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 乾元宫,深夜。
屏退了房中所有人,只留一名近身内侍在榻前伺候, 病入膏肓的慕容麟, 抖着手, 从枕下扯出一只小小的锦袋。锦袋原是莓色的, 因为年代久远, 已然陈旧褪色。
他哆嗦着手,从锦袋里倒出一枚小小的印章。印章缺了一角,不过不大, 并没有损坏章上的印文。经过多年的把玩摩裟,本就光滑的印章, 变得更加莹润。印章上, 刻着四个笔力雄劲的隶体字:幸乐长安。不过, 读成“长安幸乐”也行。
很多很多年以前,还是一名小小少年的他, 遇见了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女孩。太傅曾说他极有文才,可是,面对着那个漂亮的小女孩,他的脑中,除了“小仙女”三个字, 再也想不出其它的字眼儿。
后来, 小仙女进宫作了伴读。他记得杨欢作伴读的第一天, 穿了一件粉底白碎花儿的对襟小襦裙, 头的两侧, 各结了一个毛茸茸的圆髻,每个髻下, 还垂着一条鹅黄色的流苏。他看见她时,她正在一株樱花树下,快乐地转着圈儿。樱花飘落,她美得像樱花变幻的小精灵。
繁昌牵着小仙女的手,走到他面前,给他介绍。他才知,小仙女姓杨名欢,表字幸乐,小字阿璧。繁昌叫她阿璧,他也随着这样叫。
他不但写得一手好文章,学得一身好武艺,习得一肚子好韬略,还会刻章。虽然,大哥曾不无讥诮地说,那是“雕虫小技,壮夫不为。”
刻出第一枚印章时,他也不过才五岁,本就不是壮夫。他喜欢看着原本普通的印料,在他的刻刀下,渐渐现出美丽的文字,由一块毫无意义的石头,变成某种标志——人名的标志,信念的标志,承诺的标志……
他刻过很多章,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乳母,太傅,甚至服侍他的内宫人内侍,都曾得到过他的作品。而他手上的这枚,是他最满意,也最用心的作品。
这是一块上等的金精石,夜空蓝的石料上,不规则地夹杂着许多金屑,有的地方金屑密集一些,有的地方金屑稀疏一些,像极了夜空和夜空中的星星。
那时,父皇刚把阿璧许给他。阿璧生了病,他很着急,不知该送点什么礼物,才能表达他的心意。后来,他灵机一动,连夜刻了这枚印章。
幸乐是她的字,长安是他的字。从左往右读是“幸乐长安”,从右往左读是“长安幸乐”,他想告诉她——
无论何时何地,长安会永远站在幸乐身后,作她最坚强的后盾。无论何时何地,长安会永远站在幸乐身前,为她遮风蔽雨。
这是他对她的承诺。
当年,从桃子手中拿回印章后,回到宫中,他把印章狠狠地掼在地下,印章因此磕掉了一个角。一掼之后,他马上把印章拣起来,再舍不得动一下。印章虽然缺了一角,所幸并未殃及印文,“幸乐长安”四个字,依然完完整整地留在印上。他让人另作了一只锦袋,把印章装进去,挂在腰间。后来,这只锦袋随他去了柔然,随他攻回燕国,随他第二次复位,随他上朝,随他入眠。一随,就是这许多年。
他的房里,明明点了许多灯,可是他的眼前,却慢慢地暗下去。渐暗的视野里,出现了一团光。
那光,越来越大,越来越亮。
光的前方,站着十四岁的杨欢,一身吉服,美若天仙。
“殿下……”杨欢笑意盈盈地向他伸出了手。
“阿璧……”他也伸出手,微笑着向杨欢走去。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