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旭对闵慧的辞职报之一笑,毫不介意:「我以为你最多在我这干一个星期就会厌倦,没想到你居然坚持了一个月,已经很不容易了。你是搞IT的,这里不是你主场——」他抽出一个信封递给她,「我给你结一个月的工资,外加一笔设计费,感谢你帮我设计了这个网店,还教会了我怎么操作。」
闵慧没有接:「钱就不要了。」
「客气什么,这是劳动所得。」他斜靠在柜枱上,笑眯眯地说,「你好歹上了二十几天的班呢。」
「因为我有事求你。」闵慧说,「听说你以前在体院除了打网球,散打也很厉害?」
「对,我拿过三次市级的散打冠军。」他点点头,「要我帮你揍谁,说吧?」
「你能教我吗?我需要一些密集的散打课程。」她说,「作为交换,我可以免费打理你的网页,随时提供技术支持。」
他很好奇地看著她,皱了皱眉:「我当然可以教你,只是我不建议你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会惹上麻烦的。」
「你只用教会我就好,后面的事我自己应付,你不用担心。」
他想了想道:「好吧。反正我现在是孤家寡人,也不坐班,空闲时间一大把。你想什么时候开始?」
「今天。」
「想达到什么程度?」
「被攻击时能够保护自己就行。」
「你是指——防狼术吗?」
「对。」
他打量了她一眼:「那你得多吃一点,长壮实一点。技巧只是一个方面,遇上个力气大的,再多技巧也不管用。」
「明白。」闵慧抓了抓脑袋,「我们还需要一个场地。」
「好办,我有个哥儿们开了个健身馆,找他借一下。」他懒散地说,「他欠我一堆人情。」
「那就这么定了。」
***
在观潮工作的头两周,还算平静。
程启让如约给曹牧增加了一个「项目经理」的头衔,总领GS2.0版的研发。这样闵慧就不必直接向丁艺峰汇报工作,虽然大小会议还是难免碰到。
曹牧试图把GS的研发团队安排在同一个办公区,但观潮工位紧张,又讲究先来后到,总不能为了让新人坐在一起就让老员工搬走,只能见缝插针地将五个人安排在了同一层楼。闵慧得到了一间拐角靠窗的办公室,面积不大,相对安静,她每天都猫在办公室里写程序,只在中饭时间出来一下。
观潮有自己的员工餐厅,菜品丰富、价格便宜、各种饮料免费供应,大多数员工都会去餐厅进餐。闵慧决定不贪这份便宜也不凑这份热闹,总是约著曹牧一起去楼下的小店吃越南河粉。
「BBG已经全部搬过来了,」曹牧一面喝汤一面向对街的一幢高楼呶了呶嘴,「里面的装修超有格调。」
「什么格调?」闵慧咬了一口春卷。
「说不出来,主色调是淡灰色的,有很多的边框和玻璃,偶尔点缀些绿色植物。总体感觉冰冰凉凉的。」
闵慧在心里点了个头,果然是辛旗喜欢的风格。
海天大厦通体是由浅蓝色的玻璃组成,只在顶端有几道白色的弧线。天气好的时候,大厦是湛蓝色的,与天空融为一体,远远看去就跟消失了一样。夜晚灯火通明的时候,它会露出六角形的钢体结构,看上去就像一个个的蜂巢,里面的人就像一只只忙碌的工蜂,既沉稳大气,又亮眼炫酷。
「设计师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两座雕塑摆在大堂上,我去过一次,视觉上很震撼。」曹牧又说。
「是吗?」
「你没去过?」
闵慧专心地捞著汤底里的牛腩:「没有。」
她与辛旗的冷战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头两周她去看望苏全时还能碰到辛旗,两人只做最简单的交谈。之后再去时她要么碰到保姆、要么碰到云路——辛旗基本上全程消失了。闵慧还以为他回纽约了,问起来云路却说他一直都在滨城,只是恰好「这个时间段」有事不在而已。
闵慧心里有气,觉得他作天作地故意摆姿态,再去看望儿子时,索性连问也不问了。
海天大厦与晨钟大厦只隔一条马路,闵慧每天出了地铁只需步行十五分钟即可到达自己的办公室。她一天两次地从BBG总部路过,从来没有进去过。两座大楼都是玻璃结构,闵慧的办公室也在靠马路的这一边,眼睛累了需要休息时她会习惯性地看向窗外,有时会想辛旗就在对面大楼里办公,也不知是第几层。
