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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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语:关于解禁的问题,天子说过,因为天子辞掉了工作专心写作,所以没有办法解禁过快,因为VIP的字数相当于天子的工资,一旦解的过快,收入不足以维持生计就没办法安心写书了,在此请各位大大谅解.但天子会天天坚持更新的,每天2000多字,一次也不会少,谢谢大家的了.

天子语:对于看盗帖还在书评区唧唧歪歪的人只有一个字:删!请珍重作者的劳动果实好吗?其他不多说,今天看了书评心情不好,确实我的水平有限,可至少我是用了心写的,如果读者选择淘汰我我没有怨言,可是如果侮辱我的人格就不好了!今天查资料VIP更新字数少了些,明天早上估计会补一章,希望大家不要见怪!

在圆满地解决了雪姐的问题后,刘叔叔和我一起返回了大厅,加入到了刘弘明的狂欢派对中去。一时间,宾主尽欢,酒杯纷至沓来,万般无奈之下,我只有佯装酩酊大醉,这才躲过一干“小弟”和“小妹”的轮番敬酒。看着我醉态可掬的模样,刘叔不禁哑然失笑,到底是年轻人啊,真的是没有丁点儿酒量。当下便派赵辛开车把我送回了家里。

当赵辛离开后,我这才面容一整,脸上的红晕自动消退,眼睛也恢复了神采。其实我根本没有任何酒意,酒在我喝入肚子的时候就自动按照功力运行的路线向足底涌泉穴奔去,化为酒液自然而然地排出体外。可是面对疯狂的“小弟”、“小妹”们,再不趁机找借口离开的话,真不知道后来要闹到什么时候,适当的疯狂是允许的,可是没有节制的疯狂就不是我所能接受的了。于是这才装成不胜酒力的样子,果然骗过了大家。

我躺在床上,想着今晚去刘叔家里的情形时,真的是感慨万千。这一趟去得可真是千值万值啊,首先顺利解决了雪姐的问题。相信以后雪姐只要不执意和杨成天作对的话,那她的生活应该没有什么麻烦了,毕竟刘叔已经打了招呼,想来这些黑社会是不会对她怎么样的。其次是白认了这么多弟弟妹妹,而且这些弟弟妹妹个个家势不薄,以后只要运用得好,难免不是事业上的一大臂助。第三是得到了刘叔的认可,无形中我有了一个大大的靠山,依照今天他所表现出来的威势和实力,想必以后我出了什么麻烦,也可以得到他的帮助。

转眼间几天过去了,雪姐在警方的协助下,顺利地从自己家里拿出了属于自己的东西,暂住在嘉颖家里。

后来事情渐渐平息,在我的再三劝解下,雪姐放弃了东皇公司的股份,以稍高于市价的价格转给了杨成天,让杨成天高兴得合不拢嘴,连夸雪姐懂得进退,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雪姐早知道他的真面目,不再理会他的虚情假意,拒绝了杨成天继续任职的邀请,从东皇辞职了出来。

杨成天股权集中到了手上,也就不以为忤,不再赶尽杀绝。雪姐获得了安全,也从新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于是这件事情暂时告了一个段落。

原本以为经过几天的休假后,工作会繁忙起来。可是出乎我的意料的是,现在的我居然无事可做。想想我也算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了,有戏约和活动的时候,忙得手心手背都分不清。闲的时候又无所事事,让人闷出个鸟来。不过我有点纳闷,为什么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导演来邀请我拍戏,而且公司也没有要我出唱片的意思。今年才仅仅过了一半,总不可能让我一直这么闲着吧。

其实我不知道的是,公司现在正在为我唱片销量的事所烦恼。当然,烦恼的不是唱片销售不出去,而是销量太好了,好到让公司不愿意拿那么多钱出来支付给我。

要知道和约上注明:我的分红可以达到百分之三十。我的第一张唱片直到现在,仍然卖得不错,除去台湾和东南亚的市场,光在内地和香港就售出一百多万张。这样算下来我的分红是相当可观的。不过我并没有经纪人,所有的一切都是由公司代理的,这就给做假帐提供了可能。

