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弯残月挂在天际,将清辉洒向起伏的山峦,天地间透着一股肃杀之气。
一队万人左右的兵马,打着“韩”字旗号,押解着五万石粮食,分装在近千辆马车里,逶迤行走在青蛇岭的小道上,朝着官渡大营进发。
当先一员大将,手持青铜刀,**枣红马,正是袁绍手下的“河北四庭柱”之一,大将韩猛。深夜出现在青蛇岭上,乃是奉了袁绍的命令,从乌巢粮仓向官渡大营解运粮草。
为了避免意外,韩猛派出了十几名侦骑提前勘察军情,纷纷来报,一路之上风平浪静,并没有发现曹军踪影。
虽然有几个侦骑没回来,但黑夜之中,人生地不熟,斥候迷路晚归的事情时有发生,韩猛也没有放在心上,从乌巢押解了粮草,趁着夜色向官渡大营急行。
青蛇岭的道路逶迤蜿蜒,从山顶凭眺,状似一条长蛇;又因为山谷中多有青蛇出没,故而得名“青蛇岭”。
“哇……我踩到蛇了!”
暗夜中,一个胆小的士卒发出一声惊叫,被脚下的爬行动物吓得大喊大叫,全然忘记了不许喧哗的军纪。
带队的校尉名色如霜,勒马回头怒视被吓得惊魂失魄的兵卒,手中马鞭一指:“该死的懦夫,难道青蛇比断头刀还可怕吗?左右,把这个违反军纪的家伙斩了!”
“诺!”
校尉身后几个如狼似虎的悍卒应声而出,将那喧哗的士兵拖到路边。五花大绑了按倒在地,举起被残月映照的寒光闪烁的断头刀,就要砍下去……
三月的夜晚,乍冷还寒,风吹来,让人忍不住打个寒噤。
“嗖嗖嗖……”
忽然,弓箭自山坡之上射下,急如骤雨,密如瀑布。
毫无防备的袁军被射了个措手不及,顿时有四五百人倒在箭雨之下。
准备行刑的悍卒因为脱掉了甲胄。更是被射成了刺猬。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已经仆倒在地,把跪地等死的兵卒压在了身子底下……
青蛇岭上,一片兵慌马乱之声。袁军阵脚大乱。惊魂落魄的士卒纷纷奔走。呼喝喊叫之声此起彼伏,震彻山谷。
再也没人管这个违背了军纪的小兵,这个可怜虫蜷缩在刀斧手身子底下。伪装成死去的样子,小心翼翼的苟且偷生,渴望着能够活下去。
于是,两人的角色迅速的变幻,刀斧手一命呜呼,待死的小兵却活了下来……
当然,这只是个开始,最终的结局无人知晓,也没有人想知晓结局。
在这乱世之中,人命贱如蝼蚁,谁会在乎一个兵卒的死活?这条生命卑微的不过是汪洋大海里的一朵浪花,转瞬即逝,比流星还快……
“盾牌手,列阵阻挡,弓箭手还射!”
韩猛一边挥刀拨打着雕翎,一边大声的指挥惊慌失措的队伍保护粮草,列阵反击。
马蹄声响起,一将飞纵骅骝,手提开山大斧冲杀了过来,挡者尽皆披靡,无不血肉横飞,“河东徐公明在此,贼将还不束手就擒?”
“大言不惭,看我取你狗头!”
韩猛恼怒不已,想不到自己百般小心,依然中了曹军的埋伏,当下舞刀纵马,朝着徐晃迎了上去。
黑夜之中,叱喝声此起彼伏,看不清招式,两将借着火把过了二十几个回合,韩猛抵挡不住,肩膀被徐晃拍了一斧,疼痛难忍;幸亏有甲胄护着,没有大碍,但一时之间却再也用不上力气,只能拨马拖刀败走。
徐晃策马紧追,被韩猛身边的亲卫兵拦住厮杀,只能眼看着韩猛走脱,消失在袁军队伍之中。
青蛇岭上火把照耀的天空通彻,亮如白昼,五千曹兵和一万押粮的袁兵绞杀在一起。曹军精锐,袁军人多,一时之间胜负难分。
曹军既无法劫走粮车,袁军也无法突破阻截,战事胶着;随着惨叫声此起彼伏,双方不断有士卒亡命于阵前。
“放火,烧粮草!”
