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数量上来看,朗格多克低地的葡萄园生产的葡萄酒要比法国另外三大葡萄酒产地加起来的还要多。但从质量上看的话,除了个别例外,朗格多克葡萄酒的香味、醇度及口感都像是平淡无味的根汁啤酒。体贴周到的主人只会给隔夜的肉卷配上瓶普通的朗格多克葡萄酒,这对于那些他不想再见到的客人来说再适合不过了。
大致意思就是说,朗格多克葡萄酒难喝得要命。
幸运的是,在法国,葡萄酒商、葡萄采摘工、装瓶工以及剩下来的大多数法国人消耗了大量的朗格多克葡萄。法国只出口来自勃艮第、波尔多和香槟地区的高级葡萄酒,它们的品质等各方面都名不虚传。
我在蒙彼利埃了解到了所有关于葡萄的种植和酿造。我学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不要喝当地酿出来的葡萄酒。
大概整座城里就我一个人是喝白开水的。毕竟,我又不是为了喝东西去蒙彼利埃的。我去那里是为了藏身。最好能一直藏下去。我已经爬到了犯罪高山的顶峰,可惜那边的风景并不怎么好。现在我希望有个可靠的山谷能把我庇护起来。
我第一次用空头支票袭击欧洲的那段时期,曾经从马赛开车去巴塞罗那,途中经过蒙彼利埃。我把车停在城外的一棵巨大的橄榄树下,用在城里买的奶酪、面包、香肠和饮料吃了顿野餐。在我的近处,采摘工们像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地在葡萄园里来来往往,远处,比利牛斯山脉的雪峰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觉得很舒服、很惬意,甚至是幸福。就像回到家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是回家了。这片位于法国南部的地方是我母亲的故乡,她是在这里出生的。在她和我父亲结婚后,随着阿尔及尔游击战爆发,她的父母就带着他们的其他子女又回到这里。我的外公外婆、几个舅舅姨妈,还有一群表兄弟姐妹们,依旧住在距这棵橄榄树一小时车程以内的地方。我克制住了调头去拜访母亲家人的冲动,开车去了西班牙。
我一直忘不了当时在蒙彼利埃附近的那段短暂安宁的休养。现在我已经到了二十岁高龄,决定金盆洗手,告别招摇撞骗的人生,于是我选择了蒙彼利埃作为我的隐退地。为了回到这里隐居,我不得不伪造另一个身份,这让我很不痛快,但又别无选择。
从很多方面来说,蒙彼利埃对我都十分理想。它不是个旅游胜地,位于远离地中海的内陆上,不会招来在里埃维拉度假的游客,但又不是那么远,开车的话,一会儿就能到达海滨。
这座城市很大(有八万人口),大到一个美国人到此居住不会激起过分的好奇,同时这座城市又很小,不足以建造一个枢纽机场或者吸引大型酒店来此经营。蒙彼利埃没有希尔顿或者谢拉顿,那座小到可怜的机场设施只能容纳轻型飞机。没有空客服务或招摇阔气的酒店,这对我十分有利。这样,我遇到能把我认出来的飞行员、空姐或酒店人员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
我在蒙彼利埃自称是来自洛杉矶颇有成就的编剧作家罗伯特・蒙佐,我在当地一家银行开了个金额相当大的账户,“颇有成就”就是对此的合理解释。即便如此,我还是没有把身上带着的所有现金都存进去。如果那样的话,可能会引发大家对于我真实职业的怀疑。我藏在行李里的现金是那笔数额的三倍。实际上,蒙彼利埃人并不喜欢管别人的闲事。我只在刚作为外籍公民移居进来时,被问了一些例行公事上的问题。
我买了栋小屋,一间讨人喜欢、典雅的小房子,有一个用高高的木栅栏围起来的小巧玲珑的后院,上个房屋主人把它栽培成了一个微型的花园。我购买家装材料的店铺老板让他的妻子过来给我帮忙,她是一位技术熟练的室内设计师,在选择合适的家具以及装饰布置上非常有经验。我把一个房间装修成书房和藏书室,以加强我作为一名一心从事文学创作的作家形象。
我买了辆雷诺,款式宽敞舒适,价格适中,不会吸引别人的注意。两个星期不到,这个新环境就已经让我感到安心和舒适了,完全就像在自己家一样。
如果上帝在葡萄质量上对地中海的朗格多克有所亏欠的话,那他肯定在当地人身上做了弥补。总的来说,他们是一群身强体壮、热情友好、彬彬有礼、喜欢与人打交道的民众,遇人总是面带微笑,给予帮助。我周围的家庭主妇们时常来敲我的门,给我送来点心、刚出炉的面包,或者她们做的其他美味。我最喜欢的是住我隔壁的邻居,阿尔芒・佩里格。他是个身材高大、皮肤粗糙的七十五岁老人,仍然在葡萄园里做监工,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
他第一次来看我时,带来两瓶葡萄酒,一瓶红的和一瓶白的。“我们的葡萄酒大部分都不合美国人的口味,”他的声音低沉却很和蔼,“但在朗格多克还是有几种优质的葡萄酒,比如像这两瓶。”
虽然我不是品酒师,但喝过这种优质葡萄酒后,便决定再也不去碰其他酒了。不过,葡萄酒是蒙彼利埃人喝得最多的液体。每顿午餐和晚餐都少不了葡萄酒。甚至我还见过有人早饭时都在喝。
我从阿尔芒那里了解到,朗格多克在生产葡萄酒上的坏名声其实和上帝没什么关系。他说,将近一百年前,有种叫葡萄根瘤蚜的虫子毁坏了法国所有的葡萄园,对葡萄酒产业几乎是个致命的打击。“我听说这种害虫是依附在从美国进口的葡萄藤根上,被带进法国的,”阿尔芒说,“但我不知道这说法是不是真的。”
