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镇并不宁静,一条主干道从小镇边上擦过,致使南来北往的车马都会在小镇落脚,补充一下粮草食物,所以小镇还算热闹。
这样的地理位置,自然酒楼客栈就相当多了,而“暖心客栈”便是永宁镇有名的客栈,客栈有名并不是因为它的名字,而是因为客栈是天机堂的分堂,更是因为老板娘叫巧巧,巧巧不仅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更是一个温柔的女子。
时值正午,一人一骑至“暖心客栈”门前停下。来人一身黑衣,二十岁年纪,背着一把无鞘的剑,正是熊倜。
三日前辞别花不开,一路马不停蹄,终于赶到了这里。
一跃下马便径直朝客栈大堂里走去。
“这位客官,请问你可是剑客?”
一个皮肤白析,生有一剪水双瞳,弯弯眉毛,脸上有着两小酒窝的美丽女子从柜台探出头来,笑着看向熊倜。
熊倜眉头一皱,道:“这店只做剑客的生意?”
女子笑道:“剑客可以免费得到本店提供江湖中最新消息三个。”
说完眨了眨眼,继续道:“而且还能免费品偿到美丽的老板娘亲手精心调制的豆腐,一碗。”
熊倜眉毛一挑,道:“你看我可像剑客?”
女子道:“像,剑像。”
话刚说完,引来大堂里的食客一片哄堂大笑。
“背着一把破烂玩意就充当剑客,这傻小子莫非疯了?”
“而且还是一把无鞘的破剑,一定是疯了。”
“疯的人一定会发狂,你小心他一剑把你头颅刺出一个洞,哈哈……”
黑影一闪,青光一亮,一道血箭顺着青光射了出来,画出了一个优美的狐线。
哄笑声嘎然一止,全场突然寂静下来,所有人都惊恐的睁大眼睛看着那第一个说话的胡茬大汉,因为大汉的额头上真的出现了一个洞,一个正在向外汩汩地流着鲜血的洞,鲜血从眉毛、眼睛、脸颊直流到衣衫之上。
“你……”大汉一脸惊恐之色,瞪大血红的眼珠,才发出一字便扑通一声直挺挺的倒在地上。
之前坐在大汉身边的几人抓住腰身剑柄的手颤抖了一下,最终还是未能拨出剑来,脸上汗珠渗出欲滴,众人的表情告诉他们,刚才没有谁能看清那年轻人是怎么出手的,他们当然也没看出。
叮咚一声,随后又连续响了几下,只见倒在地上的大汉怀里滚出来几个小瓶子,瓶子里面有黑糊糊的东西在蠕动。
“蛊恶人!”众人齐声惊呼。
随着惊呼声,大汉身旁几人猛地腾空而起,直向窗户射去。
没人敢追。
熊倜当然也不会去追,这几人他都不认识,只不过感觉那大汉身上煞气太浓郁,太阴冷,调笑自己时露出的满牙菜叶实在是恶心之极。
他把剑插回背上,转过头来看向女子,问道:
“人像吗?”
女子脸上一抽,道:“现在人也像了!”
熊倜道:“难道你就是暖心客栈管事的老板娘巧巧?”
女子微微一笑,道:“难道我们见面不算巧?”
熊倜道:“确实很巧,如果你现在就把那三个消息告诉我的话就更巧了。”
巧巧笑道:“心急可就吃不了豆腐。”
熊倜道:“下次可否还有?”
巧巧嫣然道:“那就要看下次我们有没有这么巧了。”
……
暖心客栈为二进院子,均为两层楼房,一楼均已住满,二楼也所剩无几,熊倜住在第二进院子的二楼正房,环境极为幽静。
他不知道暖心客栈为什么会对剑客情有独钟,或者说巧巧为什么对剑客另眼相待,这楼想来住的都是一些剑客,而要做到如此区别对待,即便是身为天机堂分堂堂主的她,想来也不容易,看来不是一般的女子。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手上的纸条,纸条上是用小楷写的三条消息。
第一条:天星老人的侍药童子这两天在此镇出现过,所以很多江湖高手正赶赴在路上,潮涌而来。
第二条:今日早上,唐门第五护法唐广遭到黑白双煞偷袭剌杀身亡,黑白双煞重伤逃匿。
第三条:百龙会帮主傲常在之子傲青云三日后迎娶“青竹山庄”夏天罡之女夏芸。
“夏芸?难道是她?也许是巧合?”熊倜看着手上的纸条喃喃低语,手有些轻颤。
“熊公子是叫妾身么?我就知道公子不是那种负心之人,咯咯……”
门外巧巧的笑声传来,接着敲门的声音响起。响了两下之后,门就被推开了。
熊倜看着巧笑嫣然走进来的巧巧,道:
“我当然不是负心之人,不知老板娘是不是?”