看到无法劫走粮草,徐晃果断的下令烧粮,就算不能把粮草据为已有,焚烧之后,也能挫伤袁军的士气。
得了徐晃将令,曹军士卒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和袁军短兵相接,有人在同伴的掩护下纵火焚粮,片刻之后就有上百辆马车被点燃,借着山风,越烧越旺;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只烧的漫山遍野,红彤彤的一片。
袁绍在大营中看到东面十几里的青蛇岭上火光冲天,猜测十有**是韩猛的运粮队伍遭到了曹军伏击,急忙命令张郃率领五千骑兵驰援,高览率一万精兵随后。
张郃与高览领了命令,一前一后的杀向了青蛇岭,赶到之时,五万石粮草已经被焚烧了八成,袁军节节败退,张郃急忙纵兵从背后夹攻徐晃,一面指挥部分士卒救火。
看到敌军有援兵赶到,而且粮食也烧的差不多了,徐晃下令撤退。手提大斧亲自突围,袁军不能阻挡,恰好高览率兵杀到,与张郃合兵一处,尾随着徐晃追袭。
追了五六里路,一声鼓响,乐进、李典二将奉了曹操的命令,率领一万精兵赶到,前来支援徐晃。得了援兵,徐晃遂率部回头与袁军死战,双方鏖战半夜,互有死伤,天明之后各自鸣金收兵,退回营寨。
“哈哈,太好了……当机立决,火烧袁军粮草辎重,公明真有周亚夫之风,实为众将之楷模,重赏!”
得知徐晃伏击成功,焚烧了袁军四万多石粮草之后,曹操欢喜不已,擢升徐晃为平北将军,总督前部军马,在曹操手下的外姓将领中。地位仅次于禁,显赫一时。
袁绍大营之中,听说韩猛押运的粮草被曹军焚烧了绝大部分,袁绍勃然大怒,一通怒骂,欲斩韩猛,幸亏审配、逢纪、张郃等人求情,方才饶过。
韩猛耷拉着脑袋退下之后,审配进言道:“我军十几万人,每天下来需要消耗三千石左右的粮草。四万石就是十几天的口粮;被曹军一把大火付之一炬。实在令人痛惜。而且,依照目前的局势,只恐一时难以获胜,当差遣一得力之人回邺城筹备粮草。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袁绍对审配的建议点头赞同:“正南言之有理。这件事还是由你亲自办理吧!我手下文武如此之多。也只有你能让我放心了!”
审配得了命令,立刻带了一队随从,轻骑返回邺城。置办粮草,供应前方。
数日之后,忽然有人敲响了州牧府门前的大鼓,高声喊冤。
审配身为冀州治中从事,总督幕府,既然袁绍不在,邺城的军政大事便系于他一人之身。
邺城有百姓二十万人,每日自然少不了民间纠纷,但下有邺县县衙,中有魏郡太守府邸,都可以断案问罪,分辨是非;若没有紧急大事,擅自敲响州牧府的大鼓,何异于自寻死路?
“何人击鼓?带上堂来问话!”
审配双眉一蹙,有些恼怒的下令。每日筹备粮草,募集新兵已经让他忙的焦头烂额,哪有功夫处理民间闲事?
不大会功夫,击鼓鸣怨之人被带到了大堂之上。审配凝目看去,却是一女子,倒也认识,是许攸的儿媳周氏。大婚之时,自己曾经作为许攸的同僚到许府恭贺,因此认得。
“周氏,你不在家相夫教子,何故跑到州牧府衙击鼓,扰乱秩序?念在我与你公公是同僚的份上,饶恕你一次,快快回家去吧!”
审配按捺住心头的火气,挥手示意让周氏退下。自己堂堂的治中从事,总督幕府,节制河北文武百官,哪有时间处理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情?一个妇道人家,也敢上州牧府喊冤,莫不是仗着她公公地位显赫,特地来消遣自己?
虽然审配说的声色荏苒,但周氏毫无惧意,叩首鸣冤道:“治中大人在上,请为民女做主,我要告的不是别人,正是许攸父子!”
