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我二爷爷孟宪增的故事

第九节 我二爷爷孟宪增的故事

我二爷爷孟宪增生于1914年,病故于1973年,生前是蓟县城内西南隅村的农民。我记事的时候,二爷爷孟宪增已经四十来岁了,他身材魁梧,膀大腰圆,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剃光头,有一副《水浒传》中鲁智深的形象。那时候他和我三叔孟庆余(1833年生人)、老叔孟庆雨(1938年生)爷仨一起过日子,住在我们孟家西院西南角的三间西厢房里。

小时候经常听我母亲讲述我二爷孟宪增在解放前的故事。我记事以后,每年正月初一,我和堂弟都要去给他拜年,他也会给我们每人五百元或一千元的旧式纸币的压岁钱,也就是后来的五分钱和一角钱。实行新式钱币后,我们再去给他拜年时,就给我们的压岁钱就是每人一角钱或二角钱了。到1962年我上中学以后,再去给他拜年,给我的压岁钱就增加到一元钱或者二元钱了。

我二爷爷孟宪增具有与普通农民不同的性格和经历,故此写出来供年轻人参考。

孟宪增从小没念过书,这是由于清政府在洋务运动中废除了科举制度,以孔孟之道的四书五经为主要内容的私塾教育退出了历史舞台,而以西洋自然科学知识为教学内容的新式学校还没有普及。当时蓟县城里的第一所小学校是何时建立的我不清楚,西南隅的白塔寺小学是何时建立的,老年人们也说不清了。只记得我爷爷孟宪成(1909——1929)和二爷孟宪增小时候还没有白塔寺小学校,所以他们都没上过学。从我三爷孟宪奎(1920年生)开始,到我父亲(1925年生)及叔叔们,都在白塔寺小学上过学了。

孟宪增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劳动者,他不馋不懒,不嫖不赌,不吸毒,还养成了不吸烟、不饮酒、不喝茶的节俭生活习惯。当然,这与他出生在贫民家庭是分不开的。

解放前,虽然蓟县城里有开烟馆、赌场和妓女院的,那时抽大烟(鸦片)吸白面(卡洛因),耍钱赌博逛窑子都是合法的,但那也都属于高消费场所,并不是普通老百姓去的地方。

我们孟家从远祖挑着八根绳(一根扁担两个箩筐,俗称八根绳)由山东省曲阜县的大柳村到蓟县城里来谋生,到我曾祖父孟昭信刚进入第三代。从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流浪户,到有了几间茅草房和十几亩土地的“家业”,全是靠三代人辛勤劳动挣来的。

孟昭信年轻时,与弟弟孟昭义合住一个宅院(林家胡同路东的小院),成家后生育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又在对门置买了一个比较大的宅院(路西的院子)和三亩园田。还逐渐在城外置买了十几亩土地。这些农活都是自家人去干的。孟宪成和孟宪增小时候都没处去上学,七八岁就开始跟着大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和农活,十二三岁就正式下地干庄稼活了。

那时冬季地里没有农活了,天气好时男人们要到山上去割柴禾,除自家烧火做饭外,还可以到集市上去卖。天气不好,刮大风和下雪的日子不能上山打柴,就在家里呆着玩,青年们有的玩踢蛋儿,就是用脚踢出铁球或石球,按照一定的规则运行或者互相撞击。有的玩推圈儿,就是手持一个铁丝钩推着铁环行走。有的成年人冬天没事也到赌馆去耍钱,那时开赌馆是合法的,赌具有掷骰子、推牌九和麻将牌。赌馆就和销售商品的店铺一样,谁都可以进去,里面既有常去赌博的赌徒,也有去看热闹的观众。

1929年冬天,孟宪成被人引诱去赌馆看热闹,因为他自己没钱,赌馆老板就借给他钱鼓励他参加赌博,开始玩时赢些小钱,越玩赌注越大,后来越玩越输,欠下巨额赌债无力偿还,在巨大压力下精神崩溃而投井自杀。这年孟宪增才十六虚岁,哥哥的死使家里减少了一个劳动力,无疑增加了孟宪增的劳动负担,迫使他养成了勤劳节俭的好习惯。即使解放后孟宪增的子侄们既吸烟又喝酒,而他老人家还是烟酒茶都不沾。

