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金百汇吗?我想过来见你。”广东老板无耻地说,“我真的很喜欢你,你就赏个脸,今晚陪我喝一杯酒,怎么样啦?”
莉莉没好气地说:“你都可以做我外公了,还这样,哼。”
“不要生气嘛。”广东老板死皮赖脸地说,“施小姐,钱,你只管开口好啦,只要你肯出来陪我,我可以让你在一夜之间就成为富妞。真的,我不开玩笑。你如果愿意跟我好,我还可以在市区给你买一套房子啦。”
莉莉心里一动,嘴上则说:“我已经被金百汇开除了,以后,再也不到那里去了。”
“那正好,我们可以在外边见面嘛。”广东老板缠着她不放,“或者,你可以到我的公司里来上班,你看怎么样啦?”
莉莉心头一跳,沉默了。
“施小姐,你再考虑考虑吧。”广东老板说,“明天下午,我再打电话给你,好不好啦?”
莉莉合了手机,心里有些乱,但眼前却亮了许多。实在没地方可去,就到他的公司去上班,倒是我的一条出路呢。
没想到,莉莉正要站起来,走出这个街心花园,手机又响了。她打开一看,是个似曾相识的手机号码。又有谁这么晚打我电话呢?莉莉拿出小本子一对照,是爸爸的号码。恍然大悟:一定是金老师告诉他的。
怎么办?接不接?她抖着手不敢接,知道一接就麻烦了。便等手机响停,狠狠心将手机关了。心里说:爸爸,莉莉对不住你了。等莉莉在外面混出了点名堂,再来报答你的养育之恩!
这天下午,苏小玉带着女儿与洪新晖走出这个小村庄时,心里有些感慨。从朱晓明第一次把她带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到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十年来,脚下这条带子一样的水泥路一直是那个样子,毕直,平坦,可她走过的人生道路却是那样的艰苦曲折。这段艰苦曲折的人生道路,把她从一个未谙世事的少女变成了一个饱经沧桑的少妇。
抱着玲玲出去找她父亲时,玲玲还只有三岁,现在却已经九岁了。你看她,说到要去找亲生父亲,她不象当初那样浑然不懂,只晓得要妈妈抱,而是脸露喜色,脚步轻快,眼睛里充满期待。可这六年中,我们不知找了他多少回,走的路比怨恨的情丝还要长,却一次也没能见上他。他为什么要一直躲着我们呢?难道真的只是为了怕老婆吗?
苏小玉的心情很是复杂,今天见到他,他是个什么样子?又会怎么表现呢?她真想问问新晖,可话在喉咙口跳来跳去,最后还是没敢说出来。今天,她与朱晓明见面的情景和反映,新晖一定会很在意很敏感的,必须格外小心才是。
洪新晖的路头比她熟悉,她只管跟着他走。没想到在一个站头上下来后,新晖让她走上了一辆双层车。买票时,新晖问售票员:“到罗店,哪里下来换车?”售票员说:“龙潭。”
苏小玉心里格登一跳:龙潭?好熟悉的名字啊。是不是就是苑景宾馆前面的那个站头?对呀,上次去找他时,不也是在龙潭下的车吗?她有些紧张地坐在新晖一凳上,看着窗外的街景,紧闭嘴巴,不敢轻易出声。
怎么这么巧啊?又要经过那个制造孽债改变我命运的宾馆!千万不能让新晖知道,她下意识地看了看坐在前排位置上的女儿,玲玲那时还小,不会有什么记忆的。
909路双层车一摇一摇地开了很长时间,才拐上沪太路。在龙潭站停下后,苏小玉领玲玲跟着洪新晖走下车。
她回头一望,苑景宾馆就矗立在眼前,心不觉一紧。她呆呆地看着它,忽然觉得它摇晃了起来,仿佛正朝自己的身上倒下来。
玲玲也愣愣地看着这个宾馆,眉头微皱,好象在想着什么。苏小玉连忙去拉她,她却伸出小手指指宾馆说:“妈妈,你看。”
苏小玉心虚地别过头说:“看什么看?别烦。”
不明所以的洪新晖朝玲玲指的方向看去,见是一个宾馆,好奇地问:“你看到什么了?”
玲玲看看妈妈,欲言又止。苏小玉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居然也有记性,赶紧朝女儿使眼色,然后有些尴尬地移开视线说:“车子怎么还没来啊?”
眼角却还是偷乜着那幢酱色的宾馆大楼,心里想,要是换了今天,我就不会上朱晓明这种人的当了,那我的人生道路就会是另一种样子。所以说,一个人的命运都是自己决定的,也常常会因为一个刹那间的错误决定而改变。要是当初在见到朱晓明时,你能幡然醒悟,及时止步,不存虚荣和侥幸的心理,就不会有以后的磨难和现在的寻找了。
一辆963路车开过来。洪新晖带她们走上去,站在里面,一路无话。到了罗店,洪新晖拦了一辆出租车,坐进去,拿出那张纸对司机说:“到XX村陆家宅七号。”
出租车往东开去。司机也不太熟悉农村的道路和住宅,开开问问,拐来弯去,不知打了多少个弯,才问到了陆家宅。
还没钻出出租车,苏小玉的心就提了起来,这是什么地方啊?不是集镇,也不是小区,怎么是乡下?钻出出租车,苏小玉站在那条水泥路边,更加惊讶了。这是他租的房子,还是什么亲戚家里啊?他在这里做什么呢?
这里的农村跟松江有些不同,老百姓的房子方方正正的,古板,灰色,千篇一律,跟江苏一带相仿,而松江的民房则跟浙江相近,形式活泼,颜色鲜艳,有些洋派。附近的田野里,一个个白亮亮的塑料棚,象波浪一样起伏,在太阳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七号是哪一家?”洪新晖走进那片住宅群去问。问到了,回头向她们招招手。苏小玉这才领着女儿往里走去,心在嗓子口扑嗵扑嗵直跳:这个人,不要吓我哦,他干吗不回自己的老家,而要住在这里呢?难道又成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