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至10节】

【六;牙买加】

这匹狼做梦也没有想到,我居然敢向它发动攻击,要知道,它可是狼啊,我可是羊啊。

但是,在我雷霆般的一击之下,它身上一连出现了几道伤口。

对了,这是一匹老狼,很廋,毛发朿起,在我连环攻击之下,它招架不住,屁滚尿流的逃跑了。

“别跑。”

我哪里肯罢休,见它逃跑了,我赶紧追赶。

不过,这匹老狼、别看它是把老骨头,跑的还蛮快,连我都追不到它。

追了很久之后,我气喘呼呼,实在追不到了。

“这次算你走运,别再让我碰见你。”我大声警告它,然后调转身子往回赶。

当我返回原地时,牙买加早已死了,身体正在慢慢的冰冷,慢慢的发硬。

怔怔看着牙买加的尸体,我的视线模糊了,不敢相信眼前的画面是真实的。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身子、心脏都在发抖,好像天空也在发抖。

“牙买加!”

我悲伤地大叫着牙买加的名字,但它再也听不得了,我喃喃地趔趄着,仿佛流光溢彩的天空也像我的心情一样黯然。

好不容易,心情才缓缓平静下来。

心情缓缓平静下来后,我在干巴巴硬邦邦的沙地上刨了一个坑,由于土质的问题,这个坑刨得很不易,我的前后蹄都刨出血了,指甲都快要刨掉了。

但我丝毫感受不到疼痛,因为更疼的是我这颗滴血的心,我发誓,一定要找到那匹老狼,将它活活杀死,为牙买加报仇。

将牙买加埋葬好后,我在上面撒下了花草的种子。

“牙买加,你好好在这里睡吧,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我发誓,一定要找到传说中的羊神,我不但要报仇,还要让老爸老妈和牙买加都复活。

临走之前,我仍然反复凝望着这个小小的土丘,仿佛牙买加并没有死去似的。

…………

…………

【七;冤家路窄】

晚霞绚丽多姿,垂挂在天际的太阳渐渐西沉下去,辽阔的撒哈拉大草原上开始安静下来,但芒草和枯叶仍然无风自动。

在茫茫草原上,有一只孤独的羊,它拖着孤单的背影,有气无力的往西边的方向前行着。

不用解释,它就是我。

时光匆匆,一晃三个月过去了,在赶往西方的路上,为了减少危险,我尽量避开那些凶猛的食肉动物,谢天谢地,我安然无恙。

我想,这一定是老爸在冥冥之中保佑了我,否则,对于一只被驱逐出部落群体的食草动物而言,在危机四伏的大草原上孤独地走了这么多天,却一点事儿也没有,这是一件多么难以置信的事情啊。要知道,在这片残酷的生存环境中,好多形影单只的食草动物,不出一天的功夫,就直接变成了猛兽们拉出来的大便了,而我,却毫发无损。

当然,作为一只羊,竟然秒杀了两只卑鄙下流的鬣狗,又赶跑了凶残歹毒的狼,自我保护自然是绰绰有余了。

大家可以这么认为我的实力,但我想说的是,哪怕我再身怀绝世武功,但身份也始终只是一只羊,羊就是羊,始终成为不了狼。我之所以能成功的干掉那两条可恶的鬣狗,打跑那匹凶恶的老狼,完全是因为在牙买加遇难的时候,我充满了仇恨的力量,然后这种力量又爆发了出来。这种现象确实很罕见,但不是不可以解释,就好比是人类中播放的某些科幻电影或者玄幻电影中的那些很狗血的桥段一样,当某某在绝望的时候,哪怕平时再普通,但到了这个时候,很有可能,也会突然性的变得十分强大。

另外,这些鬣狗和狼也太轻敌了,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先下手为强了,否则,我也没那么容易得逞。

作为一只形影单离的羊,我的处境很危险,所以,我必须尽早的赶到阿拉伯山脉,就这样,我一边看着五颜六色的天空,一边呼吸着风儿的清香,一边吃力的往前行着。

我不知道离阿拉伯山脉还有多远,但我毫不气馁,是的!哪怕路途再遥远,但距离始终也是有限的,我只要往前行走一步,目标就会离我接近一步。

撒哈拉大草原的昼夜温差特别大,相差了好几十度,随着夜晚的来临,温度陡然下降。

这是一片不毛之地,我又饥又渴,很想眼前出现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和一汪清澈甘甜的泉水,不知道什么原因,越是往西走,环境就越恶劣,已经好多天,我都没享受过嫩草的味道了,真的好想好好吃一顿。