所以,公司现在急需要所要做的,不是四处为我接片拍或者是出唱片,而是制造唱片销售的假账,至少要把目前的销量减少百分之五十左右,这样公司又可以有一大笔收入。

杨成天对这种做法向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能让自己的钱包鼓一点,这些看来不怎么光明的小动作他都是积极鼓励的。但张祈恩又和自己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即使老奸巨猾如他,也不免有尴尬的感觉。于是便把和张祈恩谈话交心的时间无限期搁浅起来。

所有的这一切我都被蒙在鼓里。就如《无间道》一和二所付的片酬一样,公司给我报的数目是第一集五万港币,第二集多一点,是三十万港币。但实际上是第一集有十万,而第二集足足有九十五万港币之巨,再加上百分之五的票房分红(第二集),公司隐瞒的数量之大,让人惊讶之至。而这些我都被蒙在鼓里,虽然也隐约知道公司有可能会贪没钱财,但决想不到会吃掉这么多。

就在我心情郁闷的时候,狗仔队又来添乱。也许是由于最近我出行的时候太“嚣张”的缘故,以至于那些娱乐周刊的小记们又纷纷现身于我所居住的大厦周围,而且还是二十四小时不停的轮班“探视”我的一举一动,让我不胜其扰。

不过我现在暂时还没有能力购置豪宅来躲避这一切,虽然我对房子并没有太大的喜好,但是住豪宅由于保全系统的健全,至少可以隔断狗仔队无休止的追踪。

想归想,可现实是需要努力才能达到目标的,决不可能天上掉下一笔巨款来让自己尽情挥霍。

这天,公司又没有通告,我无聊地呆在家里,在一张白纸上凌乱地涂鸦着。心绪凌乱,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看看时间,下午六点过,正好是晚餐的时候。想到从新加坡回来后,几乎就没约梦瑶出来玩耍过,这下空闲了,正好可以约她出来散散心。

于是拿起电话,想听听她的意思。

刚打开手机盖,便听到了手机铃声响起。“噫?这个时候会是谁呢?”我接起了电话,还没开口询问,便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带着德国腔的英语口音,“喂,是张吗?不好意思,上次多谢你的帮助,后来你还车给我们的时候也没留下多聊一会儿,让我们感到很过意不去。我们想找你出来玩玩,一起飙飙舞,吃吃饭。此外,我们还有个提议,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

我听出了说话的人是弗林斯。不过在电话里听来,仿佛觉得他说话的时候,语句畅通多了,一扫尴尬扭捏的模样,没有半点含糊不清的地方。

“飙舞!?当然好啊。不过有什么事你们先说出来,让我也有个心里准备。如果我能做到的,一定会答应你们的。”话虽这么说,意思却是模棱两可,如果我不想做的话,“爱莫能助”也是一个不错的推脱理由。

“张,我们已经想好了,想组建一个男孩团体,你能加入我们吗?你多考虑一下,别先急忙着拒绝我们。”弗林斯语气中充满着诚恳与渴望。生害怕我不答应似的,连呼吸声也急促了很多,让我隔着电话也能清晰感觉得到。

哈哈,一想睡觉就有人送枕头来了,这件事真的是让我有种柳暗花明的感觉。原本郁闷的心情一下子便变得开朗起来,这种感觉确实太爽了!我巴不得你们提出这个请求呢,这样就不用让我来亲口提出组队的事情。想一想,如果我提出的话,那不是要欠他们四个人情吗?可是现在由他们提出,便是他们欠我人情了。心情那个舒畅啊,确实无法言语。

大概是英雄所见略同把,我们居然会想到一块儿去了。既然大家都有组队的意向,事情便好办了许多。

当然,我不能表现出太急躁和兴奋的模样,只是装模作样地沉吟了一会儿,这才轻松地说了句,“那好吧,我答应你们组队的请求。”

这时便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他们震天的欢呼声,中间夹杂着“神啊,他终于答应了”之类感谢上帝的声音。电话这边我则偷着乐,为他们的欢呼而偷笑不已。虽然我也很开心,但还没有开心到他们那种程度,看来和我比起来,他们的心机还是不够深啊。不过我在娱乐圈打拼这么多年,比他们成熟点,想来这也是应该的吧,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和自豪的。

