末曾梦想走进那绚丽的世界,没想到在在这里梦想成真。
“万花筒?”凌宫梓诧异,“你没去过教堂?”
“没有。”
“欧洲的教堂里都有这样的彩色玻璃窗。”
“你去教堂做什么?难道你信上帝?”
“如果我能信教的话就好了,心里就不会这么失落。”凌宫梓说,“我十三岁那年在英国一个小镇上学,常到附近的小教堂里去,坐在长椅上听唱诗班吟唱圣诗,窗上的彩色玻璃像宝石一样闪耀。”
“哇塞,你十三岁就出国留学了,好厉害!”夏末惊叹。
“这算什么?我父亲十三岁离家外出打工,身无分文,举目无亲,还不是赤手空拳打下一片江山。我不过是出去读书罢了……但实在是太寂寞了……”
“我十三岁上县中读书,每周都能回家,刚去的时候还是想家想到哭。”夏末说,心想,原来人人羡慕的富二代不是那么好当的。
“后来,我在欧洲旅行,去过很多有名的大教堂,见过无数高大宏伟,美轮美奂的窗户,彩色的玻璃拼出人像、植物和宗教故事。但我总觉得,还是那座小教堂里的彩窗最让人感觉亲切,就把它复制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