不过,阿尔芒对我说,他知道有件事情是真的,那就是法国有许多葡萄藤的根茎都是美国的,因为它们对这种虫子免疫,所以把法国的葡萄藤嫁接在上面。在我取得他的信任之后,他又偷偷告诉我,美国和其他国家消耗的朗格多克葡萄酒其实要比他们自以为知道的要多得多。
他告诉我,几乎每天,灌满朗格多克廉价葡萄酒的酒罐车都要突突地向北行进到几个大型的酿酒区,在那里,酒罐车里的廉价酒会被掺进勃艮第和波尔多的优质酒里。“这叫掺兑,就像往威士忌里加水一样,”阿尔芒说,“我认为这么做不厚道。”
他对我说,蒙彼利埃是学习关于葡萄酒方面知识的好地方。“法国的葡萄酒大学就在我们城市里,”他自豪地说,“你可以去那里学习学习。”
我一直没有去那所大学。尽管我会在社交场合逢场作戏地喝上几口葡萄酒,但我喝不出什么名堂来,所以根本就没有学葡萄酒方面知识的念头。阿尔芒透露给我的那些星星点点的情报信息已经很让我满足了。他是个好老师,并且从来不考试测验,也从来不给我打分。
保持忙碌对我来说十分困难。游手好闲真是个苦差事。我花了很多时间开车到处转悠。我会开车到海边,花上几天工夫考察沙丘。或者开车去西班牙边境,在比利牛斯山脉的山麓上徒步几个小时。偶尔,我也会参观阿尔芒工作的葡萄园,或者其他葡萄园主的果园。在第一个月的月末,我开车去了外祖父母居住的小村庄,和他们一起住了三天。我的外祖母定期和我的母亲通信,因此对家里发生的事情全都了如指掌。我小心谨慎地从她嘴里套出家里的情况,因为我不想让她知道我离家出走了。我的母亲很好,两个哥哥和妹妹也是。父亲仍旧在向母亲讨好,外祖母觉得这十分有趣。看来,母亲告诉外祖母我正在“免费搭车”周游世界,寻找一个目标,努力为将来做打算。我的这次拜访更加加深了他们这种印象。
我并没有告诉外祖父母我就住在蒙彼利埃,而是对他们说我正要去西班牙,打算在西班牙找一所大学入学读书。在我待在蒙彼利埃的期间,后来我又去拜访了他们一次。这回告诉他们,我在西班牙没有找到富有挑战性的大学,现正准备返回意大利,看看那里的大学情况。我越来越满足于我在蒙彼利埃的生活,我甚至真正考虑起了继续上学的问题。蒙彼利埃是法国二十个学院区之一,城里有一所规模虽然不大但教学一流的国立大学。我了解到这所学校有几门课程是面向外国人的,不过课程都不是用英语教授。但这对我来讲根本不是什么障碍,因为法语也算是我从母亲那儿学来的第二语言。
同时,我考虑找一份工作,或者做点小生意,开个文具店什么的,因为这种闲适的日子让我的身材日渐发福。甚至连阿尔芒也发觉我越来越胖了。“写写东西可不是什么锻炼运动啊,是吧,罗伯特?”他说着,戳了戳我的肚子。
“你要不要来我的葡萄园工作?我会让你瘦下来,变得结实的。”我婉言谢绝了他。体力劳动可不是我的强项,另外,我也不会强迫自己去锻炼的。
我仍然斟酌着究竟是去读大学,还有去找份实用的工作。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两件事情在当时都显得微不足道。我在蒙彼利埃住了四个月后,了解到一个残酷的真相:如果猎狗有帮手的话,狐狸躲在哪儿都不会安全的。
我定期会到蒙彼利埃郊区的一个小市场(以美国的标准)买东西,那是阿尔芒推荐的一家杂货店。我每星期去那里两次,主要买点食品,平常若有需要也会随时去。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去买东西,店员正在把我买的东西打包,我突然想到还要买牛奶。我让店员把我买的东西先放在旁边(后面还有人排队),然后又慢慢走回里面拿牛奶。当我绕开一排罐装食品货架,再次走出来结账的时候,看见收银台旁边站着四个男人,而顾客和店员全都不见了。
其中有个人扛着一支猎枪,另一个的手里似乎是短管机枪,还有两个人则拿着手枪。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劫匪在打劫商店,而且店员和顾客全都趴在地上。
然而正当我转身准备藏到货架后面时,一个人喊道:“阿巴格内尔!”
我低下头躲在架子后面,却迎面碰到三个穿着制服的警察拿着手枪对着我。他们从四面向我夹击,穿制服的,穿便衣的,全都拿着家伙指着我,手枪、猎枪、机枪,还有来福枪。各种命令声就像抽鞭子一样在我耳边炸开:
“把手举起来!”
“两手放到头上!”
“面朝架子,四肢张开!”
“脸朝下趴到地上!”
我举起双手,然而不知道接下去该听从哪个命令,但我肯定不想被他们开枪打死。有几个警察手持武器的模样吓住我了。事实上,其他的警察也被他们吓到了。
“看在上帝的份上,别开枪,”我大声喊道,“你们中一个人告诉我该怎么做就行了,我会照办的。”
一个高高瘦瘦,看上去一丝不苟的警察用枪指着我,咆哮道:“趴到地上,脸朝下!”在不怎么温柔的七手八脚的帮助下,我照他说的做了。几只粗暴的手把我的手臂扳到背后,然后又有几只无情的手将手铐牢牢地铐上了我的手腕。
然后我被粗鲁地拖了起来,被刑事调查局警探、国际刑警组织官员、警察,还有其他天晓得什么样的条子紧紧包围在中间,我被他们推搡着押出了杂货店,粗鲁地塞到了一辆没有任何标志的轿车后座上。虽然不能说法国的警察是野蛮的,但是我得说他们对待嫌疑犯也太过强硬了。我被直接押到蒙彼利埃警察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说话。
到了警察局,那个一丝不苟的警探和另两名警官把我带到了一个小房间,他们都是刑事调查局的。法国的警察在罪犯处理上有很大的行动自由,尤其是在审问嫌犯的时候。他们直截了当、直奔主题,完全忽略了罪犯理应享有的权利。我认为恶棍在法国没有任何权利。
“我是马塞尔・加斯顿,来自刑事调查局,”那个高瘦的警官用无礼的口气说,“你是弗兰克・阿巴格内尔,对不对?”