在约好了次日相见的时间和地点后,我便挂下了电话。

太棒了,终于向成功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我一直在期待一个机遇,一个真正能够腾飞的机遇。我并不是说在香港发展不好,可是由于地域和经济的关系,在这里发展取得的成功毕竟是有限的。要想真正屹立在世界娱乐舞台上,美国、欧洲才是理想的发展之地。以前的李小龙所刮起的功夫旋风,如今的文风大哥和李联杰纷纷离开香港在好莱坞的良性发展,都证实了这个理论。

但要想在欧美打天下,靠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登上大雅之堂的,更遑论登堂入室,进入奥斯卡、格莱美这样演艺圈的圣殿。尤其是在种族歧视比较严重的美国,一个华人,特别是像我这样没有任何知名度的年轻人,要想在那里获得成功,更是显得难上加难。

美国人总是自以为是,他们认为自己的人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人种,自己的政治经济模式则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政治经济模式,而自己拍摄的电影、录制的音乐,更是集世界文化大成于一体,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电影、音乐,根本不值得一提,至于从世界各地来的人才,他们更是不屑一顾,安排些花瓶角色就不错了,是永远不可能成为他们的主流的。我所要想做的,便是打破他们这种狭隘的种族地域观念,在欧美竖立一个成功的典范。当然这一切都是我的一个梦想,但在弗林斯他们发出组队的邀请的时候,这一切似乎变得不再遥远。

在美国,要想要在白种人的世界里迅速成名,没有一个男孩团体来衬托个人的才能,展现出自己超越常人的演唱和表演技巧,要想取得成功,那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这便是我为什么要花费巨大的心思,亲自作词作曲,最后还披挂上阵,帮助弗林斯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的重要原因,因为我深深明白,只有真诚待人,跟人留下一种深刻的印象,人家才能真正对你好。尤其是这几个漂流在异国他乡的少年,更需要别人的关怀。我这一投其所好,那还不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而且,弗林斯、汤姆、邓肯和托马森四人,原本就是极其优秀的人才,拥有很好的跳舞天赋和演唱技巧,是我理想组合中不可或缺的人才。我这么做,一切都是为了以后的成功做好铺垫,为梦想插上一双美丽的翅膀。我深深明白,如果没有汤姆和弗林斯他们的加盟,没有男孩组合这个打开欧美市场的金钥匙,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对我而言,根本就是个遥不可及的幻想。当然也不排除我单凭自己一人之力,杀出一条血路的可能,可是那需要多长一段时间啊。当世界各地的人们真正欣赏我的才华的时候,我已经韶华不在,那时侯就真正悔之晚矣。

等待开心的事情或者憧憬幸福来临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慢很慢。而当自身本身就处在开心快乐的事情中时,时间却又短得可怜。而我现在遭遇的就是第一种情况。

是夜,当我和梦瑶通过电话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却怎么也难以入眠。我在急切期待着男孩组合成立的日子早点到来。想想以后我们五个人组成的少年组合,横扫欧美的娱乐市场的时候,我就心痒难耐,觉得时间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异常的漫长。

终于,约定的时间还是来到了,我不愿意耽搁时间,在他们心目中留下不好的印象。于是早早地便赶到了约定的地点。

可是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四个人竟然比我还先赶到,不过一个个眼圈通红,眼见得昨夜也是没有睡好。看来是他们比我还更在意,更着急啊。

为了躲开无谓的干扰,我们相约的地点放在了山顶道。这是我们不约而同提出的,看来深受香港黑道电影的影响,大家都开始变得不正常起来。因为追求隐蔽安全的地点,正是香港黑道电影一再展示和强调的。

我暗自摇头,自己也就罢了,为了躲开狗仔队和FANS的干扰,寻找这些偏僻的地方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他们干吗也选择这个地方会面呢?难道他们是患了无间道综合症。现在我们所做的事情,一个个神情诡秘,就像卧底接头一样,什么事情都低调处理,想想还真是可笑啊。

山顶道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沿路并没有几个行人。我们会面的地方是一处水泥路铺成的广场。站在广场的边缘,扶着用山石和铁柱砌成的扶拦,远眺香港,优美的景色尽收眼底。

