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我的视力不怎么好,一到晚上还会有夜盲的感觉,走起路来心里也就虚虚的。
但学校里的夜景实在太漂亮,特别是在目湖边看教学楼,很白很白的灯光,把它衬得透明;加上目湖边地势低,于是它们看起来像是空中楼阁一样。我喜欢在晚上散步,或者在目湖边铺满鹅卵石的路上跑步。脚底常常会被石头刺痛,但很舒服。那时常常是一个人的。
有一次,左亮,林小英,胡月,还有禇朗一起突发兴致,晚自修下课间去打篮球。漆黑的夜,很疯狂的人。好像都受了什么刺激,在夜色中狠狠地向篮板砸着球。我会把它理解为一种愤怒。人都会这样的,在黑暗中,没法掩饰自己心里的激动,有时是发疯一样的快乐,有时是撕心裂肺的痛苦。每当我们觉得快乐时,心里总会不自觉地给自己编一些理由,试图让自己忘掉一些不快的东西,尽情享受当前的刺激与欢乐。但发现很难痛快地忘记,于是心里火了,愤怒了,对自己说“老子今天豁出去了”,然后便会得到发疯一样的快乐。那晚上,上课的铃声早已响起,可我们还在砸着。后来,就像逃命一样地在空旷的校园里奔跑着,很狂地喊着,我好快乐啊!
我们很年青。
我跑了一段停了下来。夜盲给我一种炫晕的感觉。只看到林小英张开双手,冲着,跑着,撞到我的身上。
“哎,当心!呵呵!”我对林小英说。这时胡月也上来了。
“真快乐!真爽!”胡月说。
“嗯,回去就又会郁闷了。”我说。
“那我们别回去了,好不好?”胡月说。
“怎么可以?”我说。
“反正史老板今晚又不值班,他不知道的。”胡月说。
“总要回去的!”我说。
“我说,你怎么就没有一点儿浪漫细胞?”胡月停了下来,瞪着眼睛说道。
“不是我没有,我们需要现实一点。”我没停下,边走边说。
“仲众,你怎么那么没劲啊!?”胡月对我吼道。
“我没劲?!”我顿了一下,“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到底谁没劲!”
我想就这么走了,但又回过头来对胡月说:
“小月,走吧,啊!?”
然后,我搭着禇朗的肩,一起回教室。
我有双藏青色的运动鞋,我觉得那时候我的心情,我的状态就是藏青色的。带点现实,不再张扬,却还是保持着一点点的骄傲。
很快,高一结束了。但我觉得结得不干不脆。就像期末考时那黄梅天的雨一样。有好多我还牵挂的东西没了断。比如我那令人头痛的数学,那一副几乎什么运动都不会的身子骨,那好像越来越黑的皮肤,好像怎么也长不高的个子,还有那位圆儿。
唯一让我自己感到利利落落地做的一件事情便是我毫不犹豫地选读了文科。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决定对于我来说意味着很多东西。
我于是进入了我高中的第一个暑假。
假期是什么呢?我以前常想着自己在假期里该去做些什么。小学时,打算在暑假里完成一艘自己设计制作的航模,或者和邻居家的孩子老锋一起好好用泥巴做一个很豪华的宫殿。可从来不会想到要在假期里学习,因为暑假或寒假作业基本都是在一个礼拜里搞定的。然后就是天天玩。后来到了初中,一到了假期心里开始惦念着学习了,想着自己是否该看一下哪本书了,以便下学期学起来轻松一点。也就从那时开始,我好像很喜欢搬个小板凳在自己家门口的弄堂口看书——可那时候是看数学,看一些我现在怎么也想不起名字来的有关圆的定理,呵呵——上午的弄堂里的风总是很凉快的。而到了高中后,比如高一的第一个暑假,我已经不是心里“惦念”着是不是该看一下书了,而是每天要给自己排一张表,什么时候该干什么都写在了上面。从那时候开始,假期对于我来说,已成为补功课的绝佳时期。而每天老爸下班回来后必问的“今天怎么过的?”也“逼”得我不得不每天看书啦。当高考结束后,假期就成了我提高各方面素质(这听起来不舒服,得叫“修身养性”:@)的时间了,比如练练字,看看小说,写写文章,和老锋或**一起下下棋,还读佛经。
我当然知道自己数学差了。所以,当时心一狠,打算把下学期的内容在暑假里全部看完。
