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像真正的行商那样,每走一个地方,都会去收购一些当地的特产,再卖出一些此地没有的货物,同时打听,有没有可疑的事情。
这一天,来到一个小镇。像往常一样,在唯一的客栈定了一间上房,商秀秀住进了上房,唐明则留在马车里守着。这辆马车是专门用来拉货的大箱车,四匹马才能拉得动。唐明这个业余马夫,刚开始的时候,根本不会赶马,几匹马的劲儿,不能使在同一处,那就是瞎忙活,一连练了好几天,有时候跑着跑着,突然就在某个地方停住不动,让商秀秀笑了好长时间。
如今唐明就是以马车为家,偶尔商秀秀会在白天替代他,让他进客栈洗漱。真正的货郎就是这样生活。唐明前世喜欢演戏,现在渐渐投入角色,觉得这样的表演很有意思。偶尔还会问商秀秀,他的演技如何。最初商秀秀不懂什么是演技,听完解释后,认为唐明演得不错,这让唐明的虚荣心得到很大的满足。
这天,像往常一样,要了一间上房,商秀秀点了吃食,店小二直接将食物送到马车里来。并没有点那些富贵人家吃的精致食品,而是荤腥极重的肉食,这种食物,正好配上唐明现在的身份。
幸亏唐明不是真正的富家少爷,要不然还真不习惯这类食物。唐明最近这段时间,每天的运动量很大,吃油腻的食物,倒是很对胃口。商秀秀也是属于豪放型的江湖女子,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本来就是她的特长。这样一来,两人扮演的角色几乎完美无缺。
商秀秀端着一盆红烧肉和一只烤鸡,还有一小壶酒,来到车厢旁。唐明看得直流口水,不知怎的,唐明越来越觉得自己就是个车夫兼货郎,双手搓了搓,就伸出两个手指头,夹起一块两寸宽三寸长的肉块,扔进嘴里嚼了起来。
看得商秀秀掩嘴直笑,不掩嘴没有办法,虽然脸上抹了易容丹,嘴里却没法伪装,一排细密雪白的牙齿,不符合商秀秀现在的身份。本来唐明想弄一口大黄牙的,商秀秀死活不愿意,其他倒也罢,牙齿故意弄赃,做为女人,还是很不习惯。
唐明一边吃着,一边含糊不清地问:“有什么发现没?”
商秀秀点了点头:“三十五天前,镇上首富汤家的女儿失踪,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唐明停下动作:“三十五天?一个多月了,就算是他干的,恐怕也已经不在镇上。不过,如果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也有用处。”
商秀秀拿酒瓶,小小地抿了一口,点头说道:“嗯,现在最重要的,是确认是不是目标做的,今晚我会放出灵虫,在汤家附近搜索。”
唐明点了点头:“小心一点,不要暴露了自己。”
商秀秀轻轻一笑,点头道:“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就算单独遇上他,他也没本事近我的身。”
对于商秀秀的武功,唐明是心里有数的,离开唐府前半个月,两人几乎每天都要切磋,商秀秀即使不用毒虫,唐明应付起来也十分困难。当然,商秀秀本来就是越阶挑战的实力,唐明现在能够勉强应付商秀秀的进攻,足以说明唐明已经不是普通二重天的玄士难免比拟的。用商秀秀的话说,即使普通三重天的玄士,也不是唐明的对手。毕竟,唐明的武技是上品和中品,即使只是小成,也不容小觑。
吃饱喝足,商秀秀也没有回客房,而是在马车里狭窄的小床上,与唐明挤在一起,说些温存的私密话。
直到三更,两人在悄悄离开马车,直奔汤家所在位置。白天商秀秀已经大概弄清楚了汤家的位置,再加上汤家本是此镇富户,最大的宅院,自然就是他们家的。
汤家确实是此镇首富,宅院竟然占地好几里,若非有特殊手段,想要在不惊动人的情况下,找到失踪女子的闺房,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两人顺着一棵树,爬上了汤家的院墙,在院墙的一角,商秀秀从腰囊里放出一把蚊子似的小虫。