不过像我们这么奇怪的组合聚在一起,也很容易引起别人观看。但是由于这里人烟稀少,路上的行人也并不太多,加之香港本身就是个国际大都会,人们只是远远地注视一下,见是几个年轻人在聚会攀谈,便不再关注了。

弗林斯他们暗自得意,他们以为终于体会了中国文化的精髓。看着他们洋洋自得的表情,我询问原因,在得知真相后,差点没笑出声来。原来他们听了中国的一句老话,说什么“越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自以为自己做得很聪明。不过这里是山顶道,既不危险也不安全,看来老外对中国的了解还是太肤浅了。想到这儿,又是一阵开怀大笑。弗林斯他们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摇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示意自己神经有点失常。他们用理解的眼神看着我,以后我是高兴得发疯了,彼此对望一眼,也开始笑了起来。

望着远处更高的地方,弗林斯他们几个心动了,由于我们是乘车来到这里的,并没有体验到攀援的快感。邓肯提议我们一边爬山,一边谈事情,其他几人则纷纷赞成,说什么在运动的时候大脑最好用。我靠,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不过居然大家都赞成这么做,我也不好意思反对,无奈之下只好和他们做爬山这看起来异常白痴的举动。

我们首先从扶拦那里翻了出去,顺着草甸滑到了一处谷地。然后开始顺着并不陡峭的山体爬了起来。我心中暗暗诅咒着这无聊滑稽的活动,摇头叹息真是遇人不淑啊。

不过看着他们欣喜的模样,看来他们还真是喜欢爬山啊。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我倒可以邀请他们去登登峨眉山或是泰山什么的,让他们清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爬山。

但是他们带给我的惊喜,充淡了我对他们的“惊奇”。原来从攀谈中得知,四人里面,汤姆的叔叔在JIVE唱片公司供职,他从小耳渲目染,充满了对成为明星的渴望。

我听了后当时就吓了一跳。要知道JIVE可是个了不得的大公司,手握两支最好的男孩团体,一是后街男孩,另一支则是超级男孩,他们手里还有一张王牌,那就是唱片比面包还要好卖的小甜甜布兰妮。

下面介绍一下这个组合成立的行程。

因为汤姆的叔叔在唱片公司工作的关系,汤姆看起来略微有些自豪。那些美国人所谓的美国情节,让许多年青人都有着做明星的美梦。美国是个表面看起来自由民主的社会,八十年代的美国总统里根就是艺员出身,这本身就说明了艺人的地位在美国并不会受到歧视。

汤姆的外型和声线都不错,但要做歌手还是显得太难了点。因为美国歌坛有个怪病,那便是男人个人成名比登天还更难,而女人则相对而言要容易得多,只要有一张青春靓丽的脸蛋和一个好的歌喉,星路就会一帆风顺。

这里面除了本身的竞争机制的残酷外,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有很多新人便是因为经受不住长时间的等待而转行,久而久之,靠个人成名在圈内便被视为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尝试的人就更少了。

而男孩团体成名则相对于个人而言要显得容易得多。首先男孩团体之间的成员各有千秋,人人都有真本事不说,合声更是团体最犀利的武器。加上不同的成员拥有不同的绝活,而且互相之间的弥补可以让团体的表演更臻于完美。

在美国时下嘻哈风潮盛行的时候,只有男孩团体才能从中杀出一条血路来。汤姆为此伤透了脑筋,他可不想像后街男孩和超级男孩那样,需要先在欧洲红透半边天后,再把火烧回到美国去。他想要的效果是要红就先在自己的国家红起来,然后再把狂澜掀往世界各地。

否则的话,像西城那样在欧洲红透半边天,而在美国的唱片却是无人问津,那情形可就太不妙了。要知道全球唱片(正版)销量,光美国便占了一半,从这里可以知道美国唱片市场容量的可怕了。只有真正占领这里,才有感受到所谓的真正的成功。