走着走着,前方出现一棵大树,是一棵郁郁葱葱的面包树,在晚霞的照耀下,好像连树叶都闪耀着绿油油的光芒。

我很激动,真想不到,在这种鬼地方,还有这么大的一棵面包树。

该不会是为我准备的吧。我美滋滋的这样想着,赶紧屁颠屁颠的走了过去,当快要到面部树跟前时,我又小心翼翼的环顾了一下周围,见没什么危险,赶紧像饿狼扑食一样的扑了上去。

“真是太好吃啦。”我垂涎欲滴,张开大嘴,开始狼吞虎咽。

问题是,这么棒的美味佳肴还没来得及享用几口,耳畔突然传来一阵呼救声。

虽然口音不同,但一听就知道,是我们羊族的呼救声。很动听,但惊慌失措,像是一只未成年或者刚刚成年的羊妹妹。

“有木有搞错啊。”我赶紧在树后面躲了起来。

很快,一只羊像惊慌失措的跑了过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是一只很美丽的羊姑娘,除了母亲之外,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小母羊,虽然它吓得是花容失色,但依然掩饰不住它那天仙般的美丽,尤其是那珍珠般的眸子和洁白无瑕的羊毛,使它无比高贵而又圣洁。

说真的,这个时候,在心理上,我对食肉猛兽仍然有一些惧意。

也就是说,虽然上次打败了两只鬣狗和一匹老狼,但我仍然想尽力的避开它们,不跟它们正面冲突。据科学家分析,在食肉动物面前,食草动物的这种惧意是与生俱来的,是根深蒂固的,食肉动物在食草动物面前天生就拥有这样的心理优势,像野牛、大象它们,如果单论武功的话,狮子和豹子都不是它们的对手,但在小小的鬣狗面前,它们又会感到害怕,为什么呢,因为人家是食肉动物,它们是食草动物,食草动物对食肉动物的害怕,不知道在多少个恐龙时代之前就已经形成了。

何况,我本来就是羊族中的胆小鬼。

“好可怜啊。”我想袖手旁观,因为除了害怕之外,我还要早日赶到阿拉伯山脉寻找羊神,向它学法术,替我老爸报仇,将我老妈救出火坑。

“救命啊,救命啊!!!”

“别跑了,小妹妹,不要再做无谓的体力耗费了,你再跑也会被我吃掉的,嘿嘿嘿。”

“救命啊,救命啊!!!”

“乖,小妹妹,别跑啦,别跑啦,你就乖乖的让我吃掉算啦,哈哈哈。”

追赶这只美丽的小母羊的是一匹狼,也是一匹面目狰狞的老狼,它就像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似的,一边优哉游哉的追赶可怜的小母羊,一边用不阴不阳的声音挑逗人家。

忽然,我发现这匹老狼的身影和声音都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当我想起了它原来就是杀死牙买加的那匹老狼时,就立马打消了置身事外的想法,而且,也什么都不害怕了,什么胆怯心理,什么杀父之仇,在牙买加之死的那种悲痛和仇恨的面前,这些都不重要了。

“小妹妹,闪开!”

我大叫一声,跳了出来,挡在老狼的前面。

“我操!”

老狼猝不及防的吓了一跳,但是,一见是一只羊挡住了它的去路,立马换成一副凶巴巴的嘴脸。

“你TM的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啊,敢挡你狼大爷的道。”老狼凶道。

“你别得意,是谁活得不耐烦了还不一定。”

“我靠。”老狼哈哈大笑;“你TM的这个牛皮吹得也太夸张了吧!好吧,既然你活得不耐烦了,本大爷就连你一起吃掉。”

道完,老狼恶狠狠的袭来。

我分外冷静,不敢怠慢的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因为我知道,狼这种食肉动物最擅长的就是偷袭了,跟它们这种卑劣无耻的王八蛋相斗时,千万不能讲什么武德,否则,你都不知道怎么死,所以,老狼在袭来时,我赶紧闪开了,闪开后,我又赶紧朝它身上反扑过去,要知道,我也正准备偷袭它呢,谁知道被它抢先了一步。

这匹老狼这次很精明,逃过了我的反扑,经过几个来回后,我居然没有取胜,但是,它也没占到半点便宜,不过,它认出了我是谁。

“原来是你……”老狼惶恐不安的看着我。

“对,就是我,想不到是不是,真是冤家路窄啊。拿命来吧!我要替牙买加报仇。”我说,然后又扑了上去。

这只老狼胆怯了,又想反抗,又想逃命。为了给牙买加报仇,我自然不会让它逃脱了,哪怕是同归于尽,也要为牙买加报了这个仇。

又经过几个回合后,我终于将老狼打趴下了,我咬住了它的脖子,狠狠一口咬断。

将老狼咬死后,我感到很疲惫,吃力的站了起来,不过,看着它血肉模糊的尸体,我触景生情的又想到了牙买加的惨状,要不是这个老家伙,牙买加还活得好好的。

“牙买加!~”我仰起头,痛苦的大吼一声,这时,老天爷仿佛也在配合我的悲伤似的,忽然打了个炸雷。

周围刮起了一阵阵清冷的风,泪水使我的视线变得模模糊糊,我还是不解恨,我也要像这些食肉动物对待我们一样,喝光它们的血,吃掉它们的肉,我要用这种方式为牙买加、我老爸、我们拉美部落、我们所有羊族、以及惨死在这些食肉动物嘴里千千万万的食草动物报仇。

