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有很多无奈心酸的事情发生,你只能默默地接受,却总是不能按照自己想法改变什么。
静下心以后,他想起刚刚他和她牵手时他的心里反应,觉得可笑而不切实际,简直是在做白日梦。
可是当时他就是那样想的,这点他骗不了自己。
刚刚她温柔地打碎了他的美梦,所以他的心还在隐隐作痛,尽管他也知道这简直可笑之极。
可是他的心越来越沉重,放佛上天在嘲弄他的幼稚。
他一直被人认为是一个成熟稳重、知书达理的男生,包括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可是,有的时候,他的心中总会涌现出一些不切实际,甚至荒唐的想法,有时这些东西遮蔽了他的理性和成熟,就会导致他出现一些幼稚的言语和行为。
也许,这些东西才是他心中最真实的表达吧!
要出院了呢,应该高高兴兴才对。
刘诗泽安慰着自己的情绪。
一天后。
刘诗泽漫步在一条古老的胡同里。
那些陈旧的建筑让他有一种历史的厚重感,让他体会到一种古人的情怀。
尽管这些胡同小巷也就是几百年之内的东西,但是他还似乎还是能透过这些东西看到那些幽暗昏明的岁月,看到历史的沧桑。
看着那些清朝时期遗留的四合院,他感慨颇多。
古人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六世同堂。
一家人通过延续不断的血缘关系,生活在一个美好的氛围之中。
现代社会追求无私,追求博爱,可是到头来怎么样呢?
兄弟姐妹之间尚且为了遗产纠纷反目成仇,朋友、陌生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就更不用说了。
“刘诗泽!”
背后响起一个清脆而有力的声音。
刘诗泽从沉思中醒来。
回过头。
是一个男生。
“达哥!”
刘诗泽脸上展开欣喜的笑容。
“怎么出院了也不说一声?我刚刚到华康医院里找过你呢!他们说你今天出院。”
温达挠了挠头,嘿嘿的笑了几声。
“哦,对不起,昨天有点事,忘记跟你联系了。”
刘诗泽不好意思地说。
二人一边说,一边在宁静古朴的胡同里穿梭。
“王坤,追血等人已经绳之于法,钩子被判无期徒刑,秋娘被判10年有期徒刑。”
温达一一叙说。
“哦,知道了!”
刘诗泽淡淡地说。
“怎么,你不恨他们吗?”
温达有些奇怪。
“我对他们本来就不感兴趣,我只是要救出杜渊,况且他们已经受到应有的惩罚。”
刘诗泽平静地说。
“我就知道你不是一个简单人!”
温达露出欣赏的神色。
刘诗泽却只是苦笑。
“怎么了?遇到了什么伤心事?”
温达问。
刘诗泽轻轻地叹了口气:“没什么。”
“是不是因为林熙珍呢?我已经听说了你们的事,林熙珍是是我的同班同学,有什么我可以帮你转达。”
“谢谢你,达哥,可是我真的不想谈论这些事情。
”
刘诗泽语气委婉地说。
“好吧,那我不强求你了,可是你要知道,我们一起经历过生死,已经是肝胆相照的知己,我希望你有什么事情都可以跟我说,虽然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帮得上忙,但是我会为你两肋插刀!”
刘诗泽看着温达冷峻却真诚的脸,十分感动。
他知道,使温达这种人说出这样的话,当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见他对自己真的是非常信任。
“谢谢你!”
刘诗泽淡淡地说,心中却是波涛汹涌。
“哦,对了,你那天为什么会出现在那儿?”
刘诗泽转移了话题。
“我从小就喜欢到那个地方锻炼身体,那里空气很新鲜,环境也很清幽,不过很少有人能找到那里。”
温达回答道。
“那里以前有一个屠宰场吗?”
刘诗泽接着问道。
“是啊,你又是怎么知道?难道你去过?”
温达清楚地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那里确实有过一个屠宰场,但是早就废弃了,一般很少有人知道。
“我是听杜渊说的,他的亲戚曾经开过屠宰场。”
刘诗泽说。
“哦,是这样……”
温达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我经常到那里锻炼身体,从来没见有人来过,那天晚上我看到屠宰场里有灯光在闪烁,好奇之下,趴在门口偷看,发现你和杜渊都受了伤,所以才进去救你。”
温达补充道。
“可是那天启明不是在上课吗?”