所以汤姆便放弃学业,不停地寻找着自己理想中的合作伙伴,以期组合成立后能一炮而红,一举占领美国市场。邓肯便是他们之中第一个被他相中的人。

初识邓肯是在纽约街头,看着邓肯那出色的说唱功夫还有不错的舞技,汤姆便开始死缠烂打,用尽N招后,终于成功将其“收服”。

而弗林斯和托马森的到来,则是因为他们同是旅游爱好者,彼此之间在网络上很谈得来,刚好他们两人也都在美国读书,于是便相约出来见面。

汤姆心机极深,见人总不忘先叫人唱歌娱乐一番,说是娱乐轻松下心情,实际上这却是他招收团员最有效的方法。结果弗林斯和托马森让人“惊艳”的嗓音让他眼前为之一亮,于是便和邓肯开始对他们两人软硬兼施起来,最后成功地把这两个欧洲人拖下了水。

但是人还是没有齐。在男孩团体中流行着这样一个潜规则,那便是要想使团体真正成功,首先你的团员必须凑足五个人。

西方人对着数字有着迷信般的追求和执着,他们四人也不例外。在他们心目中,只有四个人的演唱团体都是不完美的,搞不好不说,最终还会分道扬镳。比如那个英国的a-one,曾经火爆一时,现在却是不知去向,其他还有很多这方面的例子,让人唏嘘不已。虽然也有BLUE组合的成功范例,不过他们仍然相信,五人才是个吉利的数字。

不过苦于一直无法找到第五个人,这让他们很迷惘。虽然其间他们也见了很多人,可是对于追求精益求精的汤姆而言,稍有失误都会被他扫地出局,于是这件事便被无限期搁浅起来。

他们也没有公开招人的打算,毕竟他们自己也不确信自己是否能真正取得成功,虽然自己有这方面的自信,可是结果毕竟要靠唱片销量来说话;另外钱财紧缺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毕竟大家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并没有过多的闲钱来供自己挥霍。所以一时之间,他们只是在一起聚聚,练练歌跳跳舞什么的,偶尔还会参加一些街舞比赛,也取得了一些不错的名次,也得到了一些奖金,可是距离成功还是显得那么遥不可期。到最后弗林斯鬼使神差的想要到中国来旅游一番,这才让他们有机会见到张祈恩这个全才。

在电影、电视和图文的宣传中,中国这个美丽的地方充满了神秘的气息,万里长城,秦皇陵、兵马俑、布达拉宫、敦煌莫高窟处处闪耀着远古的气息;九寨沟,神农架,五岳名山,四大佛教胜地,则充满着自然和谐的美感;大熊猫,金丝猴,银杏树则表明了这片土地独特的生物资源,所有这一切辉映在一起,给人一种致命的诱惑力。

年轻人都容易对美丽而神秘的东西充满猎奇心理,这四个人也不例外,他们心目中充满了对这方热土的好奇。但对于中国他们确实又不太了解了,如果贸然前往的话,从心理上显得有种莫名的畏惧感。于是他们首先便选择了相对于外国人比较了解的香港,来适应中国的风土人情。因为香港有《尖锋时刻》的文风大哥和功夫王布鲁斯李,所以他们便选择了来到了香港——这座亚洲的东方的好莱坞和明星的梦工厂。

最初他们四个遇到张祈恩的时候,便为其表现出来的舞技所折服,后来为了帮弗林斯写情歌,汤姆更开始把注意的目光投注在这位叫张祈恩的少年的身上。不过因为张祈恩长得太帅了,比起自己更富有男人味,而且身上有种神秘的吸引力,所以汤姆本身并不是很愿意接纳其为团员的。而且张祈恩在香港已经有了一定的人气和知名度,汤姆更是猜想他是不会轻易地答应自己的要求的。

不过后来的突发事件,让汤姆了解到,张祈恩除了有作词作曲的能力,演唱和临机应变的功底更是一流,让自己不得不佩服他确实厉害,论风流和才情,比起自己显得更具有巨星风范。看来要想让心怀不服的人服你,自身便要拿出真功夫来让人瞧瞧。一旦拿出自己的真正的实力,只要展现在了大家面前,别人自然会心服口服的。因为像汤姆这种人,除了眼见为实外,永远也不会相信耳边听来的事情。

汤姆开始有点难以开口,毕竟张祈恩带给自己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人都是自私的动物,打一开始,汤姆一直想当的便是团队的主唱。如果张祈恩一加入的话,自己就暂时只有退局二线了。这件事在汤姆看来,是很难让自己接受的。美国人的教育,让他们从小便有着这种潜意识里的称王称霸的心理,没有绝对的实力,他们是轻易不会屈服的。