“咩!!!~”

我对着远方,大叫一声,然后,开始吸允老狼血管里面的血液。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渴了,还是因为其它的原因,反正,当老狼血管里的血液流入我嘴里时,居然感到宛如一股股甘泉沁入我嘴里似的,没想到狼血的味道居然这么美妙,我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喝得心满意足后,我又撕开它的狼皮,开始吞噬它的肉……

那只美丽的小母羊呢,没有跑远,而是不安的站在不远处观战,刚开始,它见我这么勇敢,而且还会又扑又咬,作为一只羊,跟狼打架还居然占了上风,它感到很不可思议。

现在,我将老狼咬死了,而且还喝它的血吃它的肉,这只美丽的小母羊就更感到不可思议了,都搞不清我到底是羊还是狼,要不就是另一种它从未见过的异类。

“别怕,我也是羊。”吃饱喝足后,我擦了擦嘴边的血肉,走到美丽的小母羊面前。

小母羊呆呆地后退几步,将信将疑的看着我,见我确实是一只羊时,才放低了戒备心。

当然,我对它有救命之恩,要不它早跑了。

“小妹妹,你的家在哪里?”我说。

“我的家在尼罗山下面。”

“远吗?”

“有十里的路程。”

“我带你回去。”我诚恳的说。

“……”美丽的小母羊犹豫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说;“谢谢你了。”

“不用这么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我说。

……

……

……

【八;阿非利加部落】

小母羊叫塞舌尔,比当时的我还小几个月,它来自于一个叫阿非利加的部落,是这个部落中一家奴隶的女儿。

对于阿非利加部落,我曾经听老妈说过。

老妈说,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很大的部落,叫阿非利加,这是一个很大的部落,比我们拉美部落足足要大了好几倍。

不过,虽然它很大,但从不以大欺小,跟周围的小部落相处得都很和睦,所以,它是一个很友好的部落。

老妈还说,这个部落的羊们同胞的毛发都是黑色的,老老小小都能歌善舞。

当塞舌尔带着我到它们部落时,我惊讶的发现,阿非利加部落中的羊们确实都是黑色的毛发,就连塞舌尔的老爸老妈也是黑色的毛发。

只不过,我搞不明白,这个部落的羊们为什么都这么黑?可塞舌尔为什么又这么白呢?要知道,连它老爸老妈的毛色也很黑呀。

我问塞舌尔,它说它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它就知道,从它出生起,就是这个样子了。

我问塞舌尔的老妈,它支支吾吾的不肯告诉我。

我怀疑其中一定有文章。

不过,塞舌尔的老妈告诉了我另外一件事情,原来,塞舌尔遇到我的那次是逃出去的,因为大酋长看上它了,要求塞舌尔成为它的第一百零九个老婆,可塞舌尔死活都不肯答应,毕竟,大酋长太老了,而且还有一百零八个老婆。于是,大酋长用强迫的手段要求它答应,否则将接受惩罚。

“小伙子,你这么厉害,可不可以帮它。”塞舌尔的老妈乞求我。

“阿姨,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的。”我说。

为了让塞舌尔的老妈更放心,我还拍着胸脯说;“这事包在我身上。”

塞舌尔的老妈点点头,慈祥的看着我,这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奴隶,年龄并不算老,可岁月却已经在它额头上刻下无数痕迹了。

为了塞舌尔,为了正义,我决定找大酋长说理,这老家伙年事已高,又有一百零八个老婆了,为什么还要强迫塞舌尔做它老婆呢?撇开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放一边,单凭老牛吃嫩草这个问题,我就觉得它做的很不对。

但什么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是这样的;阿非利加部落实行的是奴隶制,大酋长拥有绝对的权威,作为最高领导,想见它一面,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必须要想办法才行。

“哈瓦那哥哥,我自己的问题,还是我自己来解决吧。”不知道怎么回事,塞舌尔怎么知道了,它不让我找大酋长评理。

“没问题,你等我的好消息就行了。”我安慰它。

“太危险了,你不知道,它是暴君。”塞舌尔担心的看着我。

“没关系,有我在,一切都能搞定。”我说,我的逻辑是,好事要么就别做,要做就做到底。

就在我为了见大酋长而感到一筹莫展的时候,一支由上千匹狼组成的狼族联军,忽然疯了似的,对这个庞大的部落发动了有史以来最为猛烈的进攻。

大酋长从来没见过这么凌厉的攻势,被狼追得四处逃命。

在这次战争中,我保护了塞舌尔一家,一口气咬死了几十匹狼。

可以这么说,这些狼死得很冤枉,或者,也可以这么说,它们很倒霉,因为它们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危险同时也是最卑鄙的羊,导致它们在屠戮别的羊的时候,被我突袭而咬死,要不就是,它们在将我当成猎物屠杀的时候,冷不防的脖子突然被我咬断。

