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一凡紧张的下了床,看了看床底,他很担心自己会看到什么骇人的东西,所幸并没有什么发现。 他又仔细的把房间内都搜查了一遍,也没有找到任何异常的情况。
他陷入了焦虑之,如果真的是野狗咬的,那自己是不是该去打狂犬疫苗。否则狂犬病发,必死无疑了。可狂犬疫苗并不便宜,他该如何向爸妈开口呢,总不能说自己好好的睡在床,无缘无故的被野狗咬了吧?
正在沈一凡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时,他听到外面传来了阵阵的喧闹声。
爱看热闹是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沈一凡也不例外。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烦恼,赶去外面看看是怎么回事。
这时妈妈已经帮他准备好了早饭,为了不耽误课时间,沈一凡边端着早饭边来到了门口。
门口,邻居张大妈正在骂街,声音洪亮,气十足,整整骂了二十分钟都不带重样的。
经过多方打听,沈一凡才终于搞明白,原来张大妈家养的那只大黑狗昨晚被人给吃了。不但吃了,还把吃剩的一堆骨头和皮毛丢在不远处。
沈一凡有点幸灾乐祸,邻居家那条黑狗从来不知道拿狗带系,任由它乱跑。那狗总是朝人乱吠不说,还动不动冲出来,好几次都把沈一凡吓得差点摔倒。不过那吃狗的人也是够恶劣的,居然还把吃剩的东西扔在不远处,这不是故意挑衅嘛。
突然,沈一凡没来由的感到了一阵寒意,他联想起自己腿的牙印,怎么这么巧,这牙印会不会跟那大黑狗有关?但那黑狗不可能爬到他家楼,冲进他房内咬他啊。难道是自己有了梦游症,半夜三更跑了出去,被狗咬了所以把那黑狗给吃了?
沈一凡额头开始直冒冷汗,先是家里的肉少了,然后晕过去的自己大发神威,打倒了十几个流氓,昨晚又被狗咬了,这几件事联系起来看,似乎自己有梦游症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了。
他决定暂时不把腿伤口的事告诉爸妈,省得他们担心,如果真是那黑狗咬的话,应该不会感染狂犬病。
他觉得有点心虚,赶紧吃完早饭急匆匆的学去了。
到教室门口时,他发现今天班里的气氛有点不对劲。本该认真早读的大伙,全都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不过当他走进教室后,立马明白怎么回事了。
林梦夕,她来课了。
她不光来课,而且也不像之前那样打扮得跟个小太妹似的,而是穿了一条淡黄色连衣裙,头发也用发带束了起来,完全恢复了当年校花的风采。
沈一凡坐到座位,忍不住回头看林梦夕,没想到林梦夕也在看着他,还对他报以甜甜的一笑。
沈一凡立刻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简直像被人用一面大锣敲了下头一般。他不敢再回头看,怕自己受不了这刺激,心脏病发而亡。
同桌李淼用胳膊肘碰碰沈一凡,随后轻声对他说道:“看到没有,可有一年多没见到林梦夕打扮成这样了,还是这样好看啊。也不知是谁让她迷途知返的。”感概完后,还吞了吞口水。
沈一凡用鄙夷的眼神看了李淼一眼,心说道:没出息!要是让你知道我昨天做了什么,你不得羡慕得死过去。
……
……
林梦夕的改变简直是给初三(一)班全班男生打了一针强心剂。每天能见到这样一位养眼的美女在身边,无疑是为枯燥的初三生活加了把调料。
不过也很少有男生去跟林梦夕搭话,在她面前,大多数男生都会觉得自惭形秽。
当然也有例外。
其之一是班长陆凯。
如果说林梦夕是一众男生心目的女神,那陆凯是众多女生眼的男神。
陆凯属于少有的真正当得起“高富帅”这三个字的人,而且他的成绩还非常优异。
另一位不惧林梦夕耀眼光芒的则是体育委员丁大鹏。和陆凯不同的是,他敢于直视林梦夕纯粹是因为他脸皮够厚。
丁大鹏长相还是很端正的,是皮肤偏黑。不过他整天嬉皮笑脸,没个正经样子。身高一米八出头的他坐在林梦夕的后面,也是整个教室的最后一排。他也是班里唯一一个没有同桌的人。
此时他正用手撑着歪斜的脑袋,笑眯眯的看着林梦夕,调侃的说道:“林大小姐,你怎么舍得来课了呢?”
林梦夕回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骂道:“要你管!”