但在张祈恩压倒性的优势面前,那种从小养成的王霸心理,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东方人确实比自己显得更优秀。首当其冲的便是自己没有作词作曲的能力,而这是一个团队迅速提高影响力的重要条件之一。要知道,如果组合里自己有人能够作词作曲,不把希望寄托在那些专业的音乐人身上,这是多大的一个优势啊,当别人还在苦苦等待的时候,自己已经把词曲拿到了手里,那种感觉,想想就觉得美妙无比。

在内心激烈的斗争下,急于想在美国打出名气的汤姆,最终还是咬了咬牙,决定向张祈恩提出组队的请求。他把决定权放在了这个中国人身上,这样自己就不为此大伤脑筋了。当然他的心情仍然是极为忐忑和矛盾的,他既想张祈恩答应,又希望他出口否决,整个人都有些神经失常了。看来人都是很矛盾的生物,在自身利益和厉害关系面前,具有多重和反复的性格。

原本以为要等待很久才能得到这个东方人的答复,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张祈恩居然略微沉吟一下,便一口答应了他们的请求,让他惊讶的同时,内心深处则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但为了以后的迅速成名,汤姆最终还是放下了嫉妒的心理。他想自己是白种人,再怎么说自己在本土的受欢迎程度,也应该会比一个非白种人强得多。而且大不了成名以后迅速将这个东方人蹬了,嘿嘿,到时候依照自己在美国的名气,那寻找新的伙伴还不是轻而易举的吗?还好他生长的家庭并不是那种拥有种族主义观念的家庭,否则的话,他一定会是三K党的急先锋,又或者是专门迫害其他人种的纳粹份子。

这就是汤姆的整个心理历程,这里有必要说明和交代一下。

书归正传,对于以上那些事情,我并不知情,此刻的我,仍沉浸在巨大的喜悦当中。当然就内心深处讲,我还是有自己的打算的。人不可能是绝对高尚的,总有自己的私心杂念。当然我们也不排除有这样的人物存在,比如小时候信仰的偶像雷锋、焦裕禄,长大后媒体大力宣传的孔繁森。

当然我不可能是这样的完人,我有自己的目标和野心。我的目标,是凭借自身的能力,冲出香港,进军世界这个更大的舞台。而男孩组合,则是我前进中最重要的一个载体。

汤姆向我说的一切都有所隐瞒,除了刻意强调自己的诚意外,就是大力吹捧我是如何如何才华出众,对于自己的野心则挂口不提。因为美国人说谎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民族习惯。前面汤姆的那些心理历程都是以后我才逐渐知道的,而在这里一切,我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当然知道了也无所谓,大家本来就是利益的组合,有些自己的想法也是可以接受的。

对于性格这方面,我比较欣赏德国人弗林斯,这恐怕和日尔曼民族的天性有关。就像二战时期的德国人,被希特勒说晕了头,全民均条件反射似地仇视犹太人。恨一个民族,就决不偷偷摸摸,暗下搞小动作。不像那些假惺惺的俄国人,嘴上说着帮助犹太难民,但对于犹太人的排挤和德国人几乎不相上下。

但是太过于直肠的人,在这世界上却并不容易生存。别以为美国人都像电影上演的那样,一个个都显得正义凛然,仿佛天下的英雄都出在他们的国度一样,让人觉得恶心死了。其实说谎是他们民族的本性,否则就不会出现对他们有利的时候说你是朋友,做出了损害他利益的时候便说别人是无耻的恶棍这种情况的存在了。

山并不陡,到达真正的顶峰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不过让我感到惊讶的是,这次爬山的意义竟然被他们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上来,说什么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象征。他们嘴里唧唧歪歪着什么“有难同当,有福共享,爬山受苦一起挨”这样的闲话,说这就是组合成立的重要仪式。一番话让我苦笑不得。

我实在找不出爬个山有什么难可同当,又有什么苦可以挨的,而且我也没见着有谁享福了,于是笑着摇头,暗自佩服老外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功底之深厚了。

如果以后真的在欧美打响名气,我要多拍些影片传输下中国人的意识形态,让他们对中国真正着迷起来,而不是这样一丝半解,曲意理解。因为到现在我还耿耿于怀,为什么老外来到我们中国,不需要学习我们的语言,而偏偏要我们中国人去适应他们的语言呢?