当然,它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会以牙齿为武器的羊,并且爆发力十分强大。

更要命的是,这只羊还如此卑鄙,一声不吭就亮招了。要知道,它们才是猎杀者啊,在羊族这种猎物面前,哪里有什么防备心呢。

而我呢,正愁找不到狼呢,没想到一下这么大的收获,自从上次喝了老狼的血以及吃了它的肉之后,我就发现,自己对这种味道竟然有些怀念,我觉得老狼身上的血肉的味道,比又鲜又嫩的青草和又醇又甜的甘露的味道还要棒。我甚至还想,要是那匹老狼再年青一点的话,味道应该更好。

我将这些狼的尸体都拖到一个地方,准备慢慢享用。

战争过后,阿非利加部落损失惨重,元气大伤,从领导到奴隶,全体战战兢兢,如同噩梦醒后一般。

我是唯一的亮点,秒杀仇敌的事迹不知道从哪位羊同志的嘴里开始传,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传遍了整个部落,被传得神乎其神。

大酋长自然也知道了,这只叫尼日利亚的大酋长恨狼族恨得咬牙切齿,从它十八代祖宗开始,就不知道有多少先辈倒在狼的爪牙之下,可又无可奈何,因为羊天生就是被狼以及其它食肉动物宰的,想不到,在它的臣民中,竟然有这么一只逆天的同志,真是大大替它出了一口恶气啊。

为了亲眼目睹我这只羊族中的战斗机,同时,更为了让我成为它的贴身警卫,大酋长急忙下令寻找我,它要亲自接见我。

为了塞舌尔的事情,我正愁没有机会见它呢,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我自然不会放过。

尼日利亚大酋长是一个胖嘟嘟的老家伙,见到我,它难以置信,足足盯了十几分钟,才问;“你就是能杀死狼的勇士。”

“是的,伟大的大酋长。”我说。

“就你这块头,,,能将狼弄死?”

“是的,伟大的大酋长。”我被它盯得浑身不舒服,要不是为了塞舌尔,我才不愿意搭理它呢。

“奇怪啊,真是奇怪啊,看不出来啊。”尼日利亚大酋长自言自语的道着,它决定考考我,让号称阿非利加第一大勇士的安哥拉来跟我比武,结果,我将安哥拉活活打趴,当然,我没有用牙齿攻击它致命的部位,因为它是羊、而不是狼,否则,它死得很难看。

“相信了,我相信了。”尼日利亚大酋长情不自禁的为我喝彩。

“你想担任什么职务?”它问。

“你想让我担任什么职务?”我反问。

尼日利亚大酋长想了想,说;“做我的贴身卫士吧,好不好。”

“好吧。”我点头,别看这小小的卫士,但却是个香馍馍,因为这是属于低职高配的职务,也相当于大酋长的心腹,这样的关系,几乎可以跟一品大员分庭抗礼。

更甚的是,能够做大酋长的贴身卫士,是证明自己价值的最好方式,试想,这是多么大的荣耀啊。

但是,我根本就不稀罕这个什么狗屁卫士,不要不是为了就塞舌尔,我肯定不会答应。

“但我有个要求。”我紧接着说。

“什么要求?”

“是这样的……”我一五一十的将塞舌尔的事向它反映,然后,又将我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它听,我说我不是阿非利加部落的,而是来自拉美部落。

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找借口拒绝它的要求,并以此来救塞舌尔,人类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我根本就不是阿非利加部落的,所以,我没这个义务。

“哦……”尼日利亚大酋长显得很为难。

斟酌了一会儿,它咬了咬牙,答应了;“好吧,我答应你。”

…………

…………

我第一时间将这个喜讯告诉塞舌尔,大酋长不会再强迫它成为它的老婆了,而且,我还将我私自请求大酋长、免除它全家奴隶的身份告诉它,我说大酋长不惜一切的答应了。

塞舌尔以及它老爸老妈听了后,激动得说不出话,这可是塞舌尔一家根本不敢奢望的,告别奴隶身份,就意味着它家自由了,而且社会地位也迥然不同了,总之,它家的生活从此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当然,我之所以对塞舌尔一家这么好,除了我觉得自己本身具有很高尚的品德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很喜欢塞舌尔。

可以这么说,我对塞舌尔的感觉是一见钟情,自从见它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我这一辈子爱上这只小母羊了,它带给我的感觉跟牙买加带给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牙买加带给我的感觉是友情,而它带给我的感觉却是爱情。