也许看到这儿你们该笑我了,一个数学不怎么的,想在一个假期里把一本高中的数学书给干完。是啊,我后来是看完了,可那个效果哟——看时全懂,做时就懵——更恶心的是开学后,老师上课我居然还觉得跟不上。为此,我后来的同桌——大名鼎鼎的呆儿,(我就管他叫“呆儿”,不过就因为这个,他叫我众妹,后来还叫开了)——老笑我。“众妹啊,你怎么那么木呢?啊……都看过一遍的书,期中考还是不及格!啊……”他喜欢把“啊”字发得很很长一个音。说来是很惭愧,我那次是班里的第一了,数学居然不及格!足见我数学是何等之差;足见我文科是何等之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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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段的时候,心里很开心,写着写着自己都会发笑。在那个暑假里,我还没预见什么,可就是觉得开心。也许是自己在高一时,成绩,尤其是理科的成绩;圆儿,或者还有一些另的什么让我压抑得太委屈了。哪怕我还是有一些另自己骄傲的事情,比如,在第二学期选班委时,我是唯一一个在第一届中干过了,而继续担任团支书一职的人。我们那时一学期换一次班委。史老板说我是块宝,他就算同学有意见也要让我继续当下去。还比如,我和一个班里出了名的“有个性”的女生,就是那云轻,关系很好啊!可这些都无济于事。那种感觉好像是从和棒子——我高一后来的同桌,是我现在最铁的朋友——坐在一起后才有的。他小子是个理科天才,却是个文科……当初本来想是想向他取点经而坐到一起的,没想到,我理科没好成,倒是不敢在他身边做理科的题了,他小子做得那个快呀。做完后还会对我评价道:“魔哥,(他觉得我是色魔,和班里的女生走得太近,为此我还和他在寝室里差点儿打起来呢)你,不行!”一副怪腔怪调的口气。我于是在晚自修时,要么和贝贝一起坐,要么他做理,我看文;他看文,我做理。那个痛苦哟——于是暑假我就摆脱啦!
我前面说过,我和圆儿其实并没发生很不愉快的事情。她或许根本不知道黑呼呼的在她面前话倒不多的我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东西。
有一天上午,我给她打了个电话。那时是很热的时候,我爸妈房里的电话又恰好放在窗口,那太阳把我烤得够呛的。
我是很怕我和她在电话里没话说的。
但真的,上帝保佑!我们能“滔滔不绝”。
“知道我是谁么?”我问她。
“嗯……你让我想想噢……是仲众!”她那声音总是很好听,我敢说,她的声音是我听到过的最好听的声音。不温柔,哑哑的,可是会软到骨子里。
“哈哈,你还知道我是谁啊?”我故意问。
“那当然,我怎么可能忘了仲众呢?”她总是那么说,都快四年了,她这样的话对我说过好几遍,她又补充说道,“我以为你是卫奇呢!”这话让我听了不舒服,卫奇是我高中唯一二个不说话的男生之一,我很坦白地讲我是固执的,我看不起他。
“哎,仲众,你现在读文科了,以后谁再来逗我玩呢?”圆儿啊,你为什么要说这些呢?
“会有人的,会有一个比我更会逗你笑的。”
“那以后…那以后谁再来帮我签字呢?”以前要家长签字的,我总帮她签,她说我的字好看,像是大人写的。我又想起在会考前出的一期黑板报上征集同学签名,我签完后,她也走了上去,说“我要签在仲众旁边”,于是在我那龙飞凤舞的签名下右下角,有了很可爱的圆儿的签名。
“会有比我写得更好看的同学的。”我机械地说着。
“嗯,肯定没你好。”
“哪里。”
“你的就是好看嘛!”
“我的是远看好看,但近看是毛病多多啊!”
“哪有?我喜欢你那些字里……嗯,随心所欲的感觉!”
“真的?……圆儿……”
“怎么了?”
“没……”
我说过,反反复复,我始终放不下。那个电话也一样。我不清楚为什么她在学校里对我又是那么地冷。我不对她说一句话,她绝对不会跟我说一个子儿!她就是那么一个女人,让人跌进去后就很难再爬出来。我那时,后来对她的思念,就像是我们那边的雨,时不时地会下上一场。天气预报都无法预测。
高一的第一个暑假,我还没长大,没想那么多的东西,没去痛苦些什么,也没为什么而无理地激动高兴。或许那便是一种少年的状态。整个暑假都在家里,也就是在农村,没有什么刺激好玩的事情。很平凡,没有多少抱负。只是想着下学期自己进入了文科班后已没有理由让自己成绩再不优秀,因为当我对人说我文科还可以的时候,我已经相信,我可以把它给学好。
17
我已经很期待开学了。
那天早上,我早早地起来,在家里洗了个头,把胡子刮了一下。穿上我那件格子短袖衬衫,一条白色的校裤,一双蓝色的运动鞋就出发了。我们先是去学校报名,看分班情况,熟悉一下老师。
在车上想了一些事情,我想是该好好学习了。我还想着以后不该再那么想圆儿了。她,应该过去了吧。
我被分在了3班——这个高一就在学校里出了名的破班。我当时心里想到,妈呀,完了,我怎么这么倒霉进了这个班级;然后再瞅瞅同学,天啊,怎么跟汪震在一个班?他可是我们年级组长重点“看护”的对象啊!再看班主任,倒是沈霞,我的历史老师,挺喜欢她的。
进了教学楼后,我先去了史老板的教室,和他道了个别。我知道他心里其实不好受,几个挺不错的同学都离开了原来的班级读了文科。像伍林,李小琳,我这样的有能力,成绩也还行的走了好几个。
“仲众,以后要回来玩的啊!别忘了你可是我史老板的学生!”