“我是罗伯特・蒙佐,”我愤慨地回答,“我是一个来自加利福尼亚的作家,是美国人。恐怕你们这些先生们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加斯顿扇了我一巴掌,顿时感到一阵火辣辣的剧痛。“我犯过的错误里,大多数都是非常严重的,先生,但在这件事上我不会错的。你就是弗兰克・阿巴格内尔。”
“我是罗伯特・蒙佐。”我毫不屈服地说,一边在他们的脸上寻找不确定的神情。
另一名刑事调查局探员一只手攥起拳头,凑上前来,但是加斯顿伸出手制止了,而他的眼睛始终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然后加斯顿耸了耸肩膀。
“我们大可严刑逼供让你招出来,但没有这个必要,”他说,“我有的是时间,阿巴格内尔,但我可不想在你身上浪费时间。我们可以把你关到世界末日,或者至少等到我们找到可以证明你身份的人为止。在那之前,除非你愿意合作,否则我就把你关进囚禁酒鬼和小混混的牢房。你会在那里待上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一个月,这对我没什么区别。但是,你会没有东西吃,也没有水喝,直到你决定供认不讳。你何不现在就把我们想知道的这些说出来呢?我们知道你是谁。我们知道你做了些什么。你现在这样只是给你自己找麻烦。
“还有一件事,阿巴格内尔。关于这些你现在明明可以告诉我们的情报,如果你逼得我们非要花时间和力气去把它们调查出来的话,我是会记住的。而且我可以对你保证,你也会一直记住这样做的后果。”
我看着加斯顿,知道他说的每个字都是认真的。马塞尔・加斯顿真是个难对付的角色。
“我是弗兰克・阿巴格内尔。”我说。
不过,我并没有像他们希望的那样真正地坦白交代。我从来不主动说出我在法国的那些违法犯罪行为的任何细节。但如果他们知道某个特定的案子并把大致情况说给我听的话,我就会点个头说“没错,事情的大概就是那样的”或者“是的,是我干的”。
加斯顿做了一份报告,记下了我的诸多罪行,以及逮捕和审讯时的情况,然后让我看了一遍。“如果内容大致正确的话,你就自己在上面签个名吧。”他说。
我对这几纸文书没有丝毫异议。他甚至把他打我一巴掌的事情也写进去了。我签上了名。
这份口供书还揭露了我是怎么被抓到的。法国的几个主要航空公司在蒙彼利埃都没有航班,但经常会有空姐和其他航空人员来此光临。两个星期前,一名法航的空姐在蒙彼利埃拜访亲戚的时候,撞见我正在买东西,把我认了出来。她见我钻进了车,便记下我的车牌号码。她一回到巴黎,就找到机长并把这些猜疑都告诉了他。见她如此有把握,机长就通报了警察。
“我可以肯定就是他。我和他交往过。”她坚持称。
我一直不知道究竟是法航哪个空姐告发我的。没人会告诉我。那些年里我勾搭过好几个法航空姐。我希望不是莫妮克,尽管直到今天我仍旧不知道那个通风报信的人是谁。我认为她不会是莫妮克,因为如果莫妮克在蒙彼利埃看到我的话,她一定会来找我的。
我在蒙彼利埃关了六天,其间有几位律师过来找我,要求为我辩护。我选择了一位外表和言行举止都有点像阿尔芒的中年男人,尽管他坦率地表示他可能无法为我争取到自由。“我看过了警方的所有文件,你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逃不掉的,”他对此评论道,“我们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从轻判处。”
我告诉他,那样就可以了。
令我惊讶的是,在被捕后还没到一个星期,我就被转押到佩皮尼昂,到那的第二天我被带到巡回法院接受审判,法庭由一名法官、两名陪审(检察官)和九名公民陪审团组成,他们将共同判定我是否有罪。
事实上这根本算不上是什么审判,只持续了两天不到的时间。加斯顿列出了对我的指控以及他收集到的针对这些指控的证据。另外还有大量的证人可以出庭作证。
“被告方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对我的辩护律师问道。
“我的当事人对这些指控不作任何辩护,”律师回答,“出于时间的考虑,我现在来总结一下我方的观点。”
然后他开始激情四射地为我能得到轻判而滔滔雄辩。他指出我还很年轻,还未满二十一岁,把我描绘成一个不幸的迷途青年,一个破碎家庭的产物,“顶多还是个少年犯,而不是个罪犯”。他指出,我在欧洲其他的十几个国家犯过同样的罪行,他们已经提出正式要求,一旦在法国偿清债务,就立即将我引渡过去。
“几乎可以认定,这个年轻人在很多、很多年里都将看不到自己的祖国,即便他有朝一日回到家乡,也是带着枷锁,等待他的只有家乡的监狱。”律师争辩道,“我不需要向法庭指出,这个年轻人在这里将不得不忍受的牢狱生活是多么的严酷。我只请求法庭在量刑的时候考虑到这一点。”
我被宣判有罪。不过在那个时候,我心满意足地觉得,虽然我的律师输掉了一场战斗,但他赢得了这场战争。因为法官只判我一年有期徒刑。
我被还押至佩皮尼昂的监狱,确切地说是个“拘留所”,它是一座十七世纪建造的阴森可怕的石筑堡垒,直到我在那儿蹲了几天后才意识到,那名法官是多么的宽大仁慈。
我被两名看守接收了进去,他们粗鲁地命令我把衣服脱光,就这样一丝不挂地把我
押送到楼上,然后被带到一条狭窄的走廊,一路走下去,看不到什么牢房,两边只有石头建起的墙壁,上面安着一扇扇坚固厚重的钢制大门。看守在一扇大门前停了下来,其中一个看守拿出钥匙把门打开。门被推开时发出了尖利刺耳的声音,让人联想到恐怖电影,另一个看守把我推进这漆黑的小囚室里。我跌跌撞撞地向前绊倒,一头撞在了囚室后面的墙壁上,原来这间囚室是向下倾斜的。我没有注意到地上那两级向下的台阶。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看清楚过那两级台阶。
我完全陷入到了黑暗中。一种潮湿、寒冷、叫人窒息和毛骨悚然的黑暗。我站起身来四处摸索电灯开关,却不料头顶撞到了钢制的天花板上。
根本就没有电灯开关。根本就没有什么灯。其实,牢房里除了一只水桶外什么都没有。没有床,没有抽水马桶,没有水池,没有下水道,什么都没有。只有那只水桶。事实上这根本不是什么牢房,只是个洞穴,一个建在地面上的地牢,大概五英尺宽,五英尺高,五英尺深,钢制的天花板和门,石筑的墙壁和地面。天花板和门摸上去冰冷刺骨。墙壁一直滴滴答答地落着冰冷的水滴。
我等待着眼睛适应这片黑暗。没有一丝光线从其他地方渗透进来。天花板和墙壁上没有任何裂缝。这个由钢铁和石头筑成的匣子上的那扇古老大门,就像一个密封条一样和门缝融为一体。我的眼睛没有适应过来。人类的眼睛根本无法适应完全的黑暗。
不过,空气能够进入囚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股冷风,好像又冷又湿的手指一般触摸我的皮肤,这种阴森恐怖的感觉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不知道这风是从何处吹来,但无论风口在哪里,都是一片漆黑的。
我一下子瘫倒在地上,颤抖着感觉到自己就像被活埋了一样。惊慌失措让我抖得愈发厉害。我试图合理地解释现在的处境以使自己平静下来。我告诉自己,这里肯定不是要我蹲上一整年的牢房。他们把我关在这里很有可能是为了观察。我立即排除了这种想法。想要在这个牢房里观察我,除非他们眼睛有X光。好吧,那么,他们是为了让我尝尝如果我不守规矩的话,就会吃到什么苦头。我认定一定是第二个推测。是的,这种待遇是为了保证我一旦被关到普通犯人中后,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毕竟,只有难以驾驭的犯人才会被单独禁闭在这种恶劣的环境里,不是吗?毫无疑问,没有任何的文明国家会无缘无故地允许监狱实施如此残酷不人道的刑罚。
但是法国就是这样做的。或者至少以前这样做过。
我被关在佩皮尼昂监狱的第一天里没吃到东西。我是在下午接近傍晚的时分被关进这个破牢房的。几个小时后,我便感到精疲力尽、饥寒交迫、迷惑恐惧,还有悲伤和绝望,我在坚硬的地上躺下,就这么睡着了。我睡觉的时候把身体蜷缩成一个球,因为我有六英尺高。
尖利刺耳的开门声把我吵醒。我坐起身,不舒服的睡姿导致我浑身痉挛酸痛。看守模糊的身影隐隐出现在门口。他把什么东西放在我囚室里的台阶上,正当他起身准备关门时,我立即采取行动。
“等等!等等!”我大声喊道,跌跌撞撞上前用两只手把住门,不让它关上。
“为什么把我关在这里?我要在这儿蹲多久?”