我们组合的成立仪式就这么简简单单地完成了,当回到山顶道的广场的时候,只觉得身上无比轻松,眼见着事业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让我由衷地感到高兴。

随后的时间里,我便开始制定一系列的训练计划。虽然他们都有过合作和训练,但那些都并不怎么专业,还好我私人账上有一百多万,而且上次的唱片分红也快要收到了,怎么说也应该有近一百万吧。而且在训练人这方面的事我已经快修炼成精了,由我亲自指导他们,应该没什么太大的问题。

至于录音室方面,我还有雷嵩德师兄可以利用,不愁录唱片的时候没有地方。而且公司对于我并没有什么太多的硬性规定,况且我组建男孩团体,以后出唱片首先还需要要向公司通告一声,以公司的名义发行。当然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汤姆的叔叔可是我们手中的一把利器。

不过这一切都需要快节奏地和公司配合,不然要想通过,难啊。

这段时间,公司帮我接了几个广告,我心中稳定了很多,看来公司并不是把我放弃了。想来也是,再怎么说我也是他们手中的一棵摇钱树,怎么可能轻易就放弃了呢?看来这段时间在训练的同时,应该还可以赚点外快。

接着的日子里,每天都将要在忙碌中渡过。我想可能未来的几个月内,吃喝拉撒都要和汤姆他们在一起了,只希望成功能快点到来。

训练开始后,我的时间排满了,一分一秒都显得紧凑无比。现在我每天要来回三个地方,去公司准备拍广告的事情,然后和组合的人呆在一起训练,最后回家休息。

刚开始的训练出乎意料的容易,对于发声训练这些并没有什么难度可言,看来在这方面他们都下足了功夫。至于舞蹈舞姿,就更不用说了,我们都是这方面的高手。

其实我们最应该训练的,便是把我彻底融入到团体中去。说明白点,便是训练配合程度,要做到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之间的意思。在一些细微方面,我更是精益求精,方方面面我都力求做到完美无缺。

按照目前歌唱组合的发展趋势来看,我们每个人必须各自学会使用一种乐器。现在对组合的要求大大提高了,除了能唱能跳会写外,还要会使乐器,甚至还有其他方面更高的要求。

不过还好,对于作词作曲方面我可是万能手,什么曲风都可以应付自如。他们四个也不简单,都是在流行音乐的熏陶中成大的,接受力都不是一般化的强。

挥汗如雨的日子便在一天复一天的紧张训练中度过了,我们目前要做的便是一张唱片打响名声。只要成名了,就不愁没有唱片公司来签约,到时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虽然到时候公司还会安排其他方面专业的训练,但只要基本功打好了,一切都没有问题的。但我现在心里仍有疑问,不知道如果我的唱片改由其它公司来发行,东皇那边会不会有过激的反映?对我的演艺生涯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

这两周来,我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投放到了新团队的融合中去,不知不觉地冷落了梦瑶和嘉颖。还好她们都理解我,知道我这么上进的原因。梦瑶的话更是直接,“小别胜新婚”,有时候保持一定的陌生感甚至能增加彼此之间的感情,让我感动不已。

其实做这行的真的没有什么自由可言,表面的风光是由背后无数的汗水和泪水累积而成的,所谓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那可不是信口开河。

明天是周末,刚好是梦瑶的生日,没想到她竟然和嘉颖是同月同日生的,而且日期恰好是七月四日,正逢美国的国庆日。汤姆和邓肯前两天便要求我在这一天给他们放一天假,也好让他们休息休息,这段时间的训练可把他们给累坏了。

日期刚刚好,正好是梦瑶和嘉颖的生日,于是我便大发慈悲之心,放了他们一条生路。如果不是我的女孩们的生日,想休息,嘿嘿,做梦去吧。

不过我也确实有点心不在焉的,连训练的时候都显得不怎么有精神。这两天我都在想,如何布置一个快乐的生日才能让真心关怀我的两个女孩子开心。哎,伤脑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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