当然,我不敢说出口,我只敢将这份感情藏在心里。

塞舌尔一家苦尽甘来了,以前连说话都要小心翼翼,走路也不敢抬头,走到哪里都是低着头、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但现在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就行了,再加上我这只大酋长贴身卫士跟它们家又走得很近,大家还以为我们有亲呢,因此,它们一家也跟着获得了无限的羡慕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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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贴身卫士的工作很简单,保护好领导的安全就行了,但责任也很重大,作为阿非利加部落天字第一号的尼日利亚大酋长,它的羊身安全是不能有任何差错的。只不过对于我来说,这都是小菜一碟。

不过,别看尼日利亚大酋长肥头大耳,看上去脑袋很像很简单似的,其实精明着呢,除了让我保护它的安全之外,它还交给了我一个新的任务,就是让我再兼任教官,帮它训练一支骁勇善战的军队出来。

作为撒哈拉大草原上最大的一支部落,阿非利加部落是注定不会安宁的,狼族以及其它食肉动物的小规模进攻几乎天天发生,中等规模的进攻也会隔三差五的出现,大规模的进攻一年最少都有十次,食肉动物的每一次进攻,都会给部落带来或大或小的生命财产损失,对于这个问题,部落通常是用拼命繁殖的这个方式来保持不会灭绝,打个比方吧,食肉动物如果捕杀我一百只羊,我们就繁殖两百只羊出来,它们如果捕杀我们五百只羊,我们就繁殖一千只出来。

这是一个很悲壮的方式,当然,除了撒哈拉部落之外,整个羊族、或者是地球上所有的食草动物群体,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保证自己不被灭绝。

我觉得不能这么干,生命,是多么的宝贵啊,父母将我们幸幸苦苦生下来再养大,难道就是为了给这帮畜生提供食物吗?这些畜生的残忍、贪婪、是有目共睹的,太多的同胞惨死在它们爪牙下,无一不是痛苦的死去,我不甘心,哪怕是老天爷安排的,我也要改变这种命运,就像我,作为一只食草动物,现在却已经蜕变成食肉动物了,这就是对那帮畜生最好的惩罚。在做教官的时候,我反反复复告诉士兵们,命运不是上天安排的,而是自己改变的,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可以做到,在面对食肉动物的时候,它们狠,我们更狠,它们勇敢,我们更勇敢,狭路相逢,勇者胜。

为了培养士兵们的战斗素质,我亲自带着它们去捕捉那些落单的狼或者鬣狗,将它们杀死然后吃掉。

在我的训练下,很快,阿非利加部落出现了一支训练有素的野战军队。

当然,我的设想是,这支军队能够与食肉动物决一雌雄,它们的战斗力要做到五名士兵可以对付一只鬣狗,十五名士兵可以对付一只狼,五十名士兵可以对付一只豹子,三百名士兵可以对付一头母狮,八百名士兵可以对付一头公狮。

我是这么设想的,并将这个设想报告给了尼日利亚大酋长。

大酋长满口赞成,它将全心全意支持我的工作。

问题是,我不会有太多时间了,因为我必须要先去寻找传说中的阿拉伯山脉中,要寻找传说中的羊神。

是的!我想报仇,我是那么的迫不及待想杀死墨西哥,而且,以我目前的实力,直接可以杀回去。但我想了想,还是要去传说中的阿拉伯山脉中寻找羊神,因为我要让所有的羊族都不再被食肉动物残杀,我还要从羊神那里得到‘重生草’,让我的老爸老妈和牙买加复活。

……

……

……

【九;拉美部落和狼族的联合侵略】

一转眼,两个月悄悄过去了,我向尼日利亚大酋长递交了辞呈,并跟它解释我为什么要辞职的原因。

无论是出于哪一方面的考虑,尼日利亚大酋长都不想我走,它很想将我留下来。

但是,正如人类所说,留心人难留去心人。对于我们羊族来说亦是如此,尼日利亚虽然很想将我留下来,但我却没有心在这里了,因为我必须要去传说中的阿拉伯山脉寻找传说中的羊神,为了老爸,老妈,为了牙买加,为了拉美部落,为了天底下整个羊族,我必须要去。

尼日利亚大酋长留我留得有点力不从心,只是,我的解释让它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哈瓦那同志,这样的鬼话你也相信?”尼日利亚大酋长惊道。

“相信。”我说。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听我爷爷讲过。”尼日利亚大酋长说;“可就是连我爷爷都说,这只是个传说而已,传说,,,传说是什么意义,你知道么。”

“知道。”

“知道就好,那你还去?”