“蹲到你刑满释放为止。”说完,他猛地关上了门。他的一字一句伴随着铁门撞进石头门框时的金属声,绝望地在我的耳边当啷作响。
我向后跌倒,这个苍白的事实将我击垮了。一年,我要在这个漆黑的棺材里蹲一年?没有亮光,没有铺盖,没有衣服,没有抽水马桶,没有清洁用具,还有天晓得的什么都没有!我对自己说,这不可能。没有人能在这每日都是黑暗的真空里,在什么都没有的条件下活上一年。他会死的,而且死的过程还会漫长痛苦,饱受煎熬。与其这样,还不如把我送上断头台一了百了。我爱法国。但这究竟是个怎样的国家,居然能够纵容对我这样的罪犯实施如此的刑罚。如果政府对监狱条件不知情,民众也不了解的话,那么那些亲手把我送进来的法国刑罚学家们又是些什么样的人呢?毫无疑问,都是些道德败坏的禽兽,丧心病狂的疯子,卑鄙无耻的流氓。
我突然感到恐惧,确切地说是忧虑不安。我不知道如何在这个阴曹地府里活过一年,如果活得下来的话。直到今天,我做噩梦时仍然会梦到当时被关在佩皮尼昂监狱时的情景。和佩皮尼昂监狱比起来,印度加尔各答的黑牢就是个健康的疗养院,而魔鬼岛简直就是度假天堂了。
我从来没指望过牢狱生活会是轻松自在的。之前我有过一次在看守所的经历,虽然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却也充分让我相信,拘留所也好监狱也好,都不是人待的地方。但是,像佩皮尼昂监狱这样如此野蛮、没有人性的,真的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我四处摸索着,找到了刚才看守拿来的食物,一罐水和一小块面包。这顿早饭如此的简单,甚至都没有把它盛在托盘里。看守只是把那罐水放在最上面的台阶上,面包就直接扔在旁边。这已经都无所谓了,我狼吞虎咽地把面包吃个精光,又一口气喝干了罐子里的水。然后我可怜地缩成一团,靠在冰冷潮湿的石头墙上,满脑子都在思索着法国司法部门的阴谋诡计。
我遭受的不是在监狱里的服刑,而是一种蓄意摧毁身体和心灵的苦难折磨。
佩皮尼昂监狱的菜单始终一成不变。早饭是面包和水。午饭是一碗清汤寡水的鸡汤和一块面包。晚饭则是一杯黑咖啡和一块面包。这些单调乏味的饮食只在送来的时间和顺序上有变化。我没有办法知道时间,很快我便算不清日子。送饭的看守总是不能按时给我送那些少得可怜的食物,这更加打乱了我试图在脑子里记下的时间和日期。比如说,连着几天的早饭、午饭和晚饭都是在早上七点、中午十二点和晚上五点的时候按时送来的,然后突然,午饭在上午十点的时候送了过来,晚饭则在下午两点,而晚上六点的时候送来了早饭。我只是大概估计着时间次数。其实我并不知道送饭的确切时间,也不知道是在白天还是晚上。另外,一天里只吃到一顿或两顿饭的情况也不在少数,甚至偶尔,我整整一天里都吃不到任何东西。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牢房半步。我在这个古老阴森的大牢里服刑期间,一次也没有准许我出去活动活动,透一口气。假使这座监狱有提供犯人读书、写信、听广播、看电视,或者玩游戏的休息厅的话,他们也没有给我权利去使用。他们不准我写信,即使我的亲人知道我被关在佩皮尼昂后写信给我,我也没收到。我向送饭的看守请求联系我的亲人、律师、红十字会、监狱长或者美国领事机关人员,全都被无视了,只有一次除外。
那次,看守用他的大手啪的一下朝我的脑袋掴了上来。“别和我说话,”他吼道,“这是不允许的。不准说话,不准唱歌,不准吹口哨,不准哼小调,不准发出任何声音,否则就要挨打。”然后他砰的一声关上重重的门,不再理会我的诉求。
那只桶就是我的茅坑。他们没有给我任何卫生纸,水桶用过之后也不给我换掉。很快我就习惯了这股恶臭,但是几天后,水桶溢了出来,我不得不到处挪地方,最后只能睡在自己的排泄物里。我的身心已经麻木,对此感觉不到任何厌恶。然而,这气味变得越来越令人作呕,显然连看守都无法忍受了。某天在两次进餐之间的时候,门嘎吱一声打开了,一个囚犯冲了进来,像只耗子一样鬼鬼祟祟地抓起水桶就跑。几分钟后,他把水桶还了回来,倒干净了。我被关在这个狭小的墓室期间,这套程序大概重复了六次,但只有两次派人来把囚室地上的污物清理干净。每次都由一个看守把着门,一个囚犯拿着水管冲洗牢房,然后拿起拖把把里面的积水拖干净。那两次我都冒着看守发怒的危险,设法用水管里喷出的水给自己冲个澡。两次的清洁过程都是在绝对安静的情况下进行的。
那是我在服刑期间,仅有的两次能够清洁身体的机会,此外,我偶尔也用早饭的那份水冲下手或者浸把脸。
他们不准我刮胡子,也从没给我剪过头发。我天生毛发浓密旺盛,如果不去打理控制它们的生长的话,很快就会以惊人的速度长下去。没过多久,我的头发就超过了肩膀,湿湿的打着结,乱作一团,我的胡子也蹭到了我的胸膛。无论是头发还是胡子都十分油腻,还散发着一股粪便的味道,因为我实在无法避免不被自己的排泄物弄脏。
虱子以及那些小到可以钻进这臭气熏天的牢房的虫子,在我的体毛里做了窝,尽情享用着我的血肉。身上的皮肤被我抓破,伤口又因无法避免接触污物而感染,疼得要命。我身体上很快就结满了痂,成了一个活生生的培养皿,培养着无数品种的细菌。由于被禁闭在狭窄的空间里,包裹在无尽的黑暗中,我失去了平衡感,当我试图活动身体、伸展四肢,或者做一些简单的锻炼时,就会频频摔倒,要么撞在粗糙的墙壁上,要么跌倒在坚硬的地上,划破的口子和青肿的淤伤更加重了我的伤势。
我刚关进佩皮尼昂的时候,体重有两百一十磅。乏味单一的三餐里没有足够的营养和热量来支撑我,于是我的身体开始自我蚕食,肌肉和肌腱吞食着储存的脂肪和油脂组织以给我的心脏和循环系统提供燃料。没过几个星期,我就能用手指圈起我的上臂了。
承受这种苦难的不止我一个。我很快推断出,即便不是全部,佩皮尼昂监狱的大多数钢制牢门后面都关着一个不幸的囚犯。
牢房和牢房之间隔着厚厚的石墙,相邻的犯人间无法通话,但这些墙壁并不是隔音的。隐隐约约的叫喊和咒骂声,痛苦凄惨的尖叫声,还有压抑低沉的呻吟和哭泣声,几乎永不停息地沿着外面的走廊轻轻回荡,有时会突然止住,没到几分钟又再次开始。这些声音总是承载着绝望,弥漫在我阴湿囚室的外墙上,从墙壁和地面上渗透进来,就像一个被围困在这里出不去的报丧女妖发出的叹息和啜泣。还有些时候,这些声音变得狂躁和愤怒,让人以为是远处一只正在狩猎的狼的嗥叫,或是一只受伤的郊狼挑衅性的吠叫。
