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了乔治的话,我开心得差点没跪在地上给他磕一个,频频点头称谢。双手在身上摸了摸,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来,不好意思地说道:“伯爵大人!三位伯爵大人。您看,不是小的我不相信。三位都是大人物,一诺千金。我只是怕下面的人为难我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粗人,到时候惹出乱子来就不好了。这里小人就借您的笔,写一下,也好让我安心不是?”
三位伯爵老爷面面相觑,显然是没有想到我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伯爵给准男爵打欠条?恐怕天纵大陆历史上从来没有过。但是你要说不打吧?那似乎有说话不算赖账的嫌疑。
就在他们迟疑的时候,我一把抓过乔治桌前的鹅毛笔,边写边嘟囔着:“每人金币5枚!钢刀一把!没有马的赏赐马一匹……‘赏赐’俩字怎么写?算了,就写马一匹……”
鬼画符似地在纸上写了这么潦草的几个字 ,满脸堆笑的将那张破烂纸递到乔治面前:“还请大人签个字。”
乔治无奈,左手掩着鼻子,右手潦草的在纸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又将纸递到了冈萨雷斯的面前,嘿嘿笑着说道:“既然是到大人您军中领东西,那还希望大人也签个字,免得麻烦嘛。反正这些对大人您来讲只不过是区区小数目,不值一提……”
冈萨雷斯脸都绿了,但看到乔治不停的打眼色,只能无奈的签字画押。
我满意的将那张“欠条”团吧团吧揣进怀里,退回到远处站着。
乔治现在基本上是一个头两个大,既不想跟我打交道,又不能不跟我打交道。
他想了一想,又开口说道:“罗汉勋爵,据闻你前几个月在布鲁斯城遇袭,第二天我本想派人去请你一叙,但是你已经离开了。不知是怎么回事?”
我早就知道他会问这件事,顺嘴说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可能是几个小毛贼想抢我们的货物吧?我已经打发掉了。”
“哦?但是我听说当时神圣教廷和魔法公会都曾经出手帮助你,却不知道原来罗汉勋爵交游如此广阔,人缘很不错呢!”
这恐怕才是乔治在意我的根本原因吧?
我呵呵笑道:“这个也是凑巧了!大人您还记得我以前跟您说过,我曾经在山里救过一个老头吧?他好像就是魔法公会里的什么人。我当时也没细问,唉,依我看魔法公会也没什么了不起,除了贪财就剩下脸皮厚了。至于那个什么教廷,我也不是很熟悉,他们去年去山里旅游观光,遇到了山怪!我就顺手帮了他们一把,不值一提……嘿嘿,不值一提!”
反正我怎么说他就得怎么信。恐怕你一个小小的伯爵想要去教廷或者魔法公会调查什么事情,还得看人家愿不愿意让他进门才行。惹得卡尔德拉老家伙不高兴,挨顿揍算是轻的,不被敲诈得倾家荡产已经算是万幸了。
这两块大招牌确实够大,别说乔治现在还只是小小的伯爵,就算是他老爹约翰布鲁斯大公爵,也不一定能和人家说得上话。
乔治已经不太愿意说话了,也许是因为他最近太累了,也许是因为他根本和我聊不到一起去。他抬眼看看站在身旁的冈萨雷斯。
冈萨雷斯将军点了点头,说道:“罗汉勋爵,早就听闻你的护卫队勇猛无比,此次公国遭受大灾,四处又是盗匪横行,因此征召各地武装为公国效力。”
我一挺胸膛,又开始“砰砰”的拍着胸口,直拍得满屋子都是灰,高声说道:“大人们请放一百二十个心,小小的盗贼在我手里绝对讨不了好去。你告诉我,哪里有盗贼?我去端了他娘的老窝,砍了他们的脑袋当球踢,挖了他们的眼睛当泡踩……”
“咳!咳咳!罗汉勋爵不要激动。”冈萨雷斯用手捂着鼻子大声喊着:“最近我们发现了一伙盗匪,盘踞于布鲁斯城西北两百里外,正好在你们商队入山的必经之路上。乔治伯爵和我的意思,是想让你带领队伍去铲平他们!”