“什么?你要告的是你公公许子远?”审配大大的出乎意料,放下了手中的文书,“仔细说来我听听,你却是为何要告自己的公公与丈夫?”
周氏一怒之下来到州牧府告状,乃是因为他的丈夫许宁近来纳了一个小妾姜氏,对她倍加宠爱,竟然要为了这新纳的姬妾,休了正妻周氏,这才让周氏不顾一切的跑到了州牧府状告许攸父子。
“民女周氏状告许攸父子贪污受贿,私吞军饷公款,在许家后花园的假山之中挖了一座山洞,洞里藏匿了无数金银珠宝,以及大量的钱币,足可抵得上邺县半年的财政收入,请治中大人派人到许家府邸之中一搜便知!”周氏披头散发的跪在地上,把许攸父子的罪恶娓娓道来。
许攸是颍川派人士,追随袁绍多年,审配是河北派领袖,与许攸的关系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只能算是一般。况且审配性格耿直,嫉恶如仇,最是容不得这等目无法纪的事情发生。
不由得咬牙怒骂:“倘若此事是真,这许攸真是罪该万死!主公待他恩重如山,将掌控钱粮辎重的重任委托与他,这厮不思报效,反而贪污私吞,真是岂有此理!”
立即召唤侄子审荣到堂,下令道:“你立即调集五百铁甲卫士,跟随周氏前往许攸府邸,包围了严加搜查,若有贪赃枉法之事,将许氏满门捉拿,下在大狱之中,等候主公回来发落!”
“谨遵叔父大人之命!”
审荣闻言大喜,他早就与许攸的儿子结怨,只是许攸也是河北重臣,许宁行事又一向谨慎,一直抓不到许家的把柄,因此也不敢造肆。此刻终于可以打击报复一下许氏一门了,审荣怎么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一队人马来到许府,将府邸围了个水泄不通,强行破门而入,将许家上下主仆近百人全部捉拿在院子里。然后由周氏带着来到后花园搜查,果然在假山下面的地洞里搜出金银财宝无数,证据确凿,人证物征俱在。
审配怒不可遏,亲自修书一封,在书信中痛斥许攸贪赃枉法,侵吞巨款之罪,并且把许家满门下在大牢,等待袁绍归来之时,再做发落。
周氏因为检举有功,得以幸免,被审配下令解除婚约,送回娘家。
由此可见,从女人方面入手,查处贪官污吏,并不是两千年之后才有的,这是中华民族古往今来悠久的历史习传统,不知有多少贪官栽倒在女人之手,谓之“红颜祸水”,一点也不为过。
只是,冀州百姓知道的是周氏这个祸水红颜害了许攸一家,不知道的却是因为周氏这次反水,不仅害了许家一门,还害了袁氏一族,以及整个河北文武幕僚。
试想一下,若不是周氏状告许攸,导致审配将许家一门尽皆捉拿,许攸也不会走投无路之下投奔了曹操,然后献上了“火烧乌巢”之计。最终一把大火将乌巢的粮食烧光,导致了袁家军心丧失,最终于官渡溃败,
红颜祸水,莫过于此!
曹操并不知道,他的功劳薄上应该给周氏和姜氏这两个争风吃醋的女人记上一笔,倘若不是她们,想要击败实力占优的袁绍,恐怕就没这么容易了!
当然,那只是历史,现在随着袁买的穿越,事情将会有怎样的走势,无人知晓答案!
袁绍大营之内,许攸对于邺城发生的事情浑然不知,正在侃侃而谈:“主公啊,以攸之见,曹军兵精粮足,一时之间难以攻破。不如派遣一员大将,轻骑深入,沿着小道偷袭许昌。曹操得知兵临城下,必然慌乱,我军随后追袭,必然可以大获全胜!”
袁绍思索片刻,否决了许攸的建议:“曹操善于用兵,论狡诈远非你我所及,今与我相持于官渡,怎会不顾后方?若是曹贼于半道之上伏下重兵,掩杀我军,损失必然惨重,此计不可取也!”
“启禀主公,审配大人从邺城的加急文书送到!”
来自邺城的使者进了大帐,跪倒在地,献上了审配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