巧巧楚楚可怜的道:“公子问这话让妾身太伤心了。第一、二条消息,今天早上刚刚传来,只有各大门派探子知晓,你在外面现在是打听不到的。”
熊倜道:“哦?难道我是在此间第一个知道的剑客?”
巧巧笑道:“正是。”
熊倜道:“为何?”
巧巧道:“喜欢一个人,会无条件的帮助他,就如厌恶一个人,会不惜拔剑杀了他一样。”
熊倜道:“有道理。”
继而又道:“看来你端着的这一碗豆腐我是非吃不可了。”
巧巧道:“就看你的心是不是铁做的了。”
正在此时,门外忽然传来一声叹息。
“我情愿他的心是铁做的,而且是生铁。”
随着声音,门口走进来一个青衫男子,这人一脸的文弱,走路虚浮,显然武功平平。
熊倜淡淡道:
“你应该庆幸我的心不是铁做的,不然,你的身体早就变成铁一般僵硬。”
男子脸色一红,讷讷的道:“巧巧,这人你怎么认识的,这般不讲理。”
巧巧脸色一板,道:“跟你有啥关系,谁让你来的?”
男子讪讪道:“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只是想来认识一下。”
巧巧喝道:“认识你个头,整天就知道跟在我屁股后头,没出息。”
男子一急,胸膛一挺的争辩道:“半年后我一定能中个举人。”
“他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所以也说了很多年。”
巧巧神色一缓,看向熊倜叹道:“如果我说,他是跟我一起玩到大,追了我十多年都未得手的人,你相不相信?”
熊倜看了青衫男子一眼,想了想,道:“我信!”
一个男人若是对一个女人言听计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么这个男人是真喜欢这个女人,而且还是深入习惯上的喜欢,无论她对他个人做什么事情,他都不会有太多怨言。
而女人一般都不会珍惜这样的男人,她们看厌了这种懦弱,向往另一种霸气或冷酷。
她们是幻想主义者,开始都会一无反顾的去追求喜欢的事物,去追求一些虚无飘渺却不属于自己的爱,哪怕伤痕累累,事实上都是伤痕累累。
所以喜欢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爱情也是个稀里糊涂的东西。
熊倜也说不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也有过喜欢,莫名其妙的就是喜欢。
他有些同情面前这个男子,也有点欣赏这人的勇气,一个人没有足够的勇气是无法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挺着胸膛多年重复着同一句誓言的。
男子名叫范举,他一直梦想着能在后面加一个“人”字,十几年来都没能加上,正如十几来他都没有追到巧巧。
这么个如花似玉的老板娘,没有老板的老板娘,追的人应该很多,如果说是用排队,一点都不会夸张,但为何江湖好手都不敢跟在其身边,偏偏是一个文弱书生能整天像跟屁虫一样,反而没事呢。
所以她说他们是一起长大的,熊倜深信不疑,当然,关于她的武功熊倜同样深信不疑。
但这些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等两人出去了之后,他突然想起这个问题,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一般发生这种事情不外二种情况。
一种是老板娘巧巧对他使用魅惑之力应有所图,第二种是自己喜欢上了她。
想到这里,熊倜打了一个冷颤,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似乎都不是什么好事。他有听说过世间有一些绝世女子善用妖魅之术,让人不知不觉中深陷其中无法自拨,但以自己的意志,这似乎不太可能。
这么多年的奴隶生活,能够保留着自主意识,可以说,世间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让他迷失。
但如果说喜欢上一个少妇?这事他从来没有想过的,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还小,这些事还不急,现在想这些事情有些荒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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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此地不能久留。
第二天一早,巧巧端着一碗精制的鲜嫩滑亮的豆花推门而入的时候,屋里空空如已,只有一股清风自敞开的窗户吹了进来,拂起巧巧粉红的裙带独自飘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