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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我和老爸扛着大包拎着小包,站在兰州市区等公交车。那是天气暴热的北方城市,那种热让人无处发泄,变得暴躁。

这一年我高中毕业,顺利考进大学,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老爸老妈异常高兴,挨着给亲朋好友打电话,定了吉祥日子早早家在准备好了宴席,然后宴请亲朋好友。席间推杯换盏,每个人都语重心长的说:“现在长大了,有出息了,以后要好好学习”,然后塞给我一个红包。我一个人闷着头坐在角落扒吃饭不说话。我从小就是一个十分内向的人,尤其人多的时候就不爱说话,老妈骂我没礼貌。

老妈反反复复整理了好几天我的行李,从原来的一个行李箱,到后来变成三个箱子。我从未独自出过远门,最远也就是市里面,我又不爱跟陌生人说话,老妈实在不放心。最后决定让老爸送我去学校。临走的那天天气酷热。告别家人,坐上开往远方的汽车。我有点兴奋的在车上东张西望一夜未合。心想终于要开始一个人的旅程了,要远离故乡了,有点兴奋又有点恐惧。因为电视里经常演城市里人多,又不安全。我怕一个人应付不来。唉,以后再说吧,总算是对得起这几年的努力学习。

出了我们那边的小城市,一路都是陌生的风景,夜晚路过六盘山,车子在山道走了四个多小时。我一直在想,大城市是什么样子的,大学是什么样子的,以后要一个人生活了。我甚至想到我要加入什么社团,要学一门技术之类的想法。总之,就是胡思乱想一番。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也就是这一次,开始了我长达十年的漫长路途。

到了兰州,老爸找了在兰州的三叔,打听好路线,早早就向学校出发。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大城市,高楼林立,人潮汹涌,有点喘不过气来。老爸和三叔走在前面,三叔让我跟紧别丢了。我紧跟几步一路跌跌撞撞挤上公交车。那时的我还是个土包子少年,不懂的什么是潮流什么是时尚。穿衣老土,发型老土。一看就能看出是农村出来的。8月底的天气暴热,我还穿着一件长袖衬衣,在公交车上汗流浃背,一股汗味,头发油腻腻的耷拉在前面,完全怪异的形状。半路上来几个穿着时髦的中年老女人瞥我一眼,从我旁边走过的时候捏着鼻子。当时有点伤自尊,不敢看人,低着头。在很多年以后,我依然会对那些狗眼看人的人竖起中指,然后回以微笑。

我们学校是典型的北方大学。除了植被和高楼,没有水塘、湖之类的。学生来自天南海北,还有不少外国留学生。和我同屋的是一个甘肃的和两个东北的。先介绍一下我们同屋,我,甘肃人,典型的学生中的叛逆不良少年,典型的家人眼中的乖乖仔,喜欢上网玩游戏,喜欢写作,伪文艺青年。曾经因为上网差点被开除,也跟混社会的打过群架。文子,甘肃人,喜欢篮球,喜欢麦蒂,军迷,文子说最后悔的就是没有去当兵。浩然,辽宁人,典型的东北人,喜欢学习,为人仗义,和我头对头睡了四年,当了我们四年班长。传龙,辽宁人,喜欢玩游戏,喜欢摇滚,贝斯手,开学不到一个月就组了自己的乐队。八竿子打不着的四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四年,以至于最后都趋于同化。开学当天下午人到齐,几个人就相约出去吃饭喝酒,于是我们寝室成了后来我们班男生的秘密酒吧,这个后面再说。

我们宿舍就是有名的桃海公寓,在学校外面马路对面,总共十四栋楼,一楼和二楼是大型商场,超市,酒吧,网吧,等等娱乐场所。成了烟酒生的温床。二楼整体封顶,从三楼到八楼就是我们的宿舍了。我们宿舍在楼顶。梦幻的美好的大学生活就此开始。

开学一个月后,我们学校召开迎新会。这都一个月了才想起迎新。切!我记得那天是农历八月十五。天阴,凉风习习。那天也是我和女朋友分手的日子,讽刺吧。这个有必要详细说一下,在高中的时候,我有两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小夜(男),还有S小姐,三个人都因为喜欢写作,所以经常在一起,后来变成了关系很好的朋友。二零零八年那年高考S小姐考取了兰州的一所大学,而我和小夜两个人成绩特不理想,所以决定留下来复读一年。我们复读那一年,被小夜撮合起哄不知道怎么的我和S小姐就在一起。于是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异地恋。第二年我也考去了兰州的学校,而小夜去了另外一个城市的大学。于是就这样我们三个分道扬镳。高中那一年S小姐经常写信给我和小夜。那还是手机不普及的年代,每周我们都写信。偶尔会在公用电话亭给S小姐打电话。高考成绩出来的那天,我和小夜在小广场的电话亭给S小姐打电话通报,我们三个都格外高兴。我们终于都要开始新的生活了。有点迫不及待。

我在兰州的第一周,学校周围的环境都还没混熟,就一个人坐车去找S小姐,她在城市的西面,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一年不见,S小姐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座城市,混的风生水起,她带着我去看她们学校,去学校后巷的小馆子吃饭,带我去看黄河。当时多少有点自卑。我本来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走下去。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情商不高,很自我的人。在后来几次的见面中,S小姐开始有意无意的疏远我,我们渐渐少了很多共同话题,我们都是比较感性的人。我们都太了解彼此的内心。太容易受伤。所以显而易见的结果。八月十四那天,周五,我坐车去找S小姐,吃过饭下午回来的时候,她塞给我一张纸条,让我第二天再打开,我隐约感觉到离别即将来临。八月十五,在新生迎新会上,校领导在上面讲话,我坐在后排小心翼翼的打开纸条,是S小姐的分手信,心里咯噔一下狠狠的疼,我麻木的坐在椅子上双手发抖,慢慢的眼泪留下来,旁边的同学用胳膊捅我一下问我有没有事,我没有打理,任由泪水干在脸颊。此后我再也没有和S小姐见过。迎新会结束,同屋的都不知道去哪了,我一个人独自回宿舍,满脑子都是和S小姐的往事,历历在目。很是受伤。无处发泄,不知道该给谁说,所以只能借助文字来宣泄,开始写一些文字。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彻底放弃了高中时代偏爱的习惯,我再也没有写过现代诗。至此,开始了我十多年的写作习惯,前几年过年回家我妈翻出来我高中的诗集,我一页页翻开,都过了十年,有些东西淡的就快消失了。慢慢的就要陌生了。多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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