这是一种能够巡着香味,寻觅踪迹的虫子,因为数量多,比狗还好用。商秀秀行走在外,特地养了这么一群。
唐明从怀里掏出木匣,拿出那块带有特殊香味的帛绢。商秀秀发出一阵古怪的声音,像是某种昆虫的鸣叫。这些虫子立刻围着帛绢转了几圈,然后轰然四下散开,开始寻找起来。
见小虫开始干活,商秀秀倚在唐明身上,低声解释道:“这种虫子的活动范围是十里,汤家的每个角落,都能覆盖到,我们在这里等消息就行。”
也就十几分钟,飞出的小虫陆续返回,大部分都毫无收获,围着商秀秀转了几圈,就被收回到腰囊;有几只却在商秀秀身上盘旋,同时发了轻微的尖鸣,商秀秀顿时一喜,低声说道:“找到了。”
唐明也是精神一震,有了收获,说明以前的推断完全正确,那姬无双离开洛城,却徘徊在洛城周围的村镇上,继续迫害无辜少女。
唐明紧紧跟在商秀秀身后,同时注意观察四周,发现商秀秀选的路径,是府中守夜家丁的死角,那些武艺低微的家丁,完全无法发现。
在宅子里七弯八拐,足足走了十五分钟,才在一个小木楼处停下。这是大户人家专门给闺女修建的绣楼,也就是常说的闺阁。
商秀秀侧耳倾听了一阵,给唐明示意楼上没人,然后伸手在木楼外沿一借力,轻轻一纵,就上了二楼。唐明暗赞了一声,也依样画葫芦,翻上了二层。这小楼只有两层,两人翻上的地方,是楼上的露台。汤家女儿失踪,这里就空了下来,除了偶尔有人过来打扫外,平时并无人迹。
在小虫的指引下,两人来到一间精致的屋子,门帘处,挂着细长的彩带,还有一些绣成的装饰物。
一进屋子,除了一股淡淡的脂粉气味,唐明果然嗅到了帛绢上的味道。两人仔细地检查着屋中的痕迹,却没有任何发现,不由有些泄气。
唐明苦笑着摇头道:“此人是个中老手,没有留下痕迹也属正常,看来在这里,并不能得到什么东西,只能确认这汤家女子,确实是他掳走的。”
商秀秀点了点头,认可了唐明的说法。商秀秀将小虫收回,突然发出一声惊咦,然后对唐明说道:“赶紧回去,小虫没有完全回来,说不定还有发现。”
唐明一愣,紧紧跟着商秀秀跃下木楼,比照着先前的路线,重新回到先前的位置。
果然,有几只小虫在原地乱飞,见到商秀秀,立刻围了过来,与之前一样,发出尖鸣。两人顿时一喜,商秀秀捏着嗓子跟虫子呼应几下,虫子立刻前方带路。古怪的是,这次的路线,竟然不在汤府,而是远离汤府的地方。
这一次的路程,竟然有足足十里,难怪这几只小虫回去得那么慢。这个位置,是镇外偏僻的荒山,根本没有路,两人只能一边走,一边拿出兵器拨开杂草树枝,有时候甚至攀爬山路。幸亏唐明弄出一颗夜明珠,要不然黑灯瞎火的,在这样的荒野赶路,准没个好处。
商秀秀又拿出这种传说中的宝物,不由得大大地惊奇了一翻,拿着珠子研究了半天,在唐明说将这珠子送给她时,她甚至高兴得搂着唐明,献上香吻。女人对这种发光的珠宝,完全没有免疫力,即使商秀秀在唐明眼里,并不是纯粹的女人,仍然无法避免。
夜明珠,血光手镯里,还有十几颗呢,都是唐高升当年收藏的。
十里山路,对唐明来说,算是比较难走的,不管前世还是今生,两任身体的主人,都不是吃苦耐劳的主儿,走这种完全没有路的山路,是相当困难的事。
这一走,就是小半个时辰,把唐明弄得狼狈不堪。
两人在一个水潭处停了下来,这处水潭并不大,由山泉汇聚而成。小虫在这里盘旋着,显然这里就是目的地了。
唐明皱着眉头,仔细地看着水面,突然叹了一口气,抬起头来,正好碰上商秀秀的目光。
“这里恐怕是抛尸之地!”唐明说道。
商秀秀也是神情肃然:“恐怕是吧!怎么办,要下去看看么?”
唐明吸了一口气,苦笑道:“要下去,也是我去,哪能让你去做这样的事情。”
唐秀秀一愣,有些迟疑地道:“要不,就别看了?”
“不行,都到这一步了,不看看,又怎么甘心,说不定会有什么蛛丝马迹。”唐明没有犹豫,十分坚定地说道。
说完,唐明将身上的一些重要物品,交给商秀秀,然后脱下外衣,直接跳了进去。这类水潭,都不是很深,这里也不例外,只有两米左右的样子。水潭底部,是乌泥与砂石。唐明在下面摸索了半天,总算拉出一具腐尸。唐明强忍着臭味,将尸体拉上了岸边。