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雅治死了,死于车祸,狗血极的死亡。
那天同样是越前龙马的生日,他为他买生日蛋糕,却一去不复返。
越前龙马接到消息时,仁王雅治已经被救护车从到医院,宣布抢救无效,死亡,尸体待认领。
而他则是失神的跑到对方出事的地点,看着对方躺过的地方,那淌惊心动魄的血迹上面混着的早已摔坏的蛋糕上。
在围观者惊讶的目光下,走到那里,蹲下来,面无表情的伸手把那些染上血色的从蛋糕包装盒里露出来的奶油用食指抹在手指上面,放到嘴里流着泪把手指上的奶油舔食干净,血液的腥味和奶油的甜香味混合着,是他这辈子吃过最恶心的东西了。
纵使恶心到吐,他也还是一遍一遍重复这个动作,直到把血水里的奶油彻底吃完为止,然后把有些扁不成样的蛋糕盒打打开,露出里面还算完好的蛋糕,看着蛋糕上面有些看不清写什么的一行字:祝龙马宝贝十六岁生日快乐。
泪水流得更多了,拿起备着的刀把蛋糕分成十六份,伸手把每一份放到嘴里吃完。
呐,仁王,蛋糕真的很好吃哦!
必须吃掉,因为这是他专门为他买的,付出生命代价的,不能让他死也不安生为了这个蛋糕。
吃完,在人们怪异的目光下离开。
他没有去医院看仁王的尸体,他回到了他们的家。
一间温馨,不大不小属于他们的公寓。
忍着胃传来恶心想吐的欲/望,走进浴室,往浴缸里放满热水。
脱光衣服,踏进里面,躺下,闭眼,泡着。
今天其实也是他和仁王在一起三周年纪念日。
很凑巧,当初仁王向他告白和他和仁王在一起那天正好是他生日那天。
一束很大很漂亮的玫瑰花束是他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上面有九十九朵玫瑰花,他心意。
在一起后便同居了,日子过得很舒服,仁王对他很好,真的。
……
说好的相约百岁死,同穴。
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
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可你终究食言了,我们在一起连九十岁那个年纪都没到,你确先我一步离去。
“仁王,我不会下去陪你的,至少现在至九十七岁至百岁前”一滴泪流下,带着情。
那年,他十八岁死,他十六岁活。
……
岁月流逝而过几十年。
当年满脸稚气的少年已是饱经风霜,满脸沧桑了,墨绿色的发丝转为白,白发苍颜,耀眼的猫眼失去光泽,浑浊,岁月似刃,无情的在他脸上留痕迹。
一束花放在墓碑前,“三年后,我来陪你”已是九十七岁高龄的在网球界成为传说的老人的越前龙马伸出苍老的手一遍一遍的抚着碑上容颜永远定格在少年时期,银蓝头发邪气的少年照片上,细语,唤着对方“仁王”
我已老,你不在。
时候未到,非九十七,而百岁年。
那年,他依旧十八岁,他早已九十七。
他食言,他遵循。
相约百岁死,同穴。
……
三年转瞬而过,一个夜里,百岁老人悄然无声含笑在床上死去,手里仅仅是拽着一张有着他年轻时和银蓝发邪笑着的少年合照的相片。
相片很老了距离现在,泛黄,却依旧看起来很新,显然被主人保管得很好。
老人一生未婚,年轻时是风云般的人物,被无数少女爱着,却始终单着。
收尸的是老人的养子,老人生前在孤儿院领养的。
据说,老人选择他是因为觉得他和自己当初很像,是脾气还是长相已经不重要了。
老人看人眼光很准,在网球界巅峰站着的他无疑资质卓越,那个孩子也和他一样资质卓越,在网球界是人人倍受看好的。
老人的养子按照老人生前的遗愿把老人尸体埋在老人至死想念着的那人墓边立了一座墓,挨得很近。
老人墓上的名字是:越前龙马。
那人墓上的名字是:仁王雅治。
终于这一天到来了,百岁死,虽不同穴却为墓友。
只是希望,当我走上奈何桥时,你依然
还在,可好?
说好的相约百岁死,同穴。
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
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终究,我没有食言,而你却食言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