“我也不想去,但我没有更好的选择。”

“你……”见实在留不住我,尼日利亚大酋长也不勉强了,它呵呵一笑,亲自给我颁发了通行证,还嘱咐我,在路上一定要小心。接着,它又说,我只要想回来,什么时候都可以,反正阿非利加部落就是我的家,阿非利加部落的大门随时都为我敞开着。

从宫殿出来后,我往塞舌尔的家直奔而去,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它的爱也越深。

塞舌尔也喜欢我,只是单纯的它尽量不让这份感情暴露,但还是逃不过我的眼睛。

“你真的要走?”塞舌尔一见我说要走,显得很着急。

“是,真的要走。”我深情的看着塞舌尔,在阿非利加部落的这段日子里,每次下班后,我总会情不自禁的去找它,一起奔跑,一起唱歌,一起吃点心,在大家眼里,我们是天生一对,它老爸老妈也认为我们看上去很般配,如果能走到一起的话,一定会幸福一辈子。

“……”塞舌尔不啃声,但它的眼睛却慢慢湿润了。

“……带上我吧。”塞舌尔知道我要去干什么,虽然它也认为,寻找什么传说中的阿拉伯山脉和羊神太荒唐了,只有神经病才会干这种事,但它并没反对。

“不行。”我斩钉截铁拒绝了它,途中太凶险了,我不能让塞舌尔再赴牙买加的后尘,成为牙买加第二。

一想到牙买加,我心里就隐隐作痛。

“……”

“塞舌尔,只要你愿意嫁给我,回来的那一天,我一定娶你。”

突然,我对塞舌尔做出了一个这样的承诺。

“……”塞舌尔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它呆呆看着我,笑了起来,笑过之后又一边流眼泪,然后,忘情的扑在我怀里。

就在我准备离开阿非利加部落的那天,情况突然发生变化。

是这样的;自从做上拉美部落的大王之后,墨西哥的侵略性也彻底暴露,它大搞法西斯主义,穷兵黩武,不停向周边小部落发动侵略战争,在它的进攻和屠刀下,许多部落被灭亡,现在,它的势力已经快要扩张到阿非利加部落的势力范围,就在最近,它派遣使臣对尼日利亚大酋长发出战书,要它率领整个部落乖乖的向拉美大军投降,否则,杀得片甲不留。

墨西哥的所作所为在羊族中臭名远扬,它的战斗力之所以如此强大,是因为勾结了狼族,每消灭一个羊族部落后,狼族能够轻而易举获得食物,作为回报,拉美部落可以得到被消灭的部落的地盘。

尼日利亚大酋长对拉美部落最近的恶行早有所耳闻,接到战书后,连夜召开会议,商讨对策。

对于墨西哥这只羊族中的败类,大家义愤填膺,将它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又一遍。

生气归生气,事实还是要面对,包括尼日利亚大酋长在内,大家都心知肚明,拉美部落的攻势将会非常凌厉,墨西哥的蹄子功夫和它的旋风转非常难对付,它手下的士兵也都是亡命之徒。

何况,拉美部落打的还只是头阵,一旦它失利,背后的狼族大军将会全力为它们扭转乾坤。

大家都知道,对于阿非利加部落来说,这将又是一场浩劫,绝不亚于上次狼族联军给部落带来的巨大损害。

还好,经过我的训练,阿非利加部落也拥有了一支战斗力不容小觊的军队,即便拉美部落和狼族的野心得逞,也要付出惨重代价。

在这种危急关头,尼日利亚大酋长自然也会想到我,正好我还没来得及走,它派一只叫纳米比亚的军官将我叫到宫殿。

得知这个消息时,我很震惊,墨西哥的所作所为我也清楚,在担任教官的时候,我常常派手下的间谍去打探它的动静,没想到,它竟然送上门来了。

我急忙赶往宫殿,尼日利亚大酋长任命我为战时大将军,除了对它负责之外,可以不听命于任何领导,阿非利加部落一切军事力量,我都有权调遣。

…………

…………

战争来得很快,比我们预想的还要来的快,不得不佩服拉美部落的机动能力,我们刚部署好外围防线,就已经到鼻子下面了。

拉美部落应该是倾巢出动了,密密麻麻的有几千军队,就是全民皆兵,也是极限了。

根据我派出的侦察兵报道,在它们后面,还有数量高达上百匹的狼族军队。

面对这种强大的阵势,尼日利亚大酋长心理有点受不了这个压力。

说实话,我也有压力,尤其我又是战时大将军,要负很大的责任。

但我没有害怕,因为我不再是以前的胆小鬼了,我尽量保持冷静,因为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一旦不冷静的话,对于阿非利加部落数万民众来说,是个灭顶之灾。

经过跟其它羊族部落和食草动物部落一系列战争后,拉美部落的军队士气很高,气势如虹,咄咄逼人。

形势很严峻,剑拔弩张。

仔细观察一下后,我觉得跟它们硬碰硬,肯定会吃亏,急中生智,我突然想出一个战法,这个战法的最主要目的就是我要在它们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出击,将它们击溃。