同时,孟宪成的自杀给孟家人一个警讯,自那以后我们孟家的人(孟宪增及子侄们),无人会赌博,不论是掷骰子、推牌九,还是打麻将玩小牌都不会。玩扑克、下象棋也从不来“带钱的”。

孟宪增于1930年结婚,娶城南山下屯村赵家女儿为妻,1933年生长子孟庆余,1938年生次子孟庆宇。

孟宪增娶妻生子后,仍然与父母和嫂子侄子们在一起生活,孟昭信是一家之主,当家理财。孟宪增手里没钱,只是家里的劳动力,所以,没有条件去城里那些高消费场所。

由于孟昭信是勤俭起家,对孩子管的比较严格,孟宪成和孟宪增从小都养成了不吸烟、不饮酒、不喝茶的习惯。

1943年之前,孟昭信(1877——1942)一家十多口人,只有孟宪增和孟庆云(1825年生)爷两个下地劳动,其他都是妇女和小孩。家里的三亩菜园子,城外十几亩土地里的庄稼活,都是以孟宪增为主来耕种的。

孟宪增的最大特点是身体好,体力壮,能干活。俗话说“身大力不亏”,身材魁梧的孟宪增干起活来特别有劲。出去在自家干农活外,还经常给人家作工伕(打短工)。

过去,农村经营土地全靠体力劳动,没有农业机械。从地里的农活来看,有些劳动强度不大的活是男女劳力都能干的,有的则是只有男劳力才能干。男劳力的农活主要是:麦收时下地拔麦子,从地里往家里挑“麦个子”(“麦个子”就是把连秸秆带麦穗的整棵麦子打成捆),在场里用铡刀铡“麦个子”(把麦穗从秸秆上铡下来,以便放在场上晾晒打軋),用麻袋和口袋从场里往家里运麦粒。夏天时,要用锄头耪(除草)三遍地。大秋时的地里活有割谷子(用镰刀把带谷穗的谷子秸秆从地面上割下来)、擗棒子(把玉米棒从秸秆上掰下来)、掐高粱(用俗称“把心”的手握单刃刀将高粱穗从秸秆上切下来),砍高粱(用镰刀把高粱秸秆从根部附近削下来)等。这些活劳动强度不是太大,男女都可以干。而“招茬子”(蓟县人把用铁镐翻地称为“刨”,把一手握住植物秸秆,另一只手挥动小铁镐从泥土里把秸秆的根部挖出来称为“招”。高粱秸秆砍走后剩下长在地里的四五十厘米高的秸秆俗称“茬子”)和“招棒子秸”则只有男劳力才能干。因为高粱秸和玉米秸根系发达,需要左手握住高粱茬子或整棵玉米秸秆,右手挥动短柄小镐切断主根附近的须根,才能把长在地里的高粱茬子或玉米秸秆及泥土里从土里挖出来。平常天旱时有菜园子人家的要打水浇园子(用辘轳和水罐从井里打水),有猪圈的人家要起猪圈(用粪叉把距地面一米深的猪圈坑里的粪从猪圈坑里扔出猪圈墙外),这些都是力气活,需要男劳力来干。

那年代城里许多人家都是亦商亦农,做买卖的工商户家里也有土地,而他们自家人以做生意为主,地里的农活需要到工伕市上雇工伕。

那年代的工伕市和现在的劳务市场差不多,劳工们也是自带劳动工具的。孟宪增带的工具——锄镐铁锨挑筐水罐等都是大号的,所以很受雇主欢迎,容易被人雇佣。除了拔麦子、招茬子、薅苗耪地的地理农活之外,扛口袋、挑担子对孟宪增来说都是常干的活,尤其是打水浇园子,他使用头号大罐(用柳条编织成的从井里提水的农具,头号罐相当于两水桶的容积),一只手拧辘轳,拧的特别快。别人需要一天才能浇完的园子,他半天就可以浇完。出去做工伕(打零工)时,熟悉他的雇主都愿意雇他去浇园子。