也有时候这些声音是我自己发出的,在孤寂中我经常自言自语,只是为了听到一个人类的声音。或者我俯身站在门前,朝外面的看守大喊大叫,要求把我放出去,或者起码把我当人对待,即使得不到尊重,但至少也得有最基本的尊严和照顾。我咒骂他们。我咒骂我自己。我大声叫嚷、胡言乱语、哭喊尖叫、高亢唱歌、狂笑咆哮、拿起水桶对着墙壁猛砸,粪便在箱子一样的囚室里泼洒得到处都是。我觉得我快要疯了。
我毫不怀疑佩皮尼昂监狱的很多人都已经疯了,被这惨无人道的待遇逼得精神错乱。几个星期后,我就十分确定自己很快也会失去理智。我已经分辨不清什么是真实还是虚幻,开始产生幻觉。我会发觉自己回到了皇家花园酒店,身边围着可爱的“机组人员”,奢侈地享用着大龙虾和烤牛肉,或者怀抱着莫妮克,漫步在布拉瓦海岸的金色沙滩上。然后我又突然恢复理智,发现这个阴暗潮湿的地牢才是现实,我在自己的排泄物中疯狂打滚,诅咒让我在佩皮尼昂服刑的命运。
我一直认为,要不是我有着丰富逼真的想象力,我肯定会真的疯掉,然后在佩皮尼昂的监狱里慢慢死去。我的创造力赋予了我编造巧妙骗局的能力,让我在过去的几年里干尽了坏事,从而落到如今这步田地,而现在它又像救生员一样把我救了上来。
我决定,既然同样会产生幻觉,还不如自己来设计,于是我开始编造自己的幻象。比如,我坐在地上,回忆我身穿飞行员制服的样子,假装自己是一名真正的驾驶员,波音707的机长。于是,监禁我的这个狭窄、恶臭的烂泥坑瞬间变成了一架干净整洁、闪闪发亮的喷气式客机,里面坐满了快乐兴奋的乘客,时髦亮丽的空姐正在为他们提供服务。我用上了这几年学到的所有航空术语,一边假装把飞机滑离机场跑道,得到控制台的起飞许可,驾着这个大家伙飞向天空,一直上升到三万五千英尺的高度。
然后我拿起泛美的麦克风。“女士们先生们,我是本次航班的机长。欢迎乘坐阿巴格内尔航空572次航班,我们将从西雅图飞往丹佛。我们现在正以每小时五百七十五英里的速度飞行,天空状况很好,我们将顺利飞到丹佛。坐在右舷,也就是机舱右侧的乘客,可以清楚地观赏到远处下方的雷尼尔山。大家可能都知道,雷尼尔山海拔高度14,410英尺,是华盛顿州最高的山峰……”
当然,我时不时地也变成一个英雄,驾驶我那架巨大的飞机穿越恶劣的暴风团,或是解决了惊险的机械故障,把我的乘客们安全送到地面,然后受到乘客们的一片感激。尤其是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又或者,我会想象自己是一名旅游巴士司机,带着一群神情专注的游客游览壮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或是圣安东尼奥、新奥尔良、罗马、纽约(我竟然还记得纽约也有迷人的地方),以及其他历史名城的迷人风光,一边还用我快速幽默的口才滔滔不绝地给他们讲解。“现在,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左边的这幢公馆是这座城市的创建人之一,J・P・格林斯塔夫的家。他花了大半辈子来挣大钱。但问题是,他搞得太大了,现在他只好在联邦监狱里度过余生了。”
在我的幻象中,我想变成什么人就是什么人,这和我在被捕前的那五年中发生的情况很相似。不过,我在佩皮尼昂监狱的模仿秀还进行了添加和放大。我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外科医生,为总统做手术,用我高超的医术拯救了他的生命;我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是一个电影导演,拍摄了一部获得奥斯卡奖的史诗片;我是一个登山向导,救出了不幸陷入峭壁的登山者;我是锅匠、裁缝、印第安酋长、面包师、银行家,以及技术高明的小偷。我有时会重现几个印象特别深刻的骗局,当然还有几个特别难忘的爱情场景。
但是,任何表演总有落幕的时候,我再次回到了现实中,然后发现我只是在这个阴冷、压抑、黑暗,臭气熏天的牢房里,又做了一次虚幻的旅行。
沃尔特・米蒂遭到了非法拘禁。
某天,牢房的门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时间里嘎吱打开了,看守把什么东西扔了进来。这是一条单薄的、脏兮兮的、已经发臭的褥垫,比枕头套大不了多少,但我还是立即把它摊开在地上,卷起身体躺上去,尽情享受着它的舒适。我一边奇怪他们为什么给我如此奢侈的奖赏,是不时因为我哪里表现良好,一边很快就睡着了。
我突然被惊醒,一个魁梧的看守野蛮地把褥垫从我身下猛地一抽,讥笑着把门砰地关上。我不知道当时是几点。反正,过了很长时间后他们才送来早饭。晚饭后,门又被刺耳地打开,那条垫子又被扔到台阶上。我急忙把它抓住,陷进它的温柔里,不停抚摸着,就好像它是个女人。但是,我再一次被惊醒,看守又把这条枕头套大小的褥垫从我身下抽走。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褥垫又扑通一声落到台阶上。我终于明白了。看守在耍我玩呢,一个残酷野蛮的游戏,但在他们眼里,这只是个游戏。我告诉自己,一些老鼠已经让他们玩死了,然后再也不去管那条垫子。我的身体已经适应了光滑的石头地面,或者说,我柔软的身体已经和坚硬的岩石融为一体,至少不会再难受了。我没有再上他们的当,尽管看守每天晚上仍会把垫子丢进来,我猜,他们是想让我继续用它,以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消遣。
在我关进佩皮尼昂监狱的第五个月(时间是后来被证实的),有人在外面敲了一下我的牢门,然后门上有一小块被拉开了,一丝微弱的光线透了进来。我吓了一跳,我从不知道这扇门上还有个小窗,设计得太巧妙了。
“弗兰克・阿巴格内尔?”听声音毫无疑问是个美国人。
我挣扎着挪到门口向外张望。外面站着一个身材高瘦、面孔也瘦骨嶙峋的男人,他用手帕捂着嘴巴和鼻子,被臭气熏得退缩到走廊的对面。
“我是弗兰克・阿巴格内尔,”我迫切地说,“你是美国人吗?你是联邦调查局的人吗?”
