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亚卿缓缓睁开双眼,望着陌生却又奢华的房顶,恍惚失神。
黄酒的后劲很大,她喝的速度又快,几乎在半个小时内喝掉两斤黄酒和三瓶劲酒,搭配着几瓶誉为失身罪魁祸首的红牛,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失忆现象。依稀记得在饭店门口跟一个男子发生争执,好像还见到了情敌罗弦月,至于之后的事情,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了。
自己现在身处何地?
崔亚卿第一反应是摸向衣服,害怕被色狼占了便宜。
似乎每个女人遇到这种尴尬时刻,都会下意识将被子裹住娇躯,崔亚卿也不例外,双手抓住蚕丝被的边角,不顾头脑眩晕,后背奋力靠向床头,努力寻找着能够给她带来安全感的港湾。
“醒了?”
罗弦月端着一个茶杯走入屋内,白色长裙,素面朝天,本来是挺随意的居家服饰,却被她穿出卓尔不群的仙姿妙态。
“真的是你?”崔亚卿望着像是从画卷走出来的典雅女人,不可思议问道。
大脑还在被酒精侵蚀,她原以为昨晚的插曲是一场噩梦。自从离开武云之后,崔亚卿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梦到赵凤声,梦到罗弦月,梦到一个相貌朦胧的小男孩,三人组成了令她撕心裂肺的梦魇,白天夜晚都在扰乱着她的生活。在酒精的迷醉中,梦境和现实几乎已经分辨不清。
“黄酒喝多了很难受,这是蜂蜜水,专门用来解除黄酒的后劲,我们家世世代代在江南居住,清楚怎么对付黄酒,你喝一杯,很管用的。”罗弦月将茶杯递给她,坐在床边,微笑不语。
崔亚卿倒不认为罗弦月会害她,如果想下手,她就不会安安全全躺在床上,一口气将温度舒适的蜂蜜水喝完,嗓子的灼烧感渐渐消退,崔亚卿疑惑问道:“荣城是你的家?”
“对。从我记事起,我们家就在荣城居住。你不好好跟赵凤声去度蜜月,怎么自己跑到江南来玩了?”罗弦月好奇问道。
其实她喜欢称呼赵凤声为小凤声,两人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是赵凤声时辰晚了一个小时。那会罗弦月跟他相识,还处于调皮的年纪,所以自作主张当起了姐姐,喜欢以长辈的姿态去寻求特殊的撒娇。但当着人家媳妇的面,罗弦月刻意收敛起顺口的称谓,算是让双方都避免尴尬。
“我……”崔亚卿不知该如何去叙述自己的行为,吞吞吐吐,逃跑两个字,怎么也说不出口。
“你不会逃婚了吧?”罗弦月能够以二十五岁的年纪,成为罗家的管理者之一,智商和情商均达到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察觉到崔亚卿的纠结,再联想到一个人跑到千里之外的江南,结果也就不难猜测。
“是。”崔亚卿也不是普通女人,性格跟男人大同小异,既然对方猜到了,那她干脆大大方方承认,将水杯放置到床头柜,脸色黯淡说道:“那天你走了之后,我就买了张南下的车票,走了十几座城市,没想到在荣城能够遇到你。”
“逃婚?是因为你接受不了燕雀?”罗弦月眨着清澈如水的眸子问道。
“如果是你,你能够接受吗?”崔亚卿反问道。
“不能。”罗弦月果断摇头,“或许我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会更加偏执一些,疯掉,出家,爆揍赵凤声一顿?说不准。我觉得按照你的脾气性格,应该会在洞房时大闹一场,把他打成猪头,或者敲断腿,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花天酒地,就是没想到你会出走,这完全不符合你的一贯作风。”
罗弦月说出带有些许调侃的言辞,是想缓和一下两人之间的关系,论起逃婚的罪魁祸首,还是要怪罪于自己。打扰了一门婚事,罗弦月也于心不忍,只能想方设法来弥补,尽管是一种亡羊补牢,可她还是要做。
“我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崔亚卿撇嘴道,分明对她的形容存在异议。
“记得咱们刚认识的那会吗?有一次喝酒,有个男生多看了你几眼,你举着啤酒瓶追了人家一百多米,吓得人家头都不敢回,看得我心惊肉跳。说实话,我见过男生打架,但从来没见过女生发飙,你的那次动手,使我彻底领教了北方女生的性格,泼辣,直爽,勇敢,作为一个闺蜜,是特别好的选择,文能拎包逛街,武能驱赶色狼,认识你真是一种幸运。”罗弦月微笑道。
经过她的提醒,崔亚卿回忆起了曾经做出的疯狂事迹,腼腆一笑,继而充满了寂寥,“可是……赵凤声喜欢温柔女人。”
“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赵凤声身上就有这种英勇精神,所以不清楚你这种女生有多迷人,温柔型的性格,会让他感到温暖,因为他缺失了太多关爱。换做是我的话,一定要千方百计把你追到手,不惜一切代价。”罗弦月笑着调侃道。
“你为什么能把任何事都看得很透,我就不能。”崔亚卿轻叹一口气,“不懂他的喜好,不懂他的需求,不懂他的内心,就连他每天在想什么,我也不清楚。弦月姐,我这种女人,是不是很傻?很令人讨厌?”
即便罗弦月为赵凤声生了一个孩子,崔亚卿还是无法将仇恨宣泄于她的身上,以前是,现在也是,说不清道不明,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很难让人对她产生憎恨情绪。
“不会,他很爱你,最终你们俩仍旧会走在一起,我只不过是他人生中的过客。”罗弦月攥着她的双手,嫣然一笑。
崔亚卿听到这句承诺,心中大感宽慰。
“想不想看看燕雀?”罗弦月提议道。
崔亚卿抿着嘴唇,万分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