除了干农活之外,城里的商铺家里也有些盖房垒墙搬运货物出库入库等体力活,有时也要从工伕市上雇工伕。孟宪增也常被雇佣去为铺家干活。

旧社会,尤其是日伪时期,建桥修路、修城墙、挖壕沟、立电线杆等政府工程是比较多的。那时是按照土地的多少来摊派义务工的,俗称“出官工”。而那些工商户人家的土地多,摊派的“官工”也比穷人家多,而他们的本家人忙于做生意,只好到工伕市上雇人替他们出“官工”。孟宪增也经常被商铺家雇佣替人家出官工。

1933年,长城抗战时,29军从蓟县、遵化一带抽调民工,组织了担架队和收尸队,还用大马车装着从附近买的一些棺材。我二爷孟宪增(1914——1973)就是民工之一,跟大车拉死尸,每天一块大洋钱(当时一块大洋可买一袋白面,40斤一袋)。据他们介绍,中日双方在喜峰口打仗,不是一次定胜负,而是打了好多场,战场有好多处,打了十来天,有时日军进攻,29军防守;也有时29军进攻,日军防守。总的看是29军逐步向前推,日军逐渐向后退。每天交战的时间都不太长。战斗中经常短兵相接,日本兵用步枪上刺刀扎,29军官兵用大片刀砍,经常拼杀混战,受伤的很多,不受伤的很少,遍地都是尸体。轻伤员在战斗间隙中自己包扎一下,还继续战斗。有的重伤员在战斗中就随时撤下来,交给担架队送往战地医院。战斗停止后,双方军队占据两侧的山头,担架队和收尸队打着红十字的白旗,到战场上抢救没撤下来的重伤员,收自己这一方牺牲官兵的尸体。主要看军装识别,只管自己一方的,不管对方的。对方的收尸队也打着红十字的白旗,到中间的战场上收尸。两边穿白大褂的卫生队员和民夫,都没有武器,见面也不争不吵,各干各的。中国的收尸队用大车装满尸体,运到后方掩埋,当官的尸体装进棺材,单独埋葬,还用木牌写上姓名职务。当兵的尸体太多,没有那么多棺材,就挖大坑掩埋,据说是一个大坑埋三、四十具尸体。因为大家都在坚守阵地,在掩埋尸体时,也顾不上举行什么追悼仪式了。据他们估计,这次喜峰口战役中,29军战死六七百人,受伤的就更不计其数了。同时,日本人战死的比29军也不少。据说在搬运阵亡烈士尸体时,别的民夫都是一次扛一具,孟宪增有时肩上扛一具,另一侧胳肢窝里还夹一具,为此受到部队长官的表扬。

孟宪增的另一个特点是饭量大“能吃”,过去形容一些身材高大能吃能干的人,每顿饭可食用“斗米斗面”那是夸张。因为一斗是20市斤(10公斤),哪个人也不可能吃那么多。但是一顿饭吃一升米或者一升面是可能的,一升是二市斤(1公斤)大碗米饭才四五碗,大个馒头才六七个。过去大家吃的副食较差,肠胃里油水少,一顿饭吃一升米或者一升面的还是大有人在的,孟宪增就是其中之一。其实说这些人能吃,并不是他们每顿饭都吃那么多,而是说他们的肠胃是“松紧袋”形的,具有很大的伸缩性。遇到好吃的就吃得多,不好吃的就吃得少。

由于家里生活贫困,很少吃净米净粮,常年吃掺榆树皮面做的玉米面、高粱面、谷子面饼子。不是现在的细玉米面高粱米面和小米面,而是带玉米脐子高粱壳和谷糠的粗面,因为粘性差,需要把榆树上剥下的嫩皮晒干碾压成碎面,作为贴饼子用的粘合剂。这种饼子很难吃,咬下一口在嘴里越嚼越多,很难下咽。所以,孟宪增平时在自己家里吃的并不多,而是在给人家做工伕时,遇到好饭吃的多。那年代雇工伕中午要管一顿饭,多数小户人家吃的虽然也是粗米杂粮,普通饭菜,但是都是净米净粮。而有些家境富裕的大户人家要给工伕们吃大米白面,菜里面也要有点荤腥。