我就知道乔治不会真正相信我的,也是因为我这个人有太多的疑点。
这一招叫做投石问路、借刀杀人。让我去和威廉埋伏在周围的人马碰一碰,看看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态度。我这三百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放在身边总是一个威胁。
“没问题!”我继续拍胸口“大人们就放心吧,我这就去将这些烂番薯臭鸟蛋砍个稀巴烂。”
“罗汉勋爵!”乔治坐在椅子上已经不敢喘气了,小脸憋得通红,大声说道:“你这就回去准备一下,到冈萨雷斯将军那里领了装备,就快点出发吧。我这里就不远送了……”
我又在那里指天发誓、咬牙切齿了半天,才转身走出了乔治的书房。
逝言默默的跟在我身旁,一直出了伯爵府,才小声问道:“你非要我跟着你干什么?”
我嘿嘿笑道:“刚才你也看见了,以后的局势可能变得很复杂,如果我不在的时候,你要懂得应对才是啊!”
逝言莫名其妙的瞅了我一眼,说:“怎么你想去死啊?什么叫你不在的了?”
“去你的!”我笑着捶了他一拳,正色道:“政治,就是一个大染缸。你知道我是想帮威廉的,但是他哥哥我们也得罪不起。有些时候就需要两边跑了!还好他们暂时还不会对我们不利。”
逝言有些迟疑,说道:“就凭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我都不信,他们会相信你吗?”
我想搂逝言的肩膀,却被他一把推开。
我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安慰着:“他们是不会相信我的。但是他们一定要假装着相信我。”
“为啥?”逝言有些疑惑地问道:“你和他女儿有一腿?”
“切!他女儿才看不上我呢!”我的表情很是大义凛然:“因为虽然他们不屑于利用咱们,但是他们却很害怕别人利用咱们。尤其是知道了我和教廷、魔法公会都有往来之后,他们就更要找个好理由,骗自己相信我的胡说八道了。”
看到逝言好像有些不理解,我继续解释道:“现在威廉处于劣势,他们觉得自己已经胜券在握了。但是,像这种大事,是不容许有丝毫闪失的。因此,乔治绝对不能容忍我们被威廉拉拢过去。最好的结果就是我们能帮助他除掉威廉,亦或者两不相帮都可以。又或者,干脆除掉我们,来个永绝后患!”
逝言听到我说“除掉我们”四字,瞥了我一眼,没有丝毫的紧张情绪,施施然说道:“我看他们好像还没有胆量明着干掉你,这也是你没事就跑到神圣教廷或者魔法公会,拽着人家裤腿儿的原因吧?不过人家不明着来,你小心暗着来!”
“哈哈哈哈!”我狂笑道:“老子不怕!明儿我就跑出城去……”
“你无耻!”逝言开始挖苦我了。
要不是情势所逼,你以为我愿意干这种与虎谋皮的事情啊?我无视他的挖苦。
现在还不是去魔法公会看小罗兰德时候,我欠卡尔德拉老东西的保护费如果不凑齐了,我还真怕他干出什么绑票之类的事情来,因此只能和逝言逛回酒楼。
在自己的房间里算算帐,手头上只剩下几百枚金币了,看样子需要早点把队伍拉出城去,老这么干呆着花钱实在不是好办法。
一不做二不休,将所有的金币都派发了下去,告诉大家购买携带10天的口粮,休息一夜,明天一早准备出城。
趁着晚饭的功夫,我去看望了一下老赫米尔和艾文祖孙两个。经过了这几个月的修养,赫米尔的腿伤已经基本痊愈了,正在和几个驻守在酒楼中的猎人统计整理账目。
在这几个月中,也多亏了他这个昔日的小镇税吏帮忙,我们在布鲁斯城的采购计划才没有搁置下来。小艾文一直陪在爷爷身边,一丝不苟的学习着各种订货、结算的知识。
如此甚好!我整日带着队伍东跑西颠的,确实需要这样一个后勤保障部门。
要运回山里的第二批物资已经尽数到货了。为了不耽误时间,我和众人连夜敲开各家货站的大门,将各种物资集中在一起,分装了十一辆大车,准备立刻输送回山。
次日清晨,天上的星星还没有尽数隐没,三百人的骑队再次出发了。经过了几个月的配合,原本不习惯大部队协同作战的猎人们,此时已经变得有一些默契了。三百多人操纵着战马排成整齐的队伍,将运输车辆护在中间,快速的在街道上前进,不见一丝嘈杂和混乱。
在城门处出示了印信,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就顺利的通过了,守城人甚至连大车上的货物都没有做仔细检查。
我现在的身份是布鲁斯公国的罗汉准男爵,奉乔治伯爵和冈萨雷斯将军令,带领着自己的三百私军,出城剿灭盗匪,正可谓是名正言顺、气势汹汹、威风八面、狐假虎威!