我迅速命令赞比亚率领第2团坚守外围阵地第一线,命令乌干达率领第5团防守外围阵地第二线,命令坦桑尼亚率领第3团防守外围阵地第三线,互相接应,互相支援。

然后,我再迅速命令布隆迪率领第4团防守侧翼。

接着,我让津巴布韦率领一个加强营,专门保护大酋长和王族成员以及重要的文臣,再让埃塞俄比亚率领一个加强营,负责部落妇孺们的安全。

我自己则亲自率领第1团,这是一支战斗力最强的野战团,在最关键的时候,我要以攻为守,以最快的速度,将拉美部落进攻的部队击溃,然后及时撤回,等狼族军队出现时,在狼族军队面前故意示弱,等它们粗心大意时,再猛烈反击。按照人类的说法,这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我想,只要顶住了它们前三次进攻,就绝对能够将它们击溃。

只是,看到拉美部队一些熟悉的面孔,我又赶紧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这个战法会造成很大的伤亡。

于是,我赶紧又换了一个新对策,我想,最好是在它们还没有进攻之前,我突然意外的出现在它们面前,我老爸曾经是它们的大王,我曾经是它们的王子,我的突然出现,对它们的军心,肯定会引起很大的动摇。

出现之后,我会跟它们阐明利害关系,然后找墨西哥单挑,因为我主要要对付的敌人是墨西哥和狼族,其它父老乡亲都是无辜的。

我想,如果找墨西哥单挑的话,它肯定会答应,在它眼里,我不过是没有一点武功的胆小鬼而已,它正好利用这个机会,可以冠冕堂皇的将我杀死。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我还没来得及将想法付诸于行动时,拉美部落的军队就发动了猛烈的进攻。

……

……

……

【十;报仇雪恨】

强将手下无弱兵,我训练出来的军队不是吃素的,在拉美部落的军队的猛烈进攻下,表现十分强劲,不但毫不逊色,反而超出了对方一大截,要知道,这可是这支部队第一次投入到大规模的实战之中啊。

作为食草动物,羊族之间的战争不像食肉动物,无非是用头上的两只羊角戳对方,要不就是用蹄子踢对方。

一时间,战场上厮杀声震耳欲聋、惨叫声连绵不绝,墨西哥亲自在前线指挥,连续发动三次进攻,都罕见的败退下去。

墨西哥感到很疑惑,之前侵略别的羊族部落时,往往用不了二次,对方就溃败了,而这次呢,连续进攻三次,对方不但没有溃败,自己反而败下阵来。墨西哥气急败坏,这只臭名昭著的法西斯分子,完全不顾士兵们的死活,严声厉色的发出命令,让它们继续进攻。

经过之前三次猛烈进攻的失败,拉美部落的军队死的死、伤的伤、没死没伤的也是精疲力竭,急需休整,待精力恢复后,才能再发动第四次进攻。

而现在,墨西哥大王不顾它们的死活,又命令它们继续进攻,不免纷纷露出怨恨之色。

只是,军令如山,再加上督战队的残忍,以及连退缩者的家属都要受到残酷惩罚的Y威下,没办法,只得又硬着头皮,强打精神,继续发动第四次进攻。

而阿非利加部落这边的军队却正好相反,号称无敌的拉美法西斯军队被它们一连击退三次,士气更加高涨,于是,愈战愈勇。

在阿非利加军队的抵御下,拉美军队的第四次进攻很快败下阵来。

墨西哥懵了,征战无数,今天却连外围阵地的第一线都拿不下来,而且损失惨重。

但墨西哥仍然不死心,对士气低落的士兵们、又大声的发出第五次进攻的命令;“同志们,我们拉美部落是撒哈拉大草原上最伟大的部落,我们拉美部落的军队是撒哈拉大草原上最强大的军队,为了伟大的拉美部落在伟大的统一战争中能取得伟大的胜利,现在我以大王的名义命令大家,继续进攻!!!”

喊完后,他准备率领身旁的王牌军,亲自进攻。

毕竟拉美部落的军队都是我的父老乡亲,它们的惨状我看不下去了,要是再进攻,不知道又要留下多少冤魂,于是,在这个时候,我也准备出去单挑墨西哥,以报仇雪恨。

“墨西哥,你看我是谁?”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冲了出去,逼视着墨西哥,对它大道。

墨西哥正准备亲自进攻,见我突然从阿非利加部落的防御阵地后冲出来大声这样问它,不由一愣,以至于一下没有认出我。

“你,,,你就是那只小杂种。”打量我一会儿后,它才认出我。

“墨西哥,你这败类,快拿命来,今天,我要当着父老乡亲的面,为我老爸老妈以及所有被你害死的父老乡亲报仇。”