孟宪增在给人家做工伕时,不仅能干出了名,能吃也是出名的。据说他在给城里的大商铺“龙德号”做工伕时,每天中午吃一扁担长的(一般扁担长2米左右,2两面一个的刀切馒头可排二十个)馒头,只吃饭菜不喝汤。干一天活,晚上回到家里也不再吃饭,只喝点水。第二天早晨还是不吃饭,中午又吃那么多馒头。在龙德号干了十几天,每天就吃这一顿饭,干起活来蛮有力气。

还有一次孟宪增一顿吃了一盆子大米饭,那是在日伪时期。当时蓟县的日本队部就设在新张家,也就是现在南大街的中医院院内,与其一墙之隔的我家东院被征用为马厩。日本队部在林家胡同的后小门与我家西院斜对门。这个队部的伙房和厕所都靠近后小门,为伙房送肉、送菜、送豆腐、送劈柴的,以及往外掏厕所挑大粪、挑泔水的,都只能从后小门进出,不能从南大街上的正门进出。当然后小门也有岗哨把守,进出者也需要接受检查。可能是我家东院被做日本队部马厩的缘故,挑泔水的活就归孟宪增干了。因为那时的粪便都是园田里的好肥料,干这些活是“两不找”,就是不给工钱也不要饲料和肥料钱(这种政策延续到解放以后,县城里的机关单位的厕所粪便和伙房泔水,由所在生产队派人清走,由生产队用泔水喂猪,粪便做肥料)。那时孟宪增每天都要到他们那里去一次,因此就和日本队部的后勤人员都熟了。那时日本人吃的都是从高丽运来的大米,中午、晚上每顿饭的菜里都有些猪肉。吃剩下的饭菜倒进泔水缸里。孟宪增挑回来的泔水舍不得直接喂猪,妇女们要先把里面的大米饭粒和小肉块都捞出来,清洗干净晾干后留着人吃,剩下的烂菜和荤水给猪吃。

一天下午孟宪增去给日本队部伙房送劈柴,伙夫求他帮个忙。原来这天有些日本人外出了,告诉少做饭。伙夫马虎了,照常蒸的大米饭,剩下了一盆子(大约三斤米的),怕被领导发现挨批评,就让他帮着吃,说吃得越多剩的越少越好。于是孟宪增就几口米饭一口咸菜,一碗一碗的吃起来,结果把这一盆子大米饭都吃了,撑得他到第二天中午都没再吃饭。

孟宪增的缺点是不会理财过日子,还脾气暴躁,大男子主义,经常打老婆。在1942年以前大家庭生活时,还不明显。因为那时我曾祖父孟昭信当家,他只负责在外面干活挣钱,妻子在家做家务,夫妻矛盾不明显。

1942年冬孟昭信病故,我曾祖母将家产分作三份,她自己单过,我奶奶带着我父亲、母亲、二叔、姑姑一起过,我二爷孟宪增带着二奶奶和两个儿子一起过。孟宪增作为一家之主,因为他不善理财,缺少算计,二奶奶出些主意他又不爱听,夫妻之间经常吵架,他从道理上说不服妻子就动手打,闹得夫妻感情越来越差。家里的日子也一直紧紧巴巴,房屋和土地只能维持原状,没有新的起色。这时他大儿子孟庆余也不上学了,跟着父亲干些农活,或者在家帮着母亲烧火做饭。

1945年夏天,伪县长李吾阶征集民工到城墙上挖战壕,以防止八路军攻城,13虚岁的孟庆余就去出官工干活了。在城墙工地上,李吾阶的小勤务兵把自己吃剩下的一块白面烙饼给孟庆余吃了,当时觉得太好吃、太香了。这件小事就使孟庆余记了一辈子,可见当时孟家的生活如何艰苦了。

1945年日本投降后,孟宪增把家里的几亩地卖了当路费,夫妻二人和蓟县的几个同伴去唐山打工,女人在矿上后勤部门里上班,男人都下井挖煤。他们把两个孩子留在家里,让13虚岁的孟庆余在家做饭,和8虚岁的孟庆宇一起生活,当时孟庆宇刚在白塔寺小学读一年级。孟宪增在煤矿干了时间不长,目睹了一次塌方压死人的矿难,把他吓坏了。他看到挖煤有风险,就自己回家务农来了。本来孟宪增就因脾气暴躁而经常打老婆,致使夫妻感情不合。妻子赵氏到唐山上班后,长了见识,自然不愿意再回蓟县,为此夫妻分手了