转上西北大路后,队伍的行进速度再一次加快。在这时就可以看出猎人们的马上技术如何娴熟。乍一看上去,还以为是正规军的轻骑营来了呢。
在猎区,山与山之间经常有野马群出没,而我带领的这些人,随便挑出来一个,都能骑在无鞍且狂暴的野马背上来回奔驰。单论骑术,比正规的骑士有过之而无不及。
冈萨雷斯给出的情报,布鲁斯城西南200多里的地方发现了盗匪,而我们的队伍两天就赶了三百余里的路程,却连强盗毛也没看到一根。不知是有意躲着我们,还是被冈萨雷斯给忽悠了。
我索性不管不顾,继续带着队伍向西北方向开进,到了第六日的上午,已经进入了安迪蒙瑟镇。
骑队不做任何停留,继续向着山区进发,又快速奔行了一日,人烟越来越稀少,到最后已经渺无人迹了。
巴图从怀中取出了一个哨子,含在口中用力吹了三声,天空中一声鹰鸣,一个小黑点迅速向着队伍靠近,正是巴图以前饲养的一只猎鹰。
猎鹰在我们头顶盘旋一圈,振翅向着远方飞去。巴图向我点了点头,示意大家跟上。骑队和车队快速向着猎鹰飞去的方向开进。
离开大路走了约有四五公里的样子,前方出现了一大片洼地,看样子这里以前可能有一个湖,不过现在已经基本干涸了,只留下了中心位置有一个小水塘。
千余个小帐篷就设在这凹陷的湖底处,在远处根本看不见这里还藏着几千人。我心中感叹,裴雅可是比她老公巴图还会行军打仗,可惜身为女儿身……
山中派出来支援的三千名勇士已经尽数到齐了,此时正分成若干个小队,在空地上进行着各种各样的训练。不远处,裴雅领着一小队骑兵已经向着我们这边飞奔而来,也不知道是着急见我,还是着急见自己的老公。
两边的队伍胜利会师,当晚就在原地休息。令我欣慰的是,这次出山增援的各部族勇士的素质还是非常过硬的,而且目前来讲都是身体健康、精神抖擞。
这一代最近在闹田鼠灾,大批大批捕杀不完的肥硕田鼠,为这几千人提供了充足的口粮。田鼠肉炖野菜,据说是一道非常有名的南方菜,我也尝了几口,味道甘甜,满口留香。
众人再次齐聚一堂,找了个地方坐下说话,各人心中都是有喜有忧。表面上看来,又有大批的物资能够运回到山里去,更多人可以得救了;猎人各部族在山外的勇士已经多达三千三百人,除去后勤保障和医疗小队外,整整编成了二十二个大队,理论上可以大展拳脚了。
但事实上让大家担忧的事情却更多。这么多人的粮草、军械、马匹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裴雅对着我说道:“现在新集结来的三千人,武力有高有低。更加让人恼火的是,很多部族只是出人,什么武器粮食马匹都需要我们来提供。”
我挠着光头,原本三百多人的伙食我已经负担不起,这一下变成了三千多人,弄不好还真要去学雅各布——当强盗占山为王算了。
我看了看在一旁训练的几千人。同时注意到在营地的中心,大量的马匹被圈在几个围栏之中,怕不有三四千匹,便好奇地问道:“这马匹不是很充足吗?你怎么还说马匹不足?”
“那是这一次带来的货物!”裴雅说道:“就在各族族长开会议事期间,有一个部族在山谷中意外的发现了好几个野马群。我没去,但是很多部族的勇士都去了,据说那群野马的数量非常庞大,只怕有好几万匹。”
我惊叹着:“这样大的马群还真是少见”
“可不是!”裴雅继续说道:“上百年也遇不到一次啊,听老人家说,可能是马王出巡呢。也有可能是山外的草原马,因为忍受不了干旱和酷暑,才从峡谷进山的。反正这一次大家都好像疯了一样,各族加起来呼呼啦啦跑去一万多人呢,费了十来天的劲儿,套了两千多匹马。老族长说反正放在家里也养不起,就拿出来卖得了,他说你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靠!狡猾的老头!”我嘀咕道:“居然也会发战争财啊?”
现在布鲁斯公国眼看要开打了,战马无疑是紧俏商品。但是要是真的让我将这些马都卖了,我还真的有些舍不得。
两千个骑在马上的猎人勇士,绝对要比两千个在地上跑的傻大个更具杀伤力。总体来说,骑兵的伤亡也要比步兵少得多。
想了半天,我突然一拍大腿!高声笑道:“有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这次看我怎么敲这帮贵族老爷的竹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