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左找右找找不着乔威,打他电话也是关机,我心里很焦虑,但是老爷爷的话瞬间提醒了我,跑得和尚跑不了庙,我为什么不去找他妈妈住的医院,在那里守株待兔没准还能看到他。
打定主意后我告别老爷爷,连夜把s市所有的医院都跑了一遍。终于,在高铁站附近的一家医院里看到了乔威的妈妈。
可是如果早知道她变成了这副模样,打死我也不想往这里迈一步。
她像个死人一样一动不动,全身上下插着数不清的管子,就像科幻片里那些用来做实验的外星人,头上包着层层叠叠的纱布,上面还渗着黄白色的液体,不知道是不是脑脊液。
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变成了这个样子,任谁也接受不来啊!
值夜班的护士告诉我,她刚送来的时候头都被撞扁了,纱布挡着的地方一共缝了一百多针,上面都是密密麻麻针眼。现在她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植物人!这不是开玩笑吧?我简直惊呆了。
跌跌撞撞走到医院门口,我头昏脑涨,全身上下软绵绵的,就像是被抽干了骨髓一般。终于再也走不动,找了个台阶坐下,抱着自己的膝盖,在黑漆漆的夜里望着天边那轮圆月发愣。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天都亮了,医院外陆陆续续来了很多人。
我抬起头,猛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立马抓起包包冲了上去。
在离他一米处,我定住了脚步,因为一个三十来岁风韵极佳的女人拨开人群走了上来,挽住了他的手。
她把头靠在乔威胸前,面上流露出愧疚之意,但那说话声音很甜,和她的年龄不太相称,“亲爱的,真是对不起啊,刚才路上太堵了,我只好走了绕城高速,可是还是迟到了。”
乔威抱着她的额头轻轻印上一吻,温柔地笑着,“没关系,其实我也刚到不久,倒是把你累着了,好不容易放个假,还要陪我来医院。”
“你的妈妈就是我的妈妈,为了你累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她笑得像个孩子,那么开心,那么无害,乔威的手也把她搂得更紧了。
乔威的一举一动还是那么温柔,就连他搂着这个女人的右手,大拇指左侧的那颗痣也仍然温柔地长在那里。我记得我曾经摸着那颗痣,开玩笑地跟乔威说,它长的位置这么独特,以后就算我失了忆,也一定能凭着这颗痣在茫茫人海里找到你。
然后乔威紧紧地抱着我,“嘘,傻瓜,这些话不要乱说,你怎么会失忆呢?”
“我是说如果——”
“如果你真的失了忆,我也绝对不会让你在茫茫人海里找我,我会一直一直陪在你身边,像我们一起看的《初恋第99次》那样,每天都来跟你告白,即使第二天早上你就忘了我。”
“哦,对了,阿姨今天上午要做脑液引流,我们快点上去陪着她吧。”
“哎呀,我差点给忘了,暖暖,有你在真好。”
我看见乔威牵起她的手,他们十指紧紧扣在一起,就像一对甜蜜幸福的小恋人,但曾经,乔威也是这么习惯性地牵着我的。
眼角有些酸涩和湿润,我咬住嘴唇,硬生生把眼泪逼回眼里。虽然不知道这段时间乔威为什么不接我电话,他们俩又是怎么走在一起的,但是现在他已经有人陪伴,而我只能祝他们幸福了。
我转身离开,可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我。
“晚晚?”
我钉在那儿,半晌,缓缓回过头来。
“你好呀,乔威。”努力把嘴角扯出一丝微笑,用伪装掩盖住我的脆弱,以前在他面前我从来不用伪装,但是现在已经不同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之间何必要把最真实的一面暴露给对方呢?
他也钉在原地,怔怔地看着我,半天不说话。气氛一样子冷场了,从来分手的老情人再见都容易冷场,大概他也明白我们不过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所以就算有千言万语,还是不说的好,况且,也许他根本没什么话要跟我说。
牵着他手的女人把我上下打量了一圈,目光在我胸上停了许久,然后轻轻拨了一下自己栗色的大波浪,看着乔威甜甜地笑道,“阿威,这是你的老朋友吗?长得真可爱呀,赶快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吧。”
我知道,因为我不合时宜的出现和乔威习惯性地叫我“晚晚”,引起了这女人内心强烈的不安和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