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8章 夷丁
如果这场战役,发生在历史上的日俄战争之后,英军指挥官站在直布罗陀的山石上一看大顺的工事配置,算算自己手里的兵力,那就不用打了。
直接琢磨着荣誉投降就行了,纯是找死的,压根儿打不动。
但问题是,只有吃过辣椒的贱猴子,才知道人心险恶;没吃过的,看着红彤彤的辣椒顶多觉得长得奇葩,照样一把塞嘴里猛嚼。
如今的英军,就是这么个状态。
知道大顺的这些围城工事看着就奇葩,可也不知道这里面的道理。
现如今还没有人重视这种战术,大顺这边才是奇葩,纯是知道没机会打大规模野战,把天赋点都点在壕沟战上了。
师承沃邦,却把沃邦那一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像大顺和法国那蓝汪汪的军装一样蓝。
英军的虾红色军装,与大顺的海蓝色军装,就像它们两个的颜色一样充满了敌意。
在英军全力进攻的一个环形工事里,几名散兵面部表情地屠戮着远处的英军,就像他们平日里打猎一样。
这几名散兵并不是南洋地区的散兵连队,而是第一批跟着舰队抵达欧洲的北方的散兵连队。
准确来说,他们连汉人都不是,而是大顺在北美部落征召的兵,很多人原本都是大顺鲸海毛皮公司的雇员,大顺在北美地区征召了一些散兵和森林轻步兵。
整体上,这批散兵对大顺忠心耿耿,因为大顺干了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闪耀着人类光辉的伟大事业。
十五年前,一场名为“灭痘接力”的运动,在大顺展开。
虽然以后世的眼光来看,未免有些“残忍”和“缺乏一点人性”,但以此时来看,却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善事。
在松江府,大顺这边从人贩子手里,收了160个小孩。
把这160个小孩,分成了四批,分别前往西域、南洋、关东、扶桑方向。
前往北美的小孩有40个。
从登船的第一天开始,就把第一个小孩的胳膊割破,感染上牛痘。
其余的孩子严格分开,不得接触。
等到大约10天左右,这个孩子的牛痘已经开始全面感染的时候,再用这个小孩身上的牛痘胞浆,感染第二个孩子。
就是靠着这种用孩子做“培养皿”接力的方式,在一年之内,大顺的牛痘接种,靠着这些孩子的借力,迅速传播到了帝国的边疆区,跨越了西域的黄沙和茫茫的太平洋。
以一种比旧大陆传染病更迅速的方式,突破了空间的限制。
自然,这种事,是枢密院主导的、朝廷拨款的。
尤其是西域和黑龙江流域,朝廷移点人过去不容易,死贵死贵的,实边政策下,死亡率最高的还是天花之类的疾病,大顺这边真的死不起。
只不过,在北美方向,则是政府主导和资本导向的一次配合。
主要是因为那几年,海龙皮超贵,利润极高。
而大顺因为自身生产力的缘故,大顺鲸海毛皮公司,搞得殖民主义扩张,相对来说非常的温柔。
罗刹的那些毛皮贩子,主要靠枪。毕竟连在勘察加造船用的缆绳,都得从彼得堡切成一段段的,用马车驮过来。他们也只能靠抢,这样才能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而大顺这边,则不是靠抢。
因为,抢不如贸易效率。
用三尺棉布、一个铁锅、一把小刀、几包火柴、三袋冰糖、五斤枣干等等,就能换一张海龙皮,为啥要去抢呢?
抢得死人,从太平洋的一端运一个人到太平洋对岸,很便宜吗?况且,夏天来临的时候,需要补充蔬菜水果否则得死,人都死没了,让谁去采集树莓浆果?原本一条红头绳,就能让部落的小女孩去采一篮子树莓;要是抢和强迫劳动的话,得派至少十几个人拿着枪看着,成本在那摆着呢。
而且,最昂贵的海龙皮,也就是海獭,抓起来比较麻烦。用枪打倒不是说海獭刀枪不入,而是打死之后这皮子上面有窟窿,价格立刻腰斩。
而抓海龙,还是得靠当地的原住民,他们有丰富的经验。
这种情况下,伴随着大顺鲸海毛皮公司追逐“海龙皮的利润”,而登陆北扶桑,也带来的各种各样的传染病。
尤其是天花。
这种情况下,大顺鲸海毛皮公司也相当的着急——人都死了,谁来干活?谁来抓海龙?
