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纵马赶回客栈,还没有到门口,就看见火把熊熊燃烧,尼珠、灼华、罗颇、阿贵大叔等人在外面焦急的转来转去,手足无措。
罗颇一脸都是泪珠,尼珠、灼华也好不到那里去,眼圈通红,尼珠用手蒙住脸,想是不想让别人看出她在哭。
几个月来,大伙已经习惯阿木在他们的身边,指挥、调度一切,有阿木,大家只需要依照吩咐,切实完成任务即可。
白天阿木离开,晚上还没有回来,在这千里迢迢的长安,接下来的路怎么走,明天要干什么,众人竟然一下子想不出主意,不由得大伙不着急。
罗颇一路陪着主人,虽然路上也有坎坷,但阿木身边都是有人的,就算猎狼,也有李广、李敢四人一起。这次,阿木一人孤身出去,长安又人生地不熟的,最为关键的,阿木只是书生,碰见强盗,野兽那就糟了。一想到这里,罗颇就又忍不住,嘤嘤的伤心起来。
尼珠、灼华心里也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灼华咬着牙,嘴里低低说。
“死阿木,租不到店铺,又有什么大不了的,要出走!”
尼珠一听,好气又好笑。
“阿木不是出走,只是出去闲逛。”
“闲逛?现在什么时候,丑时早过了,还不回来,他难道不知道大伙担心吗?”
尼珠问阿贵大叔。
“派出去找的伙计,怎么样?有没有找到?”
阿贵大叔摇摇头,也是焦急。
阿木的马蹄声在夜里响起,众人一听,心花怒发。
罗颇更是眼尖,远远看见主人,飞跑过去。
“阿木少爷回来了!阿木少爷回来了!”
大伙连忙迎上前去。
尼珠用火把一照,看见阿木脸上的伤口和鲜血,禁不住心疼,眼泪登时就流出来。
“你……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打伤你?”一面哭,一面用手抚摸阿木的脸,真情流露,也顾不得旁人在看。
阿木笑道。
“早就不疼了,没事的,皮外伤!”
把阿木迎回客栈,尼珠吩咐伙计。
“快去烧点热水来,找金疮药!”跑回住所,拿来一块自己用的软毛巾,就着热水,轻轻把阿木脸上的血污擦去,敷上膏药。
阿木便说。
“我没事!阿贵大叔,叫伙计们快去休息,明天有的忙了,我们要搬去当铺!”
众人一听,又惊又喜。
阿贵大叔反应不过来。
“阿木少爷,听尼珠讲,白天不是还没谈下来吗?怎么,就要搬了?”
大家的眼睛都盯着阿木,阿木大笑。
“谈下来了!就在刚才,那个店铺是我们的了!明天所有人都去,整理铺子,打扫房间,修缮马厩,咱们在长安,不用再住客栈,有家了!!”
整个客栈,欢声笑语。
尼珠喜极而泣,问。
“阿木,怎么回事?”阿木紧紧拉住尼珠的手。
“尼珠!一言难尽,但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们做到了!从此,我们就要在这长安,努力打拼,为夜郎搏一个大大的名头!”
说话间,将尼珠拥在怀里。
尼珠又是欢喜,看着阿木脸上的伤和鲜血,又是感动,想他为店铺的事,不知奔波了多少。抬眼看着阿木,眼前的人儿豪情无限,英姿勃发,惹人怜爱。
尼珠只觉得这一生,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没有这样欢喜过。再也忍不住心中柔情,仰起头,笑容夹杂泪水,不管不顾,朝着阿木的伤口吻下去。
“一起!生死相依。”
一回头,大家都在看着她和阿木,人人脸上都有晶莹的泪花。
“一起打拼,为夜郎!”
那一夜,没有人合眼,大家就是坐着闲聊,手脚麻利,勤快的,早把随身用品整理打包,阿贵大叔派伙计一次次检查有无疏漏,从客栈到店铺,路途也不近,往返划不来。尼珠、灼华打好自己的包,又到阿木和罗颇的房间,帮助整理,阿木想要做,被尼珠严词拒绝。
“好好养伤!”