那年代结婚离婚都不需政府干涉,换帖子(男女方家长互相交换写着新郎、新娘生辰八字的庚帖)算订婚,拜天地算结婚。女方有老人家长在世的,写封“休书”把媳妇退回娘家算离婚,女方没老人家长的,夫妻二人一吵架,说声“散伙”,女人离开男人的家,和其他男人去过日子,就算离婚了。

孟宪增只身一人从唐山回来,光棍爷仨一起过,他要去地里干活或者做工伕挣钱,就让大儿子孟庆余为主做家务,干那些做饭洗衣服等家务活,小儿子孟庆宇继续上学,还是继续过原来的穷日子。不过他们爷仨有些针线活还是要求我曾祖母、或者是我祖母、我母亲来帮忙。因为他们只剩下季庄的一亩多水田和家里后院的一亩多园田了,1947年土地改革中又在城南蔡庄子村边分了四亩半土地,自己耕种。农闲时他还是去做工伕或上山打柴卖。他这类只会卖笨力气挣钱的方式,永远挣不来大钱,即使翻身解放了还是只能维持不饿肚子。因为他是出了名的脾气不好,把老婆打跑了,再加上不会理财挣大钱,光棍爷仨过日子,哪个女人还敢嫁给他啊。他自己说是不想再找老婆了,免得生气,其实还是因为生活困难,不具备再婚的条件,只好独身和两个儿子一起生活了。

1950年孟宪增的大儿子孟庆余十八虚岁了,就跟西北隅的泥瓦匠张俭去当学徒,经常到外地的一些建筑工地去打工,二儿子孟庆宇初级小学毕业了,没考上高小,也在家里干些弄农活了。

1954年前后的一个夏季,孟宪增家从城外亲戚家借来一头毛驴和耘锄,准备给自家那四亩半地的玉米锄草,也是他家运气不好,干活当中这头毛驴得了“粪截”,就是肠梗阻,肚子涨的老大,我老叔孟庆宇和南院的张千从兽医站买来给牲畜“灌肠”的药水,从毛驴的肛门往里挤药水。据说如果是“后截”,就可以把粪便稀释一下流出来。结果没治好,说是“中截”,没办法医治了,结果这头毛驴就“憋死”了。孟宪增又请来一个师傅来把驴杀了,剥下驴皮,开膛破肚,分别拿到街上去卖驴皮、驴肉和驴上下水(内脏)了,也不知卖了多少钱。后来,他家又赔偿了亲戚家一头毛驴的钱。

1952年,我奶奶病故后,我母亲与我二叔二婶分家单过,我们娘俩搬到孟家西院的西厢房居住,城外的土地和家里的园田都是一家一半。刨畦、栽菜、耪地、种地、收割、往家里背庄稼等许多农活我母亲也能干,因为我家一共分二亩旱地,没有麦地,农活也不着急,我母亲可以慢慢干。可是在菜园子里打水浇菜,一个妇女就不行了。因为用辘轳从井里打水浇菜,需要从垄沟流水进入菜畦。每次从井里打上来的水越多,频率越快越省水。这样可以使井水不断流,很快就把一个菜畦灌满,然后再浇灌下一个菜畦。我母亲只能用水桶打水,水量小,速度也很慢,不能使井水连续流进菜畦里,很容易白白的浸泡垄沟,所以必须雇人打水浇园子。我二爷是出了名的打水浇园子的能手,所以,在农业合作化之前,我家的菜园子种了些菠菜和白菜,需要浇水时就雇我二爷爷用大罐给我家打水浇园子。因为我二爷他们爷仨的针线活经常请我母亲来干,他给我家浇菜园子也不要工钱,只要管饭吃就行了。