“我叫彼得・拉姆塞,是美国驻马赛领事馆的,”那个瘦子把脸上的手帕拿下来,说道,“你怎么样啊?”
我盯着他看,震惊了。老天啊,他说这话的样子就好像我们是在马赛街头咖啡馆,手中拿着杯葡萄酒聊天。突然我的话匣子好像大河决堤,滔滔不绝地喷涌出来。
“我怎么样?”我用几乎歇斯底里的口气重复了他的话,“我来告诉你我怎么样了。我恶心、疼痛、全身赤裸、饥饿,全身上下都是虱子。我没有床,没有马桶,没有洗脸盆。我睡在自己的粪便里。没有光线,没有剃须刀,没有牙刷,什么都没有。我不知道现在是几点,今天是几月几日,甚至不知道现在是哪一年,看在上帝的份上……我被当成疯狗一样对待。再这样待下去,我就真的要发疯了。我会死在这里的。这就是我怎么样了!”
我一下子瘫倒在
门上,这番激烈的长篇大论使我精疲力尽。
拉姆塞的表情,除了一次对我牢里发出的臭味表现出明显的反感外,没有其他任何变化。听完我的话,他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他平静地说,“好吧,也许我应该向你解释一下我此行的目的。是这样的,我大约每年两次巡视我负责的区域,拜访一下这块区域的美国人,我最近才得知你在这儿。现在,在你燃起希望之前,让我先来告诉你,我是没有能力帮助你的……我知道这里的条件,也清楚你现在的遭遇。
“我束手无策的就恰恰是这种待遇。你要知道,阿巴格内尔,其他被关在这里的法国人遭受着和你完全相同的现状。其实,你受到的这种待遇,和你隔壁牢房的犯人,以及整个监狱的犯人都是一样的。他们每个人的牢房条件和你一样,他们也同样生活在肮脏的环境中。他们和你吃着一样的食物。你被剥夺的权利他们也同样无法享受到。
“你并没有被单独挑出来特殊虐待,阿巴格内尔。只要他们一视同仁地对待你,对你所处的困境我就无能为力,连投诉都不行。
“只要一旦他们歧视你,或者因为你是个美国人而对你区别对待,我就能够干预进来,提出控告。即使那样也没什么作用,但起码我可以为你的利益而干涉调解。
“但如果他们和对他们自己人一样对你加以惩罚,那就无计可施了。法国监狱就是法国监狱。就我了解,他们很久以来一直就是这样,而且以后也不会改变。他们不相信犯人能够被改造好,他们只相信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总而言之,他们认为对罪犯就该严惩,而你就是个罪犯。说真的,你算运气好的了。信不信由你,以前的情况比现在还要惨。犯人每天都要被打一顿。所以只要你没有明确被人虐待,我就什么都帮不了你。”
他的这番话刺进我的耳朵,就好像无数条鞭子落在我的背上。我觉得自己像被宣判了死刑。这时候,拉姆塞的嘴角微微上扬,向我传达了一条缓刑令。
“根据我的理解,你在这里只需要再待上三十多天就可以了,”他说,“当然,你不会得到释放。我听说另一个国家,具体什么国家我不清楚,他们的政府当局会过来将你拘捕去他们国家接受审判。但无论你去哪里,待遇肯定比这里要好。好啦,你如果想写信给你父母告知你现在的情况,或者想让我联系其他什么人,我很乐意帮你去做。”
这是一个善意的举动,其实他大可不必这么做,我略有心动,但还是很快克制住了。“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拉姆塞先生。”
他又点了点头。“祝你好运,阿巴格内尔。”他说。他刚转过身,似乎就在一片迸射出来的刺眼光芒中突然消失了。我赶紧向后退,捂住眼睛,痛苦地叫出声来。后来我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走廊里的灯是可以调节明暗的。当牢房的大门或门上的小窗被打开时,光线就会暗下来,由于囚犯长期像鼹鼠一样生活在没有亮光的洞穴里,微弱的光线不至于对他们的眼睛产生危害。当类似拉姆塞这样的访客到来时,光线就会被调亮,以让他看清路面。一旦他来到我的牢房门前,光线就被调暗。而当他离开的时候,一个看守过早地调节了灯光按钮。对囚犯们视力的关照是佩皮尼昂监狱唯一的关怀。
拉姆塞走后,我靠着墙壁坐下,等我眼睛的刺痛逐渐消退,我开始思考他刚才透露的信息。我的服刑期就快要结束了?我被扔进这个可怕的地牢里真的已经十一个月了?我不知道,我对时间已经完全没有概念,但我觉得他不会乱说的。
自那以后,我努力计算日子,打算在脑海中的日历上记满三十天,但发现这根本不可能。在这个没有亮光、肮脏混浊的真空里,即便存在着任何支离破碎的时间,也都被用来挣扎求生,这样的情况下,你根本无法计算日子。但我能肯定的是,我离崩溃的日子不远了。
然而,时间还是一点一点地流逝。然后有一天,门上的窗口被打开,微弱昏暗的光线穿透进来,除了上次的特殊情况外,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这种光。
“背过身去,面朝墙壁,闭上眼睛。”有个声音粗鲁地命令道。我照他说的做了,心怦怦直跳。今天我要被释放了吗,还是其他即将发生的事情等着我?