“不会忘的,史老板!”
“你会考计算机怎么没拿A啊?”
“哎,我也不知道啊,我还以为自己稳拿A的呢!”
“好了,也不错了。以后去了沈老师班里好好听她的话啊!她知道你是我史老板的学生,肯定不亏待你的!”史老板爱吹牛,那么一点儿。
“知道了,史老板!我仲众出去绝不丢您的脸!哈哈!”
“好!”史老板拍了拍我的肩,对我说道,“去吧!”
在走廊上我碰到了贝贝。
“贝贝姐,以后可不能忘了我啊!”我声音很响地说道。
她又眯起她那不知是迷人还是……“畸形”的眼睛,说道:
“怎么可能呢!你这个小弟我贝贝肯定不会忘记的!”我和她之间有过约定,等到我结婚时,不管怎么样,都要请她喝喜酒。我只和她有过这样的约定。
“那好!那……祝你在理科班继续很‘拽’啊!”
“那是一定的啦!你贝贝姐是谁啊,你也不想想!你到了文科班,也一定要牛一点啊!成绩要棒棒!还要把那儿的女生迷得服服帖帖!听见了没?”
“你这不是为难我吗,贝贝?”
“怎么是为难呢?我还不知道我小弟啊?嗯?哈哈……”
“好,好。那再见啦!”
我进了自己的班级。教室依旧是和高一样的教室。人,好多我不认识的。原来班里的就只有曹玉一人。只觉得茫茫望去,只见女生一片啊!我扫视着打量着那些女生,可爱的有,漂亮的没发现;傻傻的有,清秀的没发现。然后我再看看我们班里那少得可怜的男生。没几个矮的,都挺高的,坐在后面。
正在我看得入神的时候,沈老师进来了,她看着,好像在找什么人似的,只听着她看到我后说道,
“来,仲众,你过来帮我把报到的同学登记一下!”她没有笑容,就那么淡淡地说着。那一刻,我意识到了些什么。我也感觉到了身边那些还陌生的同学投过来的异样的目光。
“哎,来了!”我走了上去,满脸通红的。
“你就是仲众?”在整理表格的时候,有个女生问道。
“啊,我就是!”我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道。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噢,见了。你好黑哦!”
“是吗?呵呵,我就是那么黑啦。”我看着自己在整理表格的那双手,再看看她那细皮嫩肉的一双白玉手说道。
只听到身边一大帮同学笑了起来,再仔细辨认一下,竟都是女儿声。想想这是文科班。这便是我日后学习的地方——身边都是女生;这也是我工作的状态——身边又都是女生。
我的新同桌便是“呆儿”。其实我一开始对和他一起坐是很不满意的。他以前我就见过,是和我一个考场里的,叫戴屏。常常穿着很花的衣服,脸上又长满了青春痘。剪着一个流里流气的头发。身上还有我受不了的臭臭的味道。我对味道一向很敏感。
“你是几班的?”他用方言问我道。我很奇怪。新同学间在我们那儿一般都是说普通话的,在南方,不同村里的方言一般都不是很听得懂,所以,我们在高中就讲普通话。他那句带着点口吃的方言我根本就没听懂,但我可以感觉出来他是一个城里人。
“500度吧!”我误听为他问我眼镜几度来着。
“啊?!”呆儿听了莫名其妙。
“嗯?……”
而后来,那位很“有名”的汪震就被年级组长石老师叫了出去,要他把染红的头发染回来。还怪他那件T恤太花了。石老师其实是一个很有趣的老师,可那时我只知道他凶。
然后我在搬书的时候,又碰到了我初中一个社会老师的外甥,叫高海,的确很高,是一个很会打篮球,也很会扮酷的家伙。他也和我一样很黑,但是比我帅多啦。
另外,有一个长得挺矮的,和我差不多身材的,戴一副很大的眼镜的同学也和我认识了。他叫郑重,是我后来最熟的一个朋友。
在发书时,我又认识了陈欣,她坐在我的后面,是后来和我最好的女生,也是和我关系搞得最糟的女生。
那天,我也不知道是沈霞有意还是巧合,我帮她处理那些表格之类的一直到下午1点。然后我离开还空荡荡的校园,到车站吃了点东西。
沈霞就是我小时候一直认为的典型的城里女人,有很白的皮肤。很像我小时候见过的那小女孩的妈妈。
又那么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