说完后,我还将墨西哥害死我老爸的事情告诉大家。

此时,拉美军队中很多父老乡亲都认出了我,听我这么一说,更是一片哗然。

“别听它胡说,它是在造谣。”墨西哥的亲信大喊大叫。

“你这小杂种,休要污蔑我。”墨西哥听得脸色一阵黑一阵白,骂完后,它又对身后数以千计的拉美军的父老乡亲们说;“大家知道吗,这只小杂种,就是我们伟大的拉美部落中、有史以来最大的败类古巴的儿子,跟它父亲一样,它也很卑鄙、很无耻,事实就摆在眼前,大家可以看,现在,它正为敌对者卖命,屠杀我们拉美部落的同胞,为了伟大的拉美部落,今天,我要清理门户。”

墨西哥说完后,立马对我冲来,大道;“小杂种,受死吧。”

墨西哥太没将我放在眼里了,它还以为我是以前那只身无缚鸡之力的胆小鬼,能像碾死一只蚂蚁似的碾死我。

不过,墨西哥的蹄子功夫和它的看家本领‘旋风转’确实很厉害,让我招架得很吃力。

墨西哥见它在前三蹄没能要了我的命,大吃一惊,也立马谨慎起来。

这个时候,它的妹夫巴西和外甥圣保罗也出来为它助战,但很快被阿非利加军队的几位将军挡住了,于是,它们又厮杀在一起。

我赢墨西哥赢的很吃力,虽然在几十个回合后,我将它咬死了,但自己也费了不少力气。

“老爸,老妈,你们的仇我报了。”看着墨西哥的尸体,我很悲伤,我在替老爸和老妈的惨死而悲伤,当然,我依然恨意未减,恨不得将墨西哥碎尸万段方才解恨。

“天啊。”

“不会吧。”

“比它老爸还厉害。”

“是啊。”

“我滴个乖乖啊……”

“该不会是魔鬼变的吧……”

“我的偶像以后就是它了。”

“战神啊……”

“……”

在一旁观战的拉美军队见我竟然用牙齿当武器,而且还这么牛逼,将它们心目中的盖世高手墨西哥大王咬死了,惊讶得纷纷瞪大了眼睛,要知道,盘古开天地以来,哪里有食草动物将牙齿当作战武器的,又不是食肉动物,而且,我还这么厉害,不光是牙齿,还是身手,战斗力都不会比狼逊色。

也别说是拉美军队中的那些父老乡亲,就连被我训练出来的阿非利加军队,也是目瞪口呆,大开眼界。

此时,巴西已被阿非利加的将领杀死,圣保罗也垂死挣扎,见墨西哥被我咬死了,拉美军的士气完全崩溃,当然,在墨西哥的洗脑活动之下,它们当中有不少成了好战分子,但也有不少是被逼的。再加上我本来就是属于拉美部落的,而且我老爸还是它们之前的大王,于是,大家纷纷倒戈,愿意让我指挥,还要求我再回去担任它们的大王。

就这样,我既是阿非利加军队的战时大将军,又成了拉美部落的大王。

当然,这个时候,我绝对不敢掉以轻心,以为在拉美军队的背后,还有上百匹狼族军队,在狼族这种强大的对手面前,形势无疑很严峻,虽然它们只有一百多匹,但在我们数万只羊面前,有着压倒性的战力优势。一旦战起来,除了我能对它们造成极大威胁之外,其它的羊兵羊将,不知道要付出多少性命的代价才能干掉它们一匹,而且还要是在我们羊兵羊将不畏生死的前提下,而在狼族面前敢不畏生死、除了我训练出来的阿非利加军队当中有一些能够做到之外,至于拉美军队那边,我基本是持否定态度的。

所以,按照这种推测,我们羊族凶多吉少。

问题是,到了这种地步,想退已经是不可能了,因为那上百匹狼族军队、就在拉美军队后面紧紧压着,它们正等着拉美军队将阿非利加军队击败,然后那些战死的死者和伤者,都成为它们不劳而获的战利品,这些狼太狡猾了,不管谁输谁赢,它们都能得到大量的食物,如果拉美军队一旦惨败的话,它们也照样会在背后对拉美军队大开杀戒。这都是墨西哥干的好事,为了自己罪恶的目的,不惜引狼入室。

当然,办法还是有,但前提必须是万众一心再加不畏生死,只要做到这两点,击败狼族军队的把握就很大。而狼族肯定还不知道它们的走狗墨西哥已经完蛋了,正美滋滋的做着享用战利品的美梦呢,我们可以趁其不备发动突袭。

时间紧急,不容多虑,我赶紧命令阿非利加军队和拉美军队都列好队伍,然后,给它们发表了一次很悲壮的演讲,以此来凝聚羊心以及激励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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