辛旗从没有过来找过她。
井水不犯河水,闵慧心想,你当你的总裁,我当我的码农。
吃完河粉回来,手机提醒有个会,闵慧直接去了会议室。离开会时间还差十分钟,闵慧正要去洗手间,忽有一位中年男士过来说:「嗨,那边有箱冷饮,劳驾你给大家发一下,一人一瓶。」
闵慧愣住,继而想到会议室里只有她一位女生,那人想当然地就把她当作了秘书。
「我是GS团队的组长。」她解释了一下。
「我知道。」那人随口应了一声,继续说,「冷饮在那边,快去吧,会议马上要开始了。」
「你自己有手,为什么不去?」她反问了一句。
说完,干脆一屁股坐下了。
「因为你年轻,你是新来的。」
「我是新来的团队负责人,不是新来的秘书。」
那人没料到会碰到这样的抵抗,一时失语,嗫嚅了半天,当著众人的面,有点下不了台,于是敲了敲桌子,指了指后排,又说:「你坐那边去,这一排是给部门负责人坐的。」
「我就坐这里。」闵慧身子往后一仰,索性翘起了二郎腿:「这把椅子很舒服。」
说罢插上耳机假装听音乐,那人气得跺跺脚,只得自己去搬饮料。
这样的事情在闵慧的职业生涯反复地发生,尤其在刚刚入职的时候。一些男同事习惯地认为在公司里,诸如做咖啡、印资料、组织派对、收拾场地等等——都是女生份内之事,哪怕她不是秘书而是一位与他们职位相等的同事。开会时,女生的发言会被频频打断、她的想法要么被忽视要么被篡夺。你要是生气了发顿火,年轻的会被认为是「大姨妈来了」,年长的则是「更年期到了」。如果你有孩子,他们会认为你的心思都在家里,根本不会专心工作,哪怕你加的班比谁都多,deadline一个也没错过。
那时的她初入职场,还没转正。人生地不熟,又很在乎这份工作这份薪水,再多的不开心也只能忍著……甚至是明知道被侮辱被捉弄还要跟著他们强笑。
闵慧在手机上查了一下工作群里的消息,回了几条微信,身后传来喁喁的交谈声,片言只语飘进了她的耳朵:
——Wow,这位就是传说中的闵慧,千万别惹,当年跟程总打过官司的。
——果然漂亮,引力波好强……
——她是单身吧,敢不敢追一下?
——人家已经有孩子了。
男生八卦起来比女生还可怕。闵慧猛地回头,想找到说风凉话的人,但喁喁之声忽然消失了。丁艺峰大步走了进来,第一排明明有两个空位,他偏偏选在闵慧右手的位置坐下了,清了清嗓子说:「现在开会。各部门、各项目组把目前的进展以及遇到的问题都汇报一下。」
小小的会议室里坐了三十多人,第一排靠近「领导」的位置有些挤,椅子与椅子之间只有一掌宽的距离。
观潮例会多——闵慧几年前初次工作时就深有体会,如今更是变本加厉。一天三、五个会议都是正常,七、八个也不奇怪。因为园区分散、部门庞杂、还有各式各样的电话会议。
时间显得冗长而无趣,各部门一个接著一个地汇报,每个负责人都拿著一堆表格用一种机械的语调念叨著。闵慧听得都快睡著了,不得不连喝几口咖啡给自己提神。
滚烫的咖啡一进嘴,她立即意识到身体的某处有些不对劲。低头一想,立即明白了。隔著白色的桌布,丁艺峰的大腿正紧紧地挨在了自己的右腿上。
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无意的,毕竟座位太挤了。于是她将自己的腿往左挪动了一下。一秒钟之后他的腿也挪了过来,继续靠在她的大腿上。
她转过头去,咳嗽了一声,暗示他把腿挪开。
丁艺峰半笑不笑地瞥了她一眼,无动于衷。过了一会儿,还用鞋尖轻轻地蹭了蹭她的小腿。
长长的桌布挡住了一切。闵慧穿著一套灰色的西服裙,小腿上只有一层丝袜,被他的举动恶心到吐。
鞋尖沿著腿腹反复地挨蹭著……桌面上,丁艺峰正襟危坐,一手拿著马克笔,在文件上不停地划著重点,好像桌底下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闵慧的手忽然一晃,咖啡杯倒了,也没盖子,褐色的咖啡直泼了出来,正好泼在他的裤裆上。
保温杯里还冒著热汽。咖啡是刚倒的,大约有八、九十度,丁艺峰禁不住「噢」了一声,大腿上火辣辣地,痛得站了起来,所幸裤子是黑色的,除了湿掉一块,倒也看不出来。他只得快步向洗手间走去。