刘诗泽有些疑惑。
“我那几天在家养病,一直都没有去上学,那天觉得精神状态有所好转,所以到外面逛逛。”
温达说。
“哦,还有……。”
刘诗泽没有再继续问下去,他想到另一个更让他想不通的事。
他觉得温达也是一个谜。
“我那天受伤很重,意识有些模糊,发生的很多事情都记不清楚了,但是我依然记得:你进来的时候,一脚就将钩子和秋娘踢翻在地,而且他们倒在地上之后就再也不能动弹,力道大得惊人,我很怀疑,你们跆拳道真的如此厉害?”
刘诗泽好奇道。
他在电视直播上看过国际跆拳道比赛,觉得那些冠军什么的也功夫平平,比起中国的传统武术根本算不了什么。
但是,他看到温达和歹徒打斗的场景之后,明显觉得:温达比电视上那些冠军还要厉害得多。
“我正要和你说这件事”,温达动了动嘴唇,显然有什么重要隐秘的话要说。
“我是启明中学跆拳道社的社长,这没错。但是,跆拳道我只学过一年。”
温达一字一句地说。
傻子也可以观察地出,他没有说谎。
但是,一年就能到达如此境界,岂不是天方夜谈?
刘诗泽开始怀疑那天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那一招一式,甚至打斗产生的呼呼风声,几乎可以和一些国产武侠剧相媲美。
温达看见刘诗泽的眉头紧皱,知道他有疑惑。
“我知道你不信,这样来说吧,那天你看到的我的功夫跟学习跆拳道的关系不是很大。”
温达的
话充满了神秘感。
刘诗泽没有再说话。
他知道,温达将把这个秘密告诉他。
果然,温达又发话了。
“我从小就不是一个居家不出的乖孩子,我喜欢到处乱闯,对什么都充满了兴趣。”
温达眼睛微微上移,回忆起了以前的事。
“记得初一暑假,我在外婆家玩耍。那是一个宁静的小村庄。
我整天一个人在山野中四处游玩。
望着蓝天白云,望着山野树林,望着远处层次分明的梯田,呼吸着那里独有的气息,听着虫鸣鸟叫,心里说不出的舒服。
一天下午,我追逐一只受伤的野兔,想把它带回外婆家圈养起来。
那只野兔腿上洁白的茸毛上有一片鲜红的血迹,这对我造成了一种很特别的吸引力。
野兔的速度本是极快的,但我发现它的腿部受了伤,身体反应明显没正常的野兔那么灵活了,可是我依然很难追上它。
我是个喜欢挑战的人,心想你一只负伤在身的野兔,难道我会追不上吗?
可那只野兔拼命奔跑,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反而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
但它的不屈的精神也激发起我更大的斗志,也让我对它有了好感,我不再想把它圈养在笼里,那对这个钢铁般的魂灵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
我只是想追上它,多看它几眼,或者用手抚摸一下它的茸毛,甚至帮它包扎伤口。
也就是在这种好奇心和敬仰心的驱使下,我离目标越来越近。
突然,它被一个土块绊倒,摔倒在野草丛中。
它的身体剧烈地上下起伏,显然再也没有力气奔跑。
鲜血染红了草丛。
刘诗泽越听越诧异,这野兔跟他的功夫有什么关系。但温达的表情相当投入,刘诗泽决定仔细听下去。
“我赶紧上前想要将它抱起。”温达继续说道。
“可是当我的手即将接触到它的身体之时,它突然一跃而起,从我后方逃去,速度是那样惊人,眨眼之间,就已经消失在花草丛中。
而我,除了手上留下它的一丝血迹之外,什么都没有得到,心里异常失落。
当我坐下来休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了好远,眼前的景色从来没有见过,虽然同样是蓝天白云,青山碧水,但是却有一种独特的神秘幽静之感。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里从来都没有人来过。
当我恢复了体力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一个山坡上。
我继续前走去,发现了不可思议的东西。”
“那是什么?”刘诗泽禁不住好奇。
“那是十几间简陋的土屋,房屋的右边是一块小巧的庄稼地,我辨认出那是土豆。
庄稼地的一旁是一条小溪,小溪与庄稼地的交界处摆放着一个木制工具,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水力筒车!
“不会吧,那是明朝的农业灌溉工具!”刘诗泽惊奇道。
“我当时就跟你现在一样惊奇,不敢相信眼前的情景,可是我决对没有看错。
还有更惊奇的事情。
屋前是一块平地,平地上有大约十几个服饰奇特的人,有的人身穿绯袍,袍上绣有仙鹤,腰中戴玉,有的人身穿青袍,袍上绣有鹭鸶,腰中别一条银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