既然大家都兴奋异常,睡不着觉。阿木一看天色朦胧,吩咐道。
“大伙现在就出发,罗颇去过店铺,和阿贵大叔头前带路;伙计各自负责好自己的马匹货材。街上人多手杂,小心看护。我、尼珠、灼华在后面压阵!越早到越好,免得拥挤。”
穿过纵横交错的街道,长长的马队,朝着店铺,前进着。
天色渐亮,路上的行人不时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这支马队。
“从什么地方来的,规模不小!”
“拉的是什么?”
“你看,还有两个美丽的姑娘!女孩子也可以做买卖!”
“看样子还是管事的,真了不起!”
尼珠、灼华一脸灿烂,灼华说。
“阿木,我打定主意了。以后,我入伙。就一直跟着你和尼珠姐姐,不离不弃。”
阿木大喜,笑看尼珠,尼珠笑语嫣然。
“灼华妹妹,求之不得!”
目光越过晨曦里的千山万水,阿木突然想起多依公主,那俏丽的模样印上心头,再也忘却不了,挥之不去,想起她的泪水和歌声。
“多依妹妹,我现在很好,你呢?”
阿木带领尼珠、灼华到得当铺,果然不见灌夫,想是连夜离开。灌夫既然不愿意别人知道当铺的主人是他,阿木自然不会向别人提起。
“家族势大,到了一个程度,未必是好事,当一个家族,可以左右某个城市,某个国家之时,树大招风,往往就非常危险!”阿木想起父亲的话,父亲身为夜郎布摩,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却总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阿木的家族鲜有人进入夜郎高层,族中老人长辈对布摩心存芥蒂,总认为布摩不愿意提携子弟,一味让族内后辈做买卖,甚至做普通的百姓,耕田种地,平凡一生。
布摩又不让族内集聚太多的钱财,倘使族内子弟挣到钱,布摩就会命令及时用完,不要大量结余。所以布摩家族的人都习惯锦衣玉食,及时行乐。布摩家族的人都喜欢读书,不止阿木,其它兄弟也是如此,诗书传家,积累的钱财反而不多。在夜郎,以布摩的声望,家族却总是不温不火,平淡无奇,好像只有布摩和布摩之子,是一国栋梁,其他人则甚是普通。
此时,阿木想起灌夫的烦恼,突然明白父亲的高瞻远瞩。家族子弟做官少,不会引起夜郎王猜忌;不囤积居奇,占用大量资源,没有富可敌国的财富,就不会有人眼红;诗书传家,可以确保家族子弟整体素质,一直向上,不会良莠不齐。
父亲一直在用一种温和、持续、健康的方式,在不动声色间保护着布摩家族的延绵!
夜郎王多同,小王爷多米,皆是出类拔萃、如狼似虎的英雄人物,父亲能和他们相处得融洽无间,是因为打心眼里,他们认为,布摩不会威胁他们的统治,否则,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竹伯的祖师范增和父亲都说过相同的一句话。
“谋士,一定要在无声无息之间,掌控一切,不要亲执权柄。”
阿木想起小时候父亲领着他上山打猎的场景,父亲问。
“阿木,为什么所有的人都喜欢和小狗做朋友?”
阿木答。
“因为小狗可爱!”
父亲笑道。
“除了可爱,还因为小狗勤快、忠诚、最重要的一点,从来不会咬主人。”
父亲又问。
“如果你成为一只小狗,你想做谁的小狗,想忠诚于谁?父母、夜郎王、多米还是自己?”
阿木便不知道回答。
布摩说。
“儿子,作为布摩,就是成为夜郎的小狗,守护夜郎!你的主人是夜郎!不要仅仅忠诚于夜郎王、不要仅仅忠诚于多米或者父母,人都有错的时候。”
“那要忠诚于谁呢,父亲?”
“忠诚于夜郎,忠诚于天地,不作恶,不伪善。依乎天理,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