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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高考结束,大四的学生毕业,看着他们穿着学士服在校园到处合影拍照,和陌生的人,和花花草草,甚至学院门口前的一块小石头都有人合照。我们都好奇的围观。6月底的时候大四学生纷纷离校,学校里一下子变的空荡荡的。看见校门口车站一个两个哭的伤伤心心的。总觉得矫情,不能感同身受。那时候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分离即是天涯的心情。

放暑假的时候临时决定跟同村的朋友不回家,留在兰州打工。那时候没有什么经验,找的工作是在工地上。那一年刚好遇上兰州历史上最高气温。连续一周47度的高温烘烤着整座城市。柏油马路都融化了,相信某处到现在还有留下我的脚印。工地上的工作干过的人都清楚,即使再冷的天,也能让你一身汗,更别说这么高的气温,稍微动一下就是一身汗。不到一天,露在外的的皮肤脱了一层皮。晚上下班回宿舍住,楼里空荡荡的,说话都有回声。屋子里的架子床都有点烫手,只好光着膀子躺在地上勉强凉快一点。就这么坚持了一个多月直到开学前一周结束。而且老板只发了不到一千块钱。靠。

开学就是大二。我们比大一新生早入学半个多月。新生入学都会买被褥,现在很少有人自带被褥了,变态学校强制新生必须买学校统一购买的被褥,又贵质量又不好。所以哥几个商量了一下,做起了给新生卖被褥的生意。几个人集资,去批发市场进了被褥,然后买给新生。新生和家长都担心拿不进去,校门口会查,我们就用我们自己的大行李箱运送到新生宿舍,一条龙服务。两天下来倒是小赚了一笔。于是哥几个出去大吃一顿。商量着下一届新生来了搞大一点。

大二课程排的满满的。基本上一上课就是一整天,晚上还要上晚自习。而且多了很多英语课。所以常常翘课出去做其他事。大二跷课成了常事,一般都是大课,上完前半节,中间休息的时候就跑了。

大二的时候,上网占据了我大部分时间,那段时间在网上认识了到现在还在联系的关系非常好的朋友。还有大学时代唯一的女朋友。朋友之间真是有不可思议的雷同。认识了苏瑾,然后又认识了微微,认识了帆帆。因为都是心地善良的人,所以大家都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苏瑾来自天府之国四川,2013年得知她结婚,忙于工作于是少了联系。微微来自厦门,2014年远嫁东北,后来看到她的消息,孩子都已经能走路了,总之祝福你们。最近一次见到帆帆是和他男朋友在古城,还有好友一丹,一起吃了饭爬了华山。

大二那年天开始变冷的某天,Q小姐,也就是大学唯一的女朋友发来信息,说歌手阿桑去世了,那时候我还在英语课上打盹。教室墙壁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我看着墙上的字眼皮不断的打架,窗外的阳光昏暗无比。那时候和Q小姐也是在网络上认识的,只是很少说话。后来聊了很多阿桑的歌曲,于是渐渐熟络起来。两年的时光也渐渐的走出了以前的阴霾,常常和一帮素未谋面的朋友在网络上闲话家常。Q小姐那时候是在省外的一所学校读大一。因为那时候已经在朋友圈子里传出我是文艺小青年的名头,Q小姐喜欢文字,所以常常在晚自习后和Q小姐在网上聊天到很晚。那时候只要我写了最新的文字,Q小姐总是让我第一个告诉她。有时候她也会写字发邮件给我。无聊的生活多了些趣味,多了些期待。

那时候班里已经有很多人有女朋友,在学校出双入对老师也不管,所以从大一那年光棍节班级组织的光棍派对大半人到大二的时候已经没几个成员。但我还是其中一个。晚上下自习,我和几个哥们在酒吧喝酒直到宿管阿姨要锁门才悄悄摸摸的溜回宿舍。那晚喝的有点多,躺在床上和Q小姐闲聊。我说今天光棍节出去喝酒了。Q小姐说她也是光棍,我笑。Q小姐说,她喜欢一个男生,可是不敢表白。我说有什么不敢的。她说可能对方只是把她当朋友。我心下坠坠。我说他对你不好啊,那我给你当男朋友可以不?说这话的时候,我是认真的想对一个人好。手机屏幕半天没有Q小姐的信息。凌晨12点过,一直没等到Q小姐回信息,于是半开玩笑的说,明天12点之前回复一下,有效期直到明天12点。于是关机睡觉。那时候已经渐渐从S小姐的分手中走出来,所以那晚睡的恍恍惚惚,睡的深沉。一直再想Q小姐会不会不再搭理我之类的。

次日,天光大亮,下着雨夹雪。我抱着厚厚的几本书往教室赶。课上迷迷糊糊的面向窗台睡的舒服,手机响了。我一看是Q小姐发过来的短信,这次她没有QQ信息,而是发了短信。她说昨晚手机没电了晚上充不了电,所以没办法回。我说没关系,她有小心翼翼地问我,昨晚说的话还算不算数,有效期到12点,现在还没到。我说当然算了。于是再QQ上回她,我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女朋友了。Q小姐发来可爱的表情。她说是的。于是这一年光棍节我脱单了。而她也成了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人。

我和Q小姐在一起,生活开始变的不一样起来。我在兰州,而Q小姐在汉中。我们异地,第一次见面那还是半年后。我们每天都会打电话,那时候觉得只要真心相爱,不管多远都会在一起。甚至有时候会和Q小姐谈到以后在一起的生活。和所有青年男女一样,幻想着以后的种种美好。日子过的安静。

大二第二学期,我们的学习变的越加的紧张。Q小姐也要开始考专业证书。那年冬天很温暖,我给Q小姐买了手套和帽子,Q小姐给我买了围巾。这条围巾直到现在我依然保留着。后来朋友说那段时光里,我写的文字色彩。那段时光也成了我所经历的最好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