吓得丁大鹏吐了吐舌头,赶紧把头缩到了书本后面,装模作样的开始读书。
自从在外面混过一段时间后,林梦夕变得泼辣多了。
林梦夕的同桌任静静回头嘲笑丁大鹏道:“你管人家那么多。反正不是因为你是了。”
任静静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姿色还算不错,也是个来学校混日子的主。
他们那些不怎么爱学习的学生都被班主任姚老师特意安排在了教室角落里,省得打扰其它人学习。林梦夕堕落之后,也被划拨到了这个地方。
沈一凡由于长得矮,坐在前面第三排。他听到了丁大鹏在逗弄林梦夕,气得牙痒痒,在心暗骂道:“丁大鹏你这个混蛋,竟敢调戏我的女神,要不是打不过你,我肯定要狠揍你一顿。”
没过多久,第一节课开始了,是班主任姚老师的数学课。
姚老师年近四十,身材等。他看到林梦夕打扮成原来的乖巧模样来课,也是吃了一惊。不过他并没有太过关注,谁知道她是不是心血来潮,来那么一天,第二天又继续翘课呢。
对于一年没有好好学习过的林梦夕来说,初三的课听着跟天书似的,完全摸不着头脑。尽管如此,她还是没有放弃,至少一直保持着认真学习的姿态。
……
……
午的课程终于结束,午饭时间到了。
吃饭的学生分成三类。有条件的大多选择回家吃饭,有钱的在校外的各种大小饭店或是路边摊吃,更多的学生则是选择在学校的食堂吃饭。
学校食堂的饭菜种类很少,口味也很一般,不过胜在便宜。
李淼跑去他爸开的小饭店吃饭,所以沈一凡通常是自己一个人去食堂吃。
正当沈一凡准备起身去食堂时,他瞥见身旁飘来一片亮眼的黄色。他不禁心神一动,难道是林梦夕?
一转头,果然看到林梦夕在他身旁,微笑着看着他说:“一凡,我请你吃饭,走吧。”
女神主动跟他说话!还叫他“一凡”这么亲密!沈一凡甜蜜得快要晕倒了,自己难道真的快踏人生巅峰了?他激动得有点发抖,站都站不稳,只得再次坐下。
林梦夕怪的问:“你怎么了?快走啊,怎么还坐下了。”
沈一凡假装客气的说:“不,不用了吧,这多不好意思。”他觉得自己还没做好和女神一起吃饭的心理准备。
但林梦夕并不容他拒绝,一把拉起他,直截了当的说:“快走,别磨蹭了。”
沈一凡不敢再拒绝,喜滋滋的跟着林梦夕走了出去。
一路,他都不敢跟林梦夕并肩走,而是稍稍的落在了后面。林梦夕应该有一米六五左右,而自己只有一米六出头一点,穿着又很土气,他觉得自己的形象和林梦夕实在是太不相称。
但即使是这样,他们俩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路不断的有人对着他们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沈一凡感觉这是自己从入校以来最受关注的一天,他紧张得路都走不好了。
林梦夕带着沈一凡径直来到了学校附近最豪华的饭店——翠竹苑,并熟门熟路的了二楼的雅间。
沈一凡从未来过这家饭店,显得很是拘谨。
雅间很小,只够四个人坐。两人一进去,服务员跟着来了。
面对面坐下后,林梦夕关心的问他:“你喜欢吃什么?”
沈一凡支支吾吾的说:“我,我随便,我什么都吃。”
林梦夕扑哧一笑,看了看菜单,点了一个土豆牛肉煲,一个糖醋排骨,正继续点时,沈一凡赶紧阻止她道:“少点几个吧,我们吃不了太多。”
于是林梦夕再点了一个清炒菠菜,一个番茄蛋汤,作罢。
服务员走后,林梦夕意味深长的看了沈一凡一眼,说道:“你看你,这么瘦,还不多吃点。现在是长身体的关键时期,不吃得好点,长不高怎么办?”说完,她脸微微泛起一层红晕,随后低下了头,那一脸娇羞的模样,看得沈一凡心旌摇荡。
林梦夕有她的小心思。
说起来,沈一凡算是她的救命恩人。
在她看过的小说里,英雄救美之后,美人们往往会根据英雄的相貌,做出两种选择。
如果这英雄长得还行,美人觉得可以接受,她们会说:“为答谢恩人的救命之恩,小女子愿意以身相许。”
如果这英雄长得实在是太磕碜,她们往往会说:“英雄的大恩大德,小女子来生再报。”意思是这辈子你别想得到我了。
而林梦夕此刻正面临着这种选择。
她觉得沈一凡长相还行,属于较清秀的类型。可是实在太矮小了些,这一点让她非常介意。她还矮,那怎么行,一起走出去也不好看啊。
不过好在现在才初三,还有补救的机会。对于很多发育较晚的男生来说,未来几年内还能蹿很多。
于是她打算一有机会给沈一凡好好补补,把他养得高大强壮一些,那基本能满足她对另一半的要求了。
因此,菜来后,林梦夕拼命的催着沈一凡吃。
沈一凡难得能吃这么美味的菜肴,又不舍得浪费,因此也不顾形象了,一阵狼吞虎咽,把自己撑得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