1955年,我曾祖母病故,留下的三间东厢房给了我二爷孟宪增。因为家里人都认为我三爷孟宪奎已经在抗战中阵亡了,我曾祖父孟昭信留下的四层茅草房,这时正好给四个孙子每人一层房。我爷爷这门已经占有了两层房,我家一层,我二叔孟庆华家一层。我二爷这门的两层房,也应该给我三叔孟庆余和老叔孟庆宇每人一层房。因为我曾祖母的这层东厢房有一间门道,分到东厢房的就自己居住,分到西厢房的就与父亲一起住对面屋。

而且这一年我三叔孟庆余23虚岁,老叔孟庆宇18虚岁,都到结婚的年龄了,自己有一层房也容易说媳妇。所以从农村的习惯上应该把两层房给孟庆余和孟庆宇分开,孟宪增应该和分到原来爷仨居住的那层西厢房的儿子一起住对面屋。

可是我二爷孟宪增“个性”(性格古怪),不愿意和儿子住对面屋,非要自己占据那层东厢房(也有人估计他可能是为了自己续弦)。他就搬到我曾祖母遗留的屋子去住,把三间西厢房给两个儿子分开,让两个儿子住对面屋。

这时期,土楼我舅奶奶给我三叔孟庆余介绍来一个媳妇,她是溵溜乡富王庄的张家姑娘,在家排行老五,乳名“小五”,大名叫什么不记得了。她和我母亲是一个庄的娘家,按照庄亲她称我母亲为“二姐”,我开始称她为“五姨”,后来改称“三婶”。我三叔他们结婚也没有办酒席,我母亲和我二婶都没有“随份子”。

1956年西南隅实行农业合作化,成立了初级社,大家都入社了,我们老孟家这三家在城外的水田、旱地和后院的大菜园子都入社了。我二叔在县铁工厂(棉纺厂的前身)上班,我二婶在家里看护几个孩子,不用去农业社干活,我母亲也省心了,只要去农业社干活挣工分就可以了。我二爷爷孟宪增也不用去给别人做工伕了,只要去农业社干活挣工分就行了。我老叔孟庆宇去西关的县供销社屠宰场做小工,也学会了杀猪、杀牛的技术。

1957年,我老叔孟庆宇20虚岁了,我们胡同北面的邻居成兰贵给他介绍一个媳妇,是城南穆庄子村的姑娘,名叫穆桂珍,他们结婚时也没有办酒席,我母亲和我二婶也没有“随份子”。

于是我三叔孟庆余和他妻子住在西厢房的南屋,我老叔和他妻子住在西厢房的北屋。他们都是自己单过,自己做饭吃。我二爷虽然有了两个儿媳妇,还是自己一个人过日子。

由于我三叔长期在外面做小工,对妻子照顾不周的缘故,造成夫妻感情不合,结婚时间不长,妻子就和他离婚了。他那一间屋子就出租给城里的双职工家属居住了。我只知道那个房客的女主人是我的小伙伴张洪臣的老姨,她在城里商业部门上班,她丈夫陈玉清是机关干部(后来任蓟县药材公司经理)。她家有两个女孩,由奶奶看护。陈玉清在机关也有宿舍,他们夫妻只在家里吃饭,不在家里住,只是他母亲和两个孩子和我老婶穆桂珍住在对面屋。

我二爷孟宪增不会理财的弱点还体现在过日子无计划,挣了钱随手花,不攒钱无积蓄。我曾祖母这三间东厢房,是倒插毛的草房,墙体是砖头和土坯垒的,需要每年苫盖一层新稻草,防止漏雨。孟宪增继承后,因为没有积蓄,得过且过,只管住房不花钱苫房。住了二年多,因1958年降雨量大,这层房就被雨水浇坍了。于是孟宪增就把它拆了,卖了多余的木料,用一间房的檩在以前东厢房门道的位置,坐北朝南盖了一间白灰封顶的小正房(房顶略有坡度的平顶房,以便往下流水)自己住着。这样,我曾祖父孟昭信的四个孙子每人一层房的愿望也就落空了。

我二爷爷孟宪增由于“不会过日子”,自己不爱做饭,有了钱就到街上买油条、大饼等熟食吃,自己勉强可以养活自己,也不想再结婚了,所以从32岁老婆离婚后,就一直没有再续弦。