身后又传来喁喁的人声,闵慧淡定地拿著咖啡杯走到旁边的茶水室将咖啡加满,也不盖盖子,继续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不知有谁偷偷地去外面抽过烟,会议室里有股浓郁的尼古丁气息。气氛变得沉闷起来,总监明明不在,大家都不讲话,就因为桌子上坐著一个满脸阴沉的女人。
闵慧打开手机,若无其事地浏览信息。几分钟后,丁艺峰回到会议室,匆匆地说了句「今天的会先到这里」就草草结束了。
闵慧带著胜利的心情回到办公室,还没坐定,丁艺峰一阵风似地走了进来,将门一掩,板著脸说:「闵慧,刚才你是故意的吧!」
「你才是故意的。」
「你把我弄伤了。」他挑了挑眉,「总得补偿一下吧?下班后一起吃个饭?」
「丁艺峰,你要再敢惹我——」闵慧冷笑一声,「信不信我把那东西割下来穿在铁签子里当羊肉串烤来吃了!」
不知是这话的镜头感太强还是闵慧的声音太响,丁艺峰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嘴上却不肯认怂,压低嗓门威胁说道:「闵慧,我劝你不要得意忘形!现在的你是我的下级,我分分钟就能搞死你。」
「我不怕,等下就去HR举报你!」
「去,尽管去!」他嗤笑,「HR你去得还少吗?当年你都不能把程启让怎么样,如今他们装聋作哑的本事更厉害了。」
「Getout!」
丁艺峰哼了一声,转身向门外走去,刚迈了两步,冷不防「嗖」地一声,一枚飞镖从他耳边呼啸而过,「夺」地一下钉在门板上。他抬眼一看,门背上挂著一个木质的飞镖盘。再回头,闵慧手里拿著一枚飞镖,半笑不笑地说:「不好意思,写程序时候的小消遣,以后找我有事打电话就好,千万别随便进来,万一失手射瞎了你的眼睛可就麻烦了。」
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留给她一道仇恨的背影。
战斗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闵慧告诫自己不要掉以轻心。丁艺峰说得不错,在任何单位,上级要是想整下级,办法多得很。跟程启让相比,丁艺峰只是个喽啰,段位也低出很多。她宁肯遇到十个丁艺峰也不愿意碰到一个程启让。
事实证明,她笑得太早了。
下班时窗外电闪雷鸣,下起了倾盆大雨。
计程车根本叫不到,闵慧心想,从大楼步行到地铁站,最多十五分钟,快步走的话十分钟就到了,天气也不冷,淋点雨没关系,于是举著一把折叠伞在雨中疾走。
走了不到五分钟,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地停在她的身边,后座的门推开了,传来一个淡淡的声音:「上来吧,我送你一程。」
那声音和雷声雨声混在一起,显得轻不可闻,闵慧扭头往里一看,里面的男人穿著件黑色的风衣,领子竖起来,露出巴宝莉的纹样。
是程启让。
她不理睬,继续往前走。
轿车一路跟过去,车门半掩,程启让在里面继续说:「大风大雨的这又是何必?既然在一起工作,你不可能永远避开我。」
她一字不答,埋头直走。
「对了,后天你要跟我出趟差。北京有家医院想购买咱们的GS1.0,你得跟我一起去洽谈。」
「我不去!」
「这是工作,你必须去。」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却充满了权威。
她不理他,继续快步往前走。
不是走,是小跑。
身后传来车轮滚动的声音,过了片刻,大概是终于跟得不耐烦了,那车猛地加速超过了她,挡住了她的去路。
后面的车窗摇下来半边:「雨很大,上来,我送你。」
「滚!要多远滚多远!」她在雨中挥舞著被风吹翻的伞,对著轿车吼叫,「你他X的再缠著我,信不信我揍死你!」
那车继续跟著她,闵慧气炸了,眼见地上有一块砖头,一猫腰地拾起来往车玻璃上猛地一砸,只听「喀」地一声,玻璃上裂开了一个洞,露出半张熟悉的脸,上面满是鲜血。车中人看见闵慧手里的砖头,以为她要向自己扔过来,下意识地抱住了脑袋。
闵慧浑身一震,砖头掉在地上:「辛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