于是枢密院主导的这一次牛痘接力跨越太平洋的史诗运动,鲸海公司当然愿意出力,因为当时整个北扶桑地区的村社,都出在天花泛滥的危险当中,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利润,并且使得股东的分红明显降低。
而枢密院也借此机会,在北美建立了一种半羁縻的统治。通过给当地的原住民接种牛痘,从而获取了当地人的信任。
老样子。
酋长朝贡,朝廷还赐。
承认天子,荣誉贵族。
质子入京,学堂上学。
若有战事,立功受赏。
枢密院也在那边招募了一批连队,配合上东北老林子里的赫哲、鄂伦春、以及犬国的一些北亚民族,一共组建了60个散兵、猎兵,或者叫高纬度森林轻步兵连。
这里面,一部分是出于对北方边疆的稳定需求。
大顺对付泛蒙古骑兵的战术,就是大顺在孟加拉打孟加拉骑兵的战术。散兵配合炮兵抢位置,步兵结阵在后面,事实也证明这种战术非常的有效,非常克制轻装化的游牧骑兵。
故而这一部分散兵、猎兵连,被安放在蒙古或者西域。
而另一部分,则就是为了配合枢密院的大西洋战略的——北美,大顺在英法殖民地勾搭当地的原住民。加之那里森林密布,而英国人此时其实是缺乏森林轻步兵的,这一部分森林轻步兵或者猎兵,将来是要去北美东海岸祸祸英法的。
这批散兵和森林轻步兵,并不参与南洋的战斗,因为让他们去南洋,等同于让他们去死,死亡率实在太高,根本无法忍受那里的炎热。
但是去欧洲、北美,却很适合。
总体上,这些从美洲来的、在大顺散兵或者森林轻步兵部队服役的人,他们的人生轨迹基本都是相似的。
刚睁开眼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接触去他们的部落收毛皮和浆果的大顺商贩。
发现父母这辈的人开始沉迷于烈酒。
七八岁、或者十岁左右的时候,目睹了部落发生天花、经常死人的残酷场景。
然后就是大顺的牛痘万里接力,把他们的手臂划开,给他们接上牛痘的豆浆。等着自己全身开始长水泡的时候,再用他们身上的水疱接种在部落的大人身上。
再然后,就是跟随部落在自己部落的领地内狩猎,欢呼雀跃地尝试大顺商人卖给他们的铁锅炖煮的食物。
学会了喝酒,用那些他们积攒下来的毛皮,从大顺商人的手里换一桶高粱酒……如果是女孩子,则会换一些大顺的花布,或者一些他们根本没见过的柿子饼、枣、桃脯之类的玩意儿。
再再然后,就是怀揣着走出去、去看看外面世界的想法,加入了大顺组建的散兵或者森林轻步兵连,开始学着适应那些新式的膛线木托子弹的步枪。
和遥远的黑龙江或者乌苏里江、外兴安岭、苦兀岛、虾夷、檀香山、育空河、海达等地的差不多命运的人一起,吃皇粮,赚军饷。
一部分人去了西域的伊犁河,在那里长期服役;一部分驻扎京城,之后跟船到了欧洲,参与欧洲的战事。
应该说,他们和北美东海岸的那些印第安人不同,和英国人并没有血海深仇,毕竟之前没见过。
但作为士兵,吃着军饷,拿枪打人,这种事,在他们看来,也就真和猎杀动物差不多。
枪法嘛,总是练出来的。
对大顺的正常士兵而言,开枪是训练,朝廷还得出火药,非常昂贵。
但对他们这些家里基本都算是鲸海毛皮公司外围雇员的这些人而言,火枪就是个赚钱的工具。
想喝酒,得打猎。
一张皮子,打眼睛打嘴,还是打身体,最后剥下来的价格是不同的,换的酒也是不同的。
就像是枢密院编制战斗工兵的时候,会优先在宝石矿、金矿、煤矿等选拔兵员一样。
亦或者后世的坦克飞机才兴起的时代,用拖拉机种地和用飞机喷洒农药的农民,是优秀的坦克兵和空军兵员类似。
这也算是大顺特色的产兵结合。
故而他们的枪法,相当不错。
缺点就是纪律性很差。
尤其是论及对残酷战场的忍受力,比如需要严格队列的线列步兵,绝对比不上那些从灾民和死人堆里挑出来的兵员。
不过作为散兵和森林轻步兵,这些缺点几乎可以无视。
散兵的作用是自由射击,森林轻步兵的作用是将来往五大湖地区扔支援庞蒂亚克酋长的反英起义,这些都不需要非常严格的纪律性,尤其是五大湖地区的茂密森林中作战。
现在这种阶梯后置部署的防御战,也差不多,至少并不需要那种变态般的、平原野战的列阵纪律。
这些北美出身的散兵,射的很轻松,真的就像是服役之前打猎一样,将那些红色的大龙虾,一个个放倒在地。
甚至,还有时间回头冲着那些在那忙着装填火药、刷大炮内的火星残余的炮兵,开几句玩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