1958年秋后,全国实行吃食堂,孟宪增这下可高兴了,不用干半天农活再自己回家做饭了。这年秋后,县里抽调民工去北京市密云县修建密云水库,四十五岁的孟宪增主动要求去密云水库工地,和年轻小伙子一起推车挖土,干劲十足,受到工地领导的赞扬。

1959年,位于蓟县城里南大街的蓟县人民医院扩建,把我们林家胡同路东的一户,也就是我二叔家居住的孟家老宅院和路西的李宝珍家、老孟家四户和老成家三户的宅院和园田,以及四眼井胡同老潘家的一部分园田都给占了。这就是我们林家胡同的大拆迁。

林家胡同搬迁时,孟宪增自己只有一间小平房了,才得90元钱,他家原来那层西厢房的拆迁费还是爷仨分的,他那份和在部队当兵的老儿子孟庆宇家,一共分得拆迁费270元,加上卖旧房木料的60元,爷俩一起在东南隅买了四间旧房。这个院子本来有足五间一明两暗样式的旧砖瓦房,东面的半层正房——2,5间旧砖瓦房,是一个姓张的修鞋匠家的。西面的半层正房的房东在外地上班,就卖给孟宪增和由孟庆宇了。孟庆宇的妻子穆桂珍就住在正房里,她还把户口迁到了东南隅村里,也在东南隅的食堂里吃饭了。这层正房的西房山外有1.5间白灰封顶的小平房,本来是想让孟宪增居住的,因为孟宪增一直在西南隅的饲养室住宿,他的户口也一直留在西南隅,他在西南隅的食堂吃饭,就没有到东南隅去住。

1961年5月,集体食堂解散了,孟宪增还是在西南隅的饲养室居住,只是把他那份口粮交给儿媳穆桂珍,和她一起做吃饭。后来,孟庆宇和穆桂珍离婚了,孟宪增就暂时自己做饭吃。那时期,粮食定量低,他饭量大,他自己怎么节省也有断粮的日子,就在饲养室找些喂牲畜的料豆子(大锅炒的黑豆)吃。有时冬天没活干,他就每天吃一顿稀粥,没事就在饲养室的热炕上躺着。

1963年孟庆宇退伍回到蓟县工业局工作,又与一个高中毕业的农村姑娘结婚了。这时房基地政策宽松了,孟庆宇就把东南隅的房子卖了,在西南隅南城根下的菜园子要了父子两家的八分房基地,因一次盖两层房的资金不足,暂时盖起了一层新的砖瓦房(正房),孟宪增才第一次住进暂新的大瓦房。其实这全是沾儿子孟庆宇的光,凭他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住不上新房子的。不过他还是在饲养室里借宿。

西南隅是余粮村,有比较多的麦田和水稻田,社员们的口粮是每人每年420斤,要比1962年前分的粮食多些了。而且西南隅村分的水稻也算秋粮,这要比县城里的其他村分的粮食质量好多了。1962年以后,自由市场上可以买到高价粮食了,一般农民家庭都可以粗粮瓜菜吃饱肚子了,孟庆宇每月四五十元的工资,既可以买些高价粮补充口粮的不足,也可以买些鱼肉改善生活了。

因为西南隅集体经济比较好,这时期孟宪增和孟庆宇家的生活水平是比搬迁到东北隅村的我二叔家,和搬迁到西北隅的我们家都要幸福的。

大概是我二爷孟宪增天生就是受苦受累的命,在他和二儿子孟庆宇家一起生活了十来年,他还能够在西南隅村生产队里参加劳动的时候,于1973年秋后突然患中风,半身不遂了。为了方便伺候他,孟庆宇把他安排在自己西屋居住,白天儿媳喂饭,夜里两个儿子轮流陪伴伺候。卧床不起的孟宪增思想压力很大,那时也没有特效药医治,日子不多,就病情加重,于1973年冬季病逝了,终年60虚岁。

纵观我二爷爷孟宪增的一生,是辛苦勤劳的一生,刚刚过上一点好日子,还没等退出生产劳动在家里休息享清福,就与世长辞了,这也令我们孟家的晚辈人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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