“不要转身,现在慢慢睁开你的眼睛,先适应一下光线,”那个声音指示道,“我让这小窗开一个小时,然后我再回来。”
我慢慢张开眼睛,发现自己包裹在一片明亮、金色的光芒中,这对我脆弱的眼球来说太明亮了。面对强光,我只能再次闭上眼睛。渐渐地,我的瞳孔开始对灯光适应起来,能够看看我的周围,不用眯起眼睛,也不会感到刺痛了。即便如此,牢房依旧十分昏暗,仿佛雨天阴沉的黄昏。一小时后,刚才那个看守回来了,起码声音听上去是同一个。
“再把眼睛闭上,”他命令道,“我要把灯再调亮一些。”我照做了,然后根据他的指示,我又慢慢地、小心地把眼睛睁开。狭小的囚室里充满了令人目眩的强光,我不得不眯起眼睛。光芒将整个牢房笼罩,就像包裹暗星的一圈光晕,第一次完全照亮了这间狭小墓穴的内部。我看了看四周,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感觉到胃在翻滚。墙壁上都是湿漉漉的,表面结了一层黏糊糊的霉菌。天花板也是,湿嗒嗒地泛着光亮。肮脏的地面上到处都是排泄物,那个水桶,由于有一阵子没倒过了,里面爬满了蛆。这令人作呕的虫子还在地上弯弯曲曲地蠕动着。
我吐了出来。
大约又过了一小时,看守回来。这次他把门打开。“跟我走。”他命令道。我毫不犹豫地爬出这个臭气熏天的洞穴,自从被关进这里后,我还是第一次把身体伸直,我的脖子、肩膀、手臂、双腿感受到一阵剧烈的刺痛。我行走困难,但还是一摇一摆地跟在看守屁股后面,像只喝得半醉的鸭子,时不时地还得用手扶着墙壁来保持平稳。
他把我带下楼,然后来到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
“站在这儿。”他命令我,然后走进一扇敞开的门,门里还有个房间。我转过身,仔细观察着这个房间,在那个发霉的地洞里关了那么久之后,不禁惊叹这里的巨大与宽敞,然后我突然看见了这辈子见过的最丑陋、最可怕的怪物,一下子怔住了。
那是一个人。肯定是个人,但苍天在上,什么人会长成这个样子?他个子很高却是副皮包骨,脑袋上顶着一头脏兮兮的、乱蓬蓬的、枯草似的头发,一直拖到腰际,他的脸藏在一团脏乱的胡子后面,这胡子一直垂到他的肚子。口水从胡子堆里的一条裂缝中流下来,那应该是他的嘴巴。他的眼睛像烧得火红的煤球深陷在眼窝里。他全身赤裸着,身上的皮肤被一层污物、疮口、伤疤覆盖着,一副得了麻风病的样子。他的手指甲和脚趾甲长长地长出来,卷曲着犹如鹰爪。面对着这个怪物让我不寒而栗。而当我逐渐把他认出来时,颤抖得就更厉害了。
我看到的是镜子中的自己。
看守回来的时候,手臂上挂着衣服,手里拎着一双鞋,而此时,我依旧被自己的样子吓得惊魂未定。
我认出了那是我的衣服,是我刚被送进来的时候穿的。“把这些穿上。”看守不客气地说着,把衣服递给我,把鞋子扔在了地上。“可以先让我冲个澡,刮个脸吗?求你了。”我请求道。
“不行,把衣服穿上。”他凶恶地瞪了我一眼说。我连忙把衣服套在肮脏不堪的身体上,现在这衣服的尺寸对我来说已经太大了。我的皮带不见了。我拽紧干瘪的肚皮上的裤腰,眼巴巴地望向看守。他走到另一个房间,然后拿回来一根棉绳。我就用它把裤子系上了。
几乎同时,又来了两个警员。其中一个拿着一套管束装备。一个警员把前端带有螺栓的厚皮带系在我的腰间,另一个把沉重的脚镣铐到我的脚踝上。然后,他们给我的双手戴上手铐,用一根细细长长的钢链在我的脖子上绕一圈,再接上手铐,然后穿过皮带上的螺栓,用一把锁和脚镣上的链条固定一起。他们在给我五花大绑的时候,没有说过任何话。然后一个警员指了指门,轻轻地推了我一下,另一个警员在前面领路走了出去。
我跟在他后面拖着步子,沉重的脚镣和对接下来命运的担心让我很难跨出一步。我从来没有被这样捆绑过。我以为这种束缚只会针对那些有暴力倾向、危险的犯人。
“我们这是去哪?你们要把我带到哪里去?”我问道,下午接近黄昏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这光线甚至比室内的灯光都明亮。他们没有一个人理睬我的问题。
他们一言不发地把我塞进一辆没有任何标志的轿车后座,一个警员爬到驾驶座上,另一个坐到了我旁边。
他们带着我一路开往火车站。即使我坐在车里,午后的阳光还是让我头晕目眩,恶心反胃。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全部因为突然重见天日而感到不适应,而是过去的一个月里,我一直生病着——发烧、呕吐、腹泻,时不时打冷战。我没有向佩皮尼昂的看守抱怨。他们肯定会无视我的,就像他们无视我的其他恳求和抗议一样。
到了火车站,我被带出轿车,一个警员拿起细链条的一头啪嗒一声拴在我的皮带上,另一头绕在他自己的手上,像牵着一条狗一样,拖着我穿过火车站密集的人群,又把我推上火车。列车员把我们带到一个四周用玻璃围起的隔间,里面有两条板凳,门上挂着一块牌子,标明这个隔间是司法部专用的。当我穿越人群时,乘客们都盯着我看,脸上露出恐惧、吃惊和憎恶的表情,有些人闻到了我身上的气味,厌恶地朝后退了几步。我早就对自己身上肮脏的污物丧失了嗅觉能力,不过我能体谅他们。我闻上去肯定像一窝被惹怒的臭鼬。
隔间很宽敞,可以容纳八个人,随着火车上的人越来越多,所有的座位都坐有人,好几次有几个强壮的农民过来要求进我们的隔间和我们一起坐。他们好像对我浑身上下的恶臭完全不在意似的。每一次,警员都朝他们摆摆手,简单粗暴地把他们赶走了。
然后来了三个漂亮活泼的美国姑娘,她们穿着极暴露的丝绸和尼龙材质的衣裳,拎着五颜六色的购物袋,里面装满了纪念品和礼物,葡萄酒和各种食品。
她们身上散发出昂贵香水的味道,脸上堆满笑容。一个警员站了起来,殷勤地请她们坐在对边的那排凳子上。她们一坐下就立刻和警官们搭话,好奇地问我是谁,犯了什么罪。显而易见,对她们来说,我被这样的锁链紧紧锁着,肯定是某个臭名昭著、可怕的谋杀犯。比起害怕,她们似乎更觉得有意思,还颇有兴致地讨论着我身上叫人反感的恶臭。“他那么臭,大概他们把他关在下水道里的吧。”一个姑娘说道。其他人都笑着表示同意。
我不想被她们知道我是个美国人。在她们面前,我现在这副模样让我感到羞愧,无地自容。警员终于让这三个年轻姑娘明白,他们既不会说英语,也一点儿都听不懂。于是,当火车驶离车站后,她们三个就自顾自聊天了。
我不知道我们要去哪里。此时此刻我完全没有方向,而且我觉得再向警员打听目的地也是徒劳。我可怜巴巴地在两名警官中间缩成一团,病恹恹地耷拉着脑袋,偶尔看看窗外逐渐远去的风景,或者偷偷观察姑娘们。我从她们谈论的内容中了解到,她们原来是来自费城的学校老师,正在欧洲度假。她们去过了西班牙、葡萄牙和比利牛斯山。我不禁猜想,难道我们下一站是去巴黎?
火车行驶了一段路程后,我的肚子开始饿了,尽管身体还是感觉不舒服。姑娘们从她们的袋子里拿出奶酪、面包、罐装肉酱和葡萄酒,开始吃了起来,并把这些美食与那两个警员一起分享。一个姑娘试图喂我吃一小片三明治(我的双手被铐住了,所以即便被允许,我也吃不了东西),但是一个警员轻轻抓住了她的手腕。
“不。”他坚定地说。
在我们离开佩皮尼昂有几小时后,这三个年轻姑娘确定了我和两个警员都听不懂英语,于是开始探讨她们在假期中遇到的刺激的性爱经历,其中提到了让我非常吃惊的极为私人的细节。她们有声有色地比较她们每一个情人的身体特征、技术能力,以及行为表现,连我听了都觉得尴尬。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女人这样谈论性事,其中还充斥着脏话和下流的字眼。看来,在女人身上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并且我还估算着,如果我也作为选手参加她们的性爱奥林匹克盛会的话,能取得什么样的名次。我在心中悄悄做了笔记以便以后参加她们的比赛,如果我们还有机会见面的话。
我们的目的地果然是巴黎。警员把我拖起来,和那三位小姐告别,然后把我推拉着下了火车。但在这之前,我已经用自己的方式和姑娘们说了再见。
当我被拉出隔间门的时候,我扭过头去,冲着这三位年轻教师色眯眯地一笑。
“替我向费城的同胞们问个好。”我用最正宗的布朗克斯口音说道。
看到她们脸上的表情,我消沉的自信心一下子振作了起来。
我被带到巴黎的警察局监狱,转交给那里的警察局长,他是个胖乎乎的秃顶男人,有着一个光溜溜的双下巴和一双冷酷无情的眼睛。然而,见到我的模样,那双冷漠的眼睛也流露出了震惊和厌恶,于是他立即着手拯救我的形象。在一名警官的押送下,我冲了下澡,在我把身上累积的脏东西清洗干净后,一位监狱理发师被叫来帮我刮胡子、剪发。之后,我被押送到牢房,一个朴素的、现实中的小房间,不过和我之前的监狱比起来,简直算得上奢侈了。
房间里有一张窄小的铁床,上面铺着一层很薄的床垫,外加粗糙、干净的被单,一个洗脸盆和一个名副其实的抽水马桶。房间里还有一盏灯,控制开关在外面。“你可以在晚上九点前读书。到了九点就会熄灯。”看守告诉我。
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读。“你看,我生病了,”我说,“可以让医生给我看看吗?求你了。”
“我去问问看。”他说。一小时后他回来了,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碗稀薄的炖菜、一块面包和一罐咖啡。“没有医生,”他说,“我很抱歉。”我认为他说的是真的。
炖菜里有肉,这对我来说是顿真正的美味佳肴。事实上,就这一点点的肉对于我的胃来说也太丰盛了,它已经不习惯如此丰盛的饭菜。吃完后不到一个小时,我就吐了。
我还是不清楚自己目前的状况。我不知道在巴黎我是否还要再接受一次审判,也不清楚我是否会在这里完成我的刑期,或者还将转交给其他政府。我所有的提问一概遭到拒绝。
然而,我并没有继续留在巴黎。第二天早上,我吃了有面包、奶酪和咖啡的早饭,尽力没让它吐出来,之后,我被带到牢房,再次被当成野兽一般铐上了镣铐和锁链。两名警员押送我进了一辆带窗户的厢型车,双脚上的链条拴在车地面上的一个插销上。上路后不久,我便意识到,我正被送往奥利机场。
到了机场,他们把我带出车,押送我穿过航站楼,来到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的服务台。我拖着脚步走过航站楼,身上的锁链被撞得叮当直响,几乎把所有人都吸引了过来,甚至还有人特地跑出咖啡馆和酒吧,就为了看看我。
我认出了斯堪的纳维亚航空服务台的一名职员。她曾经帮我兑换过一张假支票。具体多少金额我现在已经记不得了。不知道她有没有把我认出来,反正从她的表情上完全看不出来。不过,当初找她兑换支票的人大约有两百磅重,皮肤晒得黝黑,身强力壮,风度翩翩。而如今这个套着锁链的囚犯则是一副羸弱的样子,皮肤苍白,眼窝深陷,瘦成皮包骨头,像一具骷髅,还驼着背。事实上,她只看了我一眼,就立即把目光移开了。
“嘿,告诉我现在是怎么回事吧,你们又不会有什么损失。”我向两名警员恳求,他们的眼睛正扫视着售票处周围来往的人群。
“我们在等瑞典警方。”一名警员生硬地说道,“好了,现在给我闭嘴,别再和我们说话了。”
突然一名身材娇小窈窕的年轻女子走到他面前,她长着一头金色的长发和一双明亮的蓝眼睛,身上那件蓝色西装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外面还罩着一件时髦的军式大衣,十分好看,手臂下夹着一个很薄的公文包。在她身后出现了另一名更年轻的高个子“女武神”,同样的穿着,也同样夹着公文包。
“他是弗兰克・阿巴格内尔吗?”身材娇小的那位朝我左手边的警员问道。他一步跨到我面前,举出一只手。
“这和你无关,”他厉声说,“不管怎样,他不能和任何人接触。如果这个人是你们的朋友,你们也不允许和他讲话。”
那双蓝眼睛闪了一下,端起她小小的肩膀。“我要和他说话,警官,而且你要把他身上的链子取下来,就现在!”她专横地要求。然后朝我笑了笑,目光柔和,表情慈祥。
“你是弗兰克・阿巴格内尔,是吧?”她用地道的英语问我,“